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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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防卫过当故意杀人罪

          或者叫“故意杀人罪的防卫过当”

          这是某律师的观点,从现行法律来认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的通报。

          这个算网上主流两派之外的第三方观点吧,不过这一方的观点才是真正对案件有影响力的观点。

          我对公安机关的通报目前还是持有怀疑的,明显是基于押钞员一方的证词,死者已不能说话。

          我最希望的是各方能够还原、公开事实真相,每个人心里自然有一杆秤。

          • 家园 这个观点么,其实是前二者的调和

            1.从银行在此案件中的作为来看,故意谋杀的罪名很难被实际接受.

            2.说押运员无罪么,实在是有背事实。其实就是宣布押运员有绝对的开火权力,而不是条件开火权力。这个是绝对不可以的。开了这个先例,就有是后例了

            3.银行是不故一切地销毁对押运员不利的证据(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个行为其实就是伤害广大的老百姓的利益。不知道那些支持押运员的人怎么会支持伤害自己的利益。我只能说这叫另不清了。)

            4. 这个两头兼顾的故意杀人防卫过当就比较调和了。其实当时那个押运员木有动枪的权力。只要这点成立,那就不存在开枪是防卫的问题了。

    • 家园 作为行业人士说几句

      作为金融设备行业人士,多次和银行人员一起押钞,我觉得有必要从常理角度了解下面几点:

      一、身份不明人士经警告后还靠近正在解押的钞票,要不要开枪?

      要!押钞员永远不知道强行通过警戒线的是歹徒还是一般的莽撞者,歹徒作案的时候也不会说他是歹徒的,相反,他会找各种理由靠近押钞员进行攻击,等他出手的时候,押钞员再保卫钞票就来不及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假定经警告后还强闯警戒线的就是坏人,才能有效制止犯罪。

      国内对押钞这一行业还没有很明确的法规,国外有些地方包括香港,押钞员的押钞的时候,即使警察在内的不明身份人士也不能强闯警戒线,因为押钞员不知道你警察是不是歹徒假扮的。如果警察要闯押钞警戒线,必须和押钞员的上级确认之后,由押钞员的上级下达命令给押钞员才能放行。不过这规定即使一般的警员也不太清楚,结果闹出一些事来。上世纪九十年代香港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一辆押钞车被歹徒拦住,几分钟内歹徒把押钞员全部杀死,只有司机幸免,但警员即时来到,一轮枪战之后,歹徒逃跑。警员要求司机停车检查,司机怀疑这些警员是歹徒假扮的,不肯停车,警员认为真的司机已经被歹徒杀死,这个司机是假的。那时候移动电话还不普及,警员联络押钞公司困难,差点要对司机开枪。不过事后这个坚守岗位的司机受到嘉奖。

      二、对强行闯进警戒线者开枪之前应不应该鸣枪警告?

      不要说该不该,这样做其实不可行。押钞时的警戒区极少,押钞员一般使用微型冲锋枪,如果他鸣枪警告,歹徒趁他枪口朝天的时候发起攻击,根本没法抵挡。

      三、押钞员开枪是不是应该打非要害处?

      理论上应该是,让有歹徒嫌疑的不明身份者丧失攻击能力就行了,而不是要把他击毙。但实际上,绝对多数押钞员并不是什么神枪手,在押钞过程中一辈子可能也没开过一次枪,遇到这种情况,早就慌了神。为了保护自己保护钞票,只希望能击中歹徒嫌疑者,哪里有时间从容瞄准这嫌疑者的非要害部位?

      应该是2007年也是在东北就发生过市民强行通过警戒线被枪杀的情况,没想到才三四年时间,又发生了第二起惨剧,真的想长叹一声:唉。

      希望经历这次教训之后,作为老百姓的,不应该把押钞警戒不当一回事(如果是警察设置的警戒区,估计敢强闯的人不多)。作为银行或者押钞公司的,则应该为大众着想,不要随意占用公共场所。即使有时非占用不可,也应该把时间控制得最短。

      只是估计我的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当初老百姓对开枪的押钞员,也是一味喊打喊杀,时隔三年,还是那样子,从没有根本的反思。几年过后,还会发生这样的惨案也说不定。

      元宝推荐:橡树村, 通宝推:大黑狼,预备役师的防化,Alarm,神仙驴,
      • 家园 忍不住再多回一帖。。。

        一、咱们回头再说

        二、谁给押运人员的权力设立警戒线??

