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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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5/7

      《襄二十一年经》: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p 1055)(09210002))(087)

      《襄二十一年传》: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其从者。于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武仲曰:“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p 1056)(09210201))(087)

      庶其非卿也,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p 1058)(09210202))(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曹武公三年),邾国的大夫庶其带了“漆”和“闾丘”两个城邑逃亡到我们这里,我们执政的卿季武子(季孙宿)把我们“公”(鲁襄公)的姑姑(姑姊)嫁给了他,还赏赐了他所有的从者。

      当时我们“鲁”这里有很多贼寇,季孙(季武子,季孙宿)问司寇臧武仲(臧孙纥)说:“子盍诘盗?(大人为何不设法讨灭这些贼寇?)”,武仲(臧武仲,臧孙纥)就告诉他:“不可诘也。纥(臧武仲,臧孙纥)又不能。(讨灭不了,我“纥”可办不到。)”。

      季孙说:“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我们四境都可以控制,要讨灭这些贼寇,何故不可?大人担任司寇,就是要彻底消灭这些贼寇,有什么办不到的?)”。

      武仲告诉他:“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去之,将何以能?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其从者皆有赐焉。若大盗礼焉以君之姑姊与其大邑,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是赏盗也。赏而去之,其或难焉。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壹也。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大人从外面召来了贼寇而且毕恭毕敬,还靠什么消除我们内部的贼寇?大人担任正卿,却召来外面的贼寇;反过来让我“纥”镇压内部的贼寇,那还怎么办得到?那个“庶其”从邾国盗取了城邑献给我们,大人就把我们姬族的女子嫁给他,还赐给他城邑,而且他所有的从者都得了赏赐。要是为首的贼寇被尊重,嫁给他主上的姑姑,赐给他很大的城邑,其他贼寇赏给车马侍从,那些小贼也赏给服装和配饰,那是鼓励贼寇。既鼓励又想镇压,恐怕没那么容易。我“纥”还听说,在上位者应该消除杂念,公正待人;控制自己的言行,让人有迹可循,而后可以领导下属。上位者的行为,是“民”所追随的方向,上位者不干的事,“民”还是会干,所以要用刑罚,好让他们不敢继续干。要是上位者干了的事,“民”也跟着干,那是正该如此,又怎能让他们不干呢?《夏书》上说,“想到的就要坚持,放弃的也要坚持,号令发出就要坚持,提出信念更要坚持,能不能成事由‘帝’考虑”,意思是要自己保持公正。只要出自诚心保持公正,然后就可以期待成事了。)”。

      庶其并不是卿,按理不应记入《春秋经》,但他带来了田地,所以虽然他地位低,但也一定会写入《春秋经》,这是因为田地的重要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曰:

      姑姊犹今云姑母,详十二年《传?注》。襄公之姑,则宣公之女,成公之姊妹。成公即位后十四年始娶妻,则立时甚幼小,其女兄弟未必年老。惟宣公之死距此已三十九年,成公女兄弟亦当在四十以上。杜分姑与姊为二人,固误;但谓为寡妇,不为无理。顾炎武引邵宝说,谓姑姊为鲁之宗女于成公为妹者,洪亮吉《左传诂》则谓“盖襄公之从姑或再从姑”,皆曲说。若非襄公之亲姑,当时文例不得言“公姑姊”。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司寇”曰:

      司寇为刑官,或据《周礼》谓侯国司寇之事司空兼之,其下有大夫,为小司寇,不知今之《周礼》不必尽合当时官制。

      杨伯峻先生注“其次皁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曰:

      其次、其小者谓与庶其之礼物之次者与小者。或以为其次其小系指庶其之从者。从者有高卑,赐亦有大小。

      杨伯峻先生注“轨度其信”曰:

      轨度作动词,纳之于轨范也。《说文》:“信,诚也。”明征即僖二十七年《传》“明征其辞”之明征。句意谓在上位者使其诚心合于法度,必表现于行动,可征信于人。

      杨伯峻先生注“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曰:

      上层人物之所为,下层人物即从而效之,犹“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孟子?滕文公上》)。金泽文库本“归”上有“所”字。

      杨伯峻先生注“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曰:

      《礼记?哀公问》郑《注》:“所犹道也。”乃其所犹言势所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曰:

      所念而为者在于此,所舍而不为者在于此。所名(号令)所言者在于此,诚信所行者在于此。此皆指当时之轨范,以为标准也。仅帝能录此成功。《论语?公冶长》皇侃《疏》:“念,识录也。”以上为逸《书》。伪古文羼入《大禹谟篇》。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漆”(杨注:漆在今山东-邹县东北,闾丘又在漆东北十里。#杜《注》:“邾-庶其邑。”襄二十一年《经》云:“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漆在今山东-邹县北。杜《注》本襄二十一年《经?传》,然此时恐已非庶其邑矣。),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2,北纬35.39(北宿镇-岳庄村西北,城关镇-朱家村西南,漆女城遗址)。

      “闾丘”(杨注:漆在今山东-邹县东北,闾丘又在漆东北十里。),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北纬35.35(高平——邹城-太平镇-陶城村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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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十八年经》: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p 1034)(09180001))(087)

      《襄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白狄始来。((p 1035)(09180101))(087)

      《襄二十一年经》:

      曹伯来朝。((p 1056)(09210007))(087)

      《襄二十一年传》:

      冬,曹武公来朝,始见也。((p 1062)(09210601))(087)

      《襄二十八年经》:

      邾子来朝。((p 1139)(09280003))(087)

      《襄二十八年传》: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p 1142)(09280401))(087)

      我的粗译:

      前面在我们的襄公十八年(公元前五五五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春天,白狄首次派使者来我们这里访问。

