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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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越人语 | 健脚笋

健脚笋

立夏吃“健脚笋”。

健脚笋的烧法很简单,剥去笋壳,洗净,不切,和水煮,加盐,熟了就行了。它的特点就在于“不切”,是整株的。

喜欢吃笋,在日本人安冈秀夫看来,是想到了性。鲁迅《马上支日记》中引述安冈的话说:“彼国人的嗜笋,可谓在日本人以上。虽然是可笑的话,也许是因为那挺然翘然的姿势,引起想像来的罢。”

安冈秀夫看到我们吃的“健脚笋”,想必更坚信他的猜测了。不过鲁迅说:“会稽至今多竹。竹,古人是很宝贵的,所以曾有‘会稽竹箭’的话。然而宝贵它的原因是在可以做箭,用于战斗,并非因为它‘挺然翘然’像男根。多竹,即多笋;因为多,那价钱就和北京的白菜差不多。我在故乡,就吃了十多年笋,现在回想,自省,无论如何,总是丝毫也寻不出吃笋时,爱它‘挺然翘然’的思想的影子来。”

自然,说到健脚笋,我们并不想到色,想到的是食。

大人们玩笑说,吃健脚笋不能咀嚼的,要整株地吞下去,才能健脚。我担心长大了做不动农活,真的吞下过一株,但脚似乎并没有变得更健壮。

吃着健脚笋,还会说上一句:“脚骨健,米粮全。”意思是吃了健脚笋,就到了割小麦种早稻时节,既然保证了壮劳力的体魄,就不会误了农事,不愁没饭吃啦。

周作人《儿童杂事诗》中有一首诗说到“健脚笋”:

新装杠秤好称人,却喜今年重几斤。

吃过一株健脚笋,更加蹦跳有精神。

绍兴城里的吃法与我们似乎有点不同:“即以淡笋纳柴火中烧熟,去壳食尽一株。”先烧熟后剥壳,有点像如今饭店里的手剥笋,只是纳柴火中,似乎是煨熟的。我们是先剥壳再下镬煮熟。吃健脚笋的强身功效一样,但结果只是“蹦跳有精神”,起劲玩耍罢了,与我们“米粮全”这样远大的功利目的也大不相同。

健脚笋不是毛笋、晏竹笋、芦须笋那样个头大的笋,而是山上拔来的野笋,剥壳后钢笔大小。

山上长着各种小竹,出产各种小笋。笋是老天赐予的好菜,清煮,烧肉,烧咸菜,做汤,无一不宜。

最早的叫“无娘笋”,是竹砍掉后留在地下的鞭上长出来的。无娘笋一出土,中午傍晚放学,我们就冲回家,在腰间别上一个克篓,上山拔笋。接着长出了花头笋,这种笋长得像散毫的毛笔,容易变老,味道并不算佳。接着油竹笋、杂竹笋、苦竹笋,以及鳗笋纷纷出来了。苦竹笋不能吃。

笋天天在长出来,下过小雨,长得更快。我拔笋有一条固定的线路,每天从西边的大湾里上山,到山顶下横路向东,从大平岗下山回家,至少有一碗笋。也到东边的沙坑口,沿着山间水沟走,到水库底下返回。大人拔笋阵仗就大多了,需要出动大克篓和大菜篮,转辗深山冷岙,回来盛满好几只脚桶。

鳗笋味道挺好。鳗笋的得名,大概是它长得像鳗一样光滑(待考),壳青绿色。小麦成熟时,躲在阴湿处的“小麦鳗笋”也长出来了,味道极鲜美,乌壳,肉质雪白如玉。

吃过健脚笋,笋时就算过了;吃过小麦鳗笋,笋时正式落了。

剥笋壳也算一门技术活,非常磨人,只比捋番薯藤好一点。

用拇食二指捏住笋梢头,一用力抓破笋壳,让带着笋的壳绕着食指一直到根部,一半剥好了;另一半也是这么一绕,一株笋就剥好了。小时候气力小,抓不破笋梢头,就用刀砍一下。剥几株笋容易,剥上一大脚桶的笋,手指头被笋壳绕得发红、发皱、发痛,甚至变形,只好放在嘴里吮。

芦须笋的梢头,就像雄鸡的尾巴那样漂亮,斩下来,可以当哨子吹。芦须笋或毛笋、晏竹笋的根部,有时也切下来,做成嫩生生的小小水桶玩。

择出粗壮的笋,煮熟了晒成笋干,一小把一小把缚起来,藏入坛子。我爸爸有一次搞了个试验,择出两斤带壳笋,剥了煮熟晒干,得二两笋干。笋干黑不溜鳅的,很不起眼,但它是长期下饭,可以做汤、煮肉。我妈妈还将笋干细切,煮黄豆再晒干,名字就叫笋煮豆,甜津津的,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

通宝推:陈王奋起,桥上,瓷航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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