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我长辈专业政法院校(北京政法学院,五年制)毕业后,第一个分配是沙洋农场,劳动3年。然后是各种社会单位历练(包括省委组织部、某涉密XX所等),最后分配到公安部门审案,从事并主持了十年预审工作(省厅预审科长,负责大案要案命案)。那个年代,公安预审结果对法院判决影响至大,用长辈的话说:“我每次在死刑意见签字时,手总在发抖”。
这种发抖,一是出自对每一条生命的尊重,一是出自对真实案件复杂程度导致从侦办到预审到起诉判决过程中任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疏漏甚至意外的警醒。人一旦被杀错了就再也没法弥补了,越是社会阅历多的办案人员,这种警醒越深刻,尤其是相较于你说的“三门干部“而言。
更不说经历了文革期间与底层劳动人民同劳动同生活的社会锻炼,会更深刻的感同身受底层群众的柴米油盐、喜怒哀乐。
不过,现在的法官专业化虽然有一定弊端,也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文革及文革后若干年,政法系统干部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确实导致了不少冤假错案,譬如我长辈就抱怨过“有的法院死刑判决书上犯人的名字都写错了”。临近省份曾发生过错杀人导致从法院到检察院到公安相关人等一路全撸,加上赔偿当事人家庭四个商品粮户口的反面案例。
如果能将文革中对刚出校门毕业生的社会化锻炼与现在的专业化要求结合起来,让政法干部们既专业化,又不乏社会经验,既懂法,又有群众观,才是一条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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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小姑娘做法官的劣势 1 桥上 字0 2025-01-09 00:40:25
🙂都离异中年妇女了,还算什么小姑娘 2 寄意寒星 字199 2025-01-09 01:20:54
🙂推测河友的意思是法官“三门干部”化导致公信力下降吧 5 匿名 字1542 2025-01-10 02:40:51
🙂文革时代对大学毕业生的基层锻炼,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
🙂主要的问题,可能还是需不需要考虑“会不会跟我走”? 侎众 字1287 2025-01-11 03:33:08
🙂所谓基层锻炼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1 自以为是 字2008 2025-01-10 21:09:31
🙂你这自相矛盾的说法是不是有点可笑? 2 寄意寒星 字1440 2025-01-10 21:54:21
🙂你说的应该是严打时期的心态,其实很多政治因素 1 真离 字24 2025-01-10 19: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