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旧作一篇 写给朱令案的真凶 -- 玉垒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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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案子跟南大碎尸案真是网络年经贴了

      三天两头被翻出来,这个案子里我是很佩服贝志成的

    • 家园 鱼泪管的政治嗅觉很敏锐么
    • 家园 一说到高官就触动了中国人敏感的神经。

      首先,我没有内幕,完全根据网上信息加上common sense的逻辑分析。

      前提是,我不相信一个大学生能抗过多半天的审讯。所以,要不就是孙全撂了(A);要不就是这多半天孙在和警察叔叔打牌--把她弄进去只是为了应付舆论(B)。

      如果孙招了。有明确证据指向孙,那这么多年了,参与办案的民警肯定会漏出口风。到目前为止关于朱案的各种理论以及关于孙的各种指控基本都停留在臆测的范畴,连一个“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消息来源”都没有。一个退休若干年的政协副主席,有这么大的能力,让这个案子滴水不漏?

      退一万步说,孙家确实有足够的能量并且有足够的意愿发挥这个能量的作用,那无外乎:

      1,在(A)成立的前提下,封了所有参案人的口。那孙家为什么不把这事做实了,干脆压迫公安局把案结了,省得隔三差五的出来隔营自己?弄得据说孙连无罪证明都开不出来--能让这么大的案子不了了之的政协副主席,不能为侄女弄到无罪证明?

      2,在(B)成立的前提下,同理:既然,能跟公安串通,何必留个尾巴自己逗闷子玩。

      • 家园 对孙是否凶手持观望态度,但你这句话不是事实,逻辑也成问题

        连一个“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消息来源”都没有

        首先,网上有不止一个爆料。

        当然你可以说,这些爆料都是哗众取宠的坑,因为爆料人的可靠性无法核实。

        但我们不妨回过头想想,你怎么取得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消息来源”?网上爆料的可靠性几乎一概无法核实,除非以真实身份担保。要可靠,只能指望公信力较高的媒体做中间人,一头公开信息,一头隐藏爆料人身份。(这还得建立在这媒体真的能取信于你的基础上)

        那么有没有媒体曾经介入呢?有据可查的介入到直接找办案人这个程度的是有的,得到的回答挂在wiki等众多网站上挺多年了。虽然李sir说话非常模棱两可,但这段话引导的联想是非常明确的,而以李的人生阅历,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这段话会给大众造成怎样的联想,也不至于编不出一段没有异议的说辞来作答。

        (我想某些人是不是打算说,李sir一定是跟孙家有仇……)

        06年大讨论的时候,媒体再一次介入,但几乎都是浅尝辄止,而在06年之前,朱令案只在“远程医疗”这个议题上见诸报端。直到2013年的大讨论,主流媒体才较大面积地报道孙维“唯一嫌疑人”的事情,之后会发生什么,目前我们还不知道。

        之前的十几年,大部分不上网不泡论坛的国人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起案子,谁去挖掘过?估计就小贝等有限的几个人吧,他们就算挖到点什么,照样是不具备足够公信力的。

        综上,要么你相信网上能够产生有足够可靠性的爆料,要么你等媒体,就得明白这十几年内这个案子只是众多悬案中的一枚,除了李sir之外,没有相关人员被认真挖掘过,也就不可能产生所谓“可靠爆料”。

        最后说你的逻辑问题:

        1,南大碎尸案比朱令案离奇多了,相关讨论也比朱令案月经多了,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靠消息来源”爆南大碎尸案的料?

        2,朱令案之前的调查经过基本被公开得差不多了,未曾公开的是审讯内容及上报文件,我个人愿意相信能够接触到这些信息的都是有相当职业操守的警察,不会随便透露案情。

        你愿意不愿意相信我觉得都没问题,但你一边相信他们让嫌疑人“全撂”的职业能力,一边假定他们不具备保密的基本职业操守,这个要求略困难。

        3,网上有很著名的一篇爆料,自称看过上报文件,其中有“供认不讳”等等。这是很多人对孙维由怀疑到确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按照你的这个逻辑,从来没有一个办案人员出来说“这爆料是扯淡,根本没有写这样的话”——这是不是就证明了这个爆料是真的??!!

