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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天蓬元帅在天庭所犯河罪? -- 云横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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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天蓬元帅在天庭所犯河罪?

    茅十七兄在《一本神经》第四中就天蓬元帅的酒后行为指出“按说猪八戒那次只是酒后失德,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举动。天庭当时好像也没搞严打,应该是罚罚款或者拘留两天就完了,但出人意料的是,玉帝从严从快的处理了此事,将八戒痛打两千大锤,贬下凡间,托生为猪,很明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这事就有点值得研究了。”并进而分析道“有网友举出沙僧失手打破琉璃盏被贬下凡之事,认为玉帝对八戒处罚并不太重,对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琉璃盏是天庭宝物,如果按现代法律量刑,《刑法》第324条第3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西游记》中的计算方式,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沙僧在凡间要劳动改造一千年左右。而对于八戒的骚扰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两相对比,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猪八戒同志,堂堂一个天蓬大元帅,就因为调戏了一下美女,一夜之间不但被撤掉了天廷水军总司令的官衔,还差点儿丢了小命,”醒着的和梦着的同志在《西游谈官之十――莫吃领导窝边草中》也觉得其中有很大问题。

      几位分析得都言之成理,自成体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天蓬元帅当时的行为应当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其本人描述“见他容貌挟人魂,旧日凡心难得灭,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再三再四不依从,东躲西藏心不悦”(《西游记》第19回),加上当时他一定带着钉耙(“相携数载未曾离,伴我几年无日别”――同上回)。这显然构成了对被害人的强制。清代徐喈凤《会仙记》“一日丹忱以手戏之,素娥严拒不受狎。”这条被作为《汉语大辞典》“戏”条“调戏”义项的例句,可以给予我们合理的联想――试想在类似这种情景下如果还有武器在手边,肯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香港的《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中的问题;

      所以个人觉得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月亮上是玉兔、桂树都能被地球上凡夫看到的地方,姑且可以算作公共场所。

      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换算方式,元帅应当在凡间服刑1825年以上,而实际上服刑少于孙悟空的500多年刑期(他说过孙大闹天宫时受到其拖累――天庭的军事干部因为平叛不力当时HR绩效考核均不甚理想)。

      由此看来似不可谓重――至于打了二千,可能是参照英国殖民地法律中的笞刑(对犯非礼等罪的男性罪犯特别是少年男犯)。关于笞刑,以香港为例,1945年颁布1974年修订的《体罚条例》规定适用于男犯特别是少年男犯;1990年全面废止,从此,身体刑作为一种刑罚文化成为香港刑罚的历史。但新加坡好象至今还有。

      特别是对照小白龙的死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诛”)―― 小白龙火烧夜明珠违反《刑法》第115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可用来比较其轻重。

      另外个人觉得至于“全无上下失尊卑”也不可歪理解,捕风捉影编派天庭领导同志的绯闻,(假设,完全是假设)你一个高级军队干部去碰陈方安生(不恰当地以月球与天庭的关系类比),这还不是“全无上下失尊卑”。“碧海青天夜夜心”、“寂寞嫦娥舒广袖”,她是一个清白的、德艺双馨的舞蹈艺术家,早有定评。

      另外卷帘大将的罪名应当是《刑法》第419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其当时其是在履行职务。”

      当然其实重罪轻判的典型是孙悟空先生,《刑法》第104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作为参考,也可对应香/港1997年以前的“叛逆罪和其他危害女皇及其皇室的犯罪”此外藉革命或破坏?硗品?澳大利亚宪法,在澳大利亚属叛国罪行(参阅《1914年澳大利亚刑法》第2部第24AA条);以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改变由宪法确立的政府制度,在德国属于严重叛国罪行( 参阅《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81条);制造暴动以推翻国家宪法所??的靳治秩序,在日本属内乱罪(参阅《日本刑法》第77条);而在美国,任何人煽动、发动、协助或参与任何针对美国权力当局或法律的叛乱或暴动,即属触犯美国法典?取芭压?、煽动叛乱和颠覆活动”章节中的罪行(参阅《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3条)。无一不是重罪。

      加上还有其他重大的盗窃和职务侵占以及暴动越狱等行为,却只在五行山下待了500年(实际上从王莽篡汉到唐贞观年间一共有600多年),只有2年左右刑期。就偷笑吧!

      当然,以上是玩笑话而已,其实一开始各罪天庭给出的刑罚都是死刑,由此可见当时的天庭和作者生活其中的明王朝一样,是一个有类似《大诰》等严刑峻法的地方。

      不过《西游记》中虽然动辄有死刑,但是一般有头有脸有点关系的神仙都能免于死刑,所以泾河龙王被处决,让他觉得特别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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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居士似乎忘了一个基本事实

      天庭不知判了孙悟空多少次死刑,无奈处不死这猢孙。所谓最后只关了他500年,也是由于他与金禅子的一段因缘所致,如来要利用他为自己的弟子消除罪孽,才发了张贴在五指山的BBS公告版上。要是没这张贴,孙悟空早越狱了,那样就真的不可收拾了,作为教皇的如来如何向玉帝和诸神交待?《西游中》最神秘的人物是孙悟空的授业师父,后来再也没有任何一处提及,如果孙悟空这次真的成功越狱,吴承恩恐怕非把他请出来不可,那样三教合一的把戏就要被彻底揭穿,这是谁也不敢面对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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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还不是在酒席上摸,要是仅仅这样,玉皇完全可以牺牲嫦娥搞一个……那个叫什么来着?关上灯,让大家把缨子都摘了那个,正好可以以此来收买人心。可是猪八戒却色心难挡,跑到嫦娥家去折腾。这可是罪加一等啊,要知道月宫可不是“公共场所”,能叫“宫”的能是公共场所么?就好象一般老百姓都可以看到景山,可是景山却是皇家禁苑一样。私闯禁苑,调戏玉皇的“干女儿”,能不挨打么。挨打算轻的,定个“斩监候”也完全可以。

      再说了,就算猪八戒的行为不是什么大罪。那如果是玉皇要借机办掉猪八戒呢?如果是嫦娥奉命勾引老猪呢?也许猪八戒并不是玉皇的嫡系(没准是王母娘娘的人),玉皇正想换个自己人当这个海军司令,正好有这么个机会,傻瓜才会错过呢。

      说到如来。如来并不是什么外国势力,他是天国的宗教领袖,有点梵缔冈的意思。如来让孙悟空西天取经,完全是看上了老孙的能耐,借机收编过来(你看这一行人都是被玉皇办过的),好培植自己的势力。而观音就是具体负责这件事情的人。玉皇何尝不晓得如来的用心,于是暗中派了好多妖怪什么的,打算半路废了老孙。可惜玉皇手下都太笨,没有得手。结果老孙、八戒、老沙这一趟下来,从天庭的要犯摇身一变成为教廷的骨干,玉皇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可是又没有什么办法。

    • 家园 泾河龙王属于不同情况

      一个县级小干部,自然不可能和著名异见分子孙氏、海军总司令猪氏、保卫局头目沙氏一体量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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