        三、你当然可以说往要害上打是个意外,没问题。在受到人身生命安全威胁的时候这是正当防卫。但是实际上现行法律有个模糊点,如果劫匪仅威胁到押运物品的安全而没有威胁到押运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纯假设),押运人员将劫匪打死应如何论处?法律赋予了押运人员用枪的权利,但是没有赋予押运人员“击毙”的权力。从现行法律我能推导出的唯一结论就是在以上这种情况下押运人员打死劫匪仍要受到杀人罪的起诉——过失或是故意则是另外的问题。

        这样说有人会觉得押运员岂不很冤枉,但我觉得对于一个商业公司这种限制是非常必要的。作为商业安保公司应当使用更多的阻隔性或非致死性装备,而不是靠“击毙”来“震慑”,银行都是通过加强建筑结构来防止暴力抢劫的,没见过哪个银行架机枪24小时房顶上狙击手值班。。。。“震慑”那是暴力机关的工作。回到第一个问题,我不反对用强力保护金融机构安全,但是如果要将押运人员的权限扩大到对于靠近的“嫌疑人”——一个并不行使公权力的商业机构,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权力来认定“嫌疑人”——可以击毙的话,我认为干脆所有押运全部由武警来执行好了。

        国家批准设立商业保安公司而不是将武装押运业务全部归于武警,这其中的意义和区别,希望大家再想想。

        • 家园 叹气地回最后一贴

          大家吵来吵去,只是说不能这样不能那样,都没说清楚不明身份这闯进警戒区可以怎样做。如果不明身份者还没有发动攻击,只能简单地把他赶出去?还是可以以其他手段惩处闯进警戒区者?如果是前者,今后歹徒用一把刀就可以轻易打劫运钞车了。超近距离搏击,枪可比不上刀。抢劫成功之后,顺便可以把押钞员的枪抢走。反正他就算不死,也坐牢坐定了,不在乎多一个丢失枪支罪。

          居然有不少网友认为现在是押钞公司进行押钞,就无权设置警戒区。这种对特权崇拜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发的观点真的让人无疑。

          实际上,在押钞的时候设立警戒区比普通警察执行公务设立警戒区的必要性强得多。一般警察执行公务设置警戒区,即使有人想往里面闯,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莽撞汉而不是杀人越货的歹徒。而往押钞车警戒区内闯的则有可能是杀人越货的歹徒。看近几年发生的张君案,张显光案,鹿宪州案,那次抢劫运钞车没有几个押钞员丢掉性命的?

          确实,有时候往警戒区里闯的人不是歹徒。但是,如果不允许押钞员以相当暴力手段制止不明身份者强闯禁区,后果将不堪设想。今后的歹徒,就以这样的理由进入禁区,打劫押钞车的恶性案件比现在会多得多。

          莽撞汉强闯警察设定的警戒区,基本上只是想呈一时之勇,没人是想袭警的。但是歹徒闯进押钞员设置的警戒区,在抢劫钞票之前,几乎百分之百是先杀押钞员的。个人认为,押钞员设置的警戒区级别应该比平时警察设置的境界区高。可惜,警察设置的境界区一般很少人敢穿越,因为被抓到后基本就是拘留。而押钞员设置的警戒区,则很多人根本不当一回事:你如果不敢开枪,能奈我什么何?

          随便想告诉兄台的时候,当年押钞员都是经警,本身就是警察,他们设置的境界区是有效的。现在警察改称经济护卫,但是工作性质没变,在政府明文剥夺他们设置警戒区权力之前,设置警戒区的权力还是有效的。现在押钞公司基本还要经济护卫配合的,银行也不放心让押钞公司全部干。所以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在公共地区设置警戒区的做法还是符合规定的。至于是否不太合理,那是另外一回事。

          另外,还想提醒一下认为在中国绝对不可能出现歹徒冒充警察打押钞车主意的人,该醒醒了。张君当年就是冒充警察,要求借出租车司机的车对押钞车进行盯梢,结果那个出租车司机上当被杀。另外,印象中在大连就出现过不法分子冒充经警换班,偷运钞车到银行网点骗走了巨额现金。

          • 家园 合法性?必要性?