      而在那三年后,我们的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曹武公三年),冬天,曹武公来朝见我们主上,他是第一次来。

      又过了七年,到我们的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邾悼公来朝见我们主上,这是常规的朝见。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八年春”曰:

      正月二十七日戊戌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白狄来”曰:

      杜《注》:“不言朝,不能行朝礼。”杜《注》乃取《公羊》义。

      杨伯峻先生注“邾悼公来朝,时事也”曰:

      时事谓四时朝聘。《经》书此,表示与宋之盟无关。宋盟唯朝晋、楚。

      “白狄”(杨注: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狄有赤狄、白狄与长狄,长狄为狄之一种。#狄自入春秋以来,俱只书“狄”。僖三十三年《传》箕之役始见“白狄子”之称,而“赤狄”之称自此见。自此《经》凡赤狄四见、白狄三见。潞氏、甲氏、留吁、铎辰,此赤狄也。其通言“狄”者,钟文烝《谷梁补注》云:“以《左传》、《国语》、《吕氏春秋》、杜氏《后序》引《汲冢纪年》考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僖三十三年晋人败狄于箕,皆白狄也。闵二年狄入卫、僖二十四年狄伐郑、文七年狄侵我西鄙,皆赤狄也。”顾栋高《大事表》三九据成三年《传》“伐廧咎如,讨赤狄之余焉”,因谓“是年赤狄之种尽绝。”又云:“故中国直名白狄为狄,不复别之。”未审确否。#顾栋高《大事表》三十九云:“众狄系白狄之种类,若鲜虞-肥、鼓之属是也。”#鲜虞,白狄别种之国,今河北-正定县北四十里新城铺即其国都所在。战国时为中山国。#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白狄”之分布,西起陕西,甚至更西,东达河北,甚至山东,北依内蒙,南抵河南。我大致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河北为中心,多与卫国和齐国接触;一部分以陕西为中心,多与晋国和秦国接触;每一部分中显然又有甚多分支。大体上此时农耕族与游牧族杂居,未必有明确的疆界。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4/7

      《襄十五年经》: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p 1021)(09150004))(087)

      《襄十五年传》:

      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于是乎城成郛。((p 1023)(09150501))(101、087)

      《襄十五年经》:

      邾人伐我南鄙。((p 1021)(09150006))(087)

      《襄十五年传》:

      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p 1023)(09150601))(083、087)

      我的粗译:

      又两年后,我们的襄公十五年(公元前五五八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齐灵公二十四年),夏天,齐灵公率兵围攻我们的“成”,这是他们背叛了晋国。我们随即加筑了“成”的外城城墙。

      这年秋天,邾人进攻我们南部乡野,我们向晋人求救,晋人准备召开盟会惩治邾人和莒人,但晋侯(晋悼公)忽然生病,就没开成。这年冬天,晋悼公去世,这次盟会彻底取消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曰:

      齐兵或已毁其外城,故鲁二卿帅师城之。郛,外城也。

      杨伯峻先生注“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曰:

      齐、鲁皆晋之同盟,齐以范宣子借羽旄而不归还之故,贰于晋,因而侵犯鲁邑。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成”——“郕”(杨注:《公羊》作“公会纪候于盛”。杞、纪易误,郕、盛可通。杜预无《注》,则以此“郕”即隐公五年之“郕”。《谷梁》范宁《注》云,“郕,鲁地”,与杜异。鲁地之郕,《左传》作“成”,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成”,《谷梁传》作“郕”,成、郕字通。古成邑在今山东省-宁阳县北。后为孟氏采邑。定十二年仲由为季氏宰,将堕成,公敛父谓孟孙,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云云;哀十五年成叛入齐,既而齐归成,是成为鲁北境近齐之邑。#成,据《山东通志》,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十里,亦作“郕”。#“成”各本俱作“郕”,其实成、郕一地,今从监本,以求一律。#成即郕,本杞田,后为孟氏邑。今山东-宁阳县东北。#成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九里,在鲁都稍西而北五十余里,鲁北境。),推测位置为:东经117.18,北纬35.86(田家林,有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下面是齐、邾伐鲁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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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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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十六年经》:

      五月甲子,地震。((p 1025)(09160006))(087)

      大雩。((p 1025)(09160009))(087)

      《襄十七年经》:

      九月,大雩。((p 1030)(09170005))(087)

      《襄二十四年经》:

      大水。((p 1086)(09240006))(087)

      大饥。((p 1087)(09240013))(087)

      《襄二十八年经》:

      秋八月,大雩。((p 1139)(09280004))(087)

      《襄二十八年传》:

      秋八月,大雩,旱也。((p 1142)(09280501))(087)

      我的粗译:

      在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秋八月,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八月,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一些补充:

      这几年,鲁国又进入一个灾害频发的阶段,《春秋经》的记载中又有“地震”又有反应发生旱灾的“大雩”,还因“大水”而“大饥”。不过本章《左传》作者采用这几条《春秋经》可能是要说明这都是“三分公室”带来的。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甲子”曰:

      甲子,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大饥”曰:

      无《传》。《谷梁传》以为五谷皆无收成为大饥。

      《襄二十年经》: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p 1053)(09200008))(087)

      《襄二十一年经》: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p 1055)(09210005))(087)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p 1056)(09210006))(087)

      《襄二十三年经》: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p 1071)(09230001))(087)

      《襄二十四年经》: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p 1086)(09240004))(087)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p 1086)(09240007))(087)

      《襄二十七年经》: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p 1126)(09270006))(087)

      《襄二十七年传》: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p 1138)(09271001))(087)

      我的粗译:

