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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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防卫过当是绝对没法成立的

                如果邓没有精神病,必然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连过失杀人都没戏,因为她捅了很多刀、还都是冲着要害部位招呼。所以,让她往精神病这方面靠,是在帮她、不是害她。

                ——办案的警察是有良心的,他们其实是在悄悄地枉法……

                • 家园 如果事实是反抗强奸呢?

                  如果事实是反抗强奸呢?

                  没什么保护不保护的。

                  如果事实仅仅是官员打人反抗,那么可以算故意杀人,如果判定为意图强奸,那么就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

                  关键是事实。

                  • 家园 “强奸”的指控要成立,要件很严格

                    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

                    否则,如果你和异性发生争执和推搡,人家就可以告你“强奸未遂”,岂不是太荒唐了?

                    • 家园 靠,这是因为提出性要求对方不从遂发生的案子

                      关键点是女方欲离开结束纠纷,邓等人继续拉扯,纠缠,殴打,甚至两次将女方压倒这是明显以满足其性目的为目的的行为。这次不是主观认为什么了。而是客观证据清晰,因果关系充分形成证据链。犯罪目的就是强奸。不然世界上没有强奸了。

                    • 家园 你说的才荒唐

                      如果你和异性发生争执和推搡并强迫女性提供特殊服务,就是强奸!

                    • 家园 强迫女性提供特殊服务和一般的争执和推搡是一回事吗?

                      邓贵大拿钱砸人,要求的什么“异性洗浴”

                      把人压在沙发上两次,小A不会解释成是打情骂俏吧?还是邓贵大就是做俯卧撑不小心把女服务员压在了身下?

                • 家园 向着她可真不一定,把她弄成精神病,对洗脱死者的名声是有

                  好处的,被精神病杀了,这事情就说不清了,但如果强奸未遂,或者强迫别人卖淫被杀,这名声可很难听。

                  真向着她也不会打她了,应该好言分析厉害啊。

                  • 家园 目前在认为邓玉娇有精神病可能的同时,官方未否认官员的行为

                    关于洗脱官员名誉这一点,貌似跟目前的官方通报不太一致。

                    目前在认为邓玉娇有精神病可能的同时,官方未否认邓贵大等的“寻找特殊服务”“并把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的行为。

                    挑出这段,出处是《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异性]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

                    引用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关于“5.10”案件情况通报

                    一、基本案情

                    2009年5月10日20时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现初步查明: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年9月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年3月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1日,巴东县公安局已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二、几点说明:

                    (一)巴东县公安局一以贯之地秉承“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办理本案,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二)本案已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截止目前,巴东县公安局先后3次向媒体发布了案件信息:5月11日,本局向《长江巴东网》提供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该网站于5月12日11时34分发布了该信息;5月14日,本局相关人员应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的要求,通过电话简要介绍了案情;5月 15日,本局相关人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除此之外,本局未接受其他任何媒体和个人采访,亦未向其他任何媒体发布过本案信息。媒体及公众从不同视角对本案的探访、报道、叙述、评论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见。

                    (三)巴东县公安局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关于本案的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如倍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是否自首的问题,本局认为,邓玉娇有主动投案情节,但自首是否成立,应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认定。

                    (四)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案。案发当晚,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地侦办案件。据悉,针对本案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巴东县委已采取系列措施,并于5月12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出了专题部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局通报的上述案情,是综合现有证据作出的初步认定,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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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如果当地官方不否认那官员的行为,那当然好了

                      不过现在通报那些情况是她的口供还是什么,还有别的什么目击证人没有,如果她是精神病,她的口供就没有效力了吧?

                      好在这事情现在闹大了,当地处理起来会有一定顾忌,否则我是不太相信这些地方的一些国家机关的,那些小地方许多真有点天高皇帝远,无法无天的,自己就是1个小朝廷了。

                  • 家园 你连怎么教人装精神病都不懂……

                    在我看,如果那个消息是确实的,那么只有两个可能性:一是邓真的有精神病;二是有高人指点,教她怎么装精神病……

                    精神病人的最基本特征是什么?行为严重地不正常。

                    ——不胡言乱语、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怎么装精神病?

                    ——这不算最厉害的,有人为了装精神病,故意在病床上大小便,还抓自己的大便吃……就这么着,还是没逃过精神病专家的鉴定。

                    • 家园 你想说什么啊,精神病杀个人,是非曲折说的清吗

                      她变成了精神病,她以前说的就不成立了,死者怎么死的也说不清楚了,被精神病杀了,多冤啊。

                      但如果是神智正常的弱女子杀掉1个强奸未遂的,强迫卖淫的,就算这个弱女子要承担法律责任,死者名声能好听吗,当地官声能好听吗?

                      还是你说她说挨公安打,逼她承认精神病是假的?

                • 家园 希望如此我

                  这也正是我对于公众舆论而言的不明之处。

            • 家园 对不住呐,你这是在非常拙劣地践踏法律

              这么玩,最后是会被别人用同样的手段搞到你身上的:-)

      • 家园 在本案中,防卫过当是根本无法成立的

        那要建立在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明显威胁的前提下——要不然,只要两个人一打架,占下风的人就可以掏出刀来捅人,然后辩称“我只是防卫过当”,这不全乱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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