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上海三十年往事(一)走穷命带财运的朱鎔基 -- 大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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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走走逛逛其他路,买卖请到四川路

            不过,近些年虹口确实落后了,身边的闸北和杨浦,一个打造大宁国际生活广场,另一个更是打造全市闻名的五角场商圈,虽说比不上市中心的几个区,但至少动作比虹口快很多了。虹口现在只能指望北外滩翻身了。

            • 家园 大宁的确发展起来了

              去年相亲时去了次大宁,那边的确发展得不错,很有点生活高尚区的味道的。虹口最后的希望大概全部寄托在北外滩了

              回想起来,虹口的四川北路发展比这个还早,却总是发展不起来,很让人憋气的。看看衡山路,比比溧阳路,差距啊。看看八万人,比比虹足,失望

      • 家园 90年代底的特困户标准已经提高了

        1992年开始的十几年内, 动迁了90多万户计280万人。1999年底消灭人均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共计14.4万户,受益人数近50万。

        80年代上海特困户的划线是2平米(还是2.5平米?)以下,老城区三代同居一室的多得是。

        • 家园 谁说的?难道大和尚忘了,明星说了

          常凯申时代不都已经是私人产权,人人有住了吗?

          • 家园 呵呵,那个值得一提吗?

            相信人家原意倒不至如此,不过自己把自己绕沟里了。对这类好有一比:山间竹笋。

            • 家园 虽说解缙大学士很尖刻

              不过很有道理。

              当然,角度问题啦---竹笋还是美食嘛,比百无一用的书生强。书生的死要面子活受罪,被老毛剥的精光。这些人还要拿人家当大救星,是不是喜欢受虐?真要是喜欢太祖,先学人家的实践精神好不好。

        • 家园 房子,上海永远的难

          87年目标是人均2平米为特困户,不过是居住面积,99年时解决的4平米是建面。

          现在上海的困难户标准不是人均而是户均三十平米以下的。

          作为穷人一定要赶上大潮,一旦落潮而被遗忘,那要翻身就难上难。

          九十年年动迁一刀开在黄金地段老城区,刚好解决大量老式里弄居民,当时规定6层以上楼房是不能动的红线,所以很多解放后建的楼房就留下了,这就是现在要解决超小户型和非独改独立成套户型--大批合用煤卫楼房的由来。

          但是最苦的不是楼房居民而是大量被漏下的老房居民,水电煤设施都不能与楼房相比,夏天暴雨进水,刮大风掀屋顶,都在这些老房区。我曾在2003年去年江南造船厂附近的一条小巷,真不敢相信这是在上海,还以为是拍旧社会工人棚户区搭的景呢。

          在这种环境下生存心理生理都会有很大压抑,只能依赖政府大片消灭简房棚户区,义不容辞。

          不过现在上海的新型困难居住民有与土人不同的表现形式,那就是合租房,曾有一间接53平米建面的两室户老楼房,住进了十八个大小伙子。

          写字楼区,星级酒店包括上海纺织厂都在大量雇佣外来人员,有些工作性质决定他们必须近工作单位而居,取缔群租房,上海的运营成本就居高不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

          • 家园 棚户区杨浦区最糟糕

            del

          • 家园 【取缔群住房为何不是房东出面而是政府负责?】不解
            • 家园 政府往哪儿跑

              房东是群租房的受益户,是积极推动者。而群租房的接受者才是上海运营成本上升的受害者。

              群租房由二房东转租或合租的损害房东利益进化而来,最后被先知先觉的房东发现其中巨大利益。

              一间53平方米的二居室老楼房,最多是两户人家居住为最高限了,租金1500元一间到顶了,全房只不过3000元。遇到一户退租什么的还有是否愿接受合租的问题。

              但一旦转为群租房,损失的只有房东的脸面,租户转为低层收入者,但是人众且源源不断。群租房月租,未取缔前正规群租房(类似集体宿舍的洗浴建筑),甲级写字楼中心地段房租可低至300元,取缔后稍远些的黑户约为800元,一床难求。

