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去国不怀乡-一个90后从爱国到跟中国拜拜的故事 --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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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原创】去国不怀乡-一个90后从爱国到跟中国拜拜的故事

    我第一次来西西河是08年奥运时。跟河里很多人一样,我当时对西方一些人干涉奥运圣火非常愤怒,并且一直愤怒到了美国读了本科。我长时间认同河里的主流看法,经常与认识的美国人中国人辩论经济政治。谁说红军的坏话,谁说中国政府的坏话,谁说中国文化的坏话,我都要跟他争论到底。

    这一切在我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后都变了。说来可能大家不信,我初二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看黄色内容也是看同性恋的。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感觉过自己不正常。这不是因为同性恋被中国社会接受,或者性教育及时,而是因为我性觉醒迟钝。直到大二,我才谈上了恋爱。

    爱、性、家庭和尊重的感觉大家都感受过,都知道多重要。我要感谢我的几任男友,让我长大了,体验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但,渐渐的,我发现我对中国人、中国社会、中国文化、中国政府的感情变了,因为他们逼着我放弃爱、性、家庭和尊重。我想以我认识的几个在中国的同性恋的生活为引子,谈谈我的改变。

    我认识的过的最惨的,是一个公务员。他年纪轻轻当了副局长,但是不幸从一任男友处感染了HIV。我知道很多人一听到一个同性恋得HIV,就感觉厌恶,感觉他活该。可能这些人会很高兴知道,这位公务员因为怕领导、父母发现,不敢寻求治疗,正在等死。当然,我们知道,HIV已经可以有效控制,经正确治疗可以达到与平常人一样的寿命,也可以控制传染性。甚至,已经有药可以预防HIV,只需要每日口服。这些救命的知识对很多人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因为死掉的只是一个喜欢滥交同性恋而已,死光了最好不是么。我没法改变这些人的看法,只能对自己负责,每日服药预防HIV。

    我认识的一个处境稍好的同性恋,是一个内陆省份的普通人家的孩子。他没有上大学,而是在家乡小镇打工。他家乡人少而保守,同性恋更少,他没法找到恋人,甚至没法解决性需求,什么家庭和尊重更是无从谈起。他每半年攒下几千块钱,就去深圳和香港一趟,找人做爱。在香港有几家所谓同性恋浴场,其实就是陌生人在里面做爱。因为每次进门都需要200港币的门票,他便买够面包,一次在里面呆一周。很多人会不以为然,但是我不敢评价他的做法——因为我从来没有他这么穷,这么孤立,这么缺乏知识、家庭和尊重。设身处地,我无法保证我不会这么做,我不敢要求谁一辈子放弃亲密和感情。

    我认识的同性恋活得最舒服的,是我的前男友。他跟我一样大,也是家里的独子,家里好几套一线城市的房子,在中国最好的学校毕业,在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的最核心部门工作,本科毕业就拿了12000工资。他在大学就有好几任男友,也参加了同性恋的组织,经常去开导、帮助那些被社会压力所迫不能接受自己性取向的师弟。但是,他不敢告诉父母自己的身份,天天担心同事发现。他喜欢发朋友圈,但是他非常注意,把联系人仔细分成好几类,凡是有可能招人怀疑的内容,例如去张惠妹的演唱会,或者跟我吃饭,他一定屏蔽掉同事和家人。我住在他家时,他编了整一套故事,说我是他在大学某社团认识的同学。

    很多人说,只要同性恋不到处宣扬就行。我这位男友就是这么做的。可是,他很喜欢孩子。我问过他,就算你一辈子不告诉同事,你打算怎么生孩子,怎么跟他,跟他的同学解释他的来历;如果不“宣扬”,是不是还要跟老师、别的家长说谎,说自己离婚了或者妻子早逝。他的计划是攒下20万,在泰国或印度找人代孕,然后找个办法移民美国。

    我很诚实的说,以上三种生活我都接受不了。在谈政治、爱国之前,我必须能享受爱、性、家庭和尊重。任何逼我放弃这些目标的社会,我只能躲得越远越好。我希望大家诚实地问问自己,如果自己是同性恋,是要自杀,是要压抑自己,是要隐瞒一辈子,还是要诚实,正直,自由地活着,与相爱的人结合,让二老享天伦之乐。

