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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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十一、掺和着说——汉语夹带英语

      说中国话的时候夹带英文词,有几年好像还被人说成崇洋媚外。连历史、考古、生物等等都可以变成政治话题,作为文化根基的语言问题被加入政治倾向、触发各种心态也就不足为怪了。

      现在各方面交流多了,谁都有几个国外的同学,生活工作中也都要带点英文词。这个现象慢慢被接受了。

      崇洋媚外的人有,但毕竟是少数。如果两门语言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的混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不单是讲英语的中国人里的现象,而是多语人群的普遍现象。我甚至听到我的上海朋友夹杂着说方言和普通话。

      这个话题好像和前面的外来词汇话题类似,但还是挺不一样的。

      第一,夹杂英语词汇不是翻译成汉语,而是原样照搬进来。

      第二,外来词汇是本土语言里没有的词汇,但是多语混用很多是生活常用语,也就是可以被轻易翻译的。

      说个我在学校里的例子吧。我去同学家串门。只有他妈妈在家。她说:“他下午有个meeting。出去了。”

      老人家英语并不好,探亲也不过几个月时间,已经开始中英混用了。这句话也是非常普通的话。可以说,他下午有个会,或者,他下午见老板。但是当你身边所有人都说meeting的时候,这个词汇就映射到了那个事物本身,而取代了你原有的词汇。

      这其实很自然,也是个好现象。我们在中学就学到了,学习外语忌讳在心里翻译,要用外语来思考。但是这样思考来思考去,不是一门语言加一门语言等于两门语言,而是等于一点几——你已经掺杂不清了,甚至母语能力受损了。

      有一小部分人用英语词唬人,但是实际上,夹带英语词从来不能证明一个人的英语水平有多高,不走运还能反过来证明水平有多低。

      母语能力受损是个平均的正常的现象。能做到一门语言加一门语言等于两门语言的人,想必有语言天赋。

      但是,如果你读一读郁达夫,张爱玲等的著作,会发现他们也爱夹几个外文词,是不是他们的语言能力也不好呢?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不好讲了。但我相信,真正语言天赋高的,不要在作家里找,找那些能在两种语言中进出自由的伟大的翻译家,准没错。

      以交流为目的的语言要求并不是很高,但是在文学作品里,除了人物对白,夹杂上外文真是让我很难接受。这很影响审美。英文写作里夹法文西班牙文是正常,但至少你从排版角度看没什么区别。而中文和英文在一起很不美。同样,日本大量使用汉字也很不美,在汉字旁加上注音就更不美。

      我想中英混用对大多数人来说,鉴于大家都不是天才,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在杂志看到过“有个声音在我心底cry”,这个玩意儿……真是有点让我瞠目结舌。你把话说到这么恶心的地步,难免我对你的为人有怀疑。

      • 家园 这个其实钱老先生在围城里说的很损也特形象

        中文里夹英文,好比非要牙缝里沾着肉丝来告诉别人这饭吃的有多好。

      • 家园 我觉得英汉夹杂有这么几种

        一个是汉语里没有对应单词。这种情况很少,一般是在某个新单词出现并且国内没有固定翻译的时候。我英语不行,想不出有什么词。

        另一个是某个英语单词对应的汉语比英语复杂。MTV算不算?或者CEO之类的。社会和经济类的是不是比较多?Hot money?

        再一个是专有名词。iPot算么?或者Photoshop这种软件名。

        再有就是习惯性的。比如reset、ctrl这种计算级语言。或者CD、DVD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东西。

        还有就是习惯于英语氛围,比如经常讲英语,或者根本不知道某词的中文。这个大概就是你说的“母语能力受损”吧。我觉得可能因为英汉夹杂可以省略掉很多东西。谁能帮忙想个例句?

        另外,现在对于英语名字逐渐被接受用英语念(咦?好像我的母语能力也受损了)。比如Bob Dylan、John Lennon等等。但是有一些名字(政治人物或者著名人物)仍然会用汉语译文,比如小布什、萧伯纳、乔叟(我一直认为这个翻译极差)等。

        有一种比较极端的就是商标类。可能是因为觉得外国商标就应该按照外文原文说出来,于是保时捷非要说成Porsche,陆虎说成Land Rover ,劳斯莱斯说成Rolls-Royce。虽然我很讨厌把Rolls-Royce叫成劳斯莱斯,但是起码不会把新甲壳虫叫做New Beatle。更不会把大众叫做VolksWagen(是这么拼么?)。

        有一种情况可能是没有办法只能说英文,就是那种翻译不过来的东西。比如grooving?或者那些俚语。

        人名和地名原则上应该音译,但是有些名字音译反而不太好。比如有个歌手叫做Jelly Roll Morton。可以音译,但是这似乎是个艺名,意译可能更符合他起名的本意。但是那样一来,看的人就会有些莫名其妙。再比如,有个地方叫做Folly Beach,恐怕有些时候还是直接说原文比较会意。

        不过象Springfield rifle这样的东西还是音译比较好,否则会让第一次接触的人疑心美国人怎么用了个日本枪?

        当然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牙缝里的肉屑”。好像就他知道Dr.Joseph Needham是谁似的,你说是不是成心。“我不喜欢Coke,我只喝Sprite。”碰到这种人,是男的就想切他JJ,是女的就想掰她大牙。在中国确实有一种会说外国话就高人一等的氛围。没办法,不会说外国话连大学都上不成,想找个好工作就更难了。

        至于你说的那种“有个声音在我心底cry”的,绝对属于无聊透顶加找抽型。

        • 家园 估计以前像DVD之类的也都是翻译

          比如音译: 巧克力

          意译: 唱片 (还有个更广的称呼~~~碟)

          现在由于全球化趋势了,所以很多就直接用英文了。商标类,丰田是最失败的,陆巡不知道比兰德酷路泽好多少~

        • 家园 对了~

          我第一次看到springfield也以为是日本牌子。。。

          主要是脑子里有个定式翻译:春田

          如果译成另外的词,估计也能消除日本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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