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四月闲聊“经纪人” -- 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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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媒体之战争(上)

      此文由 愚者乐言 发表

      所以演员出钱打点摄影师、灯光师什么的应该也很自然了吧[mood17]

      赵薇当初人缘差是不是就栽在这个上面了呢?

      赵薇还真不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她并非和剧组里的人员有什么过结,而是没有处理好和媒体的关系。

      1998年《还珠》热播以后,带红了这个戏里一帮老少演员。人一走红,必然会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但后来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接连发生了好几次引起媒体对赵薇颇有微词的事件。现在我努力往十年前回忆,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大致在1999年的这个时候,北京的各大媒体接到消息,说“小燕子”要在某某饭店的会议中心举行一次发布会,邀请诸位媒体朋友前去采访。

      媒体收到的活动开始时间为A时。而记者为了抢新闻,占个有利采访的好位置,通常还要比A时提前到达活动地点。而赵薇在过了A+1时之后才赶到现场,多家媒体的记者此时已经在会场白白等了至少两个小时以上了,中间也没有得到主办者适当的安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空耗,记者采访前的兴奋早就发酵成怨气,等赵薇一出现,火就憋不住了,当时就来个“群体性爆发”,要求赵给大家道歉,采访活动险些变成控诉大会~

      对于赵薇,实话实说,她属于那种头脑单纯,想法很简单的小姑娘,心地善良平和的那类人;用玩笑话说,就是那种傻大妞的干脆直率性格。尽管因电视剧一夜而红,但对娱乐圈这个名利场并没有很深的涉足,不会故意为了耍大牌而把媒体晾在一边。这件事,多多少少有赵的原因(毕竟她的确迟到了),也和主办者操办不周有很大关系。

      经过类似这么几件事,媒体和赵薇就产生了一些矛盾,即没有当时完全解决,也没有当时彻底爆发,成了不知道何时起爆的炸弹。等到2001年之后,“军旗装”和“泼粪”两个事件先后发生,“雷管”就出现了,而且来势汹汹,立刻就是墙倒众人推的势头。“军旗装”发生时,还正值中日两国关系走向低谷,中国社会民间反日情绪日益浓郁的时期。赵遭到的简直就是可以用“群起而攻之”去形容的指责。等到“泼粪”事件发生后,某些媒体和舆论的声音已经不是单纯的指责了,而是明显带有幸灾乐祸的色彩。这两件事发生后,也是赵薇陷入最低谷的一个时期。

      还从1999年发生的这件事说吧。通常情况,类似这种发布会,最大牌的那位艺人肯定是要卖卖关子、耍耍派头,“千呼万唤始出来”,这就和一台晚会上压轴节目要留在最后攒底的道理类似。但是,有“攒底”也得有“倒二”,压轴戏之前得有垫场戏,不能空着。这事坏就坏在,在赵薇没有赶到之前,主办者没有安排其他的活动。如果主办者能先安排什么尔康啊紫薇啊几个阿哥先亮相,陆续接受采访,尽可能拖延时间,让记者有事可做,那么也不会造成最后那种几乎难以收场的尴尬了~

      99年当时,赵薇还是北影表演戏大三的在读学生。按校规,这时她也没有签经纪人。人出名事就多,照顾不过来。当时若有一个专职经纪人为她打理这些琐碎的活动,制订日程安排,也能避免这种不快~

      《四月闲聊经纪人》这个帖是在SB和西西河两个论坛同时发的。我的个人习惯是先写一帖,起个头,之后往往以回复别人提问的方式更新新章节。因此帖子里的内容,尤其是回帖的内容,在两个论坛都不同。在SB上,现在看到的是第八和第九节,而在西西河上要少一个章节。

      今天写的这两节,是“经纪人”话题一个暂时的终结,因为俺马上要有比较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做。还有一个事就是我从去年九月底开始写《风声惊聩》链接出处,经过这七个多月的曲曲折折,终于算是有个让人甘心的结果了。早在年前就给大伙放出信来,跳票拖延了这么久,也总该给大家一个交代了。因而此后一段时间得把精力放到即将面对的工作上,还有俺这部拙作上。阿弥陀佛上帝圣母太上老君啊,您几位就保佑一个痛痛快快地顺产吧~

      “媒体之战争(上)”

      2005年盛夏的某天,我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发信人是我一位老大哥马上要读高三的女儿。短信内容是这样的:“叔叔,请关心一下笔笔吧!!!”

