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 桥上
“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是春秋时鲁国的一件大事,对于原有政治结构的崩溃极具象征意义,同时,也是当时军队性质转变的重要一步,而这些都是和季宿分不开的。
季宿,季是“氏”,宿是“名”,后来的人一般以他的谥号尊称他为季武子,在《春秋经》中,则以季家族长的称号尊称他为季孙宿。季宿是季文子(季孙行父)的儿子。公元前五六八年(鲁襄公五年,周灵王四年,晋悼公六年),季文子去世,季宿(季武子)接任族长,成为季孙宿,但没能当上首席执政大臣,首席执政大臣由约四十一岁的叔孙豹担任。我估计季武子生于公元前五九五年(鲁宣公十四年,周定王十二年,晋景公五年),此时二十七岁。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七年(鲁襄公六年,周灵王五年,晋悼公七年),季武子就代表鲁国前往晋国接受晋人的谴责。以后两年,季武子又多次代表鲁国出访。
到公元前五六五年(鲁襄公八年,周灵王七年,晋悼公九年),季武子接待来访的晋国第二号人物、中军佐范宣子(士匄),对方是来督促鲁国出兵助战的,用诗歌警告他们别误了军机,季武子只能大拍马屁:“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
下一年,公元前五六四年(鲁襄公九年,周灵王八年,晋悼公十年,宋成公十二年,卫献公十三年,杞孝公三年,曹成公十四年,齐灵公十八年,郑简公二年),季武子奉着年少的鲁襄公配合晋军攻打郑国,“晋人不得志”。回程的时候,晋悼公设宴款待十一岁的鲁襄公(公元前五七五年生),随即要求季武子马上为鲁襄公举行冠礼,让他亲政。这反映晋悼公对鲁国权臣把持朝政的不满。
但是两年后,公元前五六二年(鲁襄公十一年,周灵王十年,晋悼公十二年),正月,季武子就策划了“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彻底架空了十三岁的鲁襄公。
当时鲁国排首位的卿是叔孙穆子(叔孙豹),但季武子是在事情已成定局之后才通报给他,他也无可奈何,只能要求举行盟誓并诅咒来保障自家的利益。估计就在下一年,约三十四岁的季武子自己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
“三分公室”以后,季家保留了归他们统领的那一军中的将士直属于公室的名义,但分得了另外两军的孟(仲)家和叔孙家却不同:孟(仲)家让一半人保留直属于公室的名义,另一半人成为他们家的家臣;叔孙家则让所有人都变成他们家的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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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一些关于“三分公室”的讨论。关于“三分公室”的内容,《春秋经》和《左传》与此有关的就是以下五条: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襄十一年经》(p 0985)(09110001))(087)。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乃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襄十一年传》(p 0986)(09110101))(087)。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shèng)。季氏使其乘(shèng)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襄十一年传》(p 0987)(09110102))(087)。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昭五年经》(p 1260)(10050001))(091)。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卑公室也。毁中军于施氏,成诸臧氏。初,作中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五年传》(p 1261)(10050101))(116)。
对比《春秋经》和《左传》,二者关心的角度不同,《春秋经》关心的是当时军队的编制(共有几军),《左传》则叙述了背景和一些细节。
而关于这几段《春秋经》和《左传》的含义,我给自己提了如下一些问题:“征”什么?“征”的对象是什么人?“役”和“邑”指什么?“入”于何处?“入”的主体是什么人?
先说“役”:“役”,1.使也:《玉篇》使役也。2.列也:《詩?大雅》禾役穟穟。《傳》役,列也。——《康熙字典》。我体会,作为名词,其一:“役”是指一次出征,不仅是为了打仗出征,也有为了某种工程或其他行动出征。当时的部队是临时征集起来的,那些住在“国”(城)里的“民”都有参加的义务。于是有其二:被征集来参加“役”(其一)的人员亦称“役”(其二),或称“役徒”、“役人”、“役夫”。这样的“役”既可参战、包括从事警戒等军事行动,亦可樵采、筑城、筑台、以及各种劳作。而“役”的身份虽不甚高,但只是相对于贵族而言,他们都是所谓“民”,是住在“国”(城)内的统治族群成员、大都是贵族们的“子弟”——“余子”。
而所谓“征”,“征”的是“民”,对比其他两家“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征”都指的是人的去向,所以那几个“征”应该都指的是征集“民”参加军队,所谓“各征其军”。
