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近发现一篇老文章,论述极为精彩 -- f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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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说的不错,呵呵。基督教的救世情怀,不是说中国本地

                文化没有这种资源,那基本都在佛教里。但佛教不是主流意识形态。

                实际上这种救世情怀主要就是靠马克思主义普及的。

                其实韦伯的道路就现在而言也不算太坏。

            • 家园 题外话,前段时间看新闻说高盛要向一监狱投钱用以降低犯罪率

              来对赌。外链出处

            • 家园 搞帝国主义扩张这个态势台上人其实是很清楚的

              我说的混乱阿,说到底其实是我怀疑目前的战略筹划是否仅仅停留在做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帝国主义国家(说到底对不少人的意义来说就是跟美国学),还是有更大点的抱负。其实这个层次的自我辩护,韦伯的诸神之争是可以保持其作用的,也就是一般的民族国家话语。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所谓的“中国模式”或者“中国特色”,说到底根本就没有什么模式或者特色,重要是在“中国”二字,无非就是强调一种民族国家的身份而已。而这个东西,我前面说过了,是有天花板的,美国人的政治抱负说到底也是仅仅出于诸神之争,可是诸神之争只会永远保持为诸神之争,相当于战国七雄攻伐不断,解决不了就整体而言的无政府状态。说到底美国所尝试建立的世界秩序是一种霸主秩序,这种秩序的内核仍然是民族国家式的,它没有把它自身的价值投射抛往全世界的愿望。其实这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所谓美国在世界上的“吸血殖民”模式。霸主模式关心的是控制物流和贸易,实际上是缺乏对世界整体的一种责任感,好年景扩张牟利,差年景收缩撂挑子。

              所以实际上韦伯的诸神之争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开始会丧失其效力的。而马克思主义这类普世性的意识形态倒是有这类对于全人类的抱负,但其实现的方式是无产阶级的普遍革命。这个东西在诸神之争框架下的民族(帝国)国家的现实条件下只可能被操纵为实现政权更替的手段。所以过去讲马克思主义可以救中国,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在这种理论框架下,弱势国家是可以把民族矛盾解说为阶级矛盾的(实际上老毛就是这么干的)。但是对国际分工体系和政治体系的强势国家来说,是无法弥合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的鸿沟的。一般性的民族国家帝国是通过制造民族矛盾的方式来缓和自己内部的阶级矛盾,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这类帝国不愿承担全球责任的表现之一。

              我前面也提到了中央帝国的这个问题。秦帝国二世而亡,但是其政治遗产不是说克服了王朝周期率。王朝周期率上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河里谈得其实是多得不能再多了,大家基本上大致可以对无法克服王朝周期率这一点达成共识了。回到秦帝国的政治遗产,那么这种政治遗产实际上就是在已知的文明世界中,把那种无政府的相互攻伐状态连根拔起了。因此即便是王朝崩溃状态,最终也是人心归一,因为即便是割据的一方也都是拥有对整个文明世界的责任抱负的。这样的话似乎就整体上看来,“乱”最终会由于那种责任抱负走向治;而治不是殖民帝国那种吸血方式,看情况不妙就逃跑。这个治乱转换模式,似乎对人民来说,遭罪最少。那么在无法避免遭罪的情况下,应当选择一种最能止损的模式。

              说到“王道”,如果不好好做政治哲学的奠基,那么搞不好就会成为民族沙文主义一样的东西。无论是孟子“得道多助”,还是后来贾谊的“过秦之说”,都是在搞精神原子弹,空洞得狠,换到现在来说就是“路线正确了,就什么都好了”。特别是空洞地拿孔孟也好,兵家也罢来说事,是很容易把话题又重新拖入“中西之争”的狭隘民族意识之中。那样不行,我们放到现在要来说这个事儿,就还得必须尝试去描述我们所期盼的某种世界秩序是如何比起当下的世界秩序更“好”的,我们又是如何设定这个“好”的尺度的。只有把这些理论阐释的目标具体实现出来,才有可能变成现实性的力量。

              通宝推:知其何休,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民族/国家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是无法超越的

                民族/国家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是无法超越的。

                这是个大前提。剩下的讨论,目前而言只能在这个前提下进行。

                超越民族/国家的理论构建,没什么意义,往小里说无法面对钓鱼岛争端,往大里说能解决巴以争端吗?