        Again,我愿意相信,没有人出来证伪这些对孙不利的爆料,是出于职业操守,那么基于同样的职业操守,他们就不会出来爆审讯的料。

        但你不能假定这些人愿意肆无忌惮爆孙的料,却从来不愿意说一个字帮助孙——孙的人缘没那么差吧。

        最后的最后,我对孙是否凶手持观望态度,是因为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我不愿意以天涯的推断做结论。但如果另外一方也采用这样的推测,我不客气地说,这推断比天涯的还站不住脚。

        • 家园 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孙维招认是不真实的。

          3,网上有很著名的一篇爆料,自称看过上报文件,其中有“供认不讳”等等。这是很多人对孙维由怀疑到确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按照你的这个逻辑,从来没有一个办案人员出来说“这爆料是扯淡,根本没有写这样的话”——这是不是就证明了这个爆料是真的??!!

          *******************************

          有没有人实名出来确认都不重要。

          现在没有人能说出来投案的动机和过程吧?如果孙维招认了,那么当时口供上就有作案的细节,这个东西可以事后翻案,但是当时肯定留下了。如果办案人员认为自己很冤枉,调查清楚了但被上头压住,正义感让他爆料,那么这个细节早就在网上传开了(虽然这个细节得不到任何证据的证实)。

          • 家园 这逻辑比前面更糟糕,确定要我再驳一遍吗?

            说来说去,你还是绕回这一句话:

            孙维如果是凶手,一定有警察出来揭发的,所以没有警察出来揭发,她就一定不是凶手!

            太可笑了……

            拼着挨砖说一句,挺久没来西西河,没想到现在这么烂的逻辑还有人给献花……

            再说一遍:不泄露案件细节是警察的基本职业道德,如果不带真实身份泄露,那么无法取信于人,带真实身份泄露,是触犯底线的事情,有基本素养的警察不应该做。

            北京警方最近因为朱令案被骂得挺惨了,你就不用逼着他们做更多违纪的事情了吧!

            至于正义感,麻烦你明白一件事:李sir那种模棱两可的说法其实已经不妥当了,能够说到那个份上,李sir不仅是坚信自己的判断,并且是憋了一口气的。

            (至于李sir的判断准确不准确,这个就不是我能说的了,我一直对孙维是否凶手持观望态度,就是因为这一环)

            另外,我对你证明“孙维招认不真实”的论述感到无比失望。

            可见你没怎么关心过这个案子,压根没有认真看过相关资料:

            1,这个爆料人并没有自称接触过完整卷宗,即便假定他所言不虚,我们也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级别的文件。如果只是概述,则未必详述细节。

            2,爆料人没有爆细节,不代表不知道细节,理由如前所述。

            3,能够接触到全部细节的人,必然比大略知道结论的人少,是少一点,还是少很多,没有人知道。

            事实上,假定孙维确曾供认,那么以此案沉寂之快,知道细节的人未必会很多,而且这些人的平均职业素养,比起全体警员的平均水平,恐怕又高了一截。

            楼上那位只是指望有人出来泄露两句,你都指望上出来八细节了。在我们国家做警察还真不容易……

            • 家园 李树森的说法

              谈起令案,他不断感喟。他告诉我,从他们的角度,一切该做的努力都已做了,确实自己也想水落石出,但是由于证据不足,难以提交检察院。而自2000年,公安系统改制,目前他们主要负责高校的思想建设和安全防护,不再进行刑事案件侦破。

              外链出处

              • 家园 李sir不止这一个说法

                wiki上常年挂的那个大意是说他们“基本有结论”,但“很敏感”。

                其实公平来讲,这个“敏感”完全可以有别的理解方式。

                比如以前我们国家是以口供定案的,导致很多地方调查以取口供为核心,后来推行证据定案了。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李sir的意思也可以是“我们心中大约认定了某人(甚至有可能取得了一些口供),但实证不足,没有办法捉拿归案,这涉及到办案思路的原则性转变,很多人没法理解,所以比较敏感”。

                考虑到当时普法的程度,必然很多人不理解也不支持“仅凭口供不能定罪”的思路(其实到今天还有很多人不能理解,也不能支持,看看多少网友还指望这个案子里出来个青天大老爷就知道了),办案警察有想法很正常。

                如果是这样,这个案子真的很难揭,大部分美国老百姓感情上都不能接受辛普森案的判决,国人在这方面的感情需求比美国老百姓恐怕要强得多,真要揭出来是个“明知凶手无法落案”的结果,太受伤了。

            • 家园 我觉得逻辑再强,也不能把不是我说的话硬加在我头上

              说来说去,你还是绕回这一句话:

              孙维如果是凶手,一定有警察出来揭发的,所以没有警察出来揭发,她就一定不是凶手!

