主题:世界金融中心必须使用普通法系吗? -- 夜如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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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下面这句话,应该出自于砖家
似乎国内学者也同意,只有英美普通法系管辖区,才可能建立世界金融中心。
我这个民科,水平和砖家正好是半斤八两,所以,我大概能猜的出来他们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现代金融的基础是信托。
这就有一个大问题,假设铁手委托一个亿给我去理财,受益人是他。那么铁手和我,究竟谁是这一个亿的所有人----这个大问题,会带出一系列小问题。
在英美法系里,有双重所有权----我有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铁手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
细节有点复杂,简单的说,就是英美法系的双重所有权,源远流长,而且到目前为止,还行之有效。
而传统大陆法系呢,无论用债权法,物权法,还是合同法来解释信托制度,都有点不完美。
砖家想说的,大概是这个。
不过,现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信托制度发展也很快,并不存在一定没法开展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法系的天朝,信托制度也是蒸蒸日上。
貌似王健林给王思聪,在太平洋保险买个10亿的理财。即使王健林将来被公检法吊打,没收全部财产,王思聪作为这十个亿的受益人,并不会受到影响。
所以,砖家们说的,没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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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缺点 11 猪啊猪 字1067 2019-09-14 21:31:01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现在西西河里没老虎,本猴子我来回答你吧 10 豪哥的江湖 字402 2019-09-14 16:01:13
🙂民科来简单解释一下
🙂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要有个语境前提 1 独草 字968 2019-09-16 15:49:42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不是这样的 独草 字1467 2019-09-18 22:31:09
🙂律师,跟逻辑的关系不大 2 潜望镜 字1257 2019-09-19 0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