      而在我们的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十一月乙亥朔那天(朔,农历每月初一),发生了日食。此时斗柄所指方位在“申”那里,月份不对,是司历犯了错误,已经两次漏置了闰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乃公历八月三十一日之日环食。(桥:此在鲁襄公二十年,当公元前五五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公历八月二十日之环食,西北至东南皆能见。(桥:此在鲁襄公二十一年,当公元前五五二年。)。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日不入食限,史官误记,或司天者误认。两月比食虽有之,惟皆为偏食,而非同一地所能迭见。若全食、环食之后,决无两月连食之理。九月朔既是环食,十月绝不能再食。(桥:此亦在鲁襄公二十一年。)。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曰:

      正月二十三日乙丑冬至,建子,有闰月。无《、传》。此为阳历一月五日之环食,自新疆至福建皆能见之。(桥:此恐怕“鲁”未必得见;鲁襄公二十三年当公元前五五〇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曰:

      无《传》。既,尽也。于公历为六月十九日之全食,《经》书“既”,盖由目验。(桥:此在鲁襄公二十四年,当公元前五四九年。)。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曰:

      无《传》。七月既已全蚀,八月朔决无再蚀之理,或以为史官之误。邹伯奇《邹徵君遗书》谓“盖文十一年八月日食,脱简于此”。冯澂《集证》亦云:“当是文十一年八月癸巳朔日食,脱简于此。”(桥:此在鲁文公十一年,则当公元前六一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曰:

      “亥”本作“卯”,今从阮元《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订正。余详《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曰:

      此是公历十月十三日之日全蚀。《经》书“十二月乙亥朔”,江永《群经补义》云:“《经》文传写讹耳。此年七月,《经》有辛巳,则乙亥朔,必是十一月矣。”王夫之《春秋稗疏》亦云:“十二月乙亥朔食,乃十一月。姜岌、《大衍》、《授时》皆同。”(桥:此在鲁襄公二十七年,当公元前五四六年)。

      杨伯峻先生注“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曰:

      辰谓斗柄。斗柄指申,于周正为九月。而日蚀《传》书十一月,相差两月,故《左传》作者以为当时主管历法者有过误,两次应置闰而未置闰。吴守一《春秋日食质疑》云:“今以历推之,建申、建酉之月,俱不入交,不食。非再失闰。”江永《补义》且云:“‘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此左氏之妄也。”

      桥案:《春秋经》多次记载当地不可能见之日食,或在接近于日食但实际未发生时记载日食,我怀疑当时对于日食的推测不尽准确,而有时史官会按照推测加以记载,可能是当时观察情况不佳,但职责所在不能不按“推测”记录。而这一段《春秋经》记载了这么多日食,本章《左传》作者还都保留了下来,可能是认为这与“三分公室”有关,也可能认为这与当时的“司历”之“过”有联系,或者《左传》作者还可能把“司历”之“过”与“三分公室”联系起来。

      所谓斗,是北斗七星(大熊星座),当时人以黄昏时斗柄所指来判断季节的更替,后来战国时的《鹖冠子?环流篇》有云:“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下面是北斗七星(大熊星座)黄昏时斗柄所指方向示意图,出自《王家冲小学:教育电视台快乐达芬奇“望星空”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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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与方位的关系,子为正北,顺时针(按朝天上看的上图则是逆时针)为丑和寅,然后是正东卯(春),顺时针为辰和巳,然后是正南午(夏),顺时针为未和申,然后是正西酉(秋),顺时针为戌和亥,再然后就回到了正北子(冬)。

      另外,十二地支与月份对应,也与节气有联系,子对应的那个月就是冬至所在的那个月。

      ————————————————————

      《襄二十年经》:

      季孙宿如宋。((p 1053)(09200009))(087)

      《襄二十年传》:

      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戌(xū)之聘也。褚师段逆之以受享,赋《常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贿之。归,复命,公享之,赋《鱼丽》之卒章。公赋《南山有臺》。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p 1054)(09200601))(087)

      我的粗译:

      前面在我们的襄公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三年,周灵王十九年,晋平公五年,宋平公二十三年),冬天,我们执政的卿季武子(季孙宿)对宋国大臣向戌(合左师)的来访进行回访,到了宋国。宋人由一位卿褚师段迎请他参加宴会,在宴会上他一口气唱了《常棣》这首诗的最后两段,先唱了:“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xī),和乐且湛(zhàn)。”(《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七章(共八章)》),接着唱:“宜尔室家,乐尔妻帑(qī tǎng)。是究是图,亶(dǎn)其然乎?”(《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卒章(共八章)》),季武子是用这两段诗劝宋国各大家族(“氏”族)和睦相处,宋人给了他很丰厚的礼物。

      回得国来,复命以后,季武子在我们主上(鲁襄公)欢迎他的宴会上唱道:“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小雅?鹿鸣之什?鱼丽?卒章(共六章)》),他是想用“物其有矣,维其时矣!”来感谢我们主上,说您派我去宋国的时机真好,我得了不少东西。但这两句本意是说当令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季武子这样唱在我们主上听起来却是在说自己过时了。于是我们主上回唱:“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台?首章(共五章)》),听到最后两句“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季武子马上坐不住了,赶紧爬到坐席下边,趴下请罪说:“臣不堪也。(臣下不敢当。)”。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戌之聘也”曰:

      向戌聘鲁在十五年。

      杨伯峻先生注“褚师段逆之以受享”曰:

      褚师,官名,此以官为氏。段字子石。武子受宋公之享。

      杨伯峻先生注“赋《常棣》之七章以卒”曰:

