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选择坏蛋淘汰好人的国家还是离开的好 -- fo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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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可以看看没国历史和没国及西方专利史,河里早就有人讲到有

                关的事了,你可以查查没国二战前的工业是如何发展的,他们对欧洲专利是如何处理的。

                国家间的东西和利益永远是没有道理可讲,就拿这几天的wikileaks的事情来讲是一样的道理。你放到中国身上看看?以后别拿人家的肥皂给自己洗私处。谁那儿都挺脏的,再说了人家那东西上可是HIV阳性。

                下面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将来如果国家实力强了,我也会喊打,如果还是受气包,我就蔫着。你喊也没用。

    • 家园 自从你到了加拿大,思维越来越极端了。

      从开始你还认为中国的领土是你们的,你们要保护她。反对其他民族在这块领土上生事。

      到现在你的思维已经和其他一些民族思维极端者走到一起了。由于轮子在中国民族关系上的那些观点,于是你的思维同他们的一些人也开始走近了。

      现在的你总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客观公正的,但如今的你屁股如此极端,又怎么能够做到自己的观点客观公正呢?

    • 家园 那欢迎楼主这样的人赶紧走吧!

      用句红楼梦里的话说:

      “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的经济学问。”

    • 家园 抗癌药是能随便仿制随便吃的吗

      如果他真的纯为了治病救人干嘛还收真药的十分之一的价格呢?干脆做好了免费送好了。

      以前药学院的phd就跟我谈过这些最新的药,搞清楚了化学分子链。成本不过几分钱一片。这人一分钱研发费用不出,纯仿制然后拿去卖。实际上利润可能比药厂的利润还高。而且这种抗癌药是不可以随便卖的。要求主治医生跟进效果。配套更改药方和注意副作用。因为杀灭癌细胞的同时副作用是很大的。

      现在有挺多生物系海归回国借用国家资金和风投搞新药研究,但是事实是一个新药出炉需要长期的投资,靠厚着脸皮山寨其他国家的药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 家园 这只能说你根本不在制药行业里

      这只能说你根本不在制药行业里,一个新药的研制成功是有很高风险的,就像LS一位的说法,高达90%的失败率,以及近十亿美元的研发费用,一个化合物专利20年的保护期,等到批准,可能只剩下2-8年的保护,而且还有个销售的问题,都不一定能把前期研发费用赚回来,而保护期过后,大批仿制药就上市了,你当就只有生产药物的成本啊??

      这个博士这么做估计除了印度,无论哪个国家都是这个结果的

      而且像有人说的那样完全无视的仿制,还由国家出面的那种??开玩笑吧,不说别的,就一点,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这类药就没有人去研究了,几年以后,市面上就只有以前的老药

      • 家园 作一个平和一点的探讨吧

        药厂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实际上牵涉到一个微妙的平衡,对于普通人来说,总喜欢把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无限提升,但同时又对价格极其敏感,属于典型的“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行业内人员对待质量工作会有比较直观的认识,但也应该明白,很多质量控制就实际来说,就算不是多此一举,也压根就没有任何可操作性。前几年赶鸭子上架的GMPGSPGLP之类,的确把质量控制拉上了好几个台阶,但是也因此出了一大批专业“办证”人员,好坏自然就各有不同的看法了。

        从治疗学层面说,人的医疗需要建立在有病可治,有药可用的基础上。在这里面,用药安全性只是一个重要指标,却并非全部,但恰恰是西医学(或称现代医学)在这上面偷换了概念,把治疗的安全性概念几乎等同于治疗有效性概念。因此我们就看到漫天的关于毒副作用的宣传,把一帮老百姓唬得一愣一愣,真以为脱离了“高科技”“完善”“费钱”的种种质量控制流程,治疗也就无从保证了。今天的“FDA崇拜”就是拜此所赐,话说这玩意和诺贝尔奖的意义殊途同归,如何判明取舍自然是需要很多习惯于拿脚来站队的人,真的用自己的脑袋去考虑问题吧。

        得病本身就代表人的肌体出于某种风险中,医疗是负责降低这种风险,但还谈不上完全杜绝,因为肌体有各种特异性,一种医疗方法或一种药物不可能适用所有的人。换言之,生病后,从来就没有100%治愈的概念,这和药品无任何毒付作用一样都属于神话。现代医学误导人最深的地方就在于,FDA推崇的那些东西,实质上服务对象是偏向于所谓的“上等人”的,对“下等人”来说,FDA的贡献属于“副作用”。那么谁才是真正倾向于服务于下等人的呢?想想以前的赤脚医生吧。

        这段话背后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我就是说,所谓的FDA神话,其实质就是把医疗资源大幅花费在把治疗有效性从90%提高到95%或者是把毒性从1%降低到0.5%这一类研究中,而对于人类金字塔中下层的人来说(考虑性价比),多数人仅需要90%有效性1%毒性(非绝对意义)就已经就足够了。

        • 家园 【商榷】你说的这些都对,但是

          那些大的药商如果卖出的药出现问题了,那么等待他的肯定是高额的赔偿,而楼主朋友这样的私人仿造小公司,如果药出现问题了,楼主的朋友携款潜逃的可能要远远大于赔偿的可能性。一个连售后都不能保证的仿冒产品,被查了还能说出这样一段大义凛然的话来,楼主确实要考虑下屁股问题了。PS:如果这个东西被批准后出问题了,某些人是不是又要说政府不管屁民死活了?