      我之前知道这个丫头有养宠物的爱好,因此看完消息,都没过脑子,马上回电:“你们家仓鼠又下一窝啦?哎呀添丁进口,恭喜恭喜啊~”

      不料电话那头传来17岁罗丽那种带着嗔怪语气的长调:“什~~~~~~~~~~~~么呀,我说超级女声呢。你土鳖啦!”

      湖南卫视由04、05年开始,发展到今日的选秀节目“超级女声”,是大众通俗综艺娱乐与电视媒体传播手段结合一个非常成功的事例。在其声势最大的05年那一届,曾经创造了惊人的连续收视率,还一度超过了当时CCTV形式类似的节目“星光大道”。当时北京的一些媒体在报道此事时说,为了给自己的偶像争取更多的短信投票,一些狂热的粉丝居然跑到王府井西单这些繁华商业闹市区去游说来往路人。每次我看到这里,火气就不打一处来:在一个如火如荼的季节里,一大帮十几岁的半大妞,不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不认真缅怀老一辈革命先烈,不好好纪念伟大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反倒乌秧乌秧地堵在长安街两边聚众闹事,拦路做乱,非法集会!我是真替我们的党中央操心呐,这还是首都北京嘛?这还是首善之地嘛??

      还反了她们了!真恨不得专政的坦克再度出现,一刻都不要停留,果断地碾过去!

      ……

      如果用比喻去形容娱乐业与传媒业的合作,那就是炸药和U235的结合——前者负责起爆,后者产生一系列链式反应。娱乐业制造事件、控制事件;而传媒业以“非线性传播”的方式,将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影响以“几何扩张”的速度向外界传播。当第一条娱乐报道出现在十八世纪欧洲的报纸上之时,全人类的精神文明建设就进入了原子核时代。这一点足以证明,人文科学相比自然科学,至少领先了两百年!噢耶~~~

      今天某些打着时事访谈头名的节目,也让人无法说清其到底是属于“新闻”还是“故事”。娱乐业与传媒业,恐怕天下再也找不到象这两者一般紧密团结在一起的了。西方传媒巨头企业的扩张,就是将娱乐业与传媒业捆绑之后急速膨胀的过程。中国国内也是类似的趋势,各个地方的电视台都在从事结构和事业的整合重组——由某省一家电视台扩展为兼有覆盖全国的卫视频道、当地有线频道、电视节目内容制作和衍生产业在内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只不过,中国政府对传媒业(尤其是电视传媒)一些政策和审查程序,硬性地限制了利益集团与资本势力向传媒领域的渗透(比如对“落地权”说一不二的管制和对所有制性质的要求)。

      传媒业向娱乐业扩张,反过来,娱乐业也在尝试染指传媒。2009年,华谊兄弟上市前后,当有记者询问如何使用从股市上圈到的巨额资金时,大王总反复对外界透露了未来发展的两个方向:传统的电影电视剧投资和新的院线投资事业。而在公司上市前发布的招股书里,还透露了第三个方向:电视传媒平台(见下图)。

      华谊兄弟在上市前后多次高调对外谈到了第一点和第二点,却始终没有介绍第三点。对于这个现象,我个人看法是,因上述一些国家政策和电视传媒平台本身资源两方面的限制,电视传媒对于华谊兄弟这种民营私企来说,尚不明朗;尽管他很想进入这个领域,但只要政策还没有松东,就不能制订可行的商业计划,自然也就不便对外公布了。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今天与社会公众相关的就是俗话说的“四媒”: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对于娱乐业、或者说经纪人来说,这四种媒体自然有不同的地位和反差悬殊的定性。我总结了这几年国内的一些相关事件,作为说明事例,可以一一加以说明分析。