      《常棣》,《诗?小雅》篇名。王引之《述闻》云:“以犹与也。卒,卒章也。言赋《常棣》之七章与卒章也。卒下无章字者,蒙上而省。”七章云:“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卒章云:“宜尔家室,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则季武子之意盖以鲁、宋婚姻之国,宜和睦相处,使各乐家室。

      杨伯峻先生注“赋《鱼丽》之卒章”曰:

      《鱼丽》,《诗?小雅》篇名。卒章云:“物其有矣,维其时矣。”喻公命之聘宋得时。

      杜预《注》“公赋《南山有臺》”云:“《南山有臺》,《诗?小雅》。取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邦家之光’,喻武子奉使能为国光辉。”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3/7

      《襄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p 0985)(09110001))(087)

      《襄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乃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p 0986)(09110101))(087)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shèng)。季氏使其乘(shèng)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p 0987)(09110102))(087)

      我的粗译:

      季文子(季孙行父)去世六年后,到我们的襄公十一年(公元前五六二年,周灵王十年,晋悼公十二年),春天,季武子(季孙宿)策划把我们的部队改编为三军,于是向叔孙穆子(叔孙豹)提出:“请为三军,各征其军。(希望能把我们的部队改编成三军,我们三家各自召集成军。)”。穆子(叔孙穆子,叔孙豹)就告诉他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以后肯定是大人掌权,我怕大人这么干以后就顾不到全局了。)”。但武子(季武子,季孙宿)坚持要这么干,穆子只好说:“然则盟诸?(那咱们举行盟誓怎么样?)”。于是在“僖闳”举行了盟誓,还在“五父之衢”那里共同诅咒了将来不遵守盟约的人。

      这年正月,编组了三军,把原来“公室”所属人员分三部分,三家各分一部分。于是三位大人解散了原先自家私家的车兵部队。季家告诉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家长,如果要把他们的“役邑”归进季家,那就不以公室的名义征召那里的人参加这个部队,而那些没有归进季家的“役邑”,就会加倍以公室的名义征召那里的人参加部队。孟家则把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人员,其中一半变成他们家的家臣,和他们家的子侄兄弟一样。至于叔孙家,则把将编入自家新车兵部队的人员都变成他们家的家臣,算是同意此事的条件。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初十壬戌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曰:

      前人据《尚书?费誓》“鲁人三郊三遂”,以为鲁国初年已有三军,然论据不足。即伯禽曾作三军,亦因“徐-夷并兴,东郊不开”,鲁都曲阜大受威胁之故。其后是否继续保持三军,已无文献可征。据《周礼》军伍之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杜《注》亦从此说。《鲁颂?闵宫》“公徒三万”,若是三军,则近四万。举成数应就大而不应缩小,似僖公之时亦二军。又据哀十一年《传》,孟孺子率右师,冉求率左师,则鲁仅左右二师,二师即二军。此是否即鲁国之全部军队,亦难肯定。此谓 “作三军”,明非仅增加一军而已。乃改组并重新编制,组成三军。

      杨伯峻先生于此(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注云:

      季氏欲作三军,不向鲁襄请示,而告叔孙,不仅由于鲁襄仅十三四岁,若晋悼即位,亦仅十四岁,而大有成人所不敢作不敢言者。叔孙世为司马,掌军政,不能不告之。各征其军,前人皆无确实解释。据下文,不过由三家各有一军耳。

      杨伯峻先生于此(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注云:

      此时季武子尚少,叔孙豹-穆子为政,叔孙意谓不久政权将及于尔,盖季文子以五年死,死且六年,叔孙亦老矣。季氏世为鲁之上卿,叔孙不能不让位于季氏,子必不能,叔孙恐季孙一人专政权、军权,不能团结三家。

      杨伯峻先生注“乃盟诸僖闳”曰:

      诸,之於之合音字。闳音宏,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

      杨伯峻先生注“诅诸五父之衢”曰:

      诅,祭神使之加祸于不守盟誓者。互参隐十一年《传?注》。既盟又诅,足见三家之互有猜疑。五父之衢又见定六年、八年《传》及《檀弓》、《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据《山东通志》,五父之衢在曲阜县东南五里。《鲁语下》谓“季武子为三军,叔孙穆子曰不可”云云,与《传》略异。

      杨伯峻先生注“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曰:

      三分公室与作三军相连,亦与下文相连,自是所言亦作三军之事,前人有解为三分鲁公室之货财或税收者,自是谬误。若三分鲁襄公之货财,岂不成为公然叛乱?若三分鲁襄公之税收,则鲁襄公何以为鲁襄公,如何生活?皆不合情理。盖鲁国之军,本为公室所有。今作三军,以三军改为季孙、叔孙、孟孙三族所私有,各族各得一军之指挥与编制之权,故云各有其一。其一者,其一军也。

      杨伯峻先生注“三子各毁其乘”曰:

      三氏本各有私家军,今既得公室军,则前此之私家军无复存在之必要。且鲁本无三军,今作三军,兵乘不足额,乃毁其私家军以足之,而毁之之法又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曰:

      此以下仅就各毁其乘言。鲁公室本二军,改编为三,三氏各有其一,其兵乘之来源,仍自鲁之郊遂。不足之数,三氏各以原有之私乘补充。私乘之来源,则各自其私邑。季氏于其属邑奴隶尽释为自由民。役邑即提供兵役之乡邑,入为入于季氏,为季氏服军服役,则免其家之税收。其不入于季氏者,则倍征其税,以补充其豁免之数,且以奖励从军者,惩罚不从军者。

      杨伯峻先生注“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曰:

      若,或也。其入军籍皆年青力壮,或自由民之子,或自由民之弟,而皆以奴隶待之,其父兄则为自由民。前人说多误,不录。

      杨伯峻先生注“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曰:

