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与月之回忆河友探讨一下虚无主义 -- 给我打钱8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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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补充

 

 — 一 — 

数学问题之前回复白马兄就已经回答了,不管是先验、定义、对象,还是应用。因为这个问题就是把绳子问题倒过来。简单讲,这四者实际上是一回事,都是定义。核心是整体和部分是如何联系起来的,在逻辑上是否能支持对方,也即两者算不算同一对象的定义。所以唯一问题就是分析和澄清定义,说明是否接受。

比如『定义』需要明确整数(如1)、小数(如循环小数0.333…),还有相应的运算(如1/3=0.333…),知道怎么来的,为什么这样用。就日常而言,也就是『整体』和『部分』对应什么,又如何联系。

 

 — 二 — 

以实体对象,如绳子为例。若『整体』定义为特定数量的原子,而『部分』为基本原子,不管累加还是切割,都不可能等同。但这也就意味着,所谓部分,实际上是整数而非小数,这和数学极限不能算一回事。

不讨论原子,讨论我前文说过的,减去基本组成因而使定义无法满足。比如『整体』定义为绳子的功能、视觉信号等等。但与之对应的『部分』,并不是功能(比如基本受力单位、最小视觉信号),而是原子之类。

比如削减原子到人眼不可见的水平,绳子就算是没了。但是组成绳子的原子在微观层面依然存在,并不是真的彻底没了。反之,这些原子累加到足以被我们观察认定为绳子的时候,它就可以视作绳子。功能同理,也就是事实、结果、目的或功效上等于1,我们经常用的1。所以这完全是定义问题。

具体到物理学,还会涉及原子状态、作为『部分』或『整体』存在的基本条件,比如最少多少个『部分』(这会导致无限小的假设难以成立)。也就是说,整体和部分的定义实质上是『不同』的。不管是定义还是存在条件。

而且,这是基于实体对象、具体应用得出的结论,并不是纯数学(形式内)的。1=0.999…等,实际上也是从实体对象和具体问题发展过来的。现在抽掉了背景,又不讨论算术本质上的不完备性(需要作为或引入先验定义/假设),自然不容易『真正理解』。

比如根据序数定义,整数的无穷级数不等于实际的无限整体,这种无限只适用于特定对象(specific universals),不具有所谓普遍性。因此等同与否都是成立的,只看你如何选择定义和对象……也就是适用范围。

 

 — 三 — 

另外,由于这是陈述事实,可以根据前提和意图来说明会有什么意思,比如我回复白马兄的几点,怎么来的、如何构建、先验接受、没有理解或解决问题,这样也不需要考虑极限到底有哪些情况。只需要考虑这些命题的真假。

但也因如此,白马兄才会进行反对,因为原话(没人真懂你根本不能解释)除非是形容,否则不会成立。所以我以以上命题和类比形容来帮你解释。而他坚持以数学来说,那句话是错的。并不想讨论你在此之上的其他意图。也就是常见的,先说是不是,再说为什么。

或者说,你必须澄清你的命题是什么,否则会因为可能性太多而无法解释。不是不能,而是太多,最终只能选择字面理解。所以我提出了几种可能,用来说明白马兄的重点错了。其实问题只是简单说法复杂化导致错误理解,并不是没有说明或者无法理解。

大概就这些。虽然只解释了两种,并没有像我最开始说的罗列所有可能,因为就像白马兄说的『这是无谓的把问题复杂化』。就极限的理解而言,无非是到底是数学对象还是实体对象,说的是先验还是经验(后验)而已。不管是你说的『绳子没了』还是他说的『近似』,实质上都主要指实体对象(实体不只是物质,比如有用的数),和纯数学(形式)问题有差距。想要讨论,就必须进一步澄清。

 

 — 补 — 

这种混淆,其实是物理主义的常态,那就是误以为有一个独立于我们的客观存在。同时,这个存在服从同一性原则(A=A)。比如当我们讨论绳子的时候,一定是说的是一个东西,而这个东西的本质是原子。诸如此类。

可是,如果进一步澄清,比如说的是外观,那么只有视觉信号算不算?或者这个东西的原子数一直在变,前后算不算一个?因此这只是定义问题。

实际上双方都不自觉的将对象,不管是数学还是对方当作『绳子=原子』之类的物自体,又或者认为自己的定义才是对的(价值高于对方),进而不可能有任何结论可言。而且也不可能对极限问题有任何『真正理解』。

就像我一直说的:概念只是解释现实的工具,它不能等于现实。1234

这不由得让人想到《智囊》里偷李子的小孩,只要把大家都拉进坑里,那大家就没区别了,自己还可以显的高明。就像之前说秦亡、流程等问题,把常识当作罕有人知的真理。按你的定义(也就是坑),无视现实,当然是对的。所以白马兄实际上真真正正的回复了你的问题,拒绝你先验为真的定义。

然后,你不讨论『极限』或者『你的说法』对不对,却丢出一系列,什么谁谁不行、大家是猪、我高明些、常受委屈、早就习惯、自说自话、发给朋友、放点狠话、有人认同之类的。不觉得自相矛盾吗。不在意,何必说这么多?扯着自己的评价不放,就是不肯面对问题。不管是『极限』的讨论,还是你对白马兄的『贬低』。

再看看人家审度兄,虽然说『我觉得是批评』,但贬了就是贬了:『(我觉得对方蠢货)你可以举报骂人违反河规,我可以承认』。而且这种贬低是有清晰定义的,大家都能检验。不至于像这里,搞出到最后还在纠缠数学极限的玩笑。这是白马兄的问题?

昨天没回答这个所谓『数学问题』,因为我觉得白马兄那里已经回答。这里稍微展开一下,以免像说白马兄那样说我躲闪。此外应该没别的可说了。因为数学以外的,比如『不经检验接受(先验定义)』、『没有真正理解(怎么来的)』等等,早就说完了。最早的回复不就是这个吗?

大概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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