      首先来说,经纪人作为娱乐圈里一类八面玲珑、人际网宽泛的人物,自然在媒体方面有很多很深的关系。实际上,娱记本身就是充实经纪人队伍的一种职业,有相当一批经纪人,其前身就是资深的娱乐记者——最了解娱乐圈的人,除了娱乐圈本身之外,就是和娱乐圈交往最深、经常报道他们的那群人了。

      娱记、艺人助理、戏头,这是目前构成国内经纪人最主要的三个“源头职业”。而娱记出身的经纪人占据的比例一直在扩大,而且很有可能在今后若干年的经纪人群体中占据主要比例。娱记和艺人助理,有可能是未来经纪人的两种主要来源,而戏头的成份将逐渐式微。

      说艺人助理不会消失,原因很简单——助理本身就是经纪人的学徒阶段。如果谁有当经纪人的想法,也找到了相关的人士,那么对象十有八九会安排你先从助理做起,逐渐磨性情、练眼力,了解娱乐业各路人马来来往往的人情世故与规矩习俗。

      至于戏头,我不看好这个职业的原因,一是在经纪人群体中占据的比例就在缩小,经纪人行业的逐渐规范化和类似“行业公会”性质的经纪人协会势力的出现,也在无形中用许多条条框框局限了发展的路线;另外就是很多戏头由于眼光、认识水平和行为方式的局限,本身就容易遇到瓶颈,在行业里爬到某个位置就上不去了。

      那我过去几年经常接触了一个戏头来说。河北人,多年前高考落榜,到北京来混群演。几年之后成为戏头,靠给各种剧组找群演,从群演的片酬里“抽头”。你说说他是戏头也成,叫他穴头也对,但他还没有混到“经纪人”的层次,因为起码他没签过什么艺人。这个人最让我欣赏的一点就是他特别能领会我的话,而且行动迅速,准确性还特别高。比如说我拍的这戏要找一个有词的群演,跑大龙,要求什么年龄,什么样的外貌,最好能说某种方言,一天拍完,给五千块钱。我把话告诉副导和这个戏头,往往后者能很快带人来试镜,结果也基本能让人满意;而前者三天之后还寻不出个让人满意的眉目来。

      这说明这个戏头对群演的圈子非常“通达”。但他经常在办事过程中给我提条件,“秋导,我给您找的这人怎么样?”

      “还成,可以可以。这回你多辛苦。事完了让他留个电话,以后我再有事先照顾你们。”这是我应付戏头最常说的套话。

      “谢谢您。不过给五千人家不太乐意,一个(万)还差不多。”其实,坐地抬价就是他的注意,但他一定要说成“人家”。

      “这个不好办。我前面已经说五千,一个我就没法走帐,你还得跟制片主任说去。”这话就是打太极了,又把事抛给第三者——制片主任,就不好对付了。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让他完全得逞,但通常也额外多给他一部分。说好五千,最后往往给他七千、八千。而他对那个群演许下的可能只有两千,也不会因为你多给他三两千而给群演加钱。在《南京!南京!》上映前,导演陆川就对媒体谈到过类似的问题:出品方中影集团为剧组临时雇佣里群演支付的片酬,远不止群演手上拿到的数字。两个数字相减,就是中间流程的盘剥。

      对于导演、制片主任还是出品人,谁也拿这种问题没辙。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既然戏头这个行业长期存在,一些人混的还如鱼得水,那么就有他存在的道理。我不会因为几千块钱的小事而跟戏头掰斥,同时也的确需要他在群演中娴熟的条件给我帮忙。但他那种斤斤计较的架势我记住了,你告诉他帮我一个小忙立刻给你两千和在我的组里踏踏实实干一个月拿五万,他宁可选择前者,那种急功近利只看眼见的样子,让人一目了然了~