                自1648年威斯特伐里亚体系建立以来,就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统治权。

                西方对这种国际无政府状态做出描述影响相对较大理论体系,大概是两路,一路是康德—科耶夫—哈贝马斯/福山,另一路则是洛克/霍布斯—施密特—亨廷顿。(洛克与霍布斯的理论表述虽然差异明显,但都倾向与国家间的竞争/斗争)

                所以实际上韦伯的诸神之争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开始会丧失其效力的
                这句话是谁都明白,但目前谁都做不到,康德—哈贝马斯一脉在改良的道路上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无论是联合国或是欧盟,都是以之为意识形态资源。然而,即使这样,目前仍然看不到超越民族国家的可能性。

                回到中国,当然更没什么办法。别说更大的抱负,就是你所谓的

                说到底其实是我怀疑目前的战略筹划是否仅仅停留在做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帝国主义国家
                基本上都算是高标准,严要求。还是那句话啊,无论王道,霸道,实力在硬道理。目前世界保持的和平,并非是由战略均势形成,而是美国的实力远超诸国。战略的非均势状态带来和平,而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带来非均势状态的改变,冲突的可能性将会大增,在这样的条件下,谈超越民族/国家意义何在呢?

                就还得必须尝试去描述我们所期盼的某种世界秩序是如何比起当下的世界秩序更“好”的,我们又是如何设定这个“好”的尺度的。只有把这些理论阐释的目标具体实现出来,才有可能变成现实性的力量

                这段话我还不是很能认同,因为这样阐述存在一个危险,就是说期盼的世界秩序存在某种先验性。要知道,国家是先于国家理论存在的,而不是反过来。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超越国家之上的世界共同体。

                好吧,我的结论就是目前的世界,远不能说是最好,但肯定不是最坏。未来如何,不知道。没准明天外星人入侵,地球国就自然而然诞生了。哈哈。

                • 家园 抓虫,你对“均势”理解有误

                  均势不是指实力大小的对比,而是指一种战略上的多边平衡态势。在双边关系中可以把均势理解为力量对比的平均或者相当。但是多边博弈模型就复杂多了。多边博弈模型中的均势只能是一种相互制约条件下的力量平衡。

                  美国力量强大对吧?可是来攻中国看看?目前它是不敢的。

                  • 家园 非常赞成“均势”的定义

                    均势格局抑制了人类社会潜在的改天换地的力量,大家都在磨磨蹭蹭的过日子,等待打破均势的时代到来。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描述了这个时代的特征,在法国大革命前的战争更像是装模作样的演戏,欧洲大大小小的国家形成极端复杂的均势,雄才大略的君主不仅需要利剑还需要一支好笔杆,即使如此,也很难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美国执经济政治军事之牛耳,却拿不下小小的伊拉克和阿富汗。东盟全加起来也顶不上中国的一半,却能在南海与中国周旋,中国就是想争一个岛礁都费尽心机还不一定能成。

                    如果以历史为鉴,均势格局被打破当是技术和思想革命的后果。欧洲的变化发生在工业革命和文艺复兴后,中国春秋战国也是一个变法的时代。我们所处的世界,看似均势格局无比坚固,但信息技术革命却在日益彰显其威力,也许是大变革时代的前夜。

                  • 家园 这个我记得是波拉德的意思

                    刚去查了一下,没找到。

                    不过,这样的描述确实有漏洞。当下的均势理论包含的条件更多。

                • 家园 大叔你说的这些咱都明白。

                  一种政治哲学本身是可以超前于时代的,否则马克思活着的时候搞社会主义理论不也是“没有意义”嘛?

