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3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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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3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襄十五年传》(p 1024)(09150801))(093)

    这里的成语是不贪为宝(bù tān wéi bǎo)。首先要说几句什么是宝(寶),《汉语大字典》对“寶”字的解释如下:

    《说文》:“寶,珍也。从宀,从王,从貝,缶声。寚,古文寶省貝。”商承祚《殷虚文字类编》:“貝与玉在宀内,寶之谊已明……古金文与篆文又增缶。”按:缶即钵本字。最初为人所宝重,故宝古字作“点看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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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宀下缶]”。是形声兼会意字(孳乳字,当时宝与缶读音相同或相近)。

    以陶器“缶”在“宀”下为宝,我猜意为小心地把那个钵保护起来,后来在很多青铜彝器的铭文中都会提到“子子孙孙永宝用之”,也表明“宝”有好好宝藏的意思。不过以“缶”在“宀”下来表征宝藏的意思可能也是汉字出现于青铜时代之前的佐证,只有在青铜时代之前,人们所宝藏的才会主要是精美的陶器。下面是取自徐中舒先生主编的《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二八八“寶”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那时宝藏的就不仅仅是陶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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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各种当时宝的字形可以看到,宝就是在屋宇之下宝藏了各种宝贵的东西。这些宝贵的东西,包括各种礼器、钱贝等等家当,在当时的贵族看来都是值得好好宝藏的东西,所以称之为宝。

    “宝”之所以要好好宝藏,是因为这些“宝”是一个“氏”族(包括各诸侯国)的重要资产。但这些重要资产在当时的诸侯国那里,既能起到好的作用,也可能招来祸患,例如:

    晋献公用国宝贿赂虞国,假途灭虢,进而灭虞:

    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宝也。”对曰:“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乃使荀息假道于虞,……虞公许之,且请先伐虢。宫之奇谏,不听,遂起师。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僖二年传》(p 0281)(05020201))(032)。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僖五年传》(p 0311)(05050803))(032)。

    反过来也可以说,虞公是因为贪图晋国的国宝而为自己招来了祸患。

    鲁昭公去访问楚国,楚灵王送给他著名的好弓“大屈”,当时人也认为这是“宝”,后来楚灵王又后悔了,派手下薳启彊去吓唬鲁昭公,说齐国、晋国、越国都会来抢这个“宝”,吓得鲁昭公把这个“宝”又还给了楚国:

    楚子享公于新台,使长鬛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薳启彊闻之,见公。公语之,拜贺。公曰:“何贺?”对曰:“齐与晋、越欲此久矣。寡君无適与也,而传诸君。君其备禦三邻,慎守宝矣,敢不贺乎?”公惧,乃反之。(《昭七年传》(p 1289)(10070601))(116)。

    鲁昭公流亡在外,卫灵公为了要帮助他回国,曾把自家的“宝”拿出来悬赏:

    昭公之难,君将以文之舒鼎,成之昭兆,定之鞶鑑,苟可以纳之,择用一焉。公子与二三臣之子,诸侯苟忧之,将以为之质。(《定六年传》(p 1556)(11060201))(128)。

    虽然由于晋国的压力,没人应许卫灵公的悬赏,但这里把派公子作质子与赠送这些“宝”并提,也可见这些“宝”在当时的重要性。

    郑国的大夫子大叔则认为“宝”是要用来“保民”的: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昭十八年传》(p 1395)(10180302))(111)。

    但是卫灵公也有爱财如命的时候,他在国内发生变乱时还不忘从外地赶回宫中,“载宝以出”,结果逃跑过程中差点被人射中,幸亏有人替他挡了一箭:

    公闻乱,乘(chéng),驱自阅门入。庆比御公,公南楚骖乘(cān chéng)。使华寅乘(chéng)贰车。及公宫,鸿駵魋驷乘(sì chéng)于公。公载宝以出。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齐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昭二十年传》(p 1411)(10200404))(123)。

    但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明理的人也会拿出“国宝”来换取和平,而在“国宝”的诱惑下,这也经常会奏效:齐侯使宾媚人赂(lù)以纪甗(yǎn)、玉磬与地。……晋人不可,……鲁、卫谏曰:“齐疾我矣。其死亡者,皆亲暱也。子若不许,雠我必甚。唯子,则又何求?子得其国宝,我亦得地,而纾(shū)于难,其荣多矣。齐、晋亦唯天所授,岂必晋?”晋人许之……(《成二年传》(p 0796)(08020308))(069)。

