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也从《再见,伊力哈木》谈起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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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花!

            你的无知让我叹息……

          • 家园 最好去考察一下云南和宁夏的情况再来说话

            好歹我还提供了消息来源,你就只剩下干嚎了。

            政教分离一定要是政和教像油和水一样分开吗?起点平等重要,结果平等就不重要了?

            • 家园 西部某些地区的宗教势力对地方政权的渗透已经很严重了

              比如2007年的刘文会案外链出处,在我看来,就是渗透入基层政权的宗教势力利用他们掌握的权力进行宗教迫害的典型事例。

              • 家园 你的意思是

                渗入基层政权的伊斯兰势力迫害基督徒?

                可这位明明是基督神棍跑到伊斯兰的地盘上诋毁先知……

                • 家园 请你解释你说的“伊斯兰的地盘”的含义

                  我不知道在中国境内有什么地方可以算是“伊斯兰的地盘”,请你给予解释。还有“诋毁先知”是什么意思,也请你解释一下。

                  • 家园 宗教传统浓厚的地方

                    接近百分之九十的人信伊斯兰,我说那是伊斯兰的地盘,有必要咬文嚼字么?他们一样是中国人,一样得遵守中国的法律,得服共产党的管。不过……你一个基督徒跑到那种地方去传教,还说出这种话

                    不要在听信千百 年来死人的谎言于欺骗

                    这还不是诋毁先知?对穆斯林说穆罕默德在欺骗你们,引起民愤被治罪,难道不是罪有应得?判他“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也是有法可依的。

                    • 家园 “接近百分之九十的人信伊斯兰”就能说“那是伊斯兰的地盘”

                      很遗憾,不能。不要说“接近百分之九十”,哪怕是百分之一百,那里也不是什么“伊斯兰的地盘”,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信仰自由的条款在那里也有效。刘某人说的不过是一千多年来基督教对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的一贯看法,穆斯林如果不认同可以不理睬,但不能对他进行人身伤害。就政府来说,不应介入这种宗教间的教义论争,在这件事上刘某也许有错(主要是在公共场合宣教),但更应当被治罪的,是那些对刘某人进行武力伤害的穆斯林。至于所谓“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罪名就更是可笑,但丁的《神曲》里可是把穆罕默德安排在了地狱里,你去起诉出版《神曲》的出版社试试?

                      • 家园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地穆斯林的地盘

                        这就得了。

                        看清楚,当地的穆斯林民众打他了吗?是“辱骂、威胁殴打”,没真正打他,而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当地警方进行及时处置,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根本就是依法治国的体现。这个罪名在刑法中也是白纸黑字:

                        http://www.xyfy.gov.cn/sszn/xt/xingfafenze/250.htm

                        至于说神曲,反正穆斯林民众又不看,出版方也不是针对他们出版,这种侮辱和被侮辱的关系既然不成立,那就没必要去追究。

                        • 家园 对不起,不是

                          那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盘”,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地穆斯林的地盘”,这是有区别的,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个区别在哪里。

                          对于穆斯林的报案,当地公安部门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不予受理,或者接受,但只按“非法传教”对刘某进行处罚。至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完全是笑话,且不谈刘某散发的材料里没有一个字是针对哪个特定的少数民族的,起诉书里居然出现了“穆斯林民族”这个词,难道他们不知道,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穆斯林”不是一个有意义的法律实体吗?这样的一个案子居然能够出现并被审理,可见当地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影响之大。

                          • 家园 地盘这种说法本来就不严肃

                            又不是什么领土之类的词,这个不争也罢,反正它也不可能出现在正式文件中。

                            至于不予受理,才是可笑的事情,在公共场合传教本来就是非法的事情,你是要当地公安机关有法不依吗?何况,如果警察不管,刘某人受到愤怒的群众伤害都有可能。所以警察出动控制刘某,事实上也是对他的保护。于情于理,都应该受理。

                            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请注意,刑法规定的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而这种侮辱为什么只可能是针对一个少数民族的?东乡族自治县既有东乡族也有回族。说穆斯林民族在当地语境下就是对他们的统称。像这样的案子,跑到人家穆斯林世代居住的地域去侮辱人家,到了大堂上还嘴硬,不严判才是没天理呢。

                            • 家园 所谓“穆斯林民族”的说法在中国的法律中根本不成立

                              因为中国官方从来没有授予过“穆斯林”这个概念以任何法律地位。这个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宗教势力通过操纵司法和歪曲法律(将“穆斯林”曲解为“少数民族”)进行宗教迫害的事件,如果你硬不承认我也没办法了。

                            • 家园 不严肃就不要瞎说了。
            • 家园 政教分离一定要是政和教像油和水一样分开吗?

              是的。因为任何一种宗教都有政治性,要排除宗教对政治的干扰,就必须坚决的贯彻政教分离原则。特别是伊斯兰教,它将干预政治作为自己的教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公开主张,穆斯林必须与所有非伊斯兰政权作斗争,直到将其消灭,代之以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这种教义的潜在危害,我想你不会不明白。

              • 家园 但是实际做不到,怎么办?

                我不是不支持这个原则,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从小接受了宗教文化的熏陶,你很难把他的信仰完全清除出去。而在民族地区,你非要严格执行这条,要么就失去少数民族干部的支持。

                所谓政教分离,又不是说从政者不可以有自己的信仰,是说不能让宗教势力干预政治运作,执政需遵守世俗原则。要从政者不信教,那是因为TG是马列主义执政党,推行无神论。但TG是能够灵活处事的,所以在云南和宁夏民族地区也不强迫少数民族党员放弃信仰。在新疆也没必要,确定一个维族干部听TG的就行了,干嘛逼着人家剃胡子呢?留胡子就等于听阿訇不听书记了?反过来想,他要听阿訇,剃了胡子就不听了?胡子里面有大脑吗?

                • 家园 你这句话是错误的

                  但TG是能够灵活处事的,所以在云南和宁夏民族地区也不强迫少数民族党员放弃信仰。

                  中共中央对党员的信教问题有过明确的规定,即:党员不得信教,亦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如有党员信教,应对其进行教育,劝其放弃;如坚持信教,应劝其退党;如不肯退党,则予以除名。具体执行情况如何是另一回事,但这个原则,中共是非常明确的。

                  [URL=]留胡子就等于听阿訇不听书记了?[/URL]

                  第一,阿訇是政府工作人员吗?

                  第二,从理论上来说,阿訇的确没有“听书记”的义务。他只有遵纪守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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