                  您得区分当下政治实践和一种政治哲学之间的张力。当下的这些考量是面对一种时下出现的问题与挑战的回应。你说的这些均势理论就是现实主义嘛,这些咱又不是不懂。但是你既然看到了中国对于当下世界体系(也就是雅尔塔体系)冲击的内在动力,你就应该知道乖乖做人的好日子不多了。无论在外交政经领域如何延命、拖延周期的爆发,那终究是需要人们做一个决断的!(当然如何经营那种被卷入决断的态势,是需要人们深思熟虑的)

                  权力不可能自我设限,自我设限就是自寻死路。所以指望说靠自我设限躲过之后的摊牌,那就是犬儒主义而已。因此对此有所准备是应该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治上的鲁莽,这也是我一再想向你重申的。

                  权谋是一回事,主动去按照历史的步伐进行设想是另外一回事(话说科耶夫不也从黑格尔那里出来,主动在美苏两大阵营中周旋,为欧洲人的尊严与福祉做出了一种前瞻性的设想吗?)。两件事业大可以并行不悖。而且我已经说了,我设想的方案不是消灭周期律的方案,而是承认周期律,并因势利导之,使之能够对结束普遍的无政府状态施加有利影响。这不过这个目标还比较远,但是并不意味着不应该去设想他们。当然,在现实的政治考量中,现实主义的原则仍然就目前的时代来说,尚且是够用的。而未来呢?谁也不好说。

                  历史总归是相似的,中国的情况与魏玛共和国有许许多多的可比之处,但是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以商君的“耕战”体制开动工业体系的中国是在一种可能的战乱条件下最能存活的。这也就是在可能的摊牌之后,我们的文明甚至是世界文明有可能获得新生的希望。

                  不过您的务实态度我是完全赞同的,总之先活下来。

                  • 家园 其实我觉得不需要构建另外一个普世价值来反对

                    当今的普世价值,比如你看看这段话:

                    没人知道将来会是谁在这铁笼里生活;没人知道在这惊人的大发展的终点会不会又有全新的先知出现;没人知道会不会有一个老观念和旧理想的伟大再生;如果不会,那么会不会在某种骤发的妄自尊大情绪的掩饰下产生一种机械的麻木僵化呢,也没人知道。因为完全可以,而且是不无道理地,这样来评说这个文化的发展的最后阶段:"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这个废物幻想着它自己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

                    ---------------------------------------------------

                    用在当今的公公知识分子身上真是太恰当不过了。

                    所以,把当今某些国家推动的民主自由神教想象成被妖魔化了的马克思主义,那么韦伯就成了我们的武器。

                    施米特就是这样做的:

                    “战争受到谴责,但处决、制裁、讨伐、绥靖、国家警察、确保和平的措施依然存在。于是,对手不再被称为敌人,而是被称为扰乱和平者,并因此而被打入不齿于人类的败类之列。为保护或扩大经济权力而进行的战争以宣传为辅翼,必然变成一场十字军东征,变成人类的最后一场战争。这一点隐含于伦理与经济的两极性中:这种两极性具有惊人的系统性和融贯性。但是,这个据说是非政治的——甚至明显是反政治的——系统服务于现存的或新出现的敌友分类,根本无法逃脱政治的逻辑。”

