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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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是希望能多几个理性探讨的朋友

                就网上所传的那些证言,那些情况有起码智商的人能得出谋杀的结论吗?

                网上歇斯底里的情况我看得多了。关键就在于发表言论需不需要负责而不是什么国内广场不能发表涉政言论,因为中国已经从法律上取消了你任意说话的自由,所以在网上说人谋杀非常容易,你到现实中去说说看。

                当年杭州70码事件时,我跟我一个游戏网友单对单说过几句话,你起哄可以,可不能把自己真得绕进去啊,你宁愿相信看守所可以换人不相信看守所可以长胖,这完全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心态。

                对一个离钱事件相距几千里的人,凭网上说法是不可能得出真相的,但至少你应该对假的东西有免疫力。你难道真的看不出哪些是假的吗?

      • 家园 警察职责之抢尸与毁灭证据

        这个帖子,一定可以得罪很多人。能得多少蛋,我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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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25日上午9时45分左右,浙江省温州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路口,53岁的村委会主任钱云会,被一辆超载达280%多的大型工程车压断了脖颈。

        .....

          一些村民认为,卡车逆向冲撞,这很有可能是故意杀人,因此要求封锁现场保留证据。

          乐清市的两名交警到现场后,协同蒲岐边防派出所的民警,按照交通肇事处理程序准备清理现场时,遭到村民反对,现场村民认为,这是谋杀现场,他们围起来不让警方进入。

          下午2时左右,乐清市公安局出动治安大队数十位警察,试图从寨桥村现场带走钱云会尸体,再次遭到村民阻止。

          两个多小时后,乐清市公安局局长金国平带着警察到达现场,形成梯队阵势后,迅速冲破数百村民包围的现场,将钱云会的尸体带走。

        原文见链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70370.shtml

        ----------------------------------------

        钱云会事件,摧毁的是大家对于法制的最后一点信心。

        现场有目击证人指证,人是被谋杀(或故意伤害致死的)。

        对于一起有目击证人的疑似凶杀案件,西西河里面穿红裤衩的,坚决跟ZF站在一起的网友,是否相信证人的证言,其实并不重要,本来法院也没有请你去当陪审员。

        对于这样的案件,“村民要求警察按照谋杀案件来勘察现场”,有错吗?勘探完现场,自然可以把尸体运走,作为证据保留。用得着这样大费周折,调动大批警力,抢夺尸体?

        国内的网友,之所以关注这个案件,担心的是先例一开,有权有势的人物,随时可以用交通工具制造谋杀,只要上面有人说句话,别说勘探现场了,就是你敢围观照两张照片,都是反ZF的暴民。

        本来上西西河的理由,感觉是一个理性、专业、有技术含量的论坛。但是看了半天的评论,感觉说不出的失望。一堆人冷血的指责拆迁户是不劳而获贪得无厌的蛀虫;另一堆人没有任何证据的表示不相信目击者的证言,动不动指责不同观点是“文科生”。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理工科的“怀疑精神”吗?

        请这些有“怀疑精神”的“理工科”们,不如计算一下,当一个人站立行走腿部被车碰撞的情况下(ZF的证据发表显示卡车右前灯位置),车速和人体下坠的速度之间的关系,才可以让人体跌落在保险杠下面,然后被车轱辘给压死。

        另外,引用的文章,来自瞭望东方周刊,并非轮子的消息。是事件发生后ZF用来消毒的文章,结果引起更多的质疑。

        • 家园 傻叫淡定

          傻叫淡定,啥叫得罪人。。。。。。。

        • 家园 说实话,我都懒得给蛋什么的

          要求按谋杀案件来勘察?真是有趣,有证据证明是谋杀?没有证据就可以随便按谋杀案件来勘察?还有,你倒告诉我怎样才算按谋杀勘察好不好?交通事故调查不要取证的?照片拍了,人证取了,你还想怎样?验尸,你护着验什么?靠那些谣言验证吗?

          03年,一张口就是将近19亿补偿款。03年的19亿什么概念?不管文理科,03年的物价03年的收入那么快就忘记了?