      通宝推:大眼,海天,
    • 家园 【原创】穷导演,富演员

      今天中午我在西西河登陆,发现有条短消息,对方大意是问:你洋洋几千字说经纪人,那你自己有没有经纪人?再一看时间,已经是好几天前就发过来的了。

      先说两句闲话,我是08年的下半年经过QQ上的朋友介绍知道西西河的,但慕名到河里注册一年多以来,对论坛别具一格的版面设计风格就一直没能适应,发帖还可以,但看帖觉的很别扭。因此这么长时间了,在河里一直是只在自己的帖里留言、更新、回帖,基本不到其他地方去逛;没写新东西,也就不想登陆了。不过,西西河的人气一直很火,况且在自己身外也没有看到别人透露过类似的抱怨,所以我觉的毛病出在自己身上——年岁大了,脑子又笨又顽固,跟不上网络文化发展的步伐了~

      闲话到此为止,言归正传。首先我可以公开、正面、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身边只有一个帮我处理杂事和外事的小助理,没有经纪人。而且在这里我还可以就这个问题多说一句: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的影视剧编导都和我一样——身边都有一两位长期跟随自己的助理,而没有经纪人。

      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如果让我用一句戏言概况形成这种现象的原由,那就是:当导演的都是一帮人嫌狗不理的家伙,经纪人不喜欢我们~

      就我来看,是由艺人和导演的工作性质与分工区别造成的。

      经纪人在娱乐圈里,是一种带有“服务性”色彩的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一门生意,经纪人各种活动的本质目的其实和社会其他行业一样:谋利。签艺人,给艺人量身包装定位,定制发展路线,挑剧本,直到各种宣传炒作战术……如此种种行为无不是为“名利”这两个字而来。所以,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就希望他(她)签下的艺人是一台“赚钱机器”,而他(她)是这台机器唯一的操作人员。换句话说,让经纪人心满意足的对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能赚钱,肯听话”。这两个条件,恰恰是导演都办不到的~

      我估计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人看到这里就听不懂了。

      拿艺人来说,甭管是演员、是歌手、是模特,还是多栖发展的“杂”星,其各种商业收入不碍乎来自三方面:片酬、广告、商演走穴。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灰色收入,不是本文的重点,这里就暂且不表了。

      有人会注意到,N多艺人在谈到个人私生活问题时,经常对记者说一句特别特别俗的话:“工作很忙,没有时间谈恋爱啦……”这句话,一方面即是艺人就个人生活方面回应记者最常用的套话,另一方面也多多少少是确有其事的——他(她)们要面对的是一个行程无比紧密的工作日程表,上面通常以时间和重要度为主次序列,罗列着即将参与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自然也都是由艺人身后的经纪人为他们安排的。而在某些情况下,经纪人甚至会以双方的签约条款为迫,逼着赶着艺人参与各种商业活动——“签约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已经成为经纪人控制艺人的一种手段,尤其是那些初入娱乐圈,刚刚混点小名声的新人,即没见过世面也不知江湖风险,往往都要面对经纪人(或经纪公司)的压榨和“违约”压力。

      拿我最熟悉的一个国内一线女演员来说,在她的工作日程表上,五周之内,已经接过一部电影;一部34集中长篇电视剧;拍完三个广告(其中还随其中一家欧洲奢侈品商搞了个内地三大城市的宣传代言发布会的系列活动),同时还到至少三家卫视录过谈话/娱乐类节目……这些还仅仅是她日程安排上面比较重要的大事。她的这些活动,基本都满足经纪人的条件:周期短,来钱快,走现金,无风险,堪称“赚钱机器”~

      要是放到导演身上,就办不到了。

      首先来说,导演来“外快”的途径很少。广告商都是找明星做代言,没听说过找导演。导演本身有以影视作品创作为主,要经得住寂寞,在“导演”本职之外并不具备“表演”的能力。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张艺谋出单曲,冯小刚出个人专辑了?

