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九:资本主义法的精神的颤抖 -- 流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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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九:资本主义法的精神的颤抖

    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九):资本主义法的精神的颤抖

    对于我来说,引发出对资本主义法的精神的相关思考,开始只起因于一个偶然因素。当我在思索人本主义理念的适用度的问题时,在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人为“最高生命”的基础上,在总体和谐的局面上,仍然看出对极少数人的人本主义,可能就是对极大多数人的非人本主义,对极少数人的姑息养奸,可能就是对极大多数人的不负责任。任何政权天生的都是拥有暴力应用的权利的,拥有政权就同时意味着拥有镇压之权。但是,在接着的对历史上的政权为维护执政地位而行使的暴力镇压行为进行梳理时,却发现存在着以下的三种结果:1,成功的镇压。2,失败了的镇压。3,自己放弃了镇压权利的行使而招致的失败。同时,在2。的失败的镇压中包括部分地放弃了镇压权利的行使。(以上考察仅限于在非大规模的战争状态下。当事态已逐步地发展到了成战争规模时,不在讨论范围。)

    如此,接下来就考虑到,在部分地或彻底地放弃镇压权利而导致的直接失败中,以及暂时还未导致失败但已蔓延成了战争规模的争夺中,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诱发了政权会主动地部分地或完全地放弃镇压权利的行使?为回答出这样的问题,就必须要再而探讨法,法的精神,资本主义的法的精神。(因其它意识形态的纷乱斗争导致的失败不在此章关注范围内,虽然它们之间可能有着并不能被完全割裂开来的联系性。这里仅侧重于对最日常的最悄悄化的法的精神的考察。)

    在人类的法被制定出以前,法早已存在,所谓法,说的就是一切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再进一步的说明是对它们之间的权利关系的理所应有的定位。一切的存在物不光包括物质世界的存在物,也包括精神世界的存在物,还包括着精神界和物质世界之间的联系渠道中的存在。说在人类法产生之前,就存在有自然法和更高意义上的自然法则,就好比于在人类发现圆的存在前,圆的直径早已存在了一样。法的实际表象又是有差异的,就不仅是因为人的理性进步的逐渐性,还因为存在着在法的精神上的欺骗。

    显然,不公正的法律的罪恶行径始终地伴随着法律行为,即便就是在司法判例里。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总是在笨拙地对不公正的法律罪恶进行着遮遮掩掩。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把资本主义法的政治使命又加以了理论上的隐盖。

    在我们开始探索资本主义法的精神之前,首先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个法的最核心的问题,这就是:

    一 公正是什么?不公正又是什么?

    如果说真是上帝创造出了人类,那么无疑上帝就对人类拥有了某种权利。这是一种公正的说法。如果甲人从乙人处有所获益,那么乙人就应该拥有对甲人的某种权利,这是公正的。如果甲人对乙人有所伤害,那么乙人就应该拥有对甲人的某种权利,这也是公正的。可是,这样的看上去非常浅显的公正性在实际的世界里,却受到了种类繁多的剥夺。这样的对公正性的剥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虚假的剥夺

    上帝创造出了人类是虚假的,那么上帝对人类拥有了某种权利的公正也是虚假的。再而,人类不应为上帝付出任何的权利的公正性就受到了虚假的剥夺。

    2, 公正性的量化

    虽然甲人从乙人处有所获益,但甲人拒绝乙人拥有对他的某种权利的公正性,因为甲人宣言:他从乙人处的获益是因为他在乙人身上先投入了某种有益于乙人的东西,从而,他理所当然的拥有乙人对他的利益贡献。这是一个真的公正代替并消失了另一个真的公正。姑且假设甲人的公正是真的,那就引发出了另一个问题,怎样对公正性进行量化。

    3, 欺骗的剥夺

    乙人受到了甲人的伤害,那么乙人就拥有了对甲人的某种权利的公正性。但是,甲人宣言,他之所以伤害了乙人,他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真实的理由的,他的伤害是为了公正。从而,乙人应有的公正性被剥夺。(姑且假设甲人的理由的公正性是真的。)

    这样,要正确地把握公正性,要分清判断出谁在虚假,谁在欺骗,量化的计量单位的标准化设定等,就要预先完成一个前提,那就是:

    二 区分出公正和不公正的普遍标准是什么?它又是从何而来的?

    • 家园 【原创】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五):你幸福吗?

      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五):面对一个真实的谎言,你幸福吗?

