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为梁警官捐款的呼吁 -- 关中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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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扯什么那你,这个案子还没量刑那。

            你就在这里说什么大义,只能说你在故意误导。

            • 家园 好的沟通=七分情绪+三分内容

              你是专业人士,如果心平气和地说理,相信大家都能接受。当然,如果能体谅我们外行热心人的心境,相信大家一定心存感激。

              再说内容,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多少事完完全全按照理性来的。这是人的社会,而人都是有情绪的。如果全部按照理性来,那是机器人的社会,相信很多人会了无乐趣。

              事在人为。发乎其上,仅得其中。大家一切努力吧,梁警官的事尚未盖棺定论,犹有可为,至少也能促进华人圈的团结。

            • 家园 现在把一件民事案件弄成刑事判决,本来不应该有牢狱。

              现在的罪名刑期是5到15年,这难道不是不公平吗? 就算法官仁慈,那至少也要5年监狱。等这个罪名作实了,梁就进去了,那对他基本就是死罪,前警察在监狱里会怎么样你能想到吧。你说挽救梁是不是大义?我如何误导大家了?你可以冷漠,但是不要歪曲我的热心。

              • 家园 说说你如何误导大家

                一个人因枪击致死,自然形成刑事案件,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的法律职责必须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提起相应的诉讼。如果不提起诉讼,也要完成一定的法律程序说明为什么不能提起诉讼。你的观点“把一件民事案件弄成刑事判决,本来不应该有牢狱。”就是不懂法。

                再给你个我接触的例子,有两个中国留学生男女朋友,因故吵架,女方报警说男的家暴。警方来了之后,直接将男方带走拘留一天。随后检察官对男方提起刑事诉讼。实际上男方没有暴力,女孩只是想吓唬警告一下男的,没想到事情搞得如此大,直接要求检察官撤诉。但检察官回答,美国法律规定,为保护妇女权利,任何家暴,只要有报警、出警,检方必须提起刑事诉讼。

                参照这个案例,看梁警官大案子,不是什么“一件民事案件弄成刑事判决”,直接就是刑事案件,必须走刑事程序得到法庭判决,即使是庭前的认罪协议,也要经过刑事法庭的正式判决。

                你问:“你说挽救梁是不是大义?”你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愿意搞清楚,口口声声要挽救梁,你的好意能有你期望的结果吗?用没有“大义”、“冷漠”指责与你观点不同的人,我可以保证在你从事的职业(科研)上不会这么做。现在在你不熟悉又更复杂的领域,你反而抛弃使用让你成果的方法,如何能说服并带领人支持你?

                • 家园 不懂法律常识的是你

                  警察进行初步调查,如果确认不需要起诉,那这个事情就不是刑事案件

                  调查和这个事情本应该是民事案件一点都不矛盾

                  不立案,起诉,怎么可能直接是刑事案件

                  美国每年警察伤人,死人,居民持枪自卫死人的,还有自杀的,不要太多,警察初步调查后觉得不需要起诉的,就不是刑事案件。

                  这和你的家暴案件没有可比性,而且家暴确实只要有报警、就要出警,如果起诉当然就是公诉案件,当事人受害者不能随意撤回的。 但事实上家暴出警后不起诉的案例多了去了,我自己知道的就有,当初我们楼下一对夫妇总有这种事情,警察来过很多次的,一次都没有起诉过。

                  • 家园 对不起,刑事案件不是警察起诉,是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

                    对每个案件,检察官不论决定是否起诉,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如果不起诉,检察官必须给出理由。梁警官案件,对从警察收集并转交检方的资料,要让检察官放弃起诉,你能否给出个合理的理由。

                • 家园 你同意不同意量刑过重?我号召大家捐款找好律师

                  帮助梁,哪儿不对?不公正的判决需要上诉对不对?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可是这儿我贴了好几个律师的分析,都认为量刑不公,难道他们都不对?你号称我校友,那也是医学出身,并不是法律专业,为什么你固执认为你的见解高于这些法律界的人士?

                  如果我说了什么过激的话,我真诚道歉。我们应该团结帮助梁,而不是争论。如何帮助,还是要靠律师团对。现在梁最需要的是更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帮他把惩罚减到最低,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来帮助才能作到这一点。你所谓的冷静分析并不能帮助他。如果你还同情他,希望华人能团结,请捐款帮助他,这是我们目前所能做的最重要的事情。

                  • 家园 首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涉及量刑。

                    案件只是完成了陪审团的判决,还没有法官的裁定。裁定后,才会有根据判决的量刑。所以现在网上看到的“好几个律师的分析,都认为量刑不公。”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从职业要求上,美国律师是尽量不会对正在进行的案件公开评论的,当年辛普森案子,媒体上大都找的是法学教授进行评论。

                    我认同也赞同“号召大家捐款找好律师 ”,但不认同你的立论“这实在是个不公正的判决”。对于法律公正,实际内涵包括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理论上法律追求的是同时达到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但实际上常常达不到,对美国法律来说,如果达不到,追求程序公正更重要(你可以想想为什么)。对梁警官的案子,在法庭诉讼过程,很难看出偏离了程序公正,法庭结果只是对华人来说是结果不公正,对受害人一方是程序、结果都公正。所以,我们只能在法庭外找是否有程序不公正的地方。如果笼统地说“是个不公正的判决”,会丧失很多支持的,也容易引起与黑人族群的对立。我想这不是你的初衷。

                    • 家园 成立的罪名决定了量刑的范围

                      关中农民的话也许字面上不够精确,但是就这个意思

                      • 家园 检察官在起诉时,会权衡已有的证据。

                        如果认为对方有可能要求认罪协议。会将起诉的罪名提高一些,或增加一些次要的罪名,留有与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最后期望达成初始的目标。

                        对梁案,没想到没有达成认罪协议,而判决结果因梁这一方的失误导致法庭判定检察官起诉最重的罪名。这是让梁的支持者接受不了的地方。

                    • 家园 这个判决是类似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来量刑的,

                      法官最多按照最轻的量刑来,可是这个判决最轻也是5年啊。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事故,梁主管上并没有想伤害任何人。如果法官判意外事故致人死亡,才更合理。那量刑会轻很多。我并没有说梁不用负任何责任,毕竟一个人死了。可是明显量刑过重。我说判决不公并没有错。

                      等到量刑了我们才行动,那就太晚了,如果梁入狱,那就是个死。你也同意梁是个老实孩子吧,没有任何会伤害社会的趋向吧,因为意外事故把这样一个孩子扔进监狱,你觉得公平吗?

            • 家园 那个罪名本身就是量刑过重!是根本性判决。它决定了刑期。
          • 家园 集中精力作正事儿不必浪费精力想说服最后5%的反对者

            应为反而反的笔墨官司就是被干扰啦

            再说,网民千奇百态,多数人谈正事,也有的标新立异刷存在感。

            刚刚看到一个照片,纽约某组织那个烂货她还组织手下扯大横幅示威要求严惩梁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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