      叔孙氏则仍实行奴隶制,凡其私乘,本皆奴隶,今补入其军中者亦皆奴隶。“不然不舍”仅就叔孙言之,谓不如此不改置。此乃左氏叙事之辞,杜《注》以为盟诅之言,尤非。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僖闳”(杨注:闳音宏,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当在“鲁”城中心。

      “五父之衢”(杨注:五父之衢又见定六年、八年《传》及《檀弓》、《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据《山东通志》,五父之衢在曲阜县东南五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1,北纬35.59(曲阜县东南五里,“鲁”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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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十三年经》:

      夏,取邿(shī)。((p 0998)(09130002))(087)

      《襄十三年传》:

      夏,邿(shī)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p 0998)(09130201))(087)

      《襄十三年经》:

      冬,城防。((p 0998)(09130004))(087)

      《襄十三年传》:

      冬,城防,书事,时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p 1002)(09130601))(087)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襄公十三年(公元前五六〇年,周灵王十二年,晋悼公十四年),夏天,邿国发生变乱,分成三股势力对峙。我们的部队前往救援,就把邿国“取”了来。凡是《春秋经》上写“取”的,都表示很容易就实现了;如果是用了重兵,就写“灭”;如果最终没能领有那块地方,就写“入”。

      这年冬天,我们加筑了“防”的城墙,《春秋经》上记载此事,是表示这合于节令。之前曾准备在早些时候就开始筑城,但臧武仲(臧孙纥)提出应该等农事完毕再去筑城,这就合规矩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师救邿,遂取之”曰:

      鲁师救邿(shī)。不言鲁,此固鲁史。《寺季簋 铭》云,“寺季故公作宝簋 ”云云。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十六引阮元说:“寺,邿之省。邿季殆亡国寓公,故曰‘故公’也。”

      杨伯峻先生注“凡书取,言易也”曰:

      凡《经》书取国或取邑共十一事,鲁取他国或他国之邑者七次;齐人取鲁邑者,哀八年一次;他国互相伐取者三次。互详宣九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九年传》“秋,取根牟,言易也”云:

      襄十三年《经》“取邿”,《传》云:“凡书取,言易也。”成六年《经》“取鄟”,《传》亦云“言易也”。昭四年《经》“取鄫”,《传》云:“取鄫,言易也。莒乱,著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综合观之,凡取邑或取国,取之甚易,则言“取”。然有用师徒者,亦有不用师徒者。此取根牟,非如鄫之叛其国而来,则用师徒者也。((p 0701)(07090201))(064)。

      杨伯峻先生注“用大师焉曰灭”曰:

      《春秋》书灭者三十一次,无一不是国,则邿虽小,亦一国也。余详文十五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五年传》“凡胜国,曰灭之”云:

      惠士奇《春秋说》曰:“?春秋?书灭,非尽有其地,又有灭而仍存者。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萧者,宋附庸,萧灭于十二年,复见于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则是萧仍为附庸于宋,楚未尝有其地也。昭十三年‘吴灭州来’,昭二十三年《传》称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奔命救州来;然则楚之州来犹宋之萧,虽灭而仍存也。”襄十三年《传》复云:“用大师曰灭。”然则灭有两义:“楚子灭萧”,“吴灭州来”,用大师之例也。此胜国曰灭,乃杜《注》所云“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之谓也。

      杨伯峻先生注“弗地曰入”曰:

      虽得其国,并不保有其地,有时用入字。互详隐二年、文十五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隐二年传》“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云:

      入者,以兵深造其国邑之名。然有二义:有入而取其地者,有入而不取其地者。取其地,与灭同,闵二年“狄入卫”,哀八年春“宋公入曹”是也。不取其地,隐十年“宋人、卫人入郑”,桓二年“入杞”是也。此“入向”不知取地与否。据《传》云云,是称兵夺妇而入其国邑,未尝取地,故《公》、《谷》亦曰“得而不居”。然僖二十六年公会莒兹[不/十] 公、宁庄子盟于向,宣四年鲁伐莒取向,襄二十年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皆莒地,则又似灭其国而取其地。说本毛奇龄《春秋传》。((p 0022)(01020201))(006)。

      杨伯峻先生注《隐二年传》“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云:

      据《读史方舆纪要》废鱼台县西南有费亭,费与极均在今金乡县南而稍东,郎与极亦在废鱼台县附近。无骇入极,费庈父因城郎而灭极,胜极即灭极也。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曰“胜”。说本俞樾《茶香室经说》。((p 0022)(01020301))(003)。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五年传》“获大城焉,曰入之”云:

      襄十三年《传》又云:“弗地曰入。”则入亦有两义,有入而取其地者,有入而不取其地者,说详隐二年《传?注》。此郤缺入蔡,不有其地也。顾栋高《大事表?春秋入国灭国论》所言虽不尽是,然亦可参考。((p 0612)(06150701))(055)。

      “邿”(杨注:“邿”,《公羊》作“诗”。《释文》:邿音诗(shī)。据《说文》,为附庸国。据《山东通志》,在今济宁市南五十里。传世彝器有邿伯鼎、邿遗簋。又有寺季鼎、寺季簋。寺当即邿。《邿伯鼎》铭文云“邿伯肇作孟妊膳鼎”,则邿为妊姓。孟妊盖其女。#京兹在今平阴县东南。京兹、邿(shī)、卢皆在泰山山脉,此攻险也。#邿音诗(shī)。《清一统志》:邿山在平阴县西十二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30,北纬36.23(“石门”西)。