      你幸福吗?在当今的世界,不但是社会底层因无法满足基本的现代日常生活的需求,觉得不幸福;就是社会的上中层也会因为心灵空虚和心理焦虑而同样不会感到幸福;还有广大的中下层分子们,不光是有疏离感就是因为“人比人气死人”也会觉得不幸福。其实,享有幸福的权利是一切天赋人权中的最根本的权利,其他的一切权利在幸福这块试金石面前就会显得并不真实。可能有人会反驳我这是在求全责备,认为人人都很幸福的社会是不会存在的。但即便就是如此,这也不能充要地成为否定我们继续探索实现幸福人生的理由。

      我们说今天比起中世纪来,是有着一个巨大的进步的。不但是生产力的进步也是政治权益社会组织文明建设的进步等等。但那时我们拥有晴朗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绿色的食物、简洁的社区和宁静的生活。宗教虽是虚假的,但会让很多人心灵有向上的意义而不沉沦,这是一个谎言的真实。这样说不是在否定社会的进步和世俗化进程,只是以此掀起面纱要反思权衡为资本发展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我有万般的自由,但是我并不幸福。不光是我们不幸福,我们也看不到我们的子孙们会幸福的希望,所要赖以滋生的土壤会有生命博动的迹象。对世界的有序化的设计和安排真的没有误入歧途吗?我们仅仅就是为了物质的膨胀式繁荣真的就应该那么容忍资本的放肆吗?不这样就一定不会有繁荣吗?还有妥协的控制力的存在的必然需要吗?当我们因实现幸福人生权利而要去否定他时,又会因为不得不要去抵御他的强大的竞争侵蚀力而不得不与狼共舞吗?!

      一切的过去的现在的以及未来的任何理由,其实并不能成为否定今生幸福的充要条件,更何况这样些的理由确实有并不真实的可能。

      世界原本是无序的,自然法则又是存在的。如果自然法则能够星罗棋布地将世界加以合理的有序化,那么首先必须要能演绎解释出自然法则,而对自然法则的探索不但是要有着时间上的延续性,有一个解释能力的增长过程。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对解释权力的争夺上。当对自然法则的诠释一旦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歧异时,常常会出现对不同见解的压制乃至于杀戮。

      世界由无序而有序的进程,在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出现了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纷争。世界会最终有一个定格的有序吗?如果社会模式不管她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令人心仪,但永远也只能囿于乌托邦之中,是不是一个妥协化了的有序恰恰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最美好?谁和谁妥协?妥协的结果用什么来让它固化。是用信仰还是用法律?是契约还是主义?是理性的力量还是本能的冲动?

      对自然法则的认知当有一天进步到了要宣言:人拥有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力时,有违于此的政权就被贴上了“邪恶”的标签。在启蒙时代,欧洲的有序化遵循着的是柏拉图和阿里士多德的哲学。同时,一直在世界的有序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宗教仍然在发挥着他的作用。当公平和正义要来裁判一切权力的合法性时,革命时代来临,妥协型的封建王朝崩溃。当革命家们在为天赋权利冲锋陷阵时,资本主义于不知不觉间就把他表达为自由和民主。看着君主们被推上了断头台的教士们缩回到了越来越狭小的神殿里不停地叹息,疯狂的人们啊,你们忘记了先贤阿奎那的教导了吗?宗教教义的社会价值是不会被演说家的激情所能淹没的。国王被人民踩在了脚下,于是孟德斯鸠的“the nation”变成了现在的“nation”。

      非决定论从政治实践上退到了学说领域,同属决定论大范畴的但又是截然冲突对立的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当共产主义决定论暴风骤雨般地要为建立“人的自由联合体”而奋斗时,资本主义决定论的资本却在悄悄地并不太自觉地完满着他的本性。

      共产主义对政治权力的诉求有着完全理论化的公开,而资本的发言却总是躲闪在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之后,尤其是他适逢其时地精练出了人的天赋权利中的自由和民主,并把真正的天赋幸福权利加以了能为他所用的偷梁换柱。康德说过:当人服从道德法则时,他才会是自由的。所以,真正的自由既不能被罗马法所反映(那么浩繁的查士丁尼法典也如是),也不能被当代各国的法律体系所能勾勒出。真正的自由就不在现象界。只有当这样的道德法则被人的意志所发现和推崇,他才会拥有真正的自由,他的意志才会上升到自由意志。

      上世纪末叶,共产主义的决定论遭受重大挫折,苦陷再探索。资本主义的决定论隐蔽地称霸思想界。

      (接下来请参阅资本主义精神的颤抖(六):民主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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