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且看什么时候路灯上挂满尸体 -- Levelw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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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真的认为“病情延误 变成肾衰竭”是大家义愤填膺的原因吗

        你真的认为“病情延误 变成肾衰竭”是大家义愤填膺的原因吗?

        不是!最让人心寒的是下面的话:

        徐某夫妇矢口否认老陈来家里进行过墙面施工,甚至不承认家里养了藏獒,“只是养了一条比较大的狗。”

        开庭时,徐某夫妇没有到庭,派了代理律师和一个公司职员出庭。庭上,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

        寡言的老陈,立马从座位上跳起来,“你是说我是小偷吗?”

        难道你真的看不来吗?

        如果记者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妖言惑众,绝对是居心叵测,其行可诛。

        可如果上面的是事实,你觉得你费那么多心血和口舌去维护这样的人渣值得吗?

        • 家园 法庭的惯例是不允许录音录像。

            不知记者用什么来证明律师确实是这样说的,这句话改上几个字意思就完全不同。

          • 家园 有个疑惑,受害人有没有律师在场?

            被告律师的这句话,撇除了带有侮辱成分外,在法庭上可是一件反击的利器——被告试图证明原告并非在该处受的伤害,从而洗脱责任,但这恰恰是最容易被证明的,小区的保安、工友、工头……随便一个的证词就能反驳被告律师的话,就象有朋友说:即使是小偷被咬伤,也能索赔……那后面就不用再打了——你不是说人家进不来就不是这狗咬的么?现在人家证明能进来,那你就赔钱吧……当然,前提是原告也有精通庭辩的专业人士才行。

            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律师,水平十分低下(不单止道德,业务水平也低),所以,法官判决被告败诉赔偿是合情合理的!整个报道中,能令人气愤的也就是这句话,至于狗主没有看望伤者,抵赖养藏獒,也只是末节,放其他人身上多半也会这样,关键就是,这样水平低下的话,是不是被告律师的原话,是的话,原告有没有及时抓住这点来反击?报道比较模糊……

            进来传媒有不少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例如彭宇案,还有一些助人反被诬的案件的审理,记者无不使用煽动性的语句,不免让人对公理失去信心,我也不例外,但我一个法律界的朋友质疑了传媒报道中一些问题,有些很可能是夸张失实,而更多的是当事人不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没有辩护律师是很大的原因,受到境外影视的影响,律师都是一付小人形象,即使帮你打赢官司,也瓜分了你的钱,于是,毫无庭辩经验的小民大咧咧的走上法庭,在对方专业人士的狂轰滥炸下,体无完肤,众多网友不是整天呼吁“法治”么?要公平的“法治”,手段首先得对等,“弱势群体”、“伤害深重”,在法律上是没有优待的!很遗憾,这一系列的报道,只使人们有骂娘的借口,而没有教会人们怎么保护自己,读者看完报道,骂得舒坦了,整个社会的风气也败坏了,当某天事到临头时,依然还是这个下场,这真要怪别人“为富不仁”还是怪自己?

            • 家园 你还别说,这么反驳政治正确还是不正确?

              这些年政治正确有点看不明白了,阶级斗争不讲了。在美国应该可以用种族歧视等来将对手置于政治不正确的境地。在中国就可能被挂上讲阶级斗争的不正确之地了。

              Alarm其实他讲的是对媒体监督,这一点我赞成,尤其南方系他们经常不正确怎么安然无事呢,比如开天窗事件。

              但是其他人关注的是阶级矛盾新动向,这两个家伙怎么说得到一块去啊

          • 家园 无奈啊

            我们的认知有限,没有能力去质疑,追索所有的问题,社会繁杂,你提出的诸如此类的问题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永远没有答案。

            政府的话,我的真的很想相信,可是政府却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失望。

            记者的话,我有限的相信,却被人指为,被挑拨,脑子里面少了神经。

            做什么都是错!生活在一个如此和谐的社会,我去如此的无奈!

        • 家园 如果此话为真,法官可以处罚律师吗?

          从单纯法律的角度,这种律师能够受到什么处罚?

          这种处罚由谁来做,当庭的法官?