      导演来钱的道少,这是不招经纪人待见的原因之一。

      其次。艺人到某地走穴,演完就拿钱走人,干脆利落;演员拍电影,也是拍完就拿钱走人,只须在后期录音和上映宣传时候配合出品方策划的一系列活动就可以。导演就没这么轻松了。如果是电视剧还好说;要是电影,这个片子从筹划、到摄制、到后期,到过审,到上映,这一个漫长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要参与,在此期见没有精力外顾。而且导演和制品人的酬劳还都要和电影上映后的市场表现联系在一起——比如说合同里写的我的导演酬劳是50万元,其中先支付20万,剩下30万与票房挂钩,如果一年之后这片子上映,赚钱了,我就能拿到这30万和收益分红;如果赔了就啥都没有了~

      导演责任重风险还大,这是不招经纪人待见的原因之二。

      最后,恐怕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经纪人如果签了一个导演,他会发现,他说话就和放屁一样,一点作用都没有!

      很多人在谈到一个电影的时候都习惯把导演视为评论的主要目标。殊不知在影片(尤其是商业娱乐片)制作过程中最有发言权的是代表出品方(通常也就是投资方)立场的执行制片人——改剧本,确定主演、推宣方案这些事情,最终都是由电影出品方决定。而到了电影的宣传发行阶段,这个流程完全由出品方拍板,导演都是配角,存在的份量更低。

      不能作主,这是不招经纪人待见的原因之三。

      其实,有一个现象,恐怕是身处娱乐圈以外的人不了解的,就是“穷导演,富演员”——前者身份高而收入低。后者正相反。

      一个一线的艺人,其每年税前收入超过千万是很平常的事情;但一个一线的导演,其收入恐怕达不到前者的三分之一——一个电影的运作速度再快,最起码也要接近一年的时间(这还没考虑市场风险的问题)。三流演员收入相对低,也可以靠频繁的走穴和接戏积少成多,一年弄个三五十万也是可以的;但一个三流的导演,其生活就属于比较朴素甚至“清苦”的了,也没什么事,连助理都不请(这种日子,俺早年是深有体会的)。

      拿我来说。我回忆一下,最近几年,在拍戏和攒本子这两种正途之外,来“外快”的路子就三条:拍广告;某某选秀比赛,去当个应景的花瓶评委,什么9进6啊复活赛,当两场评委,10万,要是有托人做了局,一次加5万;某某电视节去当佳宾,出场费10万……这些外快还都是碰上一次算一次的“攒零活”,赶上了就赶上了,赶不上或者说有别的正事要办,还就拉倒了。

      看完这些就明白了,哪个经纪人愿意签下象我这么一个不出工的闲人啊!

    • 家园 【原创】“红衣脱星”事件

      讲了那么多理论,现在有必要该举些例子了。全权代理的现象太多了,这是目前娱乐界最主流的经纪合同模式。在这些全权代理之中,又以“长签”为主——这即是经纪公司最为重要的收入方式,同时也是艺人最看重的发展方式。关于全代理和长签的具体分析我放到后面去讲。先来说说“委托代理”。

      这方面最典型、距现在最近、让外人一听还就印象深刻的例子,就是去年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其间的“红衣女子”事件——去年11月,奥巴马在上海科技馆演讲,摄像机镜头中,其身后一名身着红衣的中国女子在美国总统背后的“肉景”中做出一系列颇为蹊跷的举动。随后,关于该人和该事件的传闻炒作就开始大肆在互联网上流传,此人“似乎”也通过网络惯用的“人肉搜索”而浮出水面。

      在这个事件里面,该女子就是服务客户,而负责策划、运作的网推公司就是她的“委托代理方”,他们从她(或与她有关的其他方面)那里接受的任务,就是借机把她炒红。

      同时也极其便于外人理解“委托代理”形式:

