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 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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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问题不在于你的猜想是什么,而在于你什么时候猜想

                          以及作出猜想后的反应。

                          如果等相关信息尽可能搜集齐了,结合可知的事实进行分析,每个人可以得出不同的判断,这没有问题,无论观点如何分歧,总还在就事论事的范围里。

                          但问题在于,仅凭一段光看画面根本看不明白前因后果的视频录像,以及一段毫无证据支撑的“解说字幕”,就下了定论,并且喊打喊杀的,这才是不懂法的暴民。

                          • 家园 从我发贴之后再没新进程

                            看看我第一次发贴的时间吧,网上能有的进展已经到头了,算是“相关信息尽可能搜集齐了”。事实上我关于此事的第一贴还是跟的你的主贴,所以我发言尚在你之后。

                            其次我对于林没有被判刑并没有喊打喊杀,事实上我承认按此证据的确没有把他判刑的理由(当然这个证据是否可信我不予置评)。我只是觉得你的主贴里的猜想过于荒唐才反对的,因为你一边说着“证据、逻辑”,可我在你的帖中没有找到哪怕一丝的证据和逻辑。你也是在猜想,所以没理由说另一种猜想就是暴民。

                            最后,第一天争论的时候我的确情绪化了点,言语有些冲,在此表达歉意。虽然我觉得你所说的都是扯淡(“扯淡”无贬义,单纯喜欢这个词而已),但是你对我的态度一直比我对你的态度要平和许多,这点我很敬佩,也很感谢。下次再辩论一定尽量保持冷静克制,谢谢

                            • 家园 所以我也没说你是暴民呀

                              我记得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好不容易勉勉强强地达成了某种共识么?

                              说句老实话,你的表现比某些人要值得我尊敬太多了。

                        • 家园 你猜的不“和谐”呗。

                          我到了那个餐馆,发现网民夸大其词,那个地方想猥亵也不容易;同样,我死活不理解在这样短短的过道里,为何林大人的双手要搭在小姑娘肩颈部分十几秒钟?

                          这段时间,真的很难说清,我也说不清,不过laska钻牛角尖了,基本上为辩而辩。

                          • 家园 花谢

                            这两天辩的百般委屈啊,你的回复给予了俺很大的安慰。说实话俺也有不对的地方,逻辑不严谨,严重跑题,情绪激动,下次一定改正,一定改正。在河里发贴需要很大的勇气滴。

        • 家园 哈哈哈哈

          如果真像你说的,我们还能知道这事儿吗?吃了雄心豹子胆啦!领导的女儿也敢碰!

          朋友,如果钻研法律是没用的,如何锻炼辩论技巧也是没用的(而且说实话您的辩论技巧也很烂)。事实是“犯了案子先送礼是基本常识”,这是社会常态,你要死活不承认这个,那就捂着耳朵自个儿玩儿去吧。

          • 家园 别回避嘛,谁脸上页没写着字哦

            更何况,没有证据表明林某在在和小姑娘的家人吵架之前遇到过他们。

            所以,我还是想请问一下--如果小姑娘的父亲是高官,而林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吃客,你会对这个案子如何判断?

            你站在哪一边?

    • 家园 我等小民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猫腻当然是不懂的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并由法院审判。

      -------------------

      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认定,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林嘉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

      行为不检嘛,不属于猥亵儿童,当然不予立案。即使立了案,也可以不移送至检察院,更不可能由法院审判。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只能怪小女孩的爹没有gut

      应该学学杨佳,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找个机会把林畜生骟掉,搞到现在到好,被人说成碰瓷的了, 这帮帮林畜生狡辩的, 肯定都是和林畜生在厕所里碰瓷碰出来

      • 家园 送花! The tragedy is that 林畜生

        林畜生's 狡辩 has a large market....... so many people are 道貌岸然 in terms of protecting this 畜生.

        • 家园 兄弟我们都习惯了

          过去在老舰船的时候讨论广东孙志刚事件,一些人洋洋洒洒,引经据典得出的结论就是孙身上的伤是他自己摔的。

      • 家园 我赞同你,但不花你

        陈的父亲是有法律意识的。

        首先是寻找犯罪嫌疑人,高官认了(就是我干的,要求私了,不成后,威胁打击报复),陈父报警。

        对比之下,三个代表的表现如何呢?

        伸张正义的公检法又如何呢?

        深圳市公安局先立案,移交检察院是不是正常的途径?

        现在从侦察机关,这第一步就堵上了,还真不是一般的横。

        尔等小民,玩法律?

    • 家园 简单说,是不是你觉得碰一下就应该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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