          • 家园 对这个问题没有权威,还是听警察或法医的发言吧

            对这个问题没有权威,还是听警察或法医的发言吧。

            个人感觉,谋杀案件的取证会,派来的刑警和法医,从经验从技术上会更专业一点。如果因为失误造成证据湮灭,承担的责任更大一些。

            而交通肇事的取证,交通警察这方面的业务能力,相对而言要弱一点。而且如果在取证过程中,因为失误而造成证据的湮灭,更有理由推脱责任,因为本来就不是干这个的,有失误也是难免的。

            你平时看病都希望请专家,那边死了一个人,死者的家属和朋友,希望有专业人士更仔细的勘察一下,心情也是不难理解的。

            • 家园 刑警和法医取证的确和交警取证会有不同侧重

              不过具体到这个案子里,你得先证明当时出警到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的是交警而不是刑警。如果当时出警的就是刑警,那么就算想让他们按照交警方式取证估计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干。

              至于如何证明这个问题,你可以去搜一下现场视频,看看警察穿的衣服就知道了。

          • 家园 交通事故取证很简单的

            我走过2次交通事故处理,取证很简单的,拍一下两车的位置,碰撞的位置,分清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即可。

            有人死了,现场可疑,有目击者声称是谋杀,难道还不能按谋杀案取证?警察有什么权利拒绝按谋杀案取证?

            至于最终是否是谋杀的判定,以证据为依据,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警察说了也不算,以法院作最终的判定。

            • 家园 我已经问过了

              什么叫按谋杀取证?或者这样说吧,是证据说明自杀谋杀事故死,还是反过来按自杀谋杀事故死的可能去找证据,再根据证据来推断初始的判断对还是错?

              再者,交通事故要取的证据不够判断谋杀吗?难道说你期望的是交通事故有了死伤,交警跑来处理,现场有人说,可能是谋杀,于是交警抬腿回家,换帮刑警来,才能叫做按谋杀取证?

              所以,我还是重复,按谋杀取证到底是什么?这个我不知道,我就更不会知道警察有没有拒绝按谋杀取证的权利。

              • 家园 这个要走法律程序八

                提出疑问或者起诉都要按程序来把。警察在执法的时候是不理会不按程序的要求。比如在米国,你出了紧急状况可以CALL 911, 或者学校警察。但是警察只给出你的解决方案,不给你具体做事情:比如修车,带你去买菜买东西。他会给你AAA的电话,或者公共汽车的路线,或者相关信息。不能说警察不做他们职责外的事情就是枉法。

                • 家园 举例不当

                  你在米国,如果有人声称看到死者是被谋杀的。难道警察会说,“少管闲事,我就按交通事故处理”?

                  • 家园 他会观察判断

                    并把举报者当证人。填好报案单子。这完全是按规则来的。至于交通案涉及谋杀,这种例子比较少,具体的做法我不清楚。但是我见证过二级谋杀案的起诉和审理。没有特别的复杂也没有刑警的介入,就是学校警察,就是照相取样,该是ROUTINE的。受审嫌疑犯,各自准备律师,并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提交给法庭。双方律师都可以事前看对方的提交的证据。以后上法庭辩论,由陪审员判有罪还是无罪。判断完了以后,法官给出判决。

                    在网络上好些说不清楚。比如对于实际情况的了解。其实很简单的方法,就是走合法的途径向警方或者法院方面来表达意见。这里举例子也是说明警方是否忽视受害方的正当要求。和专业律师谈远比和几个网民扯要容易得到帮助的多。

            • 家园 你开什么玩笑呐,哥们?

              没错,无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确实很简单,因为只要让双方或者其中一方走了保险、各修各车各回各家,甚至可以走简易流程、当事人谈妥了责任分担自行解决,交警都可以不到现场。

              你以为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也是这样?别的都不多说了,国内那么多交通肇事死了人、走标准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最后升格到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死缓无期的案例,你以为是谁做的、按照什么标准做的现场勘验?

