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父辈眼里的前三十年 -- b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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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外敌入侵,全面战争时你还想要自由地选择“不服兵役”?

              苏修美帝千辆坦克入侵时你打算嚷"我要选择自由,我不要上战场送死"而拒绝义务兵役,是吧?

              当然,我知道你会跟我嚷"毛时代三十年又没打仗,你不能用这个作比方"?呵呵,毛时代三十年,除了末期那么两三年,什么时候不是战争或战争边缘(冷战最高峰)的状态?这种局势下国家以备战为重点,加强国家对全局的控制力,不对吗?有错吗?

              顺便说,就算是当时的局势下,真的国家怎么说个人就怎么听?我之前就见过一个清华教授的事例,国家要调他参加国防绝密金属材料的研制,他嫌待遇不好就不去,然后屁事没有.文革时这件事情还帮助他洗清了特务嫌疑.真是呵呵了.

            • 家园 想不想或者说是否第一顺位和我所处的环境有关不绝对

              我就发觉你们总把某些概念非要绝对化正义化

      • 家园 很有点龙大妈那个《大江大河》的味道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 家园 这得浪费多少唾沫星子才能辩论出结果?

        “秦始皇的丰功伟绩有人说,那么千千万万孟姜女的痛苦就可以一笔带过?”

        多好的点睛之笔!!!

        到底孟姜女对,还是始皇帝错?在理工式思维的模式下,能辩论出一个结果吗?这个问题不是争辩了几千年了嘛?难道加上现代西方的逻辑思维,就该出一个结果?

        其实,对与错,属于主观判断。那么,客观规律又是什么呢?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那么,在自然界朴素的规律面前,孟姜女,她还冤枉吗?此时此刻的果,不是彼时彼刻的因造成的吗?

        可是,孟姜女,她真的是很冤屈的!她,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的代名词,牧民,不就是许民以甜头,民在不知情的模式下,按照特定的模式,世世代代去完成薪火的传承?

        所以,民,承担着传承。什么是传承?就是薪火不灭。薪火不灭,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白与昼的周期运动,才是永恒不变的规律。让传承的执行者,违背自然规律实现文明传承的梦想,这不就是不断出现孟姜女式的悲剧与不幸的最本质的原因吗!

        始皇帝首先是人,然后才是皇帝。作为人,他也有薪火传承的一分子,他,也有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评判,他的作为是没有人性的。作为皇帝,他无形中执行的是自然规律,他就又是顺天道者。这也就是宋朝的一波山贼强盗,为什么把自己美其名曰:替天行道!

        客观规律,就是客观规律。如果,我们眼里,只有客观规律,人类社会就不美了,谁愿意牺牲自我去完成薪火的传承,如果这样的话,人类社会不就是走到了尽头?

        相反,如果我们眼里只有主观的、美好的愿景及理想,忽视了客观规律的存在。不就是会出现,现在这种孟姜女和始皇帝式永远辩不清的悖论?

        • 家园 孟姜女这个比喻根本就用得不对,

          因为历史上没什么孟姜女,所以用这个比喻只能是各有各的孟姜女。

          • 家园 这个故事最早是说赵长城的事,后来发展变化成秦的事

            六国常年打仗,征兵和修工事用人,谁也谈不上好那去,无非后来秦实力强,大部分仗是胜的,赵国光是白起就屠了几十万人,这些人也是有家人的,不是更惨,坟书坑儒也是扯蛋,起 根是他求仙,最后发现被骗了,坑了一堆术士,而不是什么儒生.我很怀疑,秦始皇,见没见过儒生.

            • 家园 最早是齐国的事儿,

              那时候还没有赵国呢。

              总而言之,是所谓累积的形成,越来越离谱的故事,与真实的历史相距何止道里,以之为论据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 家园 我记得有个考证

                说孟姜女传说的来源是齐国的“杞梁妻”的故事

                “杞梁”后来以讹传讹变成了“范喜良”

                • 家园 我也这么记得

                  找不到考证文章,贴两条关于杞梁之死和他老婆的《左传》:

                  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门于且于,伤股而退。明日,将复战,期于寿舒。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莒子重赂之,使无死,曰:“请有盟。”华周对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弃之,何以事君?”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襄二十三年传》(p 1084)(09230701))(090)

                  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襄二十三年传》(p 1084)(09230702))(090)

      • 家园 依然是口号震天,实证薄弱的文字,请移步“大河奔流”

        阁下使用“人均寿命增长”来推演出“改开后农民被多制造了多少孟姜女”---这是靠不住的。

        请移步“大河奔流”,我的意见发表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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