      1、服务对象(客户)没有长期固定的受任经纪人;只有针对某一宣传(或公关)目的客户与受雇服务方。

      2、A方(受雇网推公司)只接受B方客户针对某方面的服务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周密的策划达到目的,即完成全部服务。A只对应B要求而提出的网推计划负责,并做出必要的施行、发展、效果;及对有可能的后续衍生效应的部分负责与统计(很可能还要就此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过问B的其他行为。目的一旦达到,双方合作即告结束。

      事情没有就此了解。就当整个事件在网上经过推手接连翻炒多轮,闹的人声鼎沸之时,“脱星”突然主动向外界宣称:没错,这事就是一件炒作行为~

      事件似乎就此骤然来了一个锋回路转,莫非是事件主角良心发现,顶着压力向世人坦诚了么?

      错了!

      承认炒作,绝非是炒作的终止,而是炒作的延续和变相的扩展——这一次,已经不是女主角一个人了,而是其身后的那家网推公司耐不住寂寞,要站到舞台上表演了~

      很显然,这是网推公司在借机给自己打广告。我似乎都能听到其公司老总发自心底的话了——美国新任大总统首次来华访问,如此重要的政治国事活动都能被我们浑水摸鱼见缝插针,搞成一场为一个无名小女子捧份打彩的场子,咱们这次真是小母牛长成大母牛——牛逼大了!以后在这行谁还敢斜眼瞧咱们!立着人竖的影,赶紧的,让别人都知道知道咱们公司的大号,知道知道这个事件是咱们操办的,以后就不愁没大生意做了……

      单就我自己来看,这个事件的确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网推方案,让此人一举成名,当了一次有明知名度而无美誉度的网络“脱星”。事件策划之周密、大胆、包括前后的承启与各个方面的配合“接力”,对于经纪人行当来说,可以说的上是“教科书一般”的经典。但最后这一锤子犯下最大的败笔,他犯下了经纪人职业习惯里的一项大忌:不沉稳、太张扬~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以后他们在行业里面要面对的,恐怕不仅是“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了,还有更多的警惕和更明显的障碍,而且很有可能受到来自更上面的打压……

      至于这个事件最原始的主人公,那个“一脱成名”的小女子,以后是否就能顺理成章地在娱乐圈里“大发展”?要我说,那绝对就是赵本山大叔9*年的春晚小品——“瞎扯蛋”。娱乐圈水面不光是大,还深呢,以为策划一个事件,脱件衣服就能红了?那还不如去学FR姐姐呢,人家好歹还会跳跳自编的S型劲舞娱乐大众啊~

      更何况,在近年类似事件中,各色主角为了达到一夜成名的目的,其背后的推宣也挖苦心思制造不同花色品种“事件”、“门”。这里面就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弊端——有知名度而无美誉度。还记的郭德纲在当年CCTV315晚会报道其“藏秘排油”事件后回应的最响亮的一句话么:“江湖上天天都有故事,我这个用不了两天就过去了”——能说出这么叫彩儿的话,说明他绝对是一个在圈里闯荡多年混出来的老油子了。炒作是让他(她)红了,但同时夹杂的负面影响更大,撑死了是个争议人物。如果本人并没有啥扎实厚重的功底或能独当一面的才能,那根本就不能在娱乐圈混出啥模样来,更谈不上发展——没错,想在这个圈里混点明目,是要有人捧,是要有机会,但更重要的是自己身上有经得住拿捏的能耐。

      靠幕后的推宣机构制造一个事件“红”了,对没见过世面的当事人来说,他(她)还觉的挺美,但在老江湖眼里,也就是一响屁——不仅响,还有异味。再响再臭,小风一吹,啥都没了~

    • 家园 【原创】培养-控制

      我在前文中写过的一段话,其实是我本人对经纪人看法的总结,不知道谁看前文时注意到了:

