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地球瓶颈中的达尔文主义 (一) -- 楚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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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所以如果说我站在叶文洁的位置上

      我也一定会不顾三体监听者的警告回复他的信息。

      当然,我的理由跟她完全不一样,简单的说就是想借助外力来打破LZ所说的“地球瓶颈”。

      • 家园 你竟然不报告习大大,而擅自发送信息,里通外国,该当何罪
      • 家园 那你是拯救派,呵呵

        给三体同好握爪

        大刘这本史诗级的作品是怎么推崇也不为过的。

        但是他的核心理论之一:黑暗森林,在文明尺度上是不成立的。与高级文明跨越星际屏障的难度相比,泥潭中的阿米巴文明跨越土丘的难度也不会逊色太多。但地球生命没有发展出类似的生存逻辑,而是保有对外部世界的坦然与好奇心,纵然可能被更强大的生灵吞噬也无怨无悔,因为这在进化上是有利的。它们可以做到这样无所畏惧的愚痴,因为它们其实不是一个池塘里的文明,而是一只只独立的小虫,分布广泛,不会为了一次灾难就全体彻底灭亡,没灭亡的那些从勇敢交流开拓中得到的好处足以弥补其他伙伴的损失,那这样的选择就没有问题。这就是多样性的强大之处!

        但人类今天以单一文明的姿态困守地球,那是所有鸡蛋都在一个篮子里,没有任何失误的空间,一次“光粒攻击”就会抹灭40亿年地球文明进化的所有成果。临渊而望,大刘在黑暗森林想象中所表达的恐惧是真实不虚的。

        人类的未来必须尽快摆脱这样的危险状态,一旦星际航行有小成,就得立刻派出殖民小分队,无论成功率有多小。那时的人类文明才能略舒一口气吧。

        向三体故事中的人类文明,为着“平等”“人权”等理念而自我设限,以地球联合政府的名义打着人类共同价值的幌子限制维德等小团体的自由发展,使得人类在拥有了亚光速舰队以致光速飞船后仍然困守太阳系,最终整个文明为之覆没,只有章北海等少数有机会逃脱。假设人类敢于在拥有亚光速航行能力后立刻不断派出少部分星际探索殖民舰队向未知的星空进发,人类的未来一定大有不同。同时,人类文明面对其他文明史的心态更加会截然不同。

        • 家园 历史的佐证

          其实这个我们可以回头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甚至可以缩小到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发展史,开放、积极的心态利大于弊!

          • 家园 其实

            对于很多国人来说,自已保守,小富即安。而又寄希望于自己的后代积极、开放、勇于闯出一翻功名。而为达此目的,不惜牺牲自己。这是很多人的心态,也是整个国家表现出来的性格特征的一个方面。

          • 家园 当然,前提是自己有一定的安全感,然后才能有探险精神
        • 家园 对抗也是一种交流方式,这是很多中国人不了解的方式

          黑暗森林,在文明尺度上是不成立的。与高级文明跨越星际屏障的难度相比,泥潭中的阿米巴文明跨越土丘的难度也不会逊色太多。但地球生命没有发展出类似的生存逻辑,而是保有对外部世界的坦然与好奇心,纵然可能被更强大的生灵吞噬也无怨无悔,因为这在进化上是有利的。它们可以做到这样无所畏惧的愚痴,因为它们其实不是一个池塘里的文明,而是一只只独立的小虫,分布广泛,不会为了一次灾难就全体彻底灭亡,没灭亡的那些从勇敢交流开拓中得到的好处足以弥补其他伙伴的损失,那这样的选择就没有问题。这就是多样性的强大之处!

          不同意上面这段,其实整段都不同意。

          我认为,你对交流的理解太狭隘。其实交流的方式有很多种,对抗也是一种交流方式。所以我不同意你说的这段话。

          不同意的理由还有,就是你所说的“友好方式的交流”,其成本也许远远超过人类所能,甚至也超过对方,亦即外星文明所能。

          这么说吧,我坚信和外星生命相比,人类和蟑螂、草履虫、细菌更相似一些。我们可以利用蟑螂、草履虫、细菌,我们也可以消灭它们,但你见过有人试着和它们用你说的方式交流吗?人类能不能和蟑螂、草履虫、细菌交流并对其“感同身受”?我不确定,也许认真研究蟑螂什么的,还是有可能吧,但成本太大,于是从人类的角度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它不妨碍我,我不理它;它妨碍我,我灭了它”。交流?开玩笑吗?怎么可能做这么费劲的事?!