      下面是“邿邑故城”文保碑的图片,该碑曾立在石门,后移回邿山,图片出自民间考古《【平阴古迹】平阴八景之“石门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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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祊”(杨注:“祊”,音崩,《公羊》、《谷梁》及《汉书?五行志》引俱作“邴”。方与丙,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从方之祊与从丙之邴,可得通假。祊,郑祀泰山之邑,当今山东省-费县东约三十七里处。余详《传?注》。#郑桓公为周宣王母弟,因赐之以祊,使于天子祭泰山时,为助祭汤沐之邑。#“防”,《公羊》作“邴”,从方声之字与从丙声之字,古音多同(方、丙二字古音同属邦母阳韵),故防、邴得通假。鲁有二防,此时西防尚未为鲁所有,故知此是东防,当在今山东省-费县东北四十余里。世为臧氏食邑。石韫玉《读左卮言》谓“防”字或“祊”字之讹,祊为郑邑而新归于鲁,此时郑告伐宋,鲁会齐而谋之于祊也。姑录之以备参考。#鲁师自阳关出动迎接臧纥,至于旅松不进。阳关在今泰安县偏东而南约六十里,旅松则距防不远。),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18,北纬35.28(方城镇)。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2/7

      《襄五年经》: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p 0941)(09050002))(087)

      《襄五年传》:

      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p 0943)(09050301))(087)

      《襄五年经》:

      秋,大雩。((p 0941)(09050005))(087)

      《襄五年传》:

      秋,大雩,旱也。((p 0943)(09050601))(087)

      《襄五年经》:

      辛未,季孙行父卒。((p 0942)(09050013))(087)

      《襄五年传》:

      季文子卒。大夫入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p 0944)(09051001))(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五年(公元前五六八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郑僖公三年),夏天,郑国的卿子国(公子发)来访问,这是来通报他们有了新的国君。

      这年秋天,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这年冬天,十有二月辛未那天(杨注:辛未,二十日。),季文子(季孙行父)去世了。我们的大夫去为他入歛,我们“公”(鲁襄公)亲自主持。他们家大管家只用日常器具为他陪葬,而且他的妾侍没有穿绸缎的,养的马匹没有喂谷子的,甚至他家就没存着黄金和宝玉,所有器具也都没备份。于是贵族们都明白季文子是多么忠于公室:“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辅佐了三位主上,自己家里竟没存下什么东西,能不说是“忠”吗?)”。

      一些补充:

      杜预《注》“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云:“发,子产父。”

      杨伯峻先生注“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曰:

      子国即公子发,后为国氏。嗣君谓郑僖公,此时即位仅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秋,大雩,旱也”曰:

      建子之秋正是夏历之夏,需雨而旱,故大举求雨之礼。

      杨伯峻先生注“大夫入歛,公在位”曰:

      据《礼记?丧大记》,大夫大歛,国君亲自看视,于东序端设置君位,面向西。大歛在堂上,堂朝南,东西有墙,此墙头古曰序端。

      下面再贴一遍当时“堂”可能的平面结构的示意图,图中黄色的是墙。圆圈是柱子。从图中可见“堂”的前面是敞开的,北东西三面有两圈墙,“序端”则是指内圈东西两面墙(序)的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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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宰庀家器为葬备”曰:

      宰,季氏家臣之首。庀音庇,具也。意为以其家之器为葬具。

      杨伯峻先生注“无重器备”曰:

      器备,一切用具。无重,重,平声,仅一具,无双份。

      杨伯峻先生注“相三君矣”曰:

      季孙行父于文六年即见于《经》,可见其入仕之早。宣公八年襄仲死,季孙为相,历宣、成、襄三公,凡三十三年。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郑”(杨注: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矦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襄六年经》:

      滕子来朝。((p 0945)(09060004))(087)

      《襄六年传》:

      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p 0947)(09060301))(087)

      《襄七年经》:

      七年春,郯子来朝。((p 0949)(09070001))(087)

      《襄七年传》:

      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p 0950)(09070101))(087)

      《襄七年经》:

      小邾子来朝。((p 0949)(09070003))(087)

      《襄七年传》:

      小邾穆公来朝,亦始朝公也。((p 0951)(09070401))(087)

      《襄七年经》:

      秋,季孙宿如卫。((p 0949)(09070005))(087)

      《襄七年传》:

      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p 0951)(09070501))(087)

      《襄七年经》:

      八月,螽。((p 0949)(09070006))(087)

      《襄八年经》:

      秋九月,大雩。((p 0955)(09080007))(087)

      《襄八年传》:

      秋九月,大雩,旱也。((p 0957)(09080601))(087)

      我的粗译:

      下一年秋天,滕成公(滕国国君)来朝见我们的主上(鲁襄公),这是他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鲁襄公)。

      再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七年(公元前五六六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卫献公十一年),春天,郯子(郯国国君)来朝见我们的主上,他也是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

      这年晚些时候,小邾穆公(小邾国国君)来朝见我们主上,他同样是首次来朝见我们的“公”。

      这年秋天,季武子(季孙宿)前往卫国,这是对他们的卿子叔来访的回访,同时去解释回访延迟的原因,表示我们并没有背离的意思。

      下年秋九月,我们这里举行了大雩,《春秋经》上写“秋九月,大雩”,意思是发生了旱灾。

      一些补充:

      这几年,鲁国也是灾害频发。

      杨伯峻先生注“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曰:

      滕君于隐十一年、桓二年、文十二年朝鲁以后,《经》、《传》未尝载再朝鲁之事。由文十二年至此又四十八年,襄即位已六年。《传》屡言“始朝公”,皆久不朝之意。——桥案:僖三十年《传?注》曾讨论“始朝”之意。僖十八年《传?注》云:“始朝者,前此未尝朝也。”文十八年《传》杜注“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曰:“公即位始来朝。”

      杨伯峻先生注“七年春”曰:

      正月二十六日辛丑冬至,建子。此年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曰:

      子叔聘鲁襄在元年,六年后始答报,故加以说明并致歉意。辞与五年《传》“辞不会于鸡泽之故”用法同。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螽”曰:

      无《传》。杜《注》:“为災,故书。”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郯”——“拔”(杨注:郯音谈,国名,据昭十七年《传》,为少皥之后,则为己姓;然《史记?秦本纪赞》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则郯似又出于伯益。《汉书?地理志》谓为“少昊后,盈姓”,盈即嬴。则于其所自出从《左传》,姓则从《史记》也。《楚世家》顷襄王十八年有郯国,则郯国至战国犹存。郯国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二十里。#“拔”,《传》作“郯”,江永《考实》谓即宣四年《经》“平莒及郯”之“郯”,在今山东-郯城县西南。杜《注》云“拔,地阙”。互详宣四年《经?注》。#杜?注?:“郯即拔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4,北纬34.63(郯城-北老城)。

      “小邾”——“郳”(杨注:“郳”,《公羊》作“倪”;“犁”,《谷梁》作“黎”。郳与倪,犁与黎,字均得通假。据《潜夫论?志氏姓》、孔《疏》所引《世本》及杜预《世族谱》,郳为附庸国,其先世出于邾。邾君名颜字夷父者,有小子曰肥(《世族谱》作“友”,今有邾友父鬲,当即此人),邾颜封之于郳。犁来,肥之曾孙也。其后附从齐桓公以尊周室,周室命之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郳与小邾一地两名。郳,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滕县东六里。然据《太平寰宇记?沂州承县》条,则当在今山东-嶧城镇西北一里。两者相距百余里,未详孰是。卜辞两见“兒白(伯)”,一见《铁云藏龟》,一见《殷虚书契后编》,或云即此“郳国”,不确。又有“郳????[女白]鬲”。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二十七云:“郳????[女白]当是郳之夫人,????[女白]姓之女。”#“郳”,《公羊》作“兒”。或云另是一郳,其地已不可考。说参吕大圭《春秋或问》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未详孰是。#小邾子即郳犁来,详庄五年《经》、《传》并《注》。此时已得王命,故来朝书爵。#郳,小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4,北纬34.95(西集镇-东集河北村东,郳故城遗址,梁王台,庄五年之前郳犁来迁来)。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下面是滕、郯、小邾、邿与鲁等的位置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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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1/7

      《襄元年经》: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p 0915)(09010001))(087)

      邾子来朝。((p 0916)(09010006))(087)

      《襄元年传》: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p 0918)(09010401))(087)

      《襄元年经》: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晋侯使荀罃来聘。((p 0916)(09010007))(087)

      《襄元年传》: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p 0918)(09010501))(087)

      我的粗译:

      我们的襄公元年(公元前五七二年,周简王十四年,晋悼公二年,卫献公五年),九月,邾子(邾国国君邾宣公)来朝见我们主上(鲁襄公),这是规矩。

      这年冬天,卫国的卿子叔(公孙剽)、晋国的上军将知武子(荀罃)正式来访,这也是规矩。凡诸侯即位,小国应当去朝见,大国应当派人去访问,以此来延续友情、加强了解、策划行动、充实不足,所以这是主要的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襄公传》之前注云:“据《鲁世家》,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

      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曰:

      无《传》。正月十九日己巳冬至,此年建子。有闰。杜预据九年《传》“会于沙随之岁(成十六年,公元前五七五年),寡君以生”云云,谓襄公即位之年四岁(虚岁)。

      杨伯峻先生注“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曰:

      公孙剽,子叔黑背子。传世器有卫子叔兂父簠 ,《积微居金文说》谓即公孙剽未为君时所制器。剽是穆公之孙,定公弟之子。黑背见成十年《传》并《注》。

      《积微居金文说》(页八八《衞子叔兂父簠跋》):

      《缀遗斋彝器考释》第八卷十六页下载《卫子叔兂父簠》,铭文云:“卫子叔兂父乍旅簠 。”按成公十年《左传》云:“卫-子叔黑背侵郑。”襄公元年《春秋》云:“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杜注》云:“剽,子叔黑背子。”《传》云:“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此卫有子叔氏之证也。铭云子叔兂父,兂为簪之初字,[簪-竹-曰]从二兂,《说文》训锐意。剽字《说文》训砭刺,兂剽义相近,疑兂父即剽之字也。寻襄公十四年《左传》记卫人立公孙剽为君,是为殇公。此簠之制,盖在即位为君以前矣。

      杨伯峻先生注《成十年传》“卫-子叔黑背侵郑”云:“子叔黑背,卫穆公子,卫定公弟(,以子叔为氏)。”((p 0848)(08100201))(075)。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使荀罃来聘”曰:

      此时天子已死,依旧礼,诸侯间应暂停聘问。杜预《注》以为王虽死,而赴问未至,诸侯不闻,使者已行,计其时间约建子之十月初。荀罃即知罃(,详宣十二年及成三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十二年传》 “楚-熊负羁囚知罃”云:“杜《注》:“负羁,楚大夫。”《赵世家?索隐》引《世本》云:“逝遨生庄子?首,首生武子-罃。”则知罃为知庄子之子。据《晋语七》,知罃字子羽。”((p 0742)(07120214))(066)。

      下面是《成三年传》提到荀罃的两段:

      晋人归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纍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穀。”对曰:“以君之灵,纍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p 0813)(08030401))(066)。

      荀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置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贾人如晋,荀罃善视之,如实出己,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遂适齐。((p 0816)(08031001))(066)。