    由于“宝”有这么突出的作用,后人就也用“宝”来比拟对于“氏”族(包括诸侯国)的生死存亡有重要意义的各种因素,有好几段《左传》提到过这种比拟,例如:

    晋国的大夫韩厥提出:“夫山、泽、林、盬,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成六年传》(p 0827)(08060501))(074)。盬音gǔ,指盐池,应是解州盐池,在今山西省西南部。

    关于“近宝,公室乃贫”,还可以多说几句,当时的观念是国君不可“专利”,即不可把“山、泽、林、盬”之类的封闭起来,不让民众从中自由取得各种生活物资;周厉王就是因为“专利”,结果悲剧了(《周語上》);《昭二十年传》也记载了晏子批评齐景公“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huán)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云云((p 1415)(10200601))(102);“官山海”则是后来的事了;就是说当时的“公室”只能从开发好的田地中获利,而且是按比例分成,收得多就得的多。但是当国都“近宝”即接近那些“山、泽、林、盬”尤其是“盬”时,国都附近直属于“公室”的那些农夫难免分心求利,田地的收成必然下降,也就会直接影响“公室”的收入,“公室乃贫”。

    陈国的大夫五父则以“亲仁、善邻”为“国之宝”: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隐六年传》(p 0049)(01060402))(016)。

    晋文公却以“信”为“国之宝”:冬,晋侯围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出,曰:“原将降矣。”军吏曰:“请待之。”公曰:“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僖二十五年传》(p 0435)(05250401))(044)。

    另外,《国语楚語下》中也有一段著名的以“寶(宝)”来比拟的言论:

    王孫圉聘于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問于王孫圉曰:“楚之白珩猶在乎?”對曰:“然。”簡子曰:“其為寶也,幾何矣。”

    曰:“未嘗為寶。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能作訓辞,以行事于諸侯,使無以寡君為口實。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以敘百物,以朝夕獻善敗于寡君,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又能上下說乎鬼神,順道其欲惡,使神無有怨痛于楚國。又有藪曰云連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龜珠角齒皮革羽毛所以備賦,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幣帛,以賓享于諸侯者也。若諸侯之好幣具,而導之以訓辭,有不虞之備,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諸侯,而國民保焉。此楚國之寶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寶之焉?”

    “圉聞國之寶六而已。明王聖人能制議百物,以輔相國家,則寶之;玉足以庇蔭嘉穀,使無水旱之災,則寶之;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珠足以御火災,則寶之;金足以御兵亂,則寶之;山林藪澤足以備財用,則寶之。若夫譁囂之美,楚雖蠻夷,不能寶也。”

    《礼记》中还有总结: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大学第四二》)

    如上所述,当时的人对“宝”的意义的探讨往往联系到什么才是使一个“氏”族能长久延续的最重要的因素,而这里所说的“不贪为宝”就是这种探讨的结果之一。

    本文开头这段《左传》里还有另一句话,也很有意思,就是“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这就引出了另一段《左传》,其中也包含了一个著名的成语: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桓十年传》(p 0128)(02100401))(019)。

    先说“无厌”,这应该与后来的成语“贪得无厌”(tān dé wú yàn)有些渊源。“贪得无厌”这个成语正好是“不贪为宝”的反面,也反映了当时人对“宝”的认识,就是不能太“贪”,如果太贪了,“宝”也能变成祸患。

    不过这里还有另一个更著名的成语,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pǐ fū wú zuì,huái bì qí zuì)。从“周谚有之”看,这句话在当时就是成语了。

    现在用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成语,一般是要说本来没什么罪,只是因为怀里揣了宝玉,就招来了祸患。但研究前面那段《左传》中所说的“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我们就会发现,这“怀璧”在当时还真可能有罪,就是说当时的“小人”如果揣着这宝玉要越过关卡,被查出来就会受惩罚,而且并非欲加之罪。这就涉及另一条《左传》:

    韩子买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韩子请诸子产曰:“日起请夫环,执政弗义,弗敢复也。今买诸商人,商人曰‘必以闻’,敢以为请。”子产对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弊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若大国令,而共无艺,郑鄙邑也,亦弗为也。侨若献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韩子辞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辞之。”(《昭十六年传》(p 1379)(10160303))(111、118)。