            叹气?我也想叹气。。

            必要性是一回事,合法性是另外一回事。在公共场所设立警戒区,这明显侵害了公共利益,应是公权力行使的范畴。还是那句话,除非你改变押运公司的性质,否则一个商业公司凭什么设立警戒区?“现在警察改称经济护卫,但是工作性质没变,在政府明文剥夺他们设置警戒区权力之前,设置警戒区的权力还是有效的”这句更是搞笑。。工作内容有相同之处就意味着工作性质没有变?你这么说的根据在哪?具体我也不多说了,引在这大家看着,你自己也好好想想。。。

            说道必要性,我认为目前银行内部制度有重大问题。没有预留和营业通道隔离的工作人员通道,运钞时间与营业时间重叠,这些都是银行自身的问题。说道必要性,我认为以上两点需要银行自身进行整改的必要性更加迫切。与其立法限制公众权利保证银行安全,不如立法要求银行满足法规要求。

            歹徒冒充警察和我的观点无关,我也就不认领了。押运人员当然可以基于自己的判断应对当时的情况的,但是事后他们必须能够证明采取相关措施的必要性,否则,无论是面对警察还是面对普通公民,他们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 家园 另外

            另外,日常生活还有很多行为应该法律界定清楚,比如吧,入室盗窃防卫过当这种,我觉得法律就太偏向窃贼了。

            对私宅权力的主张我也认为我朝做的不够。

            比如cctv就有这么个例子,窃贼入室盗窃,追赶后翻墙到另外个住宅,被院子里面的狗咬死,结果狗主人还得赔偿。

          • 家园 我同意

            我同意是应该设立警戒区的,俺没有无聊的反特权情结,不过这也最好以法律明文方式固定下来。

            还有就是在警戒区内押钞员的权力范围和行为模式也应该有明确规定,比如何时警告,何时开枪;而不按程序走的时候如何处罚。

        • 家园 开玩笑?刑法明文:任何人击毙抢劫等重案现行犯,无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北京警方处理劫持女童事件的五大不妥之处:

              

                        

              据了解,人质谈判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谈判人员同劫持者拉近心理距离,了解案件情况;其次是双方围绕中止劫持行为及其条件展开对话;最后即事件结局,可能为劫持者无条件投降、案件和平解决、劫持者自杀、武力处置等不同形式。

                        

              一、 警方没有派出职业独立的谈判专家。据北京警方通报一男一女都是特警大队成员。可谓是临时兼职,而且女警花还是从警十几年以来第一次谈判。男特警年轻有余,从新闻报道的视频可以看到,该男特警在现场动作变形,语气激烈,显得非常不稳定,没有给人安全感,这会导致歹徒情绪恶化。

                        

              二、 在事发现场,大量人群围观,而且周围极度嘈杂,人们的议论,甚至向歹徒喊话,干扰太强,而现场特警只是站在警戒线内把守,没有劝阻,让众人停止喧嚣。警方疏散现场群众,扩大警戒范围,调来了神枪手,这才是正确的,在五十分钟内,这一点不难做到,疏散人群有利使歹徒平静下来。遗憾这一点,在视频中没有表现出来。

                        

              三、 交流困难。从图片和视频都可以看到,北京特警的装备一流,然而,在两位“谈判专家”在和歹徒谈判时,距离过远,双方在交流对话时要听清楚十分困难,甚至是声斯力竭地吼叫,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刺激歹徒,情绪难以平静。所以建议警察执行这种任务时,务必携带一个扬声器,便携对讲机,这样便于与歹徒谈判对话,避免高声喊叫激怒歹徒。

                        

