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公平和公正--看最近本版最近的一些讨论有感 -- 昔杨今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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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也只说一句话

                  当一个国家上下都认为:别人犯了法干嘛没有被重罚,轮到我的时候就被重罚……并因此而愤愤不平的时候,这个国家是不会有法治的!每个人都可以有一百个理由,不管是客观存在的理由还是仅仅是心理上自己给自己找的理由,都会有理由

                  法治的精髓在于:化繁为简,程序为大;个案处理,逐步推进。按照你的做法,中国永远不会有法治!

                  • 家园 简直是笑话

                    当一个国家上下都认为:别人犯了法干嘛没有被重罚,轮到我的时候就被重罚……并因此而愤愤不平的时候,这个国家是不会有法治的!

                      难道法律不应该保证别人犯法和我犯法一样重罚么?

                      请你花些时间搞清楚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法治应该保证所有的人都公平的受到公正的对待。而不管这个人是官是民,有财势还是穷光蛋。换句话说,“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从这一点上来看,法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其对权力的监督。也就是对强势群体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保障司法独立。由此才能带来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法治上不会被区别对待。用老百姓的话说:“用钱平不了事”,或者“吓死人的证不管用”。

                      法治应该能保障个人合法的期望与尊严,并保证得以实现这一切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而不是脱离社会现实的,机械的要求对法律的严格服从。后者能做到的只是程序正义,而法治要求的是实质正义。

                      服从法律,我们从秦朝就会了,可是讲法治,我们到现在还没学会。

                    • 家园 闹笑话的是你,而且接二连三

                      认同法律的尊严,遵循法律程序的安排,服从法律体系的裁决。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不能为其公民所遵守、其裁决不能为其公民所服从,那么不管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有一点肯定可以确认:这个国家不会有法治。

                      法治应该保证所有的人都公平的受到公正的对待

                      这句话无比正确但是又无比荒谬。说它无比正确,因为它是人类追求法治的终极目标;说它无比荒谬,是这个目标只能接近却不能达到,甚至连一个标准都不太容易确定——你觉得被法律制裁的人,每一个都觉得“我是罪有应得”么?不可能的,这是神话。

                      其实我就给你说一个最具体的例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除了碰瓷、自杀等极少数情况,机动车一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这个规定公正么?从你所讲的那句口号来分析,公平么?

                      所以,法的本质是程序化制度化,是社会成员妥协的结果,法律永远是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它只能够让尽可能多的人尽量满意,它就这点本事和能赖,但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法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其对权力的监督。也就是对强势群体的监督

                      法治和权力的监督没有任何关系!法治是一种超政治制度超意识形态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在法治体系下监督权力的措施可能比非法治体系更能持久执行和维持下去,但是在本源上这不是法治目的。举个例子,新加坡有法治么?有。但是新加坡对李光耀家族的权力有监督么?没有!港英时代的香港有法治么?有。那个时候港人对总督的权力有监督么?没有!

                      后者能做到的只是程序正义,而法治要求的是实质正义

                      你太有才了,你的这个论点完全是颠覆性的!我只能说:程序正义不能自然而然的带来实质正义,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没有程序正义却永远不会有实质正义。

                      • 家园 迂~~~~~~~

                        呵呵。算了算了。我不打算和你磨嘴皮子。关于法治和法制,还有程序正义与事实正义。我会再发主题帖。

                        你所有的发言中。我只欣赏这句话。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不能为其公民所遵守、其裁决不能为其公民所服从,这个国家不会有法治。”

                        • 家园 欢迎你开新贴专门论述

                          这个问题和有意思。

                          另外再说一句可能有点冷酷的话:法治社会的建立,是以国家暴力为保障的,整个过程也会是血淋淋的……法治的第一个阶段,无一例外的都是“法制”,理解也要遵守、不理解也要遵守。

        • 家园 呵呵

          “素质低的人”的想法是--和尚睡了没事,我就可以随便摸。(潜台词是--我也想睡)

          事务确实是普遍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务,也没有可以单纯割裂的事物,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可以否认的。

          但如何解决呢?“和尚摸得,我便摸不得”?

          是不让和尚摸,还是大家随便摸?

          • 呵呵
            家园 哈哈,当然是不让和尚睡,我便想睡,也没有这个艳福呀

            要注意。花和尚可不光是动手摸两下,是一直在睡呀。。哈哈哈

            我觉的,眼下解决“和尚睡了打,不是和尚摸了往死里打”。这个是要高院来伤脑筋的。

            最关键是要解决如何“不将和尚变太监,而和尚又睡不了”。这个么。。呵呵。

              至于“我也想睡”这个潜台词。如果解决好上面两个问题,就自然解决了。不然永远也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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