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共:💬282 🌺305 🌵33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9
下页 末页
      • 家园 公众应该是觉得她既不应该有罪,也不应该进精神病院吧。

        不过许多小地方的强力国家机构,像公检法这种,确实比较可怕。

        到是北京上海这些地方的,现在还是比较讲程序,讲证据的,不知道杨大侠为什么对上海警方火气那么大。

        • 家园 对公众来说,一个都不知道为人民做了什么贡献的公仆

          拿着不知从哪里摸来的人民币去砸一个弱女子的脑袋,强迫她提供特殊性服务,被拒绝后死缠不放还两次推倒,结果被小女子奋起反抗,几刀了结性命,这能有什么罪?相反,这一体现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二是为民除害,大快人心,邓MM理应被视为巾帼英雄,大加宣扬才对。

          刚进来看到一个贴:英雄本色 5419/140 【原创】路见不平,烈女拔刀向日寇。

          把这词儿改改就可以用在邓MM了:忍无可忍,烈女拔刀向狗官。

          以上我觉得这是挺正常的老百姓思考模式。很多老百姓遗憾的是:怎么只杀了一个呀!

          我有很多问题~

          大官人有什么权力可以拿钱砸别人的头,可以强迫他人提供特殊性服务?

          被砸了头受到严重人格侮辱的星斗小民可以怎么让大官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还是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你没能耐也付不起代价?

          如果自己不够强是不是就被强迫成功了呢?

          如果放弃反抗,就没有杀人,也不会有强奸?

          • 家园 杀得好!该多杀几个这样的狗官!
          • 家园 恩,这叫烈女

            古时候捅大了可是要受朝廷嘉奖的,一块牌坊肯定少不了的。

            • 家园 a认为是故意杀人嘛

              a认为是故意杀人嘛,俺认为无论邓有没有反应过头,面对威胁的事实是存在的:比如要求提供色情服务,官员拿钱打她,把她推到在沙发上,无论如何,这个不是和你开玩笑吧?

              是不是意图强奸真的不好说,但是故意杀人肯定是没谱的事情。

              • 家园 我不懂法律,不好说

                不过这个邓要判无罪我觉得很不好说。

                • 家园 如果是意图强奸邓应该无罪;

                  如果是意图强奸邓应该无罪;

                  如果判定只是争执那是过失杀人。

                  我不觉得邓一定是无罪,但是故意杀人这个就没谱了。总是有些可以公认的客观事实存在吧。强奸这个玩意,毕竟邓衣服没被官员给脱下来,还真不好说是不是有这个意图;但是官员之前要求提供色情服务,在动作和语言上多有侮辱这些也是事实吧。

        • 家园 你难道不觉得这种说法很荒谬么?

          如果没有精神病,在普通争吵导致撕打的情况下,用刀捅死一个、捅伤一个,还不应该有罪

          现在警察倾向于认为邓有精神病、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我恰好认为他们是想帮邓的忙……如果邓没有精神病,再从轻,无期徒刑也没得跑。

          • 家园 两枚通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返回] [关闭]

          • 家园 这有什么荒谬的,就跟你一样,人活一张嘴贝

            同样的材料组织组织也可以说成杀掉一个强奸犯,捅伤1个协同的,就算正当防卫过头了,但如果弄成防卫过当也判不了几年。

            就看你想接受哪方面贝,普通民众我看更愿意接受这种说法。

            • 家园 问题在于

              即便只是防卫过当,量刑也要比去精神病院疗养要大得多啊。

              如果是想把邓玉娇搞进去的话,绝对应该证明她精神正常,而不是有精神病才对啊。

              这年头,如果说欺负穷人的话,只听说过有钱人犯了法,搞伪证说自个有精神病;没听说过权势集团欺负了弱势群体,反而替弱势群体开脱说有精神病的啊。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9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