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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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最早报案就是向清华大学保卫部

                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确诊铊中毒。朱令父母当即委托朱令舅妈,据说她家就在清华园,连夜找到化学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薛方渝家里提出报案请求。薛方渝当即打电话请示王大中和贺美英,经领导同意后向清华大学保卫部报案。清华大学保卫部和清华园派出所我记得是在一起的。5月5日,朱令宿舍发生神秘失窃案。5月7日,14处正式立案侦查。不知道这么多天时间里,清华园派出所有没有向上面汇报。

              • 家园 是否应该有这样一个共识:找出真凶是最重要的

                而不是案件能否从立案侦察进入起诉和庭审阶段?虽然这对办案人员和公诉人的职业前途和声誉可能是挺重要的。

                • 家园 这不是前途声誉的问题,而是“找出真凶”的含义变迁了

                  “找出真凶”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我们知道那个人是凶手,而且我们能证明这一点。另外一种是,我们没有证据,但是somehow我们就是知道了。

                  从司法建设的角度讲,后一种显然不应该被承认为“找到真凶”,这个道理现在我们讲一讲好像很理所当然,但其实它是反直觉的。想想看我们作为老百姓,是不是在乎“知道凶手是谁”远远多过在乎“证明凶手只能是他”——这就是我们的直觉,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直觉。

                  所以,对于当时大部分的警员来讲,在没有大范围普及这个先进的思想之前,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的就是“知道凶手”,他们周围的环境对他们的需求也是“知道凶手”。那他们对“找出真凶”的理解和执行方式都只能达到“知道凶手”的高度。从李sir后来的讲话来看,北京警方应该是很自信自己“知道凶手是谁”的,那么对于96修正案之前的他们来说,在“找出真凶”上,他们做到了。

                  在司法建设进步这个维度上,警员行为的高度受制于他们理解“缉凶”的高度,他们思想的高度则受制于整个系统的高度。

                  整个系统为啥落后,一方面先进思想也是需要时间才能学习过来的,另一方面,先进思想也要在经济技术有一定实力之后才有执行的可能。

                  多说两句:

                  如果仅仅这样来看,我们也许只能得出一个冷血的结论:朱令案的悲剧,是历史进步的必然牺牲品。但回到具体事件经过,我想朱令案的悲剧也是有人为因素的。

                  在96修正案颁布之前,95年北京警方已锁定嫌疑人,等待批复即可行动(取口供),然而这个批复迟迟未至,到96年2月,北京警方已经明白“难度很大”了。到97年取孙维口供的时候,修正案已出,一切都不同了。

                  这个耽误也许改变了整个案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耽误,我不知道。如果有熟悉当时办案流程的人,或者可以说说,这个耽误正常不正常,有没有可能被干涉。

                  其实这就是为什么我非常讨厌这楼里有一个ID说的“孙家没那么大势力,所以孙维基本肯定无辜”。翻掉一个证据确凿的人命案的难度很高,但这种投入未免用力过猛:要救孙维,只需要让批复的文件多拖延一段时间就足够了,足以把“证据确凿”拖成“证据不足”。而这一点拖延不违反任何原则,也就根本用不上什么爷爷伯伯的打着国家公职的招牌出来唬人,在正确的位置上有说得上话的熟人即可。

                  唯一需要的假设是,孙家在修正案正式颁布前已经大约知道口供为王的格局会改——而从司法建设的角度讲,这个改动是必然的,而且是宜早不宜迟,所以孙家只要知道刑诉法近期会修正,并且有一定的法学知识,就足够得出结论了。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孙家的干涉是没法排除的。即使排除了,也推不出孙维的无辜。

                  • 家园 不知为不知

                    我不知道孙家有没有干涉。我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除了道听途说,没有具体根据,所以一切基于这个说法的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不予采信。

                    在我看来,案情中的公开已知事实的确不足以将孙维以凶手的罪名起诉。我希望的是,办案人员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以查清案情事实为目的。而你所说,无非是在为一直不能起诉孙维而不平,并寻找理由。被个人感情和偏见所左右,是令人遗憾的事。

                    推证孙维嫌疑的可靠性,与推证她是否无辜,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遗憾,你不能看到。

                    • 家园 私下认为这种案子

                      是拿来贬损某些人的威信的

                      你要打老虎,偏偏有这么些苍蝇在你鼻子底下年年欢笑,你在那里卖文凭还是混文凭的,偏偏就有这种事.屁民热泪盈眶盼望着,一丝声音都没有,一年又一年.

            • 家园 您把问题简单化了

              也许您说的是真的,但到目前我还是不怎么认同。或许我应该澄清一下我的看法:

              一个有经验的警察,在对疑犯问讯时,应该是有很敏锐的直觉,到底疑犯是否在说大话,虽然这种直觉不一定是100%正确。

              凭这个直觉,在加上一些问讯的技巧,判断疑犯是否说大话的准确性就很高了。要对付这样的警察,不那么容易,估计惯犯积累经验多了,有这个能力。

              以当年此案的影响,我估计北京警方应该是会派有经验的警察出来调查此案,不会派菜鸟吧?

