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技术贴】从技术角度无责任预测一下药家鑫案的走向 -- fighterbruno

共:💬5 🌺23 🌵1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
下页 末页
  • 家园 【技术贴】从技术角度无责任预测一下药家鑫案的走向

    药家鑫案,群情激奋,网民皆曰可杀,砖家奇谈怪论,但是呢,法律案件的结果,其实是双方或多方共同博弈产生的结果。是可以从技术角度分析的,下面从技术角度分析一下这个案子可能的走向。

    一、引子

    这是我在马路上听来的一个案子,某日,某市某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出现了一小群上访群众,正好我骑车路过,于是下来凑了个热闹。原来,两个外地少年在某市抢劫了一辆出租车并且杀害了司机,案发归案,事实清楚,证据俱在,两个人一个只有17岁,另一个19岁,两人是同乡叔伯兄弟,家中无权无势无钱皆为农民。本来这案子很简单,17的那个徒刑,19的那个死刑,被杀害的司机家属大仇得报,还得擦干眼泪继续过着后面艰难的的生活。

    然而,人间事总有意外,两个少年委托的律师,在审判时拿出了了当地派出所的证据,证明本来19岁的那个少年案发时只有18岁,虽然此人在被捕时已经交代了自己的年龄超过18,而且也有他年龄超过18的其他证据,但中院最终还是以其案发时未超过18岁为由,一审绕了他一命。受害者本是家中顶梁柱,一家人也都是底层市民,闻听此判决,立即大呼不公,并且得到了检察院的支持,提出了抗诉。但听说被告委托的律师本是高院退休法官,为了避免受到不公正的审判,特地召集家属到高院门口和平示威。因为平素也看过几页法律,我在旁边插话道,这个案子关键在于后面的那个年龄证明,只有证明那个事伪证,才有可能把案子反过来,如果没有确凿的新证据,由于错案追究制度,这个案子很难翻,如何证明对方的证据是伪证呢?时值李庄案发不久,我心生一计,说了三个字——告律师。结果受害者家属说了,老天有眼,律师已经出车祸先行一步了。

    后来,后来法院法警出来了,我就走了

    ------------------------转入正题的分界线————————

    为什么要提到上一个案子呢,因为除了媒体关注外,这个案子也具有某些特点。就是情节恶劣,事实确凿,被害人无权无势。杀人者未能偿命,可疑的证据,有关系的律师。这些特点有的在药家鑫案具备,有些在今后的审判中可能成为事实。

    说道药家鑫案,先说说博弈过程中的几方,与通常只划分控方、辩方和受害方 不同,我认为在这个案子中,法官和辩方律师业算作一方,因为这案子媒体关注度很高,法官和辩方律师在高关注下其实都承担了很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他们或多或少也有可能要为自己的切身利益有所考虑。涉及到自己利益,也就自然在这场博弈中成为利益攸关方了。

    那谁,土鳖,来受累吧。

    链接出处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续【技术贴】从技术角度无责任预测一下药家鑫案的走向

      经过这几天观察,我发现药家鑫的父母也许和药家鑫本人的利益取向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他们也可以算作一方。

      受害者方来说,最好的结果是药偿命,而且还能获得充分赔偿。最坏的结果是药活命,还不能获得充分赔偿。次优结果是药活命,但能获得充分赔偿,次坏结果是药偿命,但不能获得充分赔偿。

      对于药本人来说,就两个结果,生存还是死亡,赔偿的事不归他管,他自己没钱。

      对药的家长来说,最好与最坏的结果正好与受害人想反,但次优和次坏结果,就不一定了,鉴于药即使是活命,也可能要在牢里关上十几年,而药的父母到时年事已高,又已经赔了大笔钱给受害者,可以想象,两人的晚景将会十分凄凉。反之,如果药偿命了,但他们不给受害者赔偿,则两人的晚景将会好过一点,至少,经济上会比较宽裕。鉴于此,我认为对他们来说,次优结果是不赔钱,放任药被偿命。

