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判决很公正,某些人很高兴 -- 女生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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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最讨厌这位作者这样的语气

      我担心以后真的“民主”了

      一群政治流氓上街闹事,而大部分明白人只敢呆在家里。 就和现在的泰国一样

    • 家园 感觉那6位民警白牺牲了

      而杨佳会成为三言二拍里传奇了的人物。

    • 家园 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让人不放心

      这是7月23日检察日报的文章,某些人是不是觉得自己比最高人民检察院还高明~

      外链出处

      • 家园 关于所谓“利益冲突”质疑的一点看法

        如果律师和那6位被害警察有利益关系,那利益冲突说法是有可能成立的,因为被害警察和杨佳是谋杀被害人和谋杀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如果说,因为谢律师是区政府(或者干脆说,闸北公安分局,因为分局是区政府的下属机构)的法律顾问就质疑其利益关系,那不是思考不够就是装13,因为区政府也好公安局也好,在这个案子里不是,怎么说这个词呢,利益主体(?)

        谋杀案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个人利益,剥夺的是警察的生命权,谢律师的政府法律顾问角色,与被害人的个人利益并无关联。

        更具体地说:如果杨佳被指控的是妨害公务,谢律师为他辩护是有利益冲突嫌疑的;如果谢律师是某个被害警察的大舅子,为杨佳辩护也是有利益冲突嫌疑的。单单在杨佳这个案子中,没有。

        所以说,首先要把几个主体搞清楚。搞清楚就会明白,这个质疑是在混淆概念。

        • 家园 关系好像这样

          A(区政府)下属的B(分局)的工作人员C(警察),被D(犯罪嫌疑人)杀害。

          法庭上D(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E是A(区政府)的法律顾问。

          A(区政府)和B(分局)之间有没有共同利益?

          C(警察)和E(辩护律师、法律顾问)之间也许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C和E所服务的单位(区政府、分局)之间有没有利益关系?

          • 家园 公安分局是区政府的下属机构?

              按这样推论,可以说所有上海的律师都不能为杨X代理,因为上海的律师都可能为上海人说话。

              再继续推下去,只有请外国律师来为杨X辩护了,再推论,只能请外国法官来审判了。

          • 家园 你还是不明白主体的问题

            这是法律的基本概念。

            谢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的是机构(A或B你可以认为是同一个,没有问题,因为分局属于政府下属机构),而作为辩护人服务的对象是嫌疑犯杨佳个人。

            被害的警察在这个机构工作,但是他们作为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主体是个人,与他们在哪里工作无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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