              先看看交通肇事现场勘查的一般性规范:关于交通肇事现场的勘查过程

              再看一个具体案例的物证鉴定手段:物证鉴定技术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的作用

              • 家园 推论不严谨

                re: 国内那么多交通肇事死了人、走标准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最后升格到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死缓无期的案例,你以为是谁做的、按照什么标准做的现场勘验?

                ---------------

                存在通过“交通肇事现场勘探”,最后升格到故意杀人罪情况,不代表“交通肇事现场勘探”=“刑事案件现场勘探”。

                看了“关于交通肇事现场的勘查过程”,缺少“以交通工具作为作案工具的刑事案件勘探过程”之类文章做对比,感觉推论并不是很严谨。

                • 家园 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推论同样不严谨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确实不同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缺少‘以交通工具作为作案工具的刑事案件勘探过程’”呢?

                  以交通“意外”为手段实施谋杀的例子并不少见,但从一桩交通事故的现场光“看”是“看”不出肇事者是否有谋杀受害者的故意的,甚至即使你目击了一起车祸发生的全过程往往也很难完全确定肇事者是否存在故意,而这个“故意”才是案件最终是否应当定性为谋杀的关键要素。比如最基本的:动机。肇事者和受害者原本是否相识?有无重大利害关系?肇事者近期是否有大笔异常收入或社会关系?收入来源或关系对象与受害者有无重大利害关系?这些信息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能勘察出来的吗?交通事故现场,不管是交警来勘察还是刑警来勘察,能得到的线索都集中在推断事件发生当时的客观情形,而对行为双方当时主观意图的推断,很难从现场证据中取得,必须经过进一步的、广泛的相关背景调查及讯问。况且,就推断交通事故客观情形这一点而言,刑警未必比交警更专业、更容易发现行为双方供述中与现场痕迹不合之处。

                  具体到乐清这个案子里:

                  ------------------------

                  一些村民认为,卡车逆向冲撞,这很有可能是故意杀人,因此要求封锁现场保留证据。

                    乐清市的两名交警到现场后,协同蒲岐边防派出所的民警,按照交通肇事处理程序准备清理现场时,遭到村民反对,现场村民认为,这是谋杀现场,他们围起来不让警方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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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因为和当地政府有矛盾,所以他们不信任警方,希望事情按照自己设想的方式去办才比较安心,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有多少村民受过现场勘察的专业训练?村民以何种标准去判断警方的现场勘察是否认真?是不是带了3台相机拍照就够认真,2台就不够认真?是不是花了5分钟量刹车痕就够认真,4分钟就不够认真?是不是让尸体一直在原地躺下去晒下去就够认真,把尸体搬回检验科开膛剖肚就不够认真?......既然标准无从谈起,又何来立场认定警方是在“故意毁灭证据”“抢尸体”?你引述的这段文字中虽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将警方勘察现场这一环节略去不写,但事后多方的报道都可以表明警方确实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对各种现场痕迹做出了他们认为合理的解释,而且重要的是,这些现场痕迹跟从村民方面流传出来的照片上的情况两相符合,说明警方没有对案发现场造假。说实话事情进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你还在这里坚持认为警方破坏现场云云,我真有点怀疑到底是你往回穿越了呢,还是大家往前穿越了。

                  PS. 至于你说这个案子“现场有目击证人指证,人是被谋杀(或故意伤害致死的)”,我善意提醒一下:

                  1. 钱宇成虽然认为这是谋杀案,但他同时承认自己并未目击车祸过程。你完全可以把钱宇成替换成你自己:你认为这是一桩谋杀案,而且你没有目击车祸过程。这样更有利于你理解钱宇成证词对本案定性的意义。

                  2. 黄迪燕是一个精神状态不稳定,连自己年龄都不记得的“目击证人”。

                  PS又PS. 我从不歧视文科生。不过,计算“当一个站立行走腿部被车碰撞的情况下,车速和人体下坠的速度之间的关系”这种题目......同学,你以为这是高中物理光滑表面上小车撞小球吗?

                  通宝推:Alarm,
              • 家园 你那个人寿保险的消息准不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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