      对于法官和律师来说,其实他们的共同利益仅在于,不出事,不要引起过度民愤,因为最近,对整个司法系统不信任的情绪越来越在民间满意。而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辩护律师的目的在于通过官司挣钱、扬名。而法官则单纯的多,主要是考虑将来不要被上级法院翻案。以及要让受害人接受判决的结果,不要让一个案子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

      结合我在引子里举的例子,一个有可能被判死刑的案子,最终能不能被判死刑,在不考虑法官司法腐败的情况下,取决于很多因素,引子中的案子,法官可能更多的考虑到了年龄上的存在疑点。虽然这个证据可疑,但是控方也并没有提出反面的证据将其证伪,鉴于这个案子没有媒体的压力,双方也都是平头百姓,不论是否被判死刑,双方都有可能闹事,但也不会闹得太大,上诉也都有可能被翻案。但以我的理解,把不该死的判死了,比吧该死的判活了,对于法官来说,错误更大一些,毕竟人命关天。另外由于错案追究制度,造成了除非有确凿证据,上级法院普遍不太愿意纠正下级的判决,毕竟天下法律人是一家,因此在引子的案子中,法官不判死刑,对自己来说风险是最小的。具体到药的案子中,对于法官来说,目前来看,能够给药免死的只有自首认定一条,但这不是硬标准,只是“可以”,随着这些天舆论的发展,这个“可以”已经越来越变得“可以不”了。所以到目前为止,法官给他判死刑的后顾之忧已经基本消除了。

      而对于辩方律师来说,最大的成功是把药的命保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了他的各种表演,说实话,这只是尽职行为而已,不用太过苛求,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前面说过,这种案子,如果被告不死,重要的条件是受害人不闹事,用过去的话说就是没有“苦主”,而在媒体、舆论已经大量关注情况下,能够让受害者接受凶手不死的唯一条件就是——药的家长出面,道歉、赔偿,当然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律师在中间牵线搭桥,最终如果受害者能够公开原谅凶手,愿意留他一命,那其他的问题就都比较好办了。但是我们从媒体也知道,药的家长除了开始时赔了5万块以外,根本就不露面了。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律师告诉他们,不要私下和受害者接触,他自有妙计,可保药家鑫不死;二是他们明白了,我前面举出的几种可能,选择了不赔钱,听天由命。从这几天发展的状况看,第二种可能性较大,第一种可能性较小,但如果真是第一种的话,那我只能说,这个律师想得办法在汹涌的民愤面前,显得十分拙劣。当然也有可能,这些诡异的砖家意见和媒体报道,都是药家父母自己掀起来的,和律师无关,但是这有几点不符合逻辑,首先,动用这么大规模的舆论攻势,也是需要成本的,很可能已经比赔偿可能的数字高了;其次,如果真的要想影响舆论,最好的办法是先主动赔偿然后通过舆论炒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此可以看出,媒体和砖家被收买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他们一开始屁股坐得就不正。所以得出的观点自然就是歪的。

      胡说了这么多,最后说一下对药案的预测,根据前面的分析,我认为,律师的表演不过是在药父母不愿意主动充分赔偿之下,为了对得起律师费而做出来的,毕竟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如果不能消灾,也要表现出做法的样子来。媒体和砖家,主要是自身立场有问题,被收买的可能性不大。药的父母,估计选择了不赔钱听天由命,这样虽然有些冷血,但对此逆子来说,也不算过分。而前景堪虞的,则是受害者家属,在拿到赔偿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无论药家鑫是否偿命,他们今后的生活都将十分艰难。而法院在一审,判药家鑫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很大。

      以上为无责任技术性分析,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欢迎大家踊跃拍砖补充。

    • 家园 无牌大卡车?

      结果受害者家属说了,老天有眼,律师已经出车祸先行一步了。

    • 家园 这个案子实际上没什么好说的。

      药案是以故意杀人案起诉的,按法规无非是死刑、死缓、20年徒刑这几种选择,现在有陕西逃费案、南京扶老太案先例,法官自己看着办,搞砸了没人救你的。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