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温故知新沈崇案】1.沈崇和谭卓 -- 陈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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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沈崇小姐》发表在哪里?

        楼主已经给出答案了,发表在《联合晚报》上。

        刘时平连夜写了一篇通讯《沈崇小姐》,北平不得发言,他只能凭借自己兼任上海《联合晚报》特邀记者的身份,寄到上海发表。

        网上流行的版本是说发表在《上海晚报》上,并指出刘时平是《上海晚报》的特邀记者。查刘时平的简历,发现并无他任过《上海晚报》特邀记者的字样,反有他曾任“上海《联合晚报》驻北平特派记者”的句子。

        《联合晚报》在1947年5月25日被国民党以“破坏社会秩序,意图颠覆政府”的罪名勒令永久停刊,一起被查禁的还有《文汇报》、《新民晚报》。广泛报道沈崇事件应该是《联合晚报》被查禁的罪名之一。

        反观《上海晚报》,并无资料显示它被查禁。

        综上,可以大致判定《沈崇小姐》发表在《联合晚报》上。

        • 家园 刘时平,为上海《联合晚报》驻北平记者 证据为

          见王纪华《联合晚报的联合战斗》

          《20世纪上海文史资料文库第6册·文化出版》

          王纪华为创始人。在文中直言:“驻北平记者是刘时平”。

          前生今世都很短:

          《联合日报》于1945年9月创刊,1945年11月30日复刊,改为《联合晚报》。

          “北钱南王”之王元化担任副刊主编。

          我最初在期刊网查刘时平,选择了《北京党史》2002年第1期《传奇记者刘时平》的内容。(别的刊名太水了,都是《新闻爱好者》之类的。)

          此文有不确处,亦跟着错——在翻吴国桢的资料时,发现此处,赶紧更正。

      • 家园 你这篇的态度就不错嘛,开始平等地提问了。

        花你的态度。

    • 家园 小Bug

      至于谢泳栽赃给聂弩绀先生的所谓“聂绀弩指控沈崇色诱美军”
      是否改为:网上流传的所谓“聂绀弩指控沈崇色诱美军”。

      谢泳虽然全盘引用了那个传言,但没敢说是聂绀弩的回忆。

    • 家园 网上流传关于沈崇的滥言原来出自有名的飞将军孙元良之口

      见于《“说国军消极抗战天理何在”——抗日名将孙元良访问记》一文。悠悠儿拿来做宝了

    • 家园 【文摘】有关军事法庭记录

      此处转贴的仅仅是陈郢客:【温故知新沈崇案】2.孟昭杰们,哪儿去了? 所提到的, 谢泳引用的"美国档案"而已. 看贴不认真, 抱歉并特此删除

      • 家园 沈崇案证人名单对比

        我国证人王和成、刘志皓、张英杰、策绍明、王桐、关德俊、孟昭杰、强志新、马文彬、赵泽田

        这个证人名单不算等掉的,有十人。

        和这个名单沈崇案的证人

        孟昭杰,赵泽田,张志新,赵玉峰,马文彬 【修理班工人】

        唐文华,王桐 【平安电影院值班值勤的警备司令部士兵】

        关德俊,刘志平,尚友三 【内七区的警察】

        李凤坡(一说李风岐) 【东单交通岗守望警察】

        朱绍明(一说策绍明),张颖杰 【警察局外事科巡官、科员】

        对照,

        “强志新”应为“张志新”。

        “张英杰”和“张颖杰”应是同一人。

        “刘志皓”和内七区警察“刘志平”可能是同一人。

        “王和成”是新出现的,身份目前还不清楚。

        等掉的有三个人:1)修理班工人赵玉峰,2)内七区警察尚友三(这个本来就存疑,关德俊离开现场后又叫了一个或两个同事),3)东单交通岗守望警察李凤坡。

        ----------------------中国证人和美军证人的分界线--------------------------

        内七区警察关德俊没有逮捕Pierson,警察局外事科的警员也没有逮捕Pierson,他们只是阻止Pierson离开现场而返回北京饭店,试图逮捕他(“Chinese policemen refused to let Pierson leave for Beijing Hotel and intended to take him into custody”)。

        Pierson当然不想被捕,他走到大街上,挥手截住了一辆美国宪兵巡逻车(“a patrolling American MP”)。巡逻车中有数名宪兵,Pierson向其中一名值班宪兵(该宪兵名为Alvin Goldsimth)诉说:“他‘had stepped in a hole, and tripped falling on his girl knocking her down.’At this moment, the Chinese policemen came. One policeman hit him with a rifle, while another stuck a pistol in his stomach.”

        即Pierson说自己是踩进了一个坑,被绊倒了,正好摔倒到沈崇的身上,把沈崇也带倒了。正在此时,(至少两名)中国警察来了,一个用步枪击他,另一个用手枪扎他的肚子。总而言之,Pierson把自己说成了窦娥。

        宪兵们把Pierson,沈崇和一个刚刚赶到现场的中国官员(这名官员来自Joint Office of Sino-American Police,不知道是不是中文文献里的“警察局外事科”)都带走了,带到了Marine Military Police Office.

        在海军陆战队的军事警察局里,发生的事情也不清楚。

        一种说法是沈崇做了登记,Pierson被逮捕("Shen Chong registered and Pierson was taken into custody.")。按这种说法,沈崇应该指控了Pierson强奸,否则Pierson不会被捕。

        另外一种说法,就是

        当夜值班的宪兵军官作证说,被告被从阅兵场带来时,对被告没有任何控告。假如有强奸的指控,被告就会被关起来,而不会作为嫌疑人释放听候传讯。

        这就引出了一些美军证人,即

        美军证人克拉克、欧道、摩里斯、金泽、欧迪斯等

        这里头应该包括了上面提到的那名“当夜值班的宪兵军官”,然而不知道他是在警局值班还是在巡逻车里。这些美国人当然毫无疑问地一致倾向Pierson:

        一辆宪兵巡逻吉普把被告和原告带走。
        据法庭记录显示,有数名宪兵到了中国警察逮捕被告的现场。他们作证说在现场被告用手臂搂住原告,原告显然是同意的。一个证人作证说被告和原告试图一同离开跑马场,另一个证人作证说他认为那个中国姑娘看来“完全放松”,不像“受到刺激或者哭过的样子”,而是“对整个事件表现平静”。早些时候和被告一同喝过酒的一个海军陆战队员说,被告被酒瓶割伤了手指节,这可以解释现场发现的手套上的血迹。

        -------------------医生证人---------------

        美国医生的检查结果:

        所说强奸案次日下午,一个美国医生检查了原告。这个医生作证说,在原告的臀部,大腿内侧,脸和脖子上都未发现伤痕。原告阴道入口处小的割伤在正常性交时也可能发生。这个医生在所说事件次日早晨也检查了被告,在被告性器官上没有发现伤痕

        这个美国医生的名字是Percival Clark,(docter of the Navy Reserve,Lieutenant)应该就是名列美军证人之首的那个“克拉克”。

        中国医生的检查结果是:

        第2天凌晨大约2点半,姑娘由一个中国医生做了检查。医生作证说,他在阴道入口下部中间发现了一小块新鲜伤痕,只有生殖器进入阴道才能达到那个部位。他说“正常性交”通常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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