          而外星生命,可能甚至不是碳基的,我们和它们的差距比我们和细菌的差距更大。即便我们想交流,请问怎么做得到?如果它们比我们更先进,我们不确定它们是不是把我们视为细菌进而消灭,所以我们不敢交流;如果我们比它们先进,呵呵,人类恐怕不会去交流,而是直接干掉虫豸们,美洲大陆杀戮了200年(杀的还是同为人类的物种),这个就是答案。

          正因为不仅互相不视为文明体,甚至互相不视为生命体,因此黑暗森林很可能存在。

          我是相信黑暗森林理论的,即便这个理论不能解释费米悖论,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个宇宙看起来这么黑,但在宇宙社会学里,它应该是公理之一。

          • 家园 黑暗森林源于恐惧,而不是无视

            不是人与草履虫的关系,而是两个猎手的关系。大刘在书中写过类似的话:丛林中面对未知的其他猎手,得小心掩藏踪迹,发现敌人就要一击毙命,一面被敌人反击。

            但如果敌人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而是一群,像蜂群一样呢?

            • 家园 恐惧的对面可能就是无视甚至蔑视

              只有当二者旗鼓相当的时候,恐惧的对面才会也是恐惧。否则,恐惧的对面就是无视甚至蔑视。

              另外,对多样性的恐慌其实没必要,人类的融合的同时,比如说全球化的同时,其实也在创造不同,多样性被消灭的可能性我觉得是不存在的。

        • 家园 也不算拯救派吧

          我不是想让三体人来拯救人类,而是给人类找一个强大的敌人,作为驱使人类发展的动力。

          另外,关于黑暗森林理论,你这个角度倒是很新奇,只不过作为一个个体或者非常小的、有共同理想的群体(比如人类飞船那样的小群体),冒着被灭绝的危险去追逐好奇心从而主动联系外星文明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群体扩大到一定程度,我总觉得还是“哪管死后洪水滔天”的人会占绝大多数

          • 家园 NASA早就发射了一个航天器主动联系外星文明了

            据说有人类的音乐唱片和数学公式什么的,NASA干的好比印第安人往太平洋扔瓶子召唤大洋彼岸的兄弟姐妹们,只不过NASA有自信,嘿嘿。

            "攘外必先安内"是真理,人类还是先把地球上的事情搞定,再把太阳系的事情搞定,然后再操心太阳死亡的事情,还有几亿甚至几十亿年的时间,现在考虑人类的未来实在是杞人忧天。

            先把地球上的事情搞定包括地心,至少包括洋底,人们被人类的近太空的一点成就冲昏头脑了,其实下海更难,入地还要难。

            星际竞争,海底和地下是人类的战略纵深,好比老常的重庆。

        • 家园 40亿年都未被摧毁?外星人开恩了?

          我绝对相信外星人的道德水准高出地球人10个数量级。

          驰骋宇宙需要怎样的水准?

          那是仅此于上帝了。

          • 家园 这跟道德有神马关系?再说啦,道德也是相对滴,对不对呀?

            天天向上A网友提到印第安人,你还可以想想非洲的黑人,黑人也都未被摧毁,白人开恩了,甚至可以想想美洲和非洲的动物们,牛羊也都未被摧毁,人开恩了,就算白人的道德道德水准高出印第安人和黑人10000个数量级,人家不把你当成同类对待也是无用。

            当然啦,也可能因为白人的道德水准特高,你回被作为濒临灭绝物种保护下来,可是保护濒临灭绝物种跟道德水准高有关系吗?

            再说啦,谁关心濒临灭绝物种是怎么成了濒临灭绝物种的了呢?

            是道德水准低的印第安人和黑人干的?

            还是道德水准高的白人干的?

          • 家园 印第安人绝对相信白人的道德水准高出他们10个数量级

            否则怎么可能驰骋地球?那是仅次于上帝了。

            然后,印第安人就进了保护区。

    • 家园 三、人与生命——生者不死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痛苦纠结?

      因为我们复杂。

      我们是一种灵长目动物、也是一个自我奋斗的文明人,同时,我们又是社会、是国家、是文明。从三棱镜的不同折角来看待人与人类,这些都是我们的投影。作为这颗星球上忙碌着每日柴米油盐的每一个人,我们可能从来也没有仔细思考过,人,竟然会是如此复杂的一种存在。有一种很美的说法,说我们都应该努力做一个“纯粹的人”。听起来很让人动心,可做人怎样才能“纯粹”呢?要知道这世界上可能再也没有比“人”更不“纯粹”的东西了。我们是国家的国民,是社会的公民,在公司是下属的领导和上司的员工,在家庭里为人父母又为人子女,作为个人我们有自己的梦想与追求。有时我们慷慨激昂不惜为了理想而牺牲生命,可转身就可能禁不住内心欲望的诱惑背叛了爱情的誓言。我们面对太多不同方向上的纠缠,每一个角色都赋予我们不同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同的利益取向,不同的价值要求。如何,才是一个“纯粹的人”呢?就是因为人处在这种种利害的交点,当不同角色所承载的不同价值在个人身上发生冲撞不可调和时,困惑与痛苦就这样产生了。在经典的悲剧故事中,当我们的主人公陷入“活着还是死去”“忠孝不能两全”的困境中发出无奈的呐喊时,这些不同价值所代表的“道”也就在这激烈撞击的火花中得以显露身形,就正是希腊式悲剧的力量与美感之所在!