          • 家园 不能受任何处罚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他可能是个好律师。不光是从法律的角度,从任何角度,这种律师都不能够受到什么处罚。

            我所能表达的只有我的愤怒,和我对他的鄙视。

            而你又想表达什么呢?如果只是想说“我的愤怒,和我对他的鄙视。”只是粪土而已。那么我告诉你,我知道。

            • 家园 只是请教,没有别的意思

              看了报道,也挺气愤的。

              对法律了解不多,只是想知道,律师如果在公堂上说出这种或者更加侮辱人的话,会受到什么处罚。个人认为,法律只是最低的行为规范,在这之上,需要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如果律师只按照法律,就可以拐弯抹角指桑骂槐的污辱人,那也太低级了。我觉得对他们的要求肯定不止这些,对于主持审判的法官,有多大的权力来处理这种情况。

              • 家园 我的语气重了

                对不起,我的语气重了,主要是没明白你意图。

                说实话,这种情形好像法律法规没有关系,道德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人一旦下了狠心把这些都抛开,什么下作的事都做的出来。

                最tm郁闷的是,还有莫名其妙的家伙给这些人渣抱不平。

                • 家园 呵呵,人至贱则无敌,规则无效的时候只能靠人了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再好的规则,离了人也没有用。

                  周星驰说的好,要当清官,必须比贪官更奸才行。

                  所以,厚土城主整李庄这种讼棍,我们打酱油的群众应该拍手叫好。

                  最差也是狗咬狗,还能看个热闹。

        • 家园 什么叫“刀笔吏”?你举的这个例子就是!

          问题的关键不去纠(很有可能也没有小辫子可纠),于是就只好裁剪别人的片言只语大作文章!这个招数早在几十年前的“文革”就用滥了,一点长进都没有……你见识过社会上吵架的场景么?随便找一个,只要你用同样的技术手段来“加工”,想要什么素材、你就可以得到什么素材。你见识过法院审判民事官司么?无论是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还是法庭辩论,和社会上吵架没有本质的区别。

          奉劝一句:脑子里面多根弦(当然,故意装傻的除外),遇到离奇的事情的时候先用脑子好好想三遍,不要随随便便就被人家几句话挑拨得难以自抑,被人愚弄、上当受骗的感觉可不太好

          • 家园 闹钟啊,问题是人民是吃这个的

            所以你要认清现实,没办法。当权者或者先富或者其他“强者”要学会处理这样的事情,要会“公关语言”,这也是一个方向。

            当然,现在不少记者素养很差,也算是一害了。

          • 家园 那你数一数这里有多少人被挑拨了

            那你数一数这里有多少人被挑拨了?有多少人被挑拨的“难以自抑”?我脑子少根弦,这么多人都少根弦么?看来这里脑子少根弦的人太多了,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众人皆醉,我独醒”?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到现在为止,我感觉还好,没有“被人愚弄、上当受骗的”感觉,就是被人说成“脑子少根弦”,有点不爽而已。

            “病情延误 变成肾衰竭”这个的确有点离奇,说实话,我认为其中很可能有些情况没说清楚。不过不要紧,我已经说过让我生气的是那对人渣以及人渣律师。

            说实话,它们的表现和它们的话比“社会上吵架的场景”要文明的多,也冷酷的多,要让人心寒的多。

            还是我提过的,你甚至不能让我质疑那个人渣律师说的那句话,这个不需要“加工”,说了就是说了,没说就是没说。对我来说说出那种话在任何环境和语境下,都是不能被原谅的。

            还有,从你的回复来看,我不觉得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可能是我的表达能力有问题;可能这就是我这样的少跟神经的家伙和你这样的社会精英的差距。

            本来吧,我认为这个记者写的的确有点问题,主要是“病情延误 变成肾衰竭”那段,你质疑一下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我只是觉得你维护那些人渣没必要而已。

            你回复我的那段根本没有任何内容,通篇谩骂和嘲讽,让我觉得你极其极度仇视记者(写八股文的大概除外)和鄙视像我这样的被“蒙蔽”的屁民,素质低下,让人不齿。口口声声“文革”式,你不觉得你的这段文字比记者的文章要“文革”化多少倍吗?

            你这是在干什么呢?党和国家就是这么教你做群众工作的?你只能把我更加推向你对立面。当然,我知道,你不在乎。

            如果你已维护和谐社会,为党国分忧为己任,那我对你工作的评价是:不及格!

            • 家园 我还是用“文革”来举例

              自己回头看看1966~1968这三年“文革”的高潮期,看看有多少人脑子里面缺根弦、被挑拨被驱使,做了多少荒唐事。过后回头看看,是不是让人匪夷所思?

              “文革”如此,1989年前后的那些风波和乱象又是如何?随便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当年有多少人被挑拨着狂热地追捧“200年殖民地论”?除了换了个政治旗号,在最根本的思维和逻辑上,和“文革”有什么区别?

              栽一次跟头那叫没经验,第二次那叫没吸取经验教训,第三次呢,算什么?还不止于此,别人提醒你:小心脚下有坑,你非但不听、反而恶言相向,又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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