    我非常幸运,家里支持我在美国读了本科,我努力考上了美国一流的法学院,并且取得了某个美国大律所的实习机会。如果一切顺利,我第一份工作将会给我18万美元的年薪,足够我一个人体面地生活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激励我在法学院每天学习12个小时的,是留在美国的可能,是对被迫回到中国的恐惧。

    我在美国多年,从来没有一个同学和老师,因为我是同性恋对我另眼相看。我很少主动跟人提起,但是我从不向同学、向同事、向上级隐瞒我的性取向。我经常参加学校里LGBT社团的活动,每次我听到LGBT的教授和学生们为争取同性恋权益的努力,例如争取联邦反歧视立法,反北卡歧视变性人法案HB2,我就由衷地兴奋。我以前从来没有进行义务劳动,但我热衷参加法学院为贫穷LGBT群体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这是我每周最快乐的几个小时。

    我在美国看到了我被尊重和自我实现的可能。今年暑期,我获得了一个LGBT奖学金,让我在纽约跟着几位LGBT联邦法官工作。LGBT的身份并没有阻碍他们为国家做贡献,没有阻碍他们成为全国顶尖的人才,但是我看不到我在中国成为法官,为中国人民服务的可能性。就算在私营企业工作,我也不可能获得上级和同事的认可,我的前男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劳动法也不会保护我。

    我认识不少美国LGBT的家庭。他们参加家长会,牵着手到处旅游,与别的家庭没有丝毫不同。我如果想要小孩,我绝对不会假装自己有一个前妻,而是光明正大地与我的伴侣共同承担这个责任。我不会允许谁告诉我,我无法教育好我的孩子。

    最让我失望的是,中国人对同性恋的歧视,非常有群众基础。政府不可能有意愿或能力解决。中国人,上至60岁的领导,下至25岁的宅男,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对同性恋是一样的仇视,都希望同性恋隐形地活着,别谈恋爱,别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不要养小孩,仿佛只要大家假装一下,占人口5%的LGBT就不存在了。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生活。平等尊严是我的底线。

    对,LGBT群体占总人口的5%,也就是说,爱国者们,全国13亿人有6500万LGBT人群。我非常幸运,但是大多数LGBT人群无法逃走。如果一个人自称爱国,却对6500万中国人的终身幸福不屑一顾,我只能说我不认识这种爱国。美国近年有一句话,“谁都有一个同性恋的表亲”,因为自2013年美国人民对同性恋婚姻支持率超过50%后,出柜已成常态,初中高中小孩都敢出柜。美国人突然发现,自己的几十个亲戚,总会有几个是同性恋,而人总是善良的,歧视亲戚和朋友心里难受。仇视同性恋的言论已经是社交上的失礼,在工作场合更是开除的理由。

    “谁都有一个同性恋的表亲”这句话在中国也适用,只不过中国的同性恋不敢公开而已。我说得轻巧,但这沉默下有多少痛苦,任何有同情心的人都不难体会,而且中国同性恋的处境没有改善的希望。15年前,美国同性恋也处于相同的境地。但是,在一部部电视剧、电影的冲刷下,美国年轻人渐渐接纳了同性恋。同性恋在荧幕上从变态,到边缘群体,渐渐变成了朋友(Will & Grace),变成了亲戚和父母(Modern Family),为LGBT形象正常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5年时间不短,但是起码有个希望。但是中国广电已经断了这条路,禁止了同性恋在影视作品中出现。很多人为这个决定高兴,但这是使我决定放弃中国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在国外多年,受到的歧视大多是来自中国人的。有人发现我是同性恋,跟我断绝来往,或者在学校微信群不具名写大字报。更多的人不知道我是同性恋,但是见到微信、知乎上同性恋的内容,便忍不住发表一番评论,无非是说同性恋不要脸,最好死绝之类的。当然,当面吹牛逼时这么说的就更多了。所以,我之前说我在学校不向任何人隐瞒我的性取向并不准确;我只向中国人和别的第三世界国际学生隐瞒,直到我熟识他们。