      作为文学作品,悲剧固然有其独特美感,不过作为个人,却没有人喜欢这样的纠结发生在自己身上。虽说生命是复杂的,可天上的飞鸟、林中的走兽都可以依着本性自由自在的生活,科幻世界里的具有超能力的机器人执行着逻辑程序从不用烦恼,怎么做人就这么难呢?

      没办法,因为人,真的是一种超级复杂的独特的存在。他(她)压根就不是一种生命。。。。。。而是两种!

      人是由两种截然不同的生命体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交织而成!二者彼此共生,在磕磕绊绊的合作的过程中塑造人与人类文明。而人类独有的“选择障碍综合症”的症结其实也就根植于此。

      你如果对这个“两种生命”什么的说法有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感觉,请容许我暂时卖个关子,先不说怎么会有两种生命,这两种生命具体是什么,又是怎样冲突竞争的,这些我们后面有机会详细讨论,我想说的是,面对人身与社会的困境,在寻求解决方案之前,我们先得了解现状,看见问题的实质。事实上,当我们真正了解事情的真实面貌,认识问题的核心所在,解决方案往往也就自然出现了。

      佛家说,人的苦在于“无明”。而人类的问题,也就在于对自己、对自己的目标与需求缺乏了解。当个人面对人生的选择,社会面对公共政策的选择,我们是否对自身、对人类社会有足够了解呢?当我们面对陌生的土地想要选择道路时,我们至少得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要去哪里。而在这之前还有更重要的,我们肯定还得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是飞机、汽车、摩托车还是步行者。了解自己是什么,知道自己的目标和在,作为一个人或人类,我们做到的吗。如果我们都不知道“我是谁”,“我要向哪里去”,那我们努力奋斗岂非茫然,我们痛苦纠结岂不就是最自然的结果?

      如果我是宗教家,现在应该立刻指出一条明路让大家信仰追随;如果我是文学家或者哲学家,我可以卓古证今演绎人生悲欢探究内心哲理。但我是个科学工作者,我要说的是,现代科学的发展早已使我们可以对生命的实质、人生的本源有了客观地认识,而在这样的基础上,大多数这类问题的答案都可以是简单明了的。人们之所以依然困惑是科学家的失职,未能正确地传递这些知识给社会大众。

      我想写作这部文章的角度也是希望能从科学的基本事实出发,是大家可以看见曾经是迷雾中的人与人类社会表象下的本质及基本规律。我觉得这些知识不但是有用的,其实也是有趣的,希望大家喜欢。

      那么就让我们从最根本的问题开始吧:人,首先是生命。不管人是一种还是两种生命,了解生命的本质对于寻找人生意义的我们都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那么,到底什么是生命呢?

      永生的生命

      不需要太多的科学训练,人们很容易就可以发现,生命有机体,显然与非生命的东西诸如晶体、分子或行星系有很大区别。生命表现为独特的组织体系。它是活的,可以新陈代谢;它会动,能对外界的刺激作出反应;它只能由跟它很像的父母生出来;它会长大、会衰老、会死亡;它还有适应性,总是具有适应于它们赖以正常生存的环境的构造。

      以前的生物学家们就是这用归纳法来总结生命特征的定义的。但这些特征是否足够“根本”,以至于可以以此作为生命的充分必要条件并据此为生命和非生命划界呢?换句话说,是否只要是生命就必须具备这些特点,并且凡具备这些特点的就自动成为生命呢?到上个世纪,生物学家们发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麻烦:病毒。病毒在一眼看去,毫无疑问是一种生物体。但是对病毒的深入研究发现,它的结构非常简单,没有细胞结构,只有一组蛋白裹着一个核酸分子构成。它任何部位都没法运动,当然也不可能有一般意义上的应激反应。它甚至可以像矿物一样被结晶出来。这些都和既有的定义严重冲突,使得传统的生物学家非常困惑,以至于有些固守教条的教科书真的把它归到非生命的类别里。这当然让人觉得荒谬。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是不是说人们在心中其实对生命已经有颇为准确的定义,只是没能表述出来?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将即使是最聪明的机器宠物排除出生物圈,而让像病毒这样非常不同形式的生命也不至于被遗漏呢?