    这里是说当时霸主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韩起出访郑国,看上了郑国“商”人那里的一个“环”,他要占那些“商”人的便宜,“商”人就搬出了郑国的执政当局:“必告君大夫!”韩起于是去和当时郑国执政的子产交涉,结果子产告诉他:其实这些“商”人是有特别的独立性的,他们和郑国的执政族群“世有盟誓,以相信也”,“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

    这件事反过来说明,如果没有这种连韩起也不知道的、当时郑国特有的“盟誓”,则那些“利市宝贿”执政当局是可以也必定会“与知”的。也就是说,那些“宝”是受控制的,只有那些君子(贵族)才可以拥有,再就是特许的“商”人,这和我们现代的想法不大一样。我们现在说怀璧其罪的时候,都是用来形容本来没有罪,只是因为被人惦记上所拥有的好东西才会获罪,所谓罪也是莫须有的罪。而在当时,如果匹夫怀璧,又要把这宝玉转移,在关口被查到,还真是有罪的。

    不过我想当时人都生活在各个“氏”族的统治之下,以“氏”族或部族为单位集体行动,所有人都有不“自由”之处,包括那些“氏”族的族长——所谓“君子”。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这是当时人的生存方式,和当时的条件相适应。我们当然可以认为他们落后,不愿意生活在他们那个时代,但他们有他们的条件,不可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拔到现代来,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势来分析当时人行动的得失,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大师所谓同情的理解,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所以后人用这个成语不完全符合当时的条件。但再说回来,那时的虞叔已经这么用了,这和当时断章取义的风气有关。中国人从那时起就有这种断章取义的习惯,而这种技巧在文学方面产生了绚丽的效果。但把这种东西带到日常生活中去,成为一种附会的思想方式,这就不能算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了。

    与附会的思想方式相关联的就是汉字作为象形文字也容易望文生义,这当然有好处,使广大的人群更容易大体上互相理解,但也有坏处,就是科学上不够严谨。这有两方面的不利结果,一方面是容易有上面说到的附会的习惯,不利于科学方法的养成,再就是容易忽略科学概念的确认:

    对于拼音文字而言,绝大多数专业词汇是不见于日常生活的,这样每见到一个专业词汇,首先要从定义开始,而中文(汉字)似乎没有这个问题,往往看见就认得,却容易忽略其实专业词汇在科学上的概念与同一个词在日常用语中的概念(或者根据组成专业词汇的字素日常的意思推断出来的概念)是有差异的,于是就容易省略了(注意是省略了)定义这一步,这种省略其实是不能省的,是有害的,容易造成以为懂了,其实没懂,一旦运用,就会出错的现象。这与其说是两种文字的根本差距,不如说是在教育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而且我相信很多老师在实践中是注意到并解决了这个问题的。但也有很多老师不太强调这个问题,恐怕也有他们的实际考虑,就是说实际上只有那些从事科学工作的人才必须要有这种训练,多数人并不一定需要这样咬文嚼字,只要你不想准确地了解。但是我还是想呼吁所有使用中文的人,如有可能还是要尽量准确地了解每个词汇的意义和覆盖范围,以及与之对应的(或有意义重叠部分的)外语词汇的意义和覆盖范围,以便我们更好地互相理解。

    当然在这种差异之下,采用这两种文字的人群的相关行为会有不同的特点,也就会有不太一样的文化,对比起来可能会比较有意思。例如:使用汉语的普通人容易掺和到科学讨论中来,但容易出现偏颇;而使用其他拼音文字的普通人更多只能一头雾水,很多人容易与科学产生隔膜。所以两方的科普也会有不同的特点。等等……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以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解释。

    通宝推:caj306,澹泊敬诚,李寒秋,履虎尾,刹那芳华,廖石,马尔他之鹰,
    • 家园 受河友逐日夸父启发,补充一些资料

      古称国之宝,谷米与贤才。(唐-白居易《杂兴三首之三》)这是后来的事了,在更早的时代,却也确实曾把一种陶器作为珍宝——灰陶大口尊:无论是大汶口文化出土的大多带早期文字刻划符号的灰陶大口尊,还是二里头文化出土的装饰精美的灰陶大口尊,器形都很大,都与酒有关,也都是当时人的重器。说不定这种灰陶大口尊真正的名称应该是缶。下面是陵阳河出土的带日月山符号的大汶口文化灰陶大口尊,以及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龙纹灰陶大口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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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缶”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二〇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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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字形下半部分很像是大口尊的图形,上半部分估计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酒缸的盖,另一种则是某种搅拌器具,但都是某种“有机质”材料,所以未能发掘到。

      • 家园 呵呵,自看了你的帖子后,我也特别注意古代的宝器

        正好昨天看到楚世家中,楚灵王说过“齐、晋、鲁、卫,其封皆受宝器,我独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为分,其予我乎?”注解称“有功德,受分器”。这种宝器一般是什么?是鼎么?天子九鼎,诸侯七鼎,诸侯的鼎是不是周天子所赐?因为后面析父的回答中有一句“周今与四国服事君王,将惟命是从,岂敢爱鼎?”

