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判决书没有提到,是否存在2个月静养的情况。
但是判决书明确确认,医院有住院29天的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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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医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官的自由裁判权。
按照 @唐家山 引用河南省的误工费计算规定,明确规定误工费依据医嘱计算。
基本逻辑是这样的,我们普通人,包括法官,都没有办法判定伤情的严重程度。只有专业人士医生,才有资格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
如果怀疑医生的医嘱有问题,可以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的效力高于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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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唐家山 引用河南省的误工费计算规定,就诊当天要单独算一天,实际上是29+1,医嘱住院+门诊,总共是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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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连法律明确规定的,医嘱住院的29+1天的误工费,都不肯给足,还要再克扣出15天出来。
我对女法官的死,连半分的同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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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关键是法律上认不认,不是医生怎么看 2 桥上 字0 2025-01-14 23:55:16
🙂是的。即使存在这种医嘱,也还得看法庭上的质证。 2 普鲁托 字846 2025-01-15 11:18:00
🙂法庭的质证,必须由法医鉴定否定医院医嘱 6 史料推理 字927 2025-01-15 20:31:45
🙂医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官的自由裁判权
🙂又开始编造谎言了 寄意寒星 字297 2025-01-15 04:34:21
🙂感谢颂圣派的胡搅蛮缠,比戎贝威力更加巨大 6 史料推理 字225 2025-01-15 20:08:55
🙂你别转进啊,怎么不说医嘱静养2个月了? 寄意寒星 字217 2025-01-15 20:57:04
🙂在网上辩论的时候,还是做一个体面人吧 6 史料推理 字738 2025-01-15 22: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