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茗谈171:新罗马:从美国到中国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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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个设想真的很好

          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主席当年如果有个互联网环境,文革成功的几率更高。

        • 家园 问题来了。这个网站能不能讨论敏感问题

          能。网站404

          不能。没人去

          • 家园 也能也不能

            一,这个网站的敏感词目录,比其他网站短一半。哪个下榜了,你们自己猜。

            二,不列入敏感词目录的,就可以讨论。这个网站特例,讨论内容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但转发到其他网站后截屏的,仍然可以作为处罚依据,此时只处罚转发人,不处罚原作者。就是说,你呆在特区里就没事。

            这就是一个可管控的“三角地大字报墙”。

            • 家园 让阎王殿同意这么搞,难哪

              xi以来,对舆论总的来说是收紧的

              或许可以指望下一位吧

              阎王殿搞这个,搞好了不会被人夸,搞不好还招骂甚至掉乌纱,搁谁也不愿意呀

              即使按身份证登记了,难道就没有水军了?

              火车票还实名登记呢,也不妨碍黄牛党在春运的时候继续发财呀

    • 家园 吴秀波的主要罪过是哄抬物价

      本来养一个小三就是几十万最多几百万一年的事。

      吴秀波直接干到几千万,7年,就冲小三晒的图,有心人算过1个多亿,差不多两个亿。

      现在多少小三都不安分了,看看吴秀波是怎么疼人的,再看看自己的枕边人。

      所以我说吴秀波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最后他还把小三送到牢里了,更做出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极大的提高了小三和找小三的博弈成本。

      • 家园 演艺圈来钱太容易了
      • 家园 核心问题:吴为什么要把小三送进监狱???

        所有同情吴的人,请认真思考。

        如果你们认真思考了的话,我觉得良知会让你们跟王思聪一样痛骂吴。

        • 家园 这么说吧

          A大学宿舍同学拍了A手淫照片,JJ短小如豆芽;现在A是大老板,他说不给二环一套房就给你放到西西河上。而A在单位的人设是大屌霸道总裁,一晚睡八个女秘书的那种。A把他告了,你觉得大家该怎么想?

          法律就是法律。别扯啥道德。这个女的有敲诈行为,官方去抓合理合法,怎么就公权被吴利用了?

            • 家园 我觉得我比喻得很直白了。

              性生活,性器官是隐私。不想让别人知道是很自然的。

              当然,是不是合理,那是人大立法讨论的事情。我觉得婚外性行为应该立法禁止,按资产和收入成比例罚钱,揭发的按比例给予奖励。性器官尺寸应该去民政局登记,谈恋爱时候吹牛的按诈骗算。但是在这些个建议被人大通过之前,我们还得在我国现法律框架下说事。

              吴本来怎么想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我们只能看他怎么做的。有人拿他隐私勒索他,他报警,警方依法处理,没有任何问题。

              你觉得他怎么想只是你的个人感受,没什么实锤证据。

              多说几句,现在我们国家法治崩坏到这个地步:依法办事被认为是大明星的特权,动用巨大资源才能成功,而且所有人觉得这很合乎情理。

              进一步就是隐私权的定价问题。这个小三是因为勒索进的局子。要是她不要钱,就是去起点上长篇连载和这个吴晓波的每次性生活细节,怎么个罚法?比写和植物园售票员的生活细节罚得多些么?

          • 家园 人大释法是这样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累犯或者惯犯;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黑体字表示,吴秀波有没有违法犯罪,和本案无关。

            另外,这位女士算不算吴秀波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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