        • 家园 谢谢回复,花!

          您说的那段,在《左传》里也有,两段大概差不太多:

          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yǐng)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gān)谿,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pī),豹舄(xì),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yì)与吕伋(jí)、王孙牟(móu)、燮(xiè)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bì)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gōng)禦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shèng),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鏚(qī)柲(bì),敢请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zhī)宫。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yīn)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王揖而入,馈(kuì)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昭十二年传》(p 1338)(10121101))(108)

          说到周天子向诸侯颁赐宝器,我不敢说一定是什么,或一定包括什么,但我记得《左传》里有三段(可能还有更多,但我现在没想起来)涉及周天子颁赐宝器给诸侯,从中可以看到颁赐的宝器多种多样,不拘一格: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彝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昭十五年传》(p 1371)(10150701))(114、125、129)

          及皋鼬,将长蔡于卫。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懷(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shèng)、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卫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视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于盟。(《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131)

          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己酉,王享醴,命晋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贲三百人,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觐。(《僖二十八年传》(p 0463)(05280312))(045)

          至于七鼎之类,据我读一些考古报道得来的印象,这些鼎大都是这些诸侯自己铸的,上面还要铸上“子子孙孙永宝用之”,这是这些受赐者自己的口吻,而周天子所赐常常是“金”,就是铜料,天子赐金也常常见于金文,似乎没有印象见过说陪葬的鼎本身是天子所赐,或者天子赐的鼎不能陪葬,。当然这是我的印象,我没有正规的查阅资料的途径,不敢保证正确,仅供您参考。

          另外,关于鼎制,应该区分陪葬制和日常用鼎制以及祭祀用鼎制,谢谢您的启发,我查了一下,赫然发现,除了陪葬用鼎是诸侯七鼎已证实外,日常用鼎肯定不会一直是七鼎,例如下面这段《仪礼》:

          至于朝,主人曰:“不腆先君之祧,既拚以俟矣。”宾曰:“俟间。”大夫帅至于馆,卿致馆。宾迎,再拜。卿致命,宾再拜稽首。卿退,宾送再拜。宰夫朝服设飧: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东,鼎七。堂上之馔八,西夹六。门外米、禾皆二十四,薪刍倍禾。上介: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堂上之馔六;门外米、禾皆十车,薪刍倍禾。众介皆少牢。(《仪礼聘礼第八》)

          我查了三《礼》,并没有发现有提到天子九鼎诸侯七鼎的地方,其实这话是很后的人说的,可能比《仪礼》还要靠后,据说出自《公羊传》东汉何休注。但祭祀用鼎是否是天子九鼎诸侯七鼎我觉得现有《仪礼》没有提到,但就其内容而言,本来也不涉及天子诸侯的祭祀。

          《仪礼士昏礼第二》提到“期,初昏,陈三鼎于寝门外东方,北面,北上”,以及《仪礼士丧礼第十二》“陈三鼎于门外,北上”、“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陈三鼎如初”,还有《仪礼士虞礼第十四》“陈三鼎于门外之右,北面,北上,设扃鼏”倒可能相当于士三鼎。

          《仪礼既夕礼第十三》提到“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以及《仪礼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提到“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司马升羊右胖。髀不升,肩、臂、臑、、骼,正脊一、横脊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司士升豕右胖。髀不升,肩、臂、臑、骼,正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雍人伦肤九,实于一鼎。司士又升鱼、腊,鱼十有五而鼎,腊一纯而鼎,腊用麋。卒脀,皆设扃幂,乃举,陈鼎于庙门之外,东方,北面,北上”,可能相当于大夫五鼎。

          《仪礼公食大夫礼第九》提到“即位,具。羹定,甸人陈鼎七,当门,南面西上,设扃鼏,鼏若束若编”,也可能相当于诸侯七鼎。

          但是如上面第一段《仪礼》看,这些都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以上胡乱查了些资料,供您参考。