    西西河提倡中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对同性恋并不仇视。我也喜欢秦皇汉武的故事,但是继承中国文化的人视我为草芥,认为我不应得到尊重,认为我不可能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认为我不应该有后代,不应该有丈夫,不应该享受爱情和友情。反而是美国上司、教授认为我工作能力不错,同学认为我玩得开,朋友认为我值得交,情人认为我够浪漫,法律认为我应该享有与他人同等的结婚生子的权利。我非常诚实地说,这两种待遇中,我选择了美国的这种。我改变不了现状,只能去国不怀乡了。

    通宝推:forger,時千峰,普鲁托,脊梁硬,
    • 匿名 海外侨胞任人欺凌最大的祸首是陈水扁,其他都是小因素

      前一阵,有个华裔老人在街上被人打死的事,犹太人会说,要外交豁免权干啥?如果是犹太人,以色列会有人把凶犯从牢里保出来,然后虐杀了……当时觉得,哇,犹太人不简单。

      后来碰到萨尔瓦多蛇头,(一身纹身那种),他说,如果有人这么对萨尔瓦多人,几个萨尔瓦多黑帮会抢着杀他,谁杀了他,谁就有声望,收保护费就合理了……

      但那个黑孩子还很惬意,因为他杀的是中国人……

      后来和老华侨谈起,他们感叹,都是阿扁做的孽,害苦了海外侨胞,原来的洪门三合会,如果有这样打死中国人的是,基本上是综合犹太和萨尔瓦多滴,凶手肯定会被虐杀,还会那种切碎了给其他帮派寄去示威的,政府要抓?逃回台湾找不到了就是。

      但是,先总统蒋公投入大批心力资源建起来的体系,毁在了阿扁手里,因为这些爱中华民国的黑社会,杀掉了很多分裂祖国,搞台独的,等到台湾的乡民搞民粹上台,直接把情治机构的资料拿给美国,好了……一网打尽了,然后才有纯黑社会(木有一点爱国情操)的福青帮(青对洪,不是指地名福清,绝对没有三点水哦)的兴起。然则,胡贱黑帮的钱都在国内房市里压着,所以基本就是为国内权贵服务的,顺带欺压海外侨胞。

      90后的不熟悉这种事正常,总之吧,这么多中国的领袖,真正对海外华侨用心的,真是只有两蒋。

      侨民面对着一个把你们当肥羊,吃相极其难看的所谓祖国,真的是无奈。

      如果有TG特工或者哪个义士把那个随手打死华人的黑人弄死,我会捐款筹安家费的。楼主要不要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呢?

    • 匿名 顺便说,这位同性恋律师的逻辑水平实在令人着急

      阁下说了,“我以前爱国,谁说红军的坏话,谁说中国政府的坏话,谁说中国文化的坏话,我都要跟他争论到底”。你争论的是那些坏话是否正确,你觉得那些坏话是错误的,那你就反驳,如果是正确的,那你争论什么,难道你要文过饰非么?

      那么,这些“坏话”的正确与否,和你“同性恋与否”的身份有个屁关系?好比某个日本右派说了“南京大屠杀不存在,是中国人虚构的”,你爱国的时候就争论“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这些铁证都证明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小日本你在说谎”,现在你觉得你同性恋受委屈了,被歧视了,于是你就“老子不爱国了,太君你说的对,南京大屠杀根本没那回事,全是支那人瞎编的”。像话嘛?

      flyingcatgm留,这个论坛功能真不好,大丈夫行不更名,他要匿名是他的事,为啥我也要跟着匿名。

      • 匿名 阅读水平着急

        现在你觉得你同性恋受委屈了,被歧视了,于是你就“老子不爱国了,太君你说的对,南京大屠杀根本没那回事,全是支那人瞎编的”。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而且你把“我以前爱国”放在引号里,搞得好像是我的原文一样,如此诽谤我是为了什么?