      关于生命的最新定义来自美国SCRIPPS研究所的Gerald Joyce:“生命是一个能进行达尔文式进化的自我维持的化学体系”。作为定义,这基本上准确地解释了生命的本质——生命在于进化。生命之于进化是个充分必要条件:只要能独立地进化就一定是生命,而所有的生命也必须是可以独立进化的。

      但我觉得我还可以再向前进一步,如果抛下所有的专业词汇与概念,我们能对生命有一个更有力,更直指人心的认知吗?

      生命,到底伟大在那里?它有什么不同凡响之处是一切非生命所不能企及的呢?

      生命是唯一可以对抗死亡的存在。生者不死!

      我看见有人在咂舌摇头了:语不惊人死不休也不能这样啊,谁不知道,有生才有死,死亡从来是生命的专利。“夏花易逝、生命短暂”的感喟几乎是每个人都能体会的吧。与之相比,高山流水日月星辰哪样不是历人间沧桑。谁听说过石头砖块会死,而人不会死的道理?——且听我细细道来!

      我们现在的宇宙来自数百亿年前的“大爆炸”。最初,能量从虚无中产生,随后,有些能量凝结成不同的物质粒子。所以,能量就是我们这个宇宙中一切存在的基础,一切物质都是从能量而来,依据不同的排列组合而形成基本粒子电子中子质子原子分子等等。而所有的排列组合都是动态的不稳定的,受宇宙中种种能量运动的影响,最终也必然复归于能量。这样的组合结构的不稳定性可以用“熵”来表述。一般来说,一个特定的结构,其组合越复杂,则结构越不稳定,其熵值也就越低,可以自然存在的时间也越短。换句话说,也就是寿命更短,更容易“死亡”。

      从纯能量出发,基本粒子最简单,所以也最稳定,寿命最长。原子复杂些,而由若干原子组成的小分子更复杂,寿命会更短。

      以能量粒子分子原子为基础,宇宙中进而形成无数更复杂的大型组织结构。每个不同的存在,都分别拥有各自独有的能量粒子的时空组合。大的如群星环绕的太阳系,小到如一颗独具形态的粉尘,都是这样由分子原子基本粒子依某种次序排列而成。可以说,这个独有的时空组合的信息就是这个存在的核心所在。太阳系存在一天,她的排列信息就存在一天,我们可以随时欣赏九大行星围绕太阳旋转的奇妙韵律,欣赏日冕跳动的光芒;一朵白云在天空聚集,在下一次狂风刮起来之前,她独特的结构形态始终彰显着她优雅的存在。但是,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更复杂的熵值更低的结构,寿命也会更短,所以毫不奇怪的,在这个运动的宇宙中,任何一种存在,任何特定的组织结构,都不断面临来自内外各种力量的冲击,或早或晚这结构都将被破坏。即使坚如磐石也难避免有山崩地裂的一天,硬若钢铁也扛不住岁月的侵蚀。毁灭,或者说死亡,其实是桌椅屋宇、山石河流、日月星辰等一切存在无可避免的归宿。固然,有死也有生,昨天的山峰崩裂了,但只要地壳还在运动,转眼又会有另一座山峰隆起。只是,昨天崩解的山石与今天新生的石头没有任何联系,“死去”了的石头连同它曾经拥有过的独特的排列信息一起,永远消失在茫茫宇宙中。它“形神俱灭”了。

      你可能会说:好吧,非生命也会死。可是在死亡这个问题上,生命体实在没什么可以吹嘘的:非生命的东西纵然难逃一死,那也是千万年后的事。可细菌这样的生命体,朝生夕死的都不少,人类算是活得长的,也不过百年寿辰,离“生者不死”这个境界实在差得太远了吧。

      刚才我们说过,非生命的“死亡”是“形神俱灭”,再也没有一丝痕迹,新的物体是自然界自己随机生产出来的。但像人这样的生命体就不一样。大家知道,生命体都是由上一代的生命体产生出来的,一个细菌的几乎所有特征信息都传承自它的父代。换句话说,在这个细菌出生之前,它的几乎所有特征信息都已经存在它父代的身上了。如果说一个物体等值于它的特征信息,那么这个细菌原本就“存在”于它父代身上,而它的父代也同样早就“存在”于在上一代身上。以此类推,这细菌的生命,在亘古以前就已经存在,并延续到它的身上。“它”从来就没有死过!