      • 家园 del

        del

    • 家园 《子罕说玉》有一段看不太明白,主要是宾语有点乱。

      百度搜了搜,也不统一。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子罕置(玉/宋人?)诸其里,使玉人为之(子罕?)攻之(玉?),(卖玉后?)富而后使(宋人?)复其所。

      • 家园 花!谢谢回复,一起探讨。

        一、我觉得置的宾语还应是“宋人”,如果是“玉”也许更可能是置诸起家。

        二、为之的“之”我觉得可以是“子罕”,但也可以是那位“宋人”,我是倾向于是那位“宋人”。但在翻译中还是有意模糊了。

        三、所“攻”的我觉得当然是“玉”,所谓“攻”在当时是专有名词,首先是指对“玉”的一种加工方法。

        四、我觉得“富而后使复其所”应该只有一个宾语,我觉得这个宾语应该是那位“宋人”,理由如下:这是交代来龙去脉,所以多半是交代那位宋人的去向。这句话中的“复”虽有“履行”等义项,但在这里还是取主要义项“返还”为妥。至于“所”,则是“那地方”的意思,现代词有“处所”,《左传》中类似的例子有:

        问其所,曰:“绛人也。”(《成五年传》(p 0822)(08050401))(072)

        会所,信之始也。(《成十一年传》(p 0854)(08110901))(078)

        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襄二十年传》(p 1054)(09200601))(087)

        车马有所(《襄三十一年传》(p 1186)(09310602))(111)

        世守其业,而忘其所(《昭十六年传》(p 1376)(10160301))(111、118)

        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昭十三年传》(p 1357)(10130306))(111、118)

        王遇盗于云中,余受其戈,其所犹在。(《定五年传》(p 1554)(11050703))(110)

        子何所不逞欲?(《昭十四年传》(p 1364)(10140201))(117)

        君何所不逞欲?(《哀二十五年传》(p 1725)(12250103))(134)

        其中的“会所”是盟会的地点,当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会所”。

        现代词汇还有“流离失所”,《左传》中的例子则有:

        卿不书,失其所也。(《文十七年传》(p 0624)(06170101))(047)

        郑先宋,不失所也。(《襄二十六年传》(p 1116)(09260702))(085)

        言失其所也。(《昭三十二年传》(p 1519)(10320401))(116)

        失志为昏,失所为愆。(《哀十六年传》(p 1698)(12160302))(124)

        当然那时说“失所”时说没有占住应在的位置,而现在则是说没了家。但当时还是有些地方把这个“所”当作类似于“家”的意思来用的,就是“使复其所”这句话,这时句常语,在《左传》中出现了四次,分别是:《僖六年传》((p 0314)(05060401))(039)

        、《宣四年传》((p 0683)(07040304))(060)

        、《襄十五年传》((p 1024)(09150801))(093)

        、《定五年传》((p 1553)(11050702))(110)。还有几处类似的表述:

        先归复所,后者劓。(《昭十三年传》(p 1344)(10130202))(108、109)。

        余知而无罪也,入,复而所。(《昭二十年传》(p 1414)(10200502))(107)。

        若无之,则反子之所。(《哀八年传》(p 1651)(12080602))(137)。

        以上几处都是上司让下级回到原有的家园。反映当时上级的权力范围,也反映剥夺家产是当时常见的惩罚。

        因此我觉得“使复其所”的宾语应该是那个“宋人”。

        以上胡说八道,请您批评。

      • 家园 我觉得基本是这意思,“诸”是指宋人

        简译:

        子罕安置宋人在自己封地,让玉匠为宋人攻玉,使宋人(卖了玉)发财了以后让他回了自己家

    • 家园 原来那个时代,“宝”的内涵这么丰富

      这样也好理解齐威王与梁惠王互相夸宝了。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贴出夸宝,这么好玩的事,没进入视野,孤陋寡闻了,谢谢

        威王二十三年,与赵王会平陆。二十四年,与魏王会田于郊。魏王问曰:“王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①梁王曰:“若寡人国小也,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②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东取,泗上十二诸侯③皆来朝。吾臣有朌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④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将以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慙,不怿而去。

    • 家园 老兄设置彩色字体时,请避免使用浅色调如粉紫之类,

      目力不好者看着费劲。

    • 家园 博主说的这些基本上是现在很少使用的成语

      有趣的是有的成语台湾至今仍然在用,而大陆却很少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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