                    “政治实体预设了敌人在现实中的存在,因此它也预设了同另一个政治实体的共处(co-existence)。因此,只要这个世界上有国家存在,就会有不止一个国家存在。一个囊括全球,包括全人类的世界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政治世界是一个多元世界(pluriverse),不是一个普遍世界(universe).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一种政治理论都是多元的,尽管这种多元性和国内政治理论的多元性是不一样的。就其本身性质而言,政治实体不可能是普遍的,它不可能包含全人类和全世界。如果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宗教、阶级和其他种种人的类聚方式可以被统一起来,因此它们之间的冲突变得不可能甚至无从想象了;如果在一个统治着全世界的国家里,内战可以被彻底消除,那么敌友之辨也就不复存在了。存留下来的东西既不是政治也不是国家,而是文化、文明、经济、道德、法律、艺术、娱乐等等。这种情况会不会到来,什么时候到来,我对此一无所知。但我知道在目前,事情不是这样的。”(《政治的概念》,英文版, 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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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omment-cn.net/politics/politicalidea/2006/0410/article_1525.html

                    意识形态上反其道行之。其他靠实力决定。

                    • 家园 其实咱们抛开资本主义现代性这个所谓的

                      “2000年未有之变局”。基督教传统为主的西方(与希腊传统相区分的)基本上都是个体(契约)——〉乡村(或者男爵领)——〉伯爵领或公爵领——〉王——〉皇帝,这样一种契约网络所构成的社会。所以他们采取个体缔结契约的方式来建构伦理、道德、社会、国家、宗教和经济学说——总之一切意义上的法权学说。所以他们对于一种在前提的层次上就已经把伦理功能的单位预设为某种组织形态的政治理念是缺乏想像的。他们没有这种传统,但是这个玩意儿早就由中国人所奠定了。甚至例如连坐这样一种司法实践也体现着中国人的法权观念——正义的实现是在一种团体或者组织的基础上才是有可能的。这个东西其实在西方也不是没有争论的。我在河里不下多次提过美国的“社群主义”,其主要主张就在于伦理功能的实现是有赖于社区的。

                      我们现在是把那样一种基于社会契约论的法权学说当作天经地义的了,这不过这个玩艺儿只是一种组织社会生活的方式而已。

                      你来看看这个帖子

                      链接出处

                      就知道多少人是对社会契约论缺乏免疫能力的,只是因为见的太少!

                      • 家园 中国人接受的是无信不立这个说法

                        自然而然把他当作契约了.

                        我对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看法是,对某一集团内部的关系是可以适用的,无论他作为一种理论想象,或者是组织方式,因为有集团意志对契约双方进行裁定.但整个集团面临问题的时候,我们处在一个伦理上的两难表述中:抢了别人的东西对别人是不义的,但是增厚自己的财富就是有义的,但是没有更高的权力和意志可以约束/裁定,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所以,施密特特别强调的例外情况其实是说,国家至少在语言上是可以自由诠释自己的意志的,行动上的自由对国家来说无非是现实约束.

                        • 家园 内部适用这个问题,霍布斯专门论述过

                          这些东西都是有说法的,契约成立的最终保障还是强制力,在霍布斯那里是国家这个利维坦,霍布斯本人也是极度推崇王权的。

                          而在国际关系中就很难找到这样一种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效力的利维坦(联合国的成立原则上是部分出于这样的考虑,但是其权威实际上是被大国所操纵的)。所以你看国际法主流的不是国际公法如《联合国宪章》或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来是国际公法缺乏约束效力,大国其实可以随着自己的政治意愿对其进行操纵的;二来也是由于缺乏公共性的守夜人或者利维坦,国际法实际上就主流层次而言是由一种复杂的双边国际条约的体系所实现的;三这种国际法的强制力保障实际上就是由双边关系中的威慑能力而来,其具体的表现又有上述双边关系的衍生物——军事同盟体系。

                          而中国人的“信”实际上和西方法权还是有极大区别的。西方法权根本上还是奠基于双边关系中的威慑力;而中国人的“信”则是依靠在宗法关系的威慑力。举例来说明就是,对西方人来说,你不敢对我不利是因为我具有对你不利的能力;而对传统中国人来说,你不敢对其他成员不利是因为其他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对你作奸犯科的威慑力。

                          所以仔细分析还是可以发现其中法权基础来源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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