当时的军队都是临时征集起来的,但不是所有被征集参加部队的人在当时都叫“征”,只有“公臣”身份的“民”被征集参加部队才叫“征”,所以才有“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表明被“臣”而变为家臣的人参加部队就不再是被“征”,因为“叔孙氏”那一“军”的成员都不是“征”来的,所以不是这些人没有成为那个“军”的成员,而是这些人不再被以“公臣”的身份被“征”为那个“军”的成员,只是作为叔孙家的“私属”进入那个“军”。被“征”者与所谓“役”当是一回事,是“民”。
对比《襄十一年传》所云“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以及《昭五年传》所追述之“尽征之”,则实际上当初季家那一“军”的成员皆未“入”也。虽被“倍征”而皆不肯“入”,则“征”对于被“征”者未必无利——即“征”不是白“征”的。但由“公室”出的对“役”的报酬只发到各家族族长手上,所以那些家臣比名义上的“公臣”在这方面要不利。
再说“入”,“入”的主体是有“役邑”的人,至少是家长。“入”到哪里?当是指把“邑”入给“三桓”,而季家宣布你要是把“邑”入给了我家我就不“征”你那里的“民”参加“役”,那里的“民”就没了参加“役”的好处,顾虑到手下“民”的态度,于是大家就都不“入”了。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季家的政策对于各“军”的成员有吸引力,所以后来季家的一“军”能够扩编为两“军”,而其他两家随后也都改而采用“尽征之”的政策。因此,“三分公室”以及二十五年后的“四分公室”就改变了当时鲁国军队的性质,不再以各家族的私属组合而成。
在“三分公室”十八年后,“四分公室”之前七年,《襄二十九年传》中有记述:“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襄二十九年传》(p 1159)(09291001))(082、087)。这反映公室属下的人才凋零,或者和上面我的想法有不一致的地方。
不过,首先:这是在“四分公室”之前七年,“三分公室”时毕竟公室属下的人(公臣)有不少被那两家变成了家臣。
其次:虽然很多人名义上还属于公室,但《昭二十五年传》中曾提到一事与上述“公臣不足”事相类:“将禘于襄公,萬者二人,其众萬于季氏。”((p 1462)(10250603))(116),显然那些“萬者”及“其众”都是属于公室的,但仍会造成公室要用的时候用不上。
再次:在“三分公室”十二年之后,此“公臣不足”事之前六年,也是在鲁国,季家的庶长子公鉏本来担任季家的马正,但他自己的小家富了以后,“又出为公左宰”(《襄二十三年传》(p 1079)(09230503))(105)。而鲁国左宰的实际权力远不及季家马正,可见成为公臣在那时仍然是一种荣耀。
最后:由于“鲁”那里的手下大部分将被归为公臣,三桓难免将部分精锐调去自家采邑隐藏实力、留下后手,后来“堕三都”时“鲁”的军力不足以碾压三都,或即因三桓将精锐调去了自家采邑。
综上所述,我以为“三分公室”和“四分公室”时虽然把公室分了,但很多人名义上仍是公臣,只不过不是原来那种公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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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鲁国排首位的卿以后,季武子(季孙宿)首先在东面击败了莒人的进攻,抢来了“鄆”。又在西方攻灭了邿国。
到公元前五五九年(鲁襄公十四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齐灵公二十三年,宋平公十七年,卫献公十八年,郑简公七年,曹成公十九年,杞孝公八年,吴诸樊二年),季武子两次代表鲁国参加各家诸侯的盟会,特别是头一次,他带上子叔齊子(叔老)为副手,得到盟主晋国的肯定,“自是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
下一年,公元前五五八年(鲁襄公十五年,周灵王十四年,晋悼公十六年,齐灵公二十四年),北面的齐国和南面的邾国都来进攻鲁国,季武子就向霸主晋国告状。很不幸,赶上晋悼公去世,直到再下一年,新上来的晋平公才把侵扰鲁国的莒、邾两国国君扣了起来。但齐国仍在向鲁国进攻,只好又派了穆叔(叔孙豹)向晋人求情。但北面齐国和南面邾国对鲁国的进攻一直没停。
这就到了公元前五五五年(鲁襄公十八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齐灵公二十七年,宋平公二十一年,卫献公二十二年、卫殇公四年,郑简公十一年,杞孝公十二年,曹成公二十三年),由于当初齐灵公得罪了晋平公,于是晋国派出执政的中军元帅中行献子(荀偃),亲率各国联军攻打齐国,打进了平阴、防门,横扫齐国全境,齐灵公吓得要出逃,被他儿子大子光(世子光,后来的齐庄公)拦了下来。
因为鲁国在攻打齐国时立功,下年就从邾国割来一大片田地。季武子前往晋国拜谢,给人家说:“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敝邑?”,还给人家唱:“王于出征,以匡王国。”,把晋平公捧成了“王”。回来之后,季武子又“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夸耀他自己的功绩。
但齐人仍然是鲁国的重大威胁,鲁人也在多处筑城做出防备。
再下一年,季武子出访宋国归来,有些得意忘形,就在鲁襄公欢迎他的宴会上唱道:“物其多矣,维其嘉矣!物其旨矣,维其偕矣!物其有矣,维其时矣!”(《诗?小雅?鹿鸣之什?鱼丽?卒章》),他是想用这首诗的最后两句“物其有矣,维其时矣!”感谢鲁襄公,说您派我去宋国的时机真好,我捞到了不少东西。但是这两句的本意是说当令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季武子这样唱在鲁襄公听起来就是在说自己过时了。于是鲁襄公回唱:“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台?首章》),听到最后两句“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季武子马上坐不住了,赶紧爬到坐席下边,趴下请罪说:“臣不堪也。”。