      这两段我在前面介绍过,您如有兴趣可移步《《左传》中的成语10附:晋楚战邲7》

      杨伯峻先生注《成三年传》“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云:“当时卿大夫对外国国君自称为外臣,此知罃于楚君亦直称其父之名。”((p 0816)(08030401))(066)。

      杨伯峻先生注《成三年传》“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云:“宗,宗庙。荀首不但是知罃之父,且是荀氏小宗宗子,于本族成员有杀戮之权,然先须得国君同意。”((p 0816)(08030401))(066)。

      杨伯峻先生注“小国朝之”曰:

      此指邾宣朝鲁襄。

      杨伯峻先生注“大国聘焉”曰:

      卫虽非大国,比于鲁,亦可匹敌。晋此时虽早称霸,仍是诸侯。

      “鲁”(杨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据《谷梁传》,中城即内城。若然,则此中城即鲁都曲阜之内城。杜《注》以此为鲁国城邑之名,云在“东海-厚丘(各本误作廩丘,今从金泽文库本、南宋小字本正)县西南”,即在今江苏-沭阳县境,为鲁边境所未达。杜《注》不可信。说详江永《考实》。定六年“城中城”与此同。#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卫”——“帝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明一统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县(此指旧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镇)东北七十里土山村,即卫成公所迁,盖其境相接也。则卫自楚丘迁帝丘,两地相距不远。#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绛”——“故绛”(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绛本晋国都城,在今翼城县东南十五里,详隐五年《传?注》,而《年表》云:“晋献公九年,始城绛都。”似绛都本无城郭者,恐太史公误会《传》意。《传》意仅谓士蒍为高其宫而城绛,则所谓城者,加高加大而已。自成六年徙新田后,谓之故绛。#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襄四年经》: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p 0931)(09040003))(087)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p 0931)(09040005))(087)

      《襄四年传》: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p 0934)(09040401))(087)

      匠庆谓季文子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p 0934)(09040402))(087)

      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匠庆请木,季孙曰:“略。”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p 0934)(09040403))(087)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p 0935)(09040404))(087)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襄公四年(公元前五六九年,周灵王三年,晋悼公五年),秋七月戊子那天(杨注:戊子,二十八日。),我们主上(鲁襄公,此时当只有六岁)的母亲定姒去世了。她死后没有停放在太庙,棺材也没有外棺,而且没为她举行虞礼。

      我们这里木匠的头儿匠庆就说季文子(季孙行父):“子为正卿,而小君(定姒)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大人担任着正卿,可我们的“小君”却未能得到正式的丧礼,这是不让我们主上完成他的孝心。等主上成年了,谁来担这个责任?)”。

      早先,季孙(季文子,季孙行父)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栽了六棵槚木。到要为定姒制作棺材时,匠庆向季孙请示木材从哪里出,季孙告诉他:“略。(随便。)”,于是匠庆就用上了季孙在蒲圃栽的槚木,季孙也没拦着他。

      贵族们都说:“《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志》里说的“处处没规矩,迟早遭报应”,就说的是这种事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夫人姒氏薨”曰:

      “姒”《公羊》作“弋”,盖平入对转通假。杜《注》以姒氏为“成公妾,襄公母”,可信。但以姒氏为杞女,则不知何据。何休《公羊解诂》以为“莒女”,亦未必然。《公羊传》襄五年又以为鄫、鲁为舅甥,则姒氏又似鄫女。杞、鄫、莒皆姒姓,《公羊》说较早。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曰:

      辛亥,二十二日。无《传》。定,谥号。自死至葬仅二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不殡于庙”曰:

      周朝实有于祖庙停棺待葬之礼,详僖公八年《传》并《注》。汪中《经义知新记》谓“殡宫皆谓之庙”云云,不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无榇”曰:

      孔《疏》据《檀弓上》“君即位而为椑”之文,以为定姒出嫁后当为椑。椑即棺。但定姒为成公贱妾,未必出嫁即为棺。

      杨伯峻先生注“不虞”曰:

      虞,祭礼。死者葬后,生者返殡宫祭祀而安死者之灵,谓之虞礼。虞礼必哭,又曰反哭。《仪礼》有《士虞礼》一篇。此《传》反映襄公年幼,权在季孙行父,而行父并不以夫人之礼待定姒;或因齐姜已以成公夫人成丧,则定姒不应再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匠庆”曰:

      古代匠多是木工。杜《注》:“匠庆,鲁大匠。”《庄子?达生篇》有梓庆,成玄英《疏》以为即此匠庆。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曰:

      《公羊》隐元年《传》云:“母以子贵。”定姒为襄公生母,故匠谓之为“小君”,并请以夫人之丧成之。终为送终,《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足见当时于父母之丧,必尽致其情。不终君者,谓不使鲁襄公终其生母之丧也。杜《注》谓“不终事君之道”,误。

      杨伯峻先生注“君长,谁受其咎?”曰:

      此时襄公尚不足八岁。杜《注》:“言襄公长将责季孙。”匠庆以此逼季孙。

      杨伯峻先生注“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曰:

      蒲圃,场圃名。其地或较宽大,各方有门。东门为蒲圃之东门。十九年公享晋六卿于蒲圃,定八年阳虎将享季氏于蒲圃,亦可见其地不小。

      槚当为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ovata,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bungei,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fargesii灰楸,下面是一张梓的图片,出自互动百科《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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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于此(匠庆请木,季孙曰:“略。”)注云:

      请为定姒作棺之木。略,简略。谓不必选择美木。杜《注》:“不以道取为略。”沈钦韩《补注》且引汉律谓略为盗窃。以鲁之正卿葬国君夫人,而使人盗窃棺木,盖无此理。

      杨伯峻先生于此(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注云:

      《志》盖古书名。此盖责季孙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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