        那么,这些“坏话”的正确与否,和你“同性恋与否”的身份有个屁关系?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是,我现在懒得跟人争论这些政治问题了。“谁说...我都要跟他争论到底。这一切在我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后都变了。”我觉得我说得很明白,你为啥看不懂?“这”指代的是“争论到底”,而不是“坏话”。你看看上一句话的主谓宾,主语是“我”,谓语是“要”,宾语是“争论到底”。这句话的重点在哪,你还没搞懂吗?

        唉,你还有其他几个人就喜欢挑语言上的刺,而且水平还非常着急,明显是低水平语文课的受害者,我都懒得回。

        • 匿名 阁下阅读水平实在太高了,学得一手好断章取义

          我的原话是什么?我的原话是:好比某个日本右派说了“南京大屠杀不存在,是中国人虚构的”,你爱国的时候就争论“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这些铁证都证明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小日本你在说谎”,现在你觉得你同性恋受委屈了,被歧视了,于是你就“老子不爱国了,太君你说的对,南京大屠杀根本没那回事,全是支那人瞎编的”。像话嘛?

          阁下大怒: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如此诽谤我是为了什么?

          》》》》》》

          呵呵,阁下连“好比”二字都看不?还是看不懂?就叫唤“你诽谤我”。中国语文教育水平再差,这锅也不应该扣到你语文老师头上,全得怪你自己笨蛋是吧?

    • 匿名 顺便说,这位同性恋律师的逻辑水平实在令人着急

      阁下说了,“我以前爱国,谁说红军的坏话,谁说中国政府的坏话,谁说中国文化的坏话,我都要跟他争论到底”。你争论的是那些坏话是否正确,你觉得那些坏话是错误的,那你就反驳,如果是正确的,那你争论什么,难道你要文过饰非么?

      那么,这些“坏话”的正确与否,和你“同性恋与否”的身份有个屁关系?好比某个日本右派说了“南京大屠杀不存在,是中国人虚构的”,你爱国的时候就争论“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这些铁证都证明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小日本你在说谎”,现在你觉得你同性恋受委屈了,被歧视了,于是你就“老子不爱国了,太君你说的对,南京大屠杀根本没那回事,全是支那人瞎编的”。像话嘛?

    • 匿名 听说律师是最讲证据,最讲逻辑的

      从生物进化史和基因的作用看,同性恋因为很少有繁衍后代的机会,因此“同性恋”基因不可能稳定的遗传。因此不存在“天然”的同性恋。

      如果你是法官。对于是否存在“天然”的同性恋,你如何采信或者评判证据。

      • 匿名 是否天生根本不重要

        我国宪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9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宪法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婚姻法、教育法等法律拒绝同性恋结婚,结合为家庭,拒绝给予同性恋的领养的或生养的后代同等的教育权利,即户口,就违反了宪法,必须重新立法。

        楼主留

        • 匿名 你先去说服人民修改他们界定的婚姻的定义吧!

          再说其他!

          • 匿名 人民的意志已经通过宪法集中体现过了

            这是宪法的意义。不然人民天天就剩下开会修法了。

            人民的意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么,违反这个大前提的一切法律都无效,因为“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 匿名 楼主你暴露了,你完全不懂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这里指的婚姻是指“夫妻双方”。什么时候同性恋婚姻合法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看清楚了没有,“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还冒充读法律的呢。还是继续卖你的屁眼去吧。

          • 匿名 卧槽下位法试图解释宪法

            还好你不是律师啊。

            你要说“夫妻双方”这词还有争议,用婚姻法解释宪法就有点无知了。

            • 匿名 说楼主你不懂法律你还真是不懂法律

              好吧给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首先,宪法没有规定的但在具体法律规定的范围里有规定的,得从具体法律规定。举例来说,宪法没有规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刑法》和各种商业法规定了杀人要偿命,欠债要还钱。

              第二,高级法做出规定而次级法也做出规定的,只要不与高级法规定冲突,得从次级法。举例来说,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宪法没有规定征收的具体方法和补偿手段,这由下级具体立法决定。

              楼主你真的又一次暴露了你对法律常识的无知。你不但不是学法律的,根本就是个法盲。

              • 匿名 废话

                现在的问题是“与高级法规定冲突”了。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说了人人平等,婚姻法只让异性恋结婚而不让同性恋结婚,这就是抵触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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