      很多人对“经纪人”这个职业感到很神秘,如果让我用简单的几句话去概况的,我觉的经纪人的形象就是一个“老成、圆滑、市侩、情商高、人脉广,能说会道的商人。”因而对于一个艺人,尤其是那些刚刚入行,在娱乐圈里即没有根基也没有丰富社会阅历的新人,他(她)们签约寄身的经纪人(经纪公司)就直接决定了他(她)们在娱乐行业里的发展前景……

      郭德纲的相声里不是常说,美女有“一想之美”么,现在可以把这句话应用到本篇里了——“老成、圆滑、市侩、情商高、人脉广,能说会道的商人”,诸位仔细琢磨一下这几个形容词,把他们掰开揉碎,再掺在一起,去想象一下你脑子里合成出来的经纪人的形象吧。

      在中国娱乐届(包括体育、模特等相关产业),目前的艺人经纪代理业务主要是两种:

      第一就是全权代理。艺人与经纪人签约,由后者处理操办所有的商业/公关活动,前者的任何行为都要得到后者的同意——这种形式也是目前最普遍的经纪业务形式;

      第二是委托代理。经纪人只为艺人联系业务,从中收取劳务费用,在相关业务之外不在染指艺人的其他活动。

      经纪人全权代理制决定了经纪人拥有显赫(甚至是泛滥)的处理权,成为艺人和各路合作客户之间的一道门坎——想做一桩生意自然要通过这扇门,但过门必须先迈过这道坎。作为一个从业人员,我从我所处的立场出发,不止一次的感受到经纪人给我添过的“堵”:拿着一个好本子、好角色去找自己原意首选的某一二线大牌/知名演员,没见其人先要过其经纪人这道关;在他(她)基本已经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其经纪人仍然要挑三拣四,讨价还价。

      经纪人对艺人的事业不光是代理、推介和必要的“保驾”,还有一点,就是培养(包括对艺人定位路线在内的所谓全方位“包装”)。但“培养”二字放到这里,就并非那么温润美好了。

      首先来说,大经纪人往往是在圈里圈外有广博、成熟的关系网与业务基础的“能人”,他们对手下签约艺人,与其说是“培养”、“服务”,还不如直接说是“控制”,这点在许多新入行的艺人身上表现的尤其明显:近年的电视选秀活动,其参赛者在层层筛选,逐步脱颖而出的过程中,往往都要接受主办方拿出来的霸王条款——比赛还在继续,还想往上爬,就要和主办方指定的经纪公司签约,早早决定了由后者为这些“准明星”提供他们一朝成名之后的“业务服务”,而这经纪公司又通常和主办者有密切的联系。因此,近年的各种选秀活动结束之后,接下来都是接连不断、各种花色品种的“解约风波”和“违约事件”~

      其次,经纪人/经纪公司与其签约的艺人,说来说去就是经济利益。前者为后者拉业务、定路线,兼顾保驾护航,还从后者的各种收入中“抽头”,那么自然希望后者能有“大发展”——即希望你在圈里能混出名份,也是让你“多走动”(就是多参加各种有偿商业活动)。同时出于吵作的需要,经纪人还会主动为艺人制造“事件”,并利用手里掌握的行业资源和媒体资源大肆报道。他在利用自身的主动性控制事态发展,达到吸引眼球、同时把控舆论导向的目的——比如说,一家娱乐公司下面的艺人,争当本公司的“一哥/一姐”,其经纪人绞尽脑汁想注意互相攀比“暴光率”,就是这种行为表现出来的一个侧面。

      因此上,经纪人艺人的前途发展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娱乐圈里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很多一二线艺人,名气大脾气也大,他/她敢和记者翻脸,敢对粉丝掴脸,敢不认祖宗,某些不怕天打雷劈连亲生父母都不认(都看过93年春晚郭达蔡明的小品《黄土高坡》吧,别以为那是艺术加工,我在现实中见过至少两例原型了),但就是不敢得罪人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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