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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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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要根据他们编造的谎言去判断

为什么一审就可以判为终审,不得上诉?

党是否有途径可以申请上诉?是否有其他途径申请补偿?

……

王法官秉公办事,而且还裁定为终审判决,把上诉的路都给堵死了,没有甩包袱给二审的同事,最后招来杀身之祸,否则可能最后被杀的就是二审法官了。这也是个硬茬。

一审终审不得上诉,是他编造的谎言,根本不是事实。郾城法院去年8月的通告里已经写了:判决后党某某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所以根本不存在堵死党某上诉的可能。

党最初提出赔偿5千元,如果保险公司办事人员接受了,就不会有后面的一系列事情,而党选择住院之后,最后保险公司提出可以赔偿12000,实际比5000多得多,这个办事人员是猪么!很可能他的权限就是无法在没有住院费等收据的情况下赔付5000元,直接赔付5千内部流程走不通,之后赔1万2反而可以,就算最后判决赔付9千,实际公司赔付更多,但我自己没有责任,无所谓。明知党选择住院公司会赔付更多,还是不选择赔付5千,这个保险公司也是个死教条。

这个根本不是理赔员接受不接受的事,是因为不符合财务制度。交通肇事损失就是车辆财产损失跟人身伤害两种赔偿,几十或者几百的小额损失或者伤害通过拍照可以通过快速理赔直接定损,所以小的损失照片发给理赔员后,可以作为赔偿证明材料理赔。车损超过千元的就得修配厂定损。而人身伤害也是一样,需要提供救治诊疗等材料证明。保险公司的财务不可能只凭理赔员说对方索要多少钱就支付多少钱的,那天天都是骗保的了,毕竟财务入账也需要凭据的。本案中财产75元相当于损失几乎没有,党某索要的是人身赔偿,而且数额较大,理赔员当然无法答应了。只能告知他住院治疗后凭医院诊疗收据理赔。

12000的事本来就是他们虚构的,从来没有任何人证明过。即使有,也是党某住院后拿着各种票据找保险公司要18800,理赔员审核后核减了他虚构的皮衣、车辆损失,对他后面挂床14天还要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不认同。但为了尽快结束理赔,对他提供的住院29天的发票说可以给你报销全部住院费,但后面14天你挂床还没进行什么治疗,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不能给你。党某不同意,于是党某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成被告了,还要搭上律师费,自然不可能像之前双方协商时退让,坚持后面14天属于挂床,住院费也不能理赔。这才是9300的由来。

事件中的肇事司机好像从未被提及,但是,如果起初保险公司拒绝赔付5千,但可以赔付比如3千,肇事司机主动选择自掏腰包1千,息事宁人,可能党也就接受了,也没有后面的事情。但肇事司机选择了一切交给保险公司,自己一毛不拔,这也不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你这种推测一点可能性都没有,一个是上面讲了,几千的医疗赔付保险公司是要住院票据的,而不是凭理赔员说对方索要多少就能给,所以3000或者5000都是一样不可能直接给。肇事司机更不会在保险公司出险后自己补足赔偿金。换成你也不会这样做吧?

此次事件之后,也许所有的法官再判案的时候都会掂量掂量被杀的法官会不会是自己。也许所有的保险公司办事人员都会掂量掂量被杀的会不会不是法官而是自己。也许所有的肇事司机都会掂量掂量被杀的会不会不是法官而是自己。

有几个交通事故被撞了的人,会伪造个当天没穿的皮衣损坏了的证据去索赔的?又有谁会自己手写个购车收据、手写个维修收据,把别人的车、仅维修75元的车索赔全额1800的?这种极端型人格的人有些人一辈子可能都碰不到。你说的法官、理赔员、肇事司机怎么去掂量?就如马加爵、朱令之后,哪个大学生会掂量掂量被杀是会不会是自己,被投毒铊的会不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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