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商榷】实在受不了河里的大旗派、体制派了,贴出宪法部分原 -- 卢比扬卡

共:💬211 🌺758 🌵40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 家园 你能仅仅根据宪法来判这个例子吗?呵呵,你教教我。

                      你得用具体的法律和条例啊,专业人士!

                      • 家园 又转进了?

                        1999年5月,枣庄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晓琪冒用齐玉苓姓名上学的行为,构成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判决陈晓琪停止侵害,陈晓琪等被告向齐玉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5000元,但驳回齐玉苓其他诉讼请求。齐玉苓不服,认为被告的共同侵权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权利并造成相关利益损失,原审判决否认其受教育权被侵犯,是错误的。遂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陈晓琪等赔偿各种损失56万元。

                          二审期间,山东省高院认为该案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于1999年以[1999]鲁民终字第258号请示,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经反复研究,于2001年8月13日公布了法释[2001]25号《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指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01年8月23日,山东省高院依据宪法第46条、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终审判决此案:(1)责令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2)陈晓琪等四被告向齐玉苓赔礼道歉;(3)齐玉苓因受教育权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和间接经济损失41045元,由陈晓琪、陈克政赔偿,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陈晓琪等被告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0元。[1] 2001年11月20日,齐玉苓案执行完毕。

                        您说“宪法本身是不能当法律用的?”那请您花点时间看终审引用的是不是宪法的条款,和其他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款是不是一样的形式。您现在又让找进进用宪法判的例子,哦买噶,刑事案还有附带民事判决的呢,您怎么不说,“刑法本身不能当法律用”

                        • 家园 我从来就是跟着你转,一直奉陪,到你满意。

                          “你能仅仅根据宪法来判这个例子吗?呵呵,你教教我。 ”

                          我不是一直紧贴着你的例子吗?不敢离开半步啊,这样你还很不满意啊,专业人士!

                          你怎么只加粗前面,怎么后面不加粗了?“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啊?

                          不诉诸具体法律条例,用宪法你怎么判,你教教我!

                          “依据宪法第46条”这一条是强调而已,因为所有法律是以宪法为本的,不能拿违反宪法。

                          刑事和民事是分开判的,当事人愿意,民事不判也可以。

                          啊,专业人士!

                          • 家园 大家满意才是真的满意嘛

                            您说的可是“宪法本身不能当法律用”

                            什么时候变成了"你能仅仅根据宪法来判这个例子吗?"

                            照您的逻辑,不能作为排他性单独判决依据的“法”都不能算法律用?您让一大批法律法规情何以堪。

                            刑事案您单用一个刑法就可以搞定?您可以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法学天才

                            您倒是找个案例过来嘛。

                            啊,法学天才

                            • 家园 你拿宪法怎么判,你教教我,啊,专业人士!

                              “刑事案您单用一个刑法就可以搞定?”

                              你讲讲这句话什么意思?

                              • 家园 您也教教我吧

                                “你能仅仅根据刑法来判任何一个刑事案例吗?呵呵,你教教我。 ”

                                如果行,你找个判决书的链接给我就好,我承认这句话我说错了。如果不能,那是不是“刑法本身不能当法律用”?

                                那换成民法相关法规、公司经营相关法规、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试试,如果行,请你给个判决书链接,如果不行,是不是“所有的法律本身不能当法律用”?

                                这样的说明够清晰吧

                                啊,法学天才!

                                • 家园 这话可是你说的,“刑事案您单用一个刑法就可以搞定?”

                                  你给说说还有非得什么别的法律条列配合着判的呗,不就结了。

                                  呵呵,简单吧!

                                  说完这个,你再东扯西拉也来得及,我一定奉陪到底。

                                  • 家园

                                    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几乎是所有诉讼需要运用的吧

                                    另外,是存在部分案件处理中是涉及数部法律的方面,在实际判例中也经常出现运用几部不同法规的法条来处理,比如事实婚姻、以事实婚姻认定的重婚罪,同时运用刑法和高院的司法解释来处理很普遍。也有不仅仅用于诉讼的法律,比如行政许可等。

                                    • 家园 你这意思,刑法判民事,民法判刑事?是这样吗?呵呵。

                                      都是各判各,各自适用啊,不是交叉适用啊。

                                      “比如事实婚姻、以事实婚姻认定的重婚罪,同时运用刑法和高院的司法解释来处理很普遍。”

                                      司法解释是对该法律条文的解释,不是另立新法啊,啊,专业人士!

                  • 家园 楼主开章就只讲宪法

                    你也是拿宪法来逼问楼主,俺也是那宪法来问你。

                    你这啰里八嗦的一大通,就拿法律、常识来绕,牛头不对马嘴。批评别人转进,就是不讲自己转进。

                    好粗的一根辫子摆在那,反怪别人给你示众。老话说:人先自辱,而后别人辱之。

                    俺的水平是不高,就俺这水平都看出来了,嘿嘿..........................神马叫“欲盖弥彰”呐?!

                    请你逻辑自恰吧,要不然辫子变成了猪尾巴就不好了。

                    • 家园 是楼主拿法律说事的,要不我哪敢跟进啊,呵呵。

                      回去看看,呵呵。

                      ”常识是:法无名言禁止即可行“

                      嗯,还常识呢!呵呵。

          • 家园 哈哈,看了你的标题我笑了

            宪法同样没有规定吃饭做爱呼吸的自由

            常识是:法无名言禁止即可行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5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