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re: 即使存在这种医嘱,也还得看法庭上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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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庭上的质证,不是空口白牙,胡搅蛮缠。必须由证据对证据进行质证,不能毫无证据的胡乱判案。
案情通报里,并未有医嘱无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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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党老汉主张赔偿误工费,提出住院医嘱作为证明,完成举证责任。
被告如果认为住院医嘱无效,需要举出证据,比如医生吃回扣了等等,或者是患者亲戚朋友,证据可以主张医嘱无效。
即使被告主张原告的医嘱无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承担起了重新提供有效证据的义务。
按司法解释,法医鉴定的证据,效力高于医院医嘱。
因此被告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并先期承担法医鉴定的费用。原告有义务配合法医鉴定,原告不配合的话,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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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年纪恢复慢 6 陈王奋起 字744 2025-01-15 03:04:53
🙂在这里关键是法律上认不认,不是医生怎么看 2 桥上 字0 2025-01-14 23:55:16
🙂是的。即使存在这种医嘱,也还得看法庭上的质证。 2 普鲁托 字846 2025-01-15 11:18:00
🙂法庭的质证,必须由法医鉴定否定医院医嘱
🙂医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官的自由裁判权 6 史料推理 字1003 2025-01-15 04:11:20
🙂又开始编造谎言了 寄意寒星 字297 2025-01-15 04:34:21
🙂感谢颂圣派的胡搅蛮缠,比戎贝威力更加巨大 6 史料推理 字225 2025-01-15 20:08:55
🙂你别转进啊,怎么不说医嘱静养2个月了? 寄意寒星 字217 2025-01-15 20: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