后面两年邾国又陆续有臣子带了城邑投奔鲁国,季武子优待他们,为此还被臧武仲(臧孙纥)呲了一通,说他“召外盗而大礼焉”。季武子这么干正和他父亲季文子(季孙行父)当年赶走前来献宝玉的莒国大子“仆”的行为相反,那时他父亲还祭出臧武仲爷爷臧文仲(臧孙辰)的话为自己辩护,认为应该“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关于此事的详情可见 《《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1/2》和《《左传》人物事略23附:行父逐仆2/2》。
到公元前五五〇年(鲁襄公二十三年,周灵王二十二年,晋平公八年,齐庄公四年),先是季武子想要立幼子悼子(季纥)为季家族长的继承人,但顾忌长子公弥(公鉏),于是去向臧纥(臧武仲,臧孙纥)请教,臧纥自恃聪明,就采用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在一次季家的宴会上,臧纥利用自己主宾的身份,把悼子奉上主位,然后召来公弥,让他与下面那些宾客坐在一起,至此二人君臣之分已定。
可这样一来臧纥得罪了公弥,被公弥在季武子那里进谗言,最终被赶出了鲁国,而臧家的地位也下降了。
四年后,公元前五四六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楚康王十四年,齐景公二年,秦景公三十一年,宋平公三十年,蔡景公四十六年,卫献公三十一年,陈哀公二十三年,郑简公二十年,许悼公元年,曹武公九年),在晋、楚两大霸主主持下,各家诸侯举行盟誓,实现了“弭兵”。
下一年,鲁襄公前往楚国朝见,季武子趁机夺取了邻近自家主要采邑“费”的“卞”那个城邑,扩张自家的势力。鲁襄公差点不敢回国。
到公元前五四二年(鲁襄公三十一年,周景王三年,晋平公十六年),三十三岁的鲁襄公去世了,季武子不听穆叔(叔孙豹)的劝,立了“十九年矣,犹有童心”的公子裯,就是鲁昭公,后来给接替季武子的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留下了很多麻烦。
下一年,公元前五四一年(鲁昭公元年,周景王四年,晋平公十七年,楚郏敖四年,齐景公七年,秦景公三十六年,宋平公三十五年,卫襄公三年,陈哀公二十八年,蔡灵公三年,郑简公二十五年,许悼公六年,曹武公十四年),各家诸侯又在“虢”那里盟会,重申“宋”之会“弭兵”的盟约。在盟会进行时,季武子不管穆叔(叔孙豹)还在会上,带兵夺取了莒国的“鄆”,使得穆叔被楚人扣住,差点回不来。
到公元前五三七年(鲁昭公五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上次“三分公室”二十五年以后,趁着穆叔(叔孙豹)去世,季武子推动了改变军队编制,“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扩张了自家的势力。在这次改编中,另外两家都采用了当初季家的政策,不再让部队成员成为自家的家臣,而是保留他们名义上直属于“公室”的身份,“皆尽征之,而贡于公”。这也是私家军队变为公家军队的一小步吧,多数部队成员对部队将领不再有人身依附的关系。
此后,鲁国继续蚕食莒国的土地城邑。
两年多以后,公元前五三五年(鲁昭公七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癸未那天(杨注:癸未,十三日。),季武子(季孙宿)去世了,接替他族长之位和鲁国首席执政大臣之位的是他孙子季平子(季孙意如)。季平子的父亲季悼子(季纥)已经在上一年先死了。
季平子(季孙意如)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桓子(季孙斯)。季桓子(季孙斯)的继承人是他儿子季康子(季孙肥),季康子死于鲁哀公二十六年,这就是《左传》中提及的最后一位季家族长。终春秋之世,鲁国一直“政在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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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87三分公室7节、117南蒯叛季2节、122叔弓知礼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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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人物事略25:季宿——三分公室
🙂好长时间没来了 1 逐日夸父 字51 2017-03-05 21:23:31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叔弓知礼2/2 2 桥上 字14532 2017-03-02 05:13:15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叔弓知礼1/2 3 桥上 字14561 2017-03-01 05:15:03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2/2 2 桥上 字9356 2017-02-28 04:31:46
🙂古人都这么直接。。。 1 baumchen 字224 2017-03-01 12:23:17
🙂《左传》人物事略25附:南蒯叛季1/2 5 桥上 字15962 2017-02-27 04:27:11
🙂《左传》人物事略25附:三分公室7/7 6 桥上 字13634 2017-02-26 04: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