              四、 欺骗。现场的女“谈判专家”冒充女孩家属,并称送水,帮忙其联系女网友,又称女友因交通堵塞还在路上等,这些手段是明显低劣的欺骗,歹徒不是三岁小孩,一听就能识破。歹徒在劫持现场时就当着谈判专家的面和女网友通电话,女友仍然拒绝与其见面,然后摔掉自己的手机,要求警方把那女的给找来。事后据媒体报道,当时女网友已经在现场警车内,警方阻止其与歹徒见面。可想而知,歹徒不管从女网友,还是从谈判专家口里听到不能见面的消息,都是不利的,都会激怒。谈判专家轻易使用欺骗手段是导致歹徒情绪激动,失手伤害女童的决定性因素。在此劫持事件中诱因是感情受挫问题,所以应该心与心真诚沟通,而不能再使用欺骗手段。

                        

              五、 生命至上,在保护正面人物生命的情况下,对反面人物的劫持者的生命也应当尽可能维护,对劫持者的生命进行救赎,在现场和平解决人质危机,解决或者救赎劫持者的生命也是对生命的尊重。这是衡量专业谈判高手的核心标准。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反对传统的以暴制暴,用心耐心谈判,以心换心式地沟通,国内国外成功之例举不胜举,毕竟这不是一起恐怖事件。然而北京劫持事件太短暂,仅仅50分钟内,一个生命的逝去仅是

          因为一个小小的要求,一份对爱的偏执。

           作者:泡面的民权 回复日期:2010-05-09 11:46:53 

              按照相关言论自由的法律法规,谢绝人身攻击,谢绝跨省跨县!

              

              看了这么多辱骂楼主的人,真是为国内素质低下的网友们悲哀,国人整体愚昧啊,这样下去国家就没有希望了。

              

              我当时就在案发现场,我对楼主的观点是表示赞同,理由如下:

              1、陕西男绑架小女孩后,主动要求报警,这点可以看出来他本来就没有打算杀死小女孩,估计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在北京丧命。

              2、陕西男在警察到来之前,甚至到来之后一直都没有对小女孩造成身体伤害,但是谈判专家到来后引起了不满,生气激动之下造成情绪无法控制,伤害了人质。

              3、本来事情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为什么最终陕西男伤害小女孩而命丧枪口呢?我认为,首先谈判专家对处理危机事件的处理缺乏经验,本应是谈判专家介入后事情向良性发展的,但是却恰恰相反;其次,我很赞同楼主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观点,背景有二:一、世博会的召开,要求稳定的大环境,二、近期连续发生的截杀小孩的案件。可以说,如果不是这两个大背景,陕西男最终的命运也会不一样。

              4、狙击手杀完人后的笑容以及警察翘起的大拇指,其背后不排除隐含急功近利的元素。(后面的表彰已经印证了这一点)

              5、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事的高调态度,反映出了中国几千年的官僚主义作风,有践踏民权之嫌。

              6、民众的欢呼和天涯网友的漫骂,体现了时下国人的集体愚昧与弱智。

          作者:杜博简 回复日期:2010-05-09 02:51:07 

            罪犯不值得同情,但生命应该得到尊重!中国这个民族典型的懦弱残暴,面对强权,歹徒,流氓,官员就是绵羊,遇到比自己还弱小的恨不得死了还踩几脚

            

            这件事情警察并没有程序上的错误,在任何国家绑架人质谈判无效情况下,出于最大限度保护人质不受伤害,法律可以授权现场指挥人员采取一切行动,包括当场击毙罪犯!

            

            但是从这件事情的前因事后及社会效果看,警察的处理比较草率,不够成熟,缺乏谈判技巧

            

            1 罪犯只是出于一时糊涂冲动做下的非理性行为,而不是非要置人于死地丧心病狂置生死与度外,达到政府不可能满足的某种诉求或恐怖行为。他的女网友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有权利拒绝见面,警方无法强制要求,但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执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做通思想工作,因为毕竟有人质的安危及罪犯将要面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一切都跟她有直接关系的。罪犯手里毕竟没有枪,现场有大量警察保持一定距离见一面还是绝对安全的,肯定能缓解现场和罪犯紧张情绪

            

            2 罪犯从本质上并没有想伤害或剥夺人质生命的主观意愿,人质只是他非礼要求的筹码和自身安全保障,但随着事态的升级和现场紧张状态,不排除罪犯心理产生变化人质有生命危险,所有谈判工作无效后武力是唯一的办法,开枪并不存在打胳膊打腿这个说法,因为开枪是最后一搏,如不能凑效人质的生命就会被逼上死路,警方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解救人质为重点,而不是考虑罪犯的后果,最好的效果就是一枪毙命