      的确,与非生命不同,生命的信息不会随着个体的消亡而消失,而是通过繁殖的过程一代代地传承了下去。这样的传承从四十亿年前生命诞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四十亿年前凭空出现的那个看来孱弱的存在,经历了无数难以想象的严峻考验,顽强的生存到了今天,而且越活越强大。与之相比,同时代比她强壮亿万倍的其他存在早已灰飞烟灭了吧。这就是我所说的“生命不死”的道理所在——她或许的确脆弱,或许显得混乱,或许看来迷失,但只有她是可以对抗死亡的!再过四十亿年呢?那时的地球以至太阳系或许都已不复存在了,可源自卑微虫菌的生命与她所传承信息可能还依然顽强的延续着呢?

      我知道有人已经不服气了:我们通常说的“死亡”是针对个体而言,怎么扯到生命作为一个整体的“不死”的问题上了,这完全不是一回事嘛!

      我要说,首先,如我们上面所讨论的,生命的本质不是这具由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组成的躯体,而是她所传承的信息。生命拥有独特的能力,可以将这些信息以基因的形式记录下来代代传承。这个基因信息才是生命的内核。与基因生命相比,个体的意义有限。我们看到的这个可以坐立行走的皮囊不过是基因生命的马甲而已。从这个角度出发,生命的死亡自然也不是某个肉体的毁灭,而是它所传承的基因的断绝。

      其次,我绝对不是说生命作为一个整体不死。也一定不要误解以为古往今来所有生命世界是一个生命体。生命绝对是是个体化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同生命,都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信息。其核心固然传承自亿万年前的远古时代,但今天的你我也都各有特殊之处,我们挣扎努力为的不是延续远古的那个开端(虽然这是必然的结果),而是为了我们自己这个独特的生命信息在未来能继续生存下去。而“生者不死”是说只有生命才拥有使自己的信息永存不死的能力,但并非每一个生命都不会死。其实历史上绝大多数的生命体都失败了,都死了。恐龙死了,尼安德特人死了,它们的基因都没有传下来(其实鸟类传自恐龙,现代人类也传承了大约2%左右的尼安德特人基因,但大多数恐龙与尼安德特人的确“形神俱灭”了);多少“百家姓”上记载过得曾经显赫的家族姓氏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无数与这些姓氏相连的基因生命也同样随之死亡。纵然拥有不死的潜力,挣扎求生对生命体来说从来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你我站在这里,只是因为我们的所有的祖先恰好都是这个残酷竞争中的不败神话而已,所以如果如果你没将自己的生命传承下去,那也不过是在这个无可计数的失败者的名单上添上一个名字而已。

      如果将所有失败者作为分母来计算成功的机会,永生的概率可能小得让人绝望。幸亏永生的事儿是一场接力赛跑,作为渺小的的个体,能把接力棒顺利传到下一代手中也就算完成任务了。

      生命的不死对应的是个体的脆弱。其实,即使是讨论个体,生物体也没有它寿命所显示的那么脆弱。我们看到生命个体的衰老死亡其实不完全是因为个体体质的必然。像海龟可以有百年的生命,巴西龟只能活二十年;仓鼠只能活一年多,同为啮齿类的体型类似的荷兰猪却可以活5-8年。单单从生物机理上来看,没理由某个物种能做到长寿,另一个类似的物种却做不到。所以,和我们刚才讨论的非生命的土石、山河、星辰的灭亡不同,一个生命个体的寿命其实也不过是进化为了真正的基因生命的生存而做出的主动选择,是衰老而死亡,不是“无可避免的灭亡”。我们在后面还会有机会讨论关于个体寿命的进化问题。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们出现了一个概念问题:要说代代传承的基因信息才是生命的本质,那会蹦会跳会死亡的鲜活的个体又该叫做什么呢?毕竟我们日常使用的“生命”一词并没有区分这两个概念。当我们说“病魔夺走了他的生命”,我们关心的是个体生存的结束,而不是什么基因传承的终止;而当我们讨论生命意义与进化这样的话题,或说道“生生不息的生命”时,不管说话的人有没有意识到,这个生命指的其实是基因的传承。所以我希望创造一个别的词来表述这两个不同概念,以免混淆。比如,将传承于基因中的不死的信息命名为“真生命”,而将我们平时直接可见的鲜活个体称为“显生命”。可是人们已经习惯用“生命”这一个词同时表述两个概念,所以在没有歧义的时候,我还是不刻意标新立异了,就仍然使用“生命”这个词来表述两种含义好了。只在十分必要进行区分时再采用这两个新名词。

      通宝推: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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