        • 家园 前面和后面说的质量控制不是一件事吧

          前面一段说的质量控制应该是指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即已经申报批准后的,质量控制的是化合物的含量,纯度,晶型,外观,杂质尤其是可能引起毒副作用的杂质含量检测这些指标。与此相关的GMP,GLP之类的认证至少对中国来说是很必要的,以前太不规范了啊,不仅对患者对车间工人都是不负责的。

          后面说的“FDA神话”导致的所谓“费钱”的种种质量控制流程应该是前期研发过程,即申报时FDA卡的,化合物本身的药效,毒性

          代谢过程是否会产生活性代谢物,该代谢物是否有毒等等。

          这两个不一样啊

        • 家园 现在FDA的审批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

          谁都知道不可能两者兼顾,也不可能100%治愈和0%毒性。

          但国外新药前期研究的趋势已经是那种极少极少发生的毒副作用的方向上,比如和人种有关的,和遗传有关的,发生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有部分也是因为大规模上市后万一发生概率高了,会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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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年赶鸭子上架的GMPGSPGLP之类,的确把质量控制拉上了好几个台阶,但是也因此出了一大批专业“办证”人员,好坏自然就各有不同的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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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药品的质量相比以前的保障性更好,而且通过了GLP认证什么的可以接到国外客户的项目,你没通过认证,人家不会把药理,毒理试验之类的放在中国做,这种项目利润很高。同样没通过认证,你的药也无法出口到这些国家

          现在中国只是申报时毒理必须在GLP认证的实验室做,药效什么的还不需要,但以后肯定是要强制的,国内的实验室乱来的太多了。

          你说的这个超前了,现在国内不是“把医疗资源大幅花费在把治疗有效性从90%提高到95%或者是把毒性从1%降低到0.5%这一类研究中”这样的情况,而是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化。

          何况趋势是这样,你要是不提出你在某方面比原药有什么优势(药效更好或毒性更低)即使是3类新药你也通过不了审批。

          • 家园 中国的成本比美国高

            而且高很多,递交的文件审核不通过打回来,一次的赔款就是七位数的,毕竟,对于药厂来说,早一天上市,就是百万的收益,中国人工便宜,但这种事情上,明显不如印度人。英语不行,过得了GLP,你做出来的paper,原始记录等等,还是很容易出现人为错误的。

            这些,也就糊弄中国人自己了,糊弄FDA?扯吧。

            • 家园 【原创】扯那么多高调有用吗?

              就问问你的海归牛人是不是在贩卖假药?按照中国的或者任何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这个基本没什么意识形态吧。你能拿你的命和全部财产保证他的东西没问题吗?万一真要死人了,你会不会骂TG草菅人命,让假药泛滥呢?

        • 家园 看来是个内行人,送花一朵。
      • 家园 治疗乙型肝炎的核苷类药物,中国政府就是维护外国药商的利益

        对比国内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爆发者的人数比例,中国政府有什么具体作为?拉米夫定已经不是什么强制许可的问题了,因为根本不存在强制许可的问题,专利保护期已经不存在,可是中国政府允许了该制药公司什么行径?

        不要说别人不懂什么协定,什么保护期,什么专利申请问题。这些东西,参考巴西,参考印度,就知道问题在哪里了。

        有些人这方面笑话印度,我只能说这些人还真是国内病患的仇家。

        • 家园 呵呵

          制药公司申请专利都是很有策略的,除了化合物专利,还有其它专利

          经常是化合物专利后面还有晶型专利,还有其他各种衍生专利

          专利保护期不存在了,那要看是什么专利到期了,他其他专利没过期了,国内要仿制照样要避开,或者打官司使其专利无效。

          现在国内药厂自己也有很多专利了,不只是国外大药厂盯着这种“偷窃”行为。

          回到LZ提出的这个话题上

          LZ说“就是私下给熟人作点卖点而已”

          LZ说“专利文献的特点就是需要有可重复性”

          LZ说“人家做作验证试验不行吗?”...LZ把临床实验和专利文献的可重复性放在一起??

          LZ说“专利文献可以不写一些东西(在reference里面一定能找到)但是不可能乱写的,否则没有重复性根本没法申请专利的。”

          LZ还说“我们以前也是照方抓药这么做的,不过做的东西不是直接的药品而已。”

          LZ最后还说“那人要是愿意舔屁沟早混得很好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想学以致用而已。”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意

          LZ在这么不靠谱的想法里推出他的结论,态度也太不严谨了吧

          我觉得他至少要对他要批判的事物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才言之有物啊

          不知LZ以后会不会看了几篇报道,又来说中国的新药研发怎么这么不给力,怎么给力啊,有他支持的这种事在前,谁敢从事纵向科研。

        • 家园 你连名正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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