            

            3从社会效果看,不注重轻视谈判,轻易开枪!会在以后类似案件中给罪犯产生一种孤注一掷破釜沉舟的极端想法,而不是有些人说的如果你的孩子被刀架在脖子上你怎么想,罪犯会直接下手,不给这样的机会,因为他不在相信警察,是警察破坏了这个谈判机制,每个人都将是潜在的受害者

                 

          • 家园 是我有点魔怔了。。

            刚才脑子里想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并非抢劫。

            这个事也是听说的,一幅价值连城的名画由专业保安公司押运从A地前往B地。在B地博物馆准备悬挂的过程中突然冲出一个疯子,试图往画上泼油漆。这已经构成了“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但是不属于抢劫。。。

            你下边把那个NC帖子又贴了一遍,向说明什么问题?

            • 家园 看到有人描写”运钞车“是国内公害,横行霸道,是带枪城管.

              ..........

              觉得有点可笑。

              把这种人的逻辑、论点、文章发给大家看看,给大家看看到底她们想说什么。

      • 家园 河里果然站在银行一边的多

        兄台押过钞,站在押钞员一边,很正常。

        不知道支持的其他同志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按理说,除了行业人士,非银行业的行路人士应该更多吧?

        不说逻辑,不讲道理,只说明显的两点:

        1.

        国内对押钞这一行业还没有很明确的法规

        这句话换个角度看,就是:国内法规对押钞这一行业还没有明确的赋予特权

        2.

        在押钞过程中一辈子可能也没开过一次枪

        a.说明遇到危险的情况不多嘛

        b.押钞过程中没开过,平时训练肯定开过的

        根据法规,押钞员必须熟练掌握用枪,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就是说,如果对用的枪杆不能熟练使用,是违法的,属非法持枪

        • 家园 支持运钞员,原因很简单

          实在无法理解那些和押运钞票的、责任重大的、压力巨大的、持枪的运钞员搏斗的路人的心理究竟是怎么想的。打破头也想不出他为什么会那么做,所以实在无法支持他。

          • 家园 为什么?因为路人有血性,有朴素的道德观

            以下的“你”是代指,不是特指,请勿误会

            开车的时候随时留意后面有没有运钞车,准备好让道,否则押钞车超车后,拦下车被拉下车一顿揍的时候,请保持微笑。

            当等红灯过马路的时候,如果非机动车道过来一辆运钞车,请马上躲开,如果敢继续等红灯,押钞员下来一顿揍的时候,请保持微笑。

            如果有运钞车闯进居民小区逆行,请无论如何配合,以免皮肉之苦,枪指过来的时候请赶紧抱头趴地上,虽然他是来小区接领导的。

            开车的时候请祈求不要遇到不守交通规则的运钞车,被运钞车违章行驶撞上的时候,希望你的车个头比运钞车大

            当运钞车在校园飞驰的时候,请告诫孩子绝不要出教室,包括老师、校长、学校保安。。。以免被揍,被枪顶着

            走路的时候,你或你的孩子不小心碰到运钞车,被臭骂之后请保持微笑并道歉,面子算什么,骨气算什么,命最重要

            当运钞车违章行驶,擦挂你的车后,面对押钞员的臭骂,请保持微笑,赔理道歉,以免被揍或被枪口顶上

            当看见后面有运钞车,自动靠边停后,如果押钞员下来给你一顿猛揍,请继续保持微笑。

            当你开车时,正好前面逆行来一辆运钞车,两车堵那里后,押钞员拿枪下来说要打死你时,请微笑赔罪

            当你停车的位置正好被运钞车堵住时,今天就打车吧,免得挨打不说,人家还说你抢运钞车

            上面的绝不是假设,而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有的网站有关于这个的专题,太多了,自己去搜吧。

            我也是刚才搜的时候碰巧看见的,忍不住说“押钞员确实是银行养的狗”

            平时银行给他们千多块钱一个月,享受民工待遇。拿把破枪还觉着自己特NB,出事了银行不过是想护钱,护银行的特权,还真以为是护狗啊,感觉别太好了。

            再声明:以上内容不是针对您,一起回到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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