              除非,孙维真是这方面的天才,呵呵。。。

              • 家园 此案开始调查后不久即停滞

                遗憾,我更愿意怀疑北京公安局当时调查工作的有效性。

                我的理由或许不强甚至无关:投毒伤害案件在美国是非常少的。有人统计00-10年间,由联邦调查局立案的仅130起,而同期各种人身伤害案件总数有十几万。我不相信中国的罪犯更喜欢投毒,中国警方于此经验更足。

                假设当时北京公安局调查结束,检察院认为可以正式起诉嫌疑人孙维,如果起诉书要陈述的基本犯罪事实是孙维投毒伤害朱令,那就需要有详细证据来描述几个关键事实,被告获得有毒物铊盐的过程,投毒的过程,投毒的动机。犯罪动机是比较主观的,被告自己坦白当然好,没有或者翻供也没关系,可以由其他调查结果支持,最后定罪与否,按律与坦白情节无关。而描述投毒的整个始末就需要牢靠的人证物证来支持,不能完全依靠被告自陈的内容,特别是一些关键节点。我认为此案的关键节点显然是被告取毒和投毒的细节。从检察官的角度考虑,此案取毒一节相对更为重要。因为被告可以辩称,自己虽然实施了投毒的全程动作,但并不知道铊盐是在哪一步加入的,或者不知道投入的物质是铊盐。但是,如果真如当前很多怀疑的,被告是从实验室取出有毒的铊盐,即使能否认自己没有实施投毒,也很难对这个取毒事实提出合理的无罪辩护,因为铊盐离开实验室之后,只有毒害作用而再无其他目的。(难道女大学生需要自己配制耗子药?)

                此案之所以一直停滞,不能交检察院起诉,我认为一个很大可能性是调查人员在取毒这个关键细节上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

        • 家园 大家长期生活在一起,行为模式很容易被掌握的

          误击就会成为小概率事件

          如果打开水是真的根源的话

          这件事教育我们,不拘小节是可能致命的

          ---就事论事 与大家共勉

          • 家园 报纸上不是说黄洋被杀就有饮水的因素么

            说黄洋和葛某跟林某商量平摊饮水机水费,林某觉得自己喝水少,公摊不划算,就不同意。

            然后好像他们有点不愉快。

            然后他们之前的不愉快估计累积了不少,就最后一根稻草了……

      • 家园 其实我觉得经过排查和讯问,找不到凶手,

        很可能凶手在视线以外。

        大学生都是菜鸟,简单询问基本都能出来,所以可以排除集体作案,而个别人作案,这样长期持续的投毒,在完全没有自己私人空间的大学宿舍,也很难隐藏。

        但是朱令是北京人,经常回家,正常的话,一周14顿正餐,她有4~5次是在家里吃的,剩下9~10次是在学校里吃。这是比较麻烦的事。

        从朱令中毒前后,她在家里和医院的时间远多于在学校的时间,从94年12月入院到95年3月二次中毒,至少寒假过后她只有8天在学校(孙维说的,但是很容易验证,这一点孙没必要说谎),整个寒假差不多一个月在家里,其他时间可能在医院。

        至于铊中毒,也有人提到,其实除了铊盐,当时的老鼠药也有这个成分,而老鼠药可是到处都有的。

        其实现在要启动再调查,就是检验当时朱令的头发,确认中毒的时间段,这样能缩小范围。

        • 家园 拜托做个功课喂,头发早就检验过了……

          童裕峰驳薛刚25条中明确提到,有两次中毒的头发化验数据。

          化验结果从时间段上支持了朱令两次中毒都是在校期间。

          我希望你提出你的猜测的时候同时提出一下:

          1,朱令每周4-5次在家吃的信息来源(无恶意,就是好奇,因为一直没看过这个说法,倒是看过“朱令超级大忙人,休息时间也在忙社团”之类的说法。)

          2,简单讨论下朱令在家吃到铊毒的可能性(我们假定朱令父母无意毒害亲女,然后朱令在家吃坏了,但父母完全没事)

          3,北京警方当年未经分析即排除老鼠药投毒的可能性(当时“鼠药用铊”不属于冷门知识,孙维的化学老师上课讲过,而且有清华的化学老师一直强烈希望证明朱令所中的毒来自校外,不可能刻意向警方隐瞒这个可能性)

          说实话,如果真是孙维干的,那这个案子告破的希望并不大,某种意义上,我倒希望不是孙维干的,这样凶手伏法的可能还大些。

          ——————

          BTW,我觉得我应该表达一下诚意,以免有些人认为我是预设了孙维是凶手的立场……

          你如果想说朱令是在宿舍以外中的毒,其实是有线索的。朱令第一次毒发是11月24日,就是她的生日,至于她生日是回家过的还是出去找人过的,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次毒发是3月6日,周一。曾经有人匿名爆料说她那个周末没在寝室。(看你采信不采信匿名爆料了)

          • 家园 朱令不会在宿舍过生日吧。

            跟宿舍的关系这么差。

            • 家园 我有时候觉得,那个年代的清华女怎么想,不是我能猜的

              按照我的想法,作为一个家在北京又有BF又有社团交游又广阔的女生,就算是和宿舍关系好,生日也不大会在宿舍里过嘛。

              不过那个年代能上清华的女生未必和我一样想……

              比如我以前一直觉得,不管孙维是不是凶手,都不应该出来跟网友PK,结果人不但宣战,还两次……不管她是不是凶手,这思维方式都不好理解啊……

              回到这个问题,她舍友招了怀疑应该还是她第二次中毒吧。多次中毒加上她那个时候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啥的。具体警方怎么推断的就没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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