              太可笑了……

              你找找我哪里说这句话了,或者,我哪里有这个意思了?拜托您做个严谨无误的逻辑分析找出来。

              当然,网上嘛,没事聊天,谁也没有必要对每句话都做语法逻辑分析,不严谨可以理解,借此秀优越似无必要。

              明确一点,我说的是网传有人说孙维当初招供了,我说由于没有作案细节,孙维招供的说法不可信(这句话和孙维是不是凶手没有一点关系)。

              不能自己立个靶子自己打,虽然是百发百中,毫无意义吧。

              我的每个帖子都是针对事的,大多数讨论也还是比较心平气和,唯独跟在你帖子下面被你狂批(逻辑错乱,阅读能力低下),虽然错在我,因为是我跟你的帖子。

              错了就改,以后见你绕道走。

              • 家园 自己说的话眨眼就否认,还这么委屈,我真要以为你被盗号了

                你自己看看自己的原话吧:

                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孙维招认是不真实的。

                有没有人实名出来确认都不重要。

                ……如果孙维招认了,……,如果办案人员认为自己很冤枉,……,那么这个细节早就在网上传开了……

                你的结论:“孙维招认”为假

                论证过程:

                如果“孙维招认”为真,则其交待的细节必然早已在网上传开。

                推论:

                网上没有孙维供认的细节,故“孙维招认”为假。

                ——————————————-

                你的逻辑真的很好很强大,我完全承受不住啊:

                自己说了一个命题,然后我用逆否命题帮你重复了一遍,就变成我给你栽赃了。

                说话眨眼就否认,还摆出这么委屈的架势,真当全西西河的人都没学过初中数学吗?!

                • 家园 坐等您的论证过程。

                  说来说去,你还是绕回这一句话:

                  孙维如果是凶手,一定有警察出来揭发的,所以没有警察出来揭发,她就一定不是凶手!

                  太可笑了……

                  注意,要用您的逻辑分析哦(根据哪些话能得出我说了这样的话)。不要避重就轻,否则让人觉得您是在刻意逃避自己的问题。

                  推导不出来的话,就算打您的脸吧,不过自己打自己咱也管不着。

                  • 家园 笑死我了,第一次听说:命题=>逆否命题 ,不算论证

                    我上面已经展示给你看了,你的原话和我的话是命题&逆否命题的关系。

                    回家读两遍初中数学教材再出来说话吧。

                    以后这种档次的胡搅蛮缠,不会再回复。

                    • 家园 又是一个莫须有,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吧

                      不过自己拉出来的东西自己往回吃,比较恶心罢了。

                      说来说去,你还是绕回这一句话:

                      孙维如果是凶手,一定有警察出来揭发的,所以没有警察出来揭发,她就一定不是凶手!

                      太可笑了……

                      看来这个某人脑补的逻辑推导,又是一个疑案,永远解决不了了。

                      第一次听说:命题=>逆否命题 ,不算论证

                      这句话,也是没头没脑,莫名其妙,按照我这样阅读能力低下的人来说,真的不知道,这样一句话,说的是什么。

            • 家园 愿驳就驳,我又不能决定你。

              反正我是认同你的这一点,你愿意驳自己我当然没意见。

              • 家园 我对你的阅读能力无语了

                你自己跑出来说一堆“没人爆细节说明‘供认不讳’是不真实的”。

                谢谢,我还真不是因为这个奇葩的理由不采信“供认不讳”的爆料的。

                我不采信只是因为爆料人没用真名担保。这是类似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立场。不涉及事实判断。

                换句话说,我对这个爆料的态度是“不采信”,而不是“这是不真实的”。因为你既证明不了“这是真实的”,也证明不了“这是不真实的”。

                我要驳的就是你的“这是不真实的”。

                这样说你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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