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某网友对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些看法 -- 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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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说说我的个人看法.

从我来看,目前中国法制化进程最大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叫程序正义至上,一个叫救济渠道畅通.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谈法制建设就是空谈.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程序正义至上说起,程序正义至上大概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分歧最大的地方,实际上遵循先例原则的核心就是遵循程序.只有满足程序的"项"才得以进入司法流程.而大陆法系比较讲求逻辑优先,自由心证."推导"或者说"假设"一个程序.此程序是因"推导"或"假设"事实而存在,为证明事实而服务.所以在大陆法系里,程序正义至上可以说是非主流的.

为什么要追求程序正义至上呢?以转文的例子来说,刑讯逼供在中国目前的现实状况中并没有作者所说的那么微不足道并且看起来无害,事实上刑讯逼供已经成为痼疾,其认定,审查,后果均无可操作的流程,基本靠当事人喊冤来启动认定审查流程,但当事人可提供的证据一般都很少,所以此流程也多半无疾而终.至于由刑讯逼供得来的污损证据认定更是没法操作,使得"做铁案"成为了一种趋势和潮流,倒霉的就是沉默的当事人.

然后说救济渠道通畅,我们知道解决纠纷(民事纠纷)有许多种方式,调解,仲裁,诉讼.但是现在的规定中,有些案子不能调解,不予仲裁,无法立案..这种情况下,法制化就变成了一个笑话,在理想的环境中,无事不可诉.如果每件事情都会有一个法定流程处理,这样法制化才能说得上成熟.

至于作者提到的侦查权过大,国家赔偿数额过低.这都属于技术可解问题.随着法制化的进程会得到解决的.

仲裁由于流程短,一裁终局的优势,在商业纠纷中优势很大,说不信任人民法院倒是扯远了.海事法院作为专门处理海事纠纷的专门法院,其地理位置和对海事纠纷管辖权都较普通法院为优,说"较少国内利益纠缠"...私以为并没有过硬的依据.

关键词(Tags): #法律元宝推荐: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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