              对房东而言,出租纵不及设计数量的一半亦抵得过常规出租;对租客而言,月费不过几百的住宿,提供煤卫洗浴和空调设备,为不可忍受之恶劣吗。

              最终引发矛盾的首先是房客与楼房其他业主,尤其是中档的商品房小区自住业主。楼房门禁形同虚设,住户繁杂而混乱。

              因此一位房东拉着一车床垫(双人床,床垫是必需设施)进入自家小区时终被小区保安拦在门外,房东自作狮吼,拿尚方宝剑来,否则有何权利阻止我进入我自家产业,不然法庭见。汹汹民意龙回头猛扑向政府:里委干部,小区物业要执法权;自住业主要居住平安权,外带物业保值升值。社会法律学家说要考虑公序良俗。政府再不介入就是不作为,政府往哪儿躲,上呗。

              博弈结果就简化成了,黑心房东与委屈自住业主的争长论短。结果可想,好象出了管理条例禁止群租房,当然有一定执法权授权下放,辅之以一段时间的整顿,公开群租房被压下去了。当然老房区,偏僻区域群租房仍存在着。

              在这里的第三方群租房客们,为什么愿意与众多陌生人合住一门之内,安身之处仅有一床,主房住满了,厅堂改成住处,甚至连煤卫处都要安床,挤占到如此地步,不是被骗不是上当,还愿出钱租住呢?他们是隐形人,他们是无声的。

              上次参加讨论蜗居时写过一句,不赞成买不起房的白领们哭得山崩地裂,委屈得苦大仇深,真正压在五指山下的都是没力气发声的,而且同样被无房白领隔绝在当有权利一族之外的。

              • 家园 【房东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这是民法的最基本原则】

                仅有的限制就是“行使权力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因此如果周围邻居反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

                政府(行政)干吗没事找事儿地出面颁布条例一刀切呢?毕竟并不是每个群租案件都对周围构成侵权的啊?

                • 家园 中国之事中国特色解决

                  侵权种类需受法律明文规定方可成立,所以一开始以公序良俗为武器。中国为大陆法系,非英美判例法系,法官可释法,可创制判例的。精神损害才刚刚列入明文法规。

                  纵有一案成立,其他小区居民可否援引此案例阻止房东运送群租房设施入内,何种伤害方为损害成立,须待事实出现才能一楼一区各自独立上法庭解决,中国有这么大的司法成本可付吗,换而言之有这么法出必依的守法环境嘛?

                  至于是否造成损害吗,保物业升值自利些但亦不违法,毕竟保障低收入者有体面租屋非他们的责任,但是超出正常数目的房客及频繁流动任谁也知其中危害性。别的不说,日夜穿梭不停的进出人员开关门就让人夜不能寐了,现在上海老楼房也由政府半请半强制地安装了门禁,经过这么多租户之手的门禁还有门禁作用吗,还有超常的用电用水等等,一旦走火走水,性命交关呢。

                  虽说无声者最值得同情,也最应有人为其申张权利,但不等于自住业主的权利不该保护。

                  等社会慢慢平衡吧。

    • 家园 乡镇企业这一点有待商榷

      上海属于胆小的,决不敢闯红灯,所以八十年代始于农村的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活跃,基于生存最基本推力,而上海无此动力,也不适应这种蓬勃的生机,江浙和广东千万蚂蚁雄兵开始由个体到企业的财富积累时,上海也是蚂蚁雄兵百万不过都是漂洋出国。

      七八十年代上海郊区的乡镇企业早就起来了,只不过市区的人没感觉而已。农民办工厂给大型国营企业搞配套,从六十年代就起步了。八十年代更有大量私人性质的企业。

      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一方面一部分保守的市区上海人流传“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另一方面在民间也广泛流传,“不要小看浦东阿乡,小青年倒插门进去,浦东丈人老头有房有车。”

      八十年代很有名的化妆品“南源永芳”,大家以为是广东货,其实里面很多产品是浦东孙桥的集体企业加工的。

      应该说,上海的经济和苏南是同步的,只是郊区在市区的巨大阴影下不为人了解而已。

      • 家园 回花一朵,郊县变迁没注意

        我后文也有一事正说郊县藏财不少。

        乡镇企业肯定不少,不然朱家角就不会毁了而留下周庄独美。不过那时上海的乡镇企业名气似乎不如江浙,而且日后做大亦少。是否后变成上海菜蓝子基地,现在土地又被收了,或又转向旅游地,上海郊县的变迁没注意。

        市区的确托大,一下把郊县划进农村系列,目中无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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