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闲聊世界经济 -- MRandson
楼下andson兄说房地产是自然垄断,这个不才是赞成的,中国人多地少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这个垄断方应该是谁?土地是国有的(全民的),那么垄断方至少应该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政府,可现在看来获得主要垄断利润的却是房地产开发商和部分腐败的政府官员。不才以为,只有进行完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来进行房地产开发才有可能比较有效的解决房地产商的暴利问题。招标所得资金部分可用于该地段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可用于弥补当地财政收入之不足,部分则应通过适当形式上缴中央政府用于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这样可以缓解地区收入差距。也就是说,象北京、上海这种发达的大城市,有钱的主比较多,愿意出大钱买贵房子,但这些大钱不能都让开发商赚了去,大部分应该归当地政府和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又可将这笔收入用于对欠发达及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地方财政这杯羹不是不给吃,但要有比较严格的监控,尽量防止道德风险和“地方保护主义”,上面提到将招标所得部分收入上缴中央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当然了,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这次提高贷款利息率也能起到限制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目的,但不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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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这嘎大的开发商真是如过江之鲫 shepperd 字226 2006-05-05 12:12:57
🙂前几年的好时光,让那些开发商都赚番了 某人 字223 2006-05-05 12:25:39
🙂鲜花,不才以为制度缺陷的关键在于 2 高士奇 字1749 2006-05-04 14:36:17
🙂再说明一下不才的观点
🙂现在的开发模式之中,土地转让确实是公开招标 MRandson 字399 2006-05-05 05:32:02
🙂房地产业本身有自然垄断性 1 MRandson 字956 2006-05-04 22:25:34
🙂这个这个开发商,好像还是有点好处的 1 浅水鱼 字56 2006-05-04 13:30:31
🙂有谁打开发商的板子? MRandson 字128 2006-05-04 22: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