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茗谈171:新罗马:从美国到中国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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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茗谈171:新罗马:从美国到中国

最近有几个刷屏事件,比如吴秀波和翟天临。吴秀波是公然践踏“伪善社会”台面上的良序公俗;翟则是动了“教育公平”的奶酪。

其他还有范冰冰等人的漏税案。

这些事件都说明一点,就是古罗马(罗马城里的)民主制度,已经渐渐在中国培育起来了。

罗马城的民主制度是啥样的?有部长篇小说<斯巴达克斯>,在开篇不久就描写了。在大斗兽场看角斗士对杀,一个角斗士把另一个打趴了,要不要补一刀杀掉?看所有观众的意见,如果大多数观众把拳头伸出,大拇指向下,就是投票杀掉。此时如果共和国执政官或者罗马皇帝在座,那么以皇帝最后的手势为准,但皇帝一定顺应在场的“民意”,我何必要逆民意保一个奴隶?电影《角斗士》里也有这个桥段。

明星是社会成功人士,吴翟都是很不错的演员,他们的上位是靠自己的努力,靠粉丝的烘托力量。但中国的人才太多了,真的少你一个不少,后面挤破头等着。当他们的劣迹刷屏,引起社会公愤时,当局只能顺势而为,反正你们也没啥背景。

这类民意(或者说民愤)不一定都是对的,有时候被人带节奏。包括吴翟,他们有没有冤情?也可能有。但,民意对的次数,肯定要多于不对的次数,因为很难收买那么多人的良心。况且即便是不对的,舆论对事主“量刑过重”,那对此类事件的其他尚未暴露的“案犯”,也是一个警告,迫使他们对那些丑事,善后得漂亮一点。

高考极为残酷,但勉强维持了教育公平,把不爱学习的官/富二代逼去了海外的蓝翔技校。而在网上把一件事闹大,寻求外地的,外省的网民凭社会道德来“异地判断”,迫使当地司法系统在全国围观下办案,是否能发展成一种比较有效的“类司法公平”呢?如果是这样的,那么传统上司法审理过程中的保密约束,是否应该适当放宽呢?如何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地放宽呢?

罗马城的民主制度,要求你先进入大斗兽场看表演,才有资格投票,而不是央视满大街抓人,问你刚看完抖音直播吧,觉得可以杀了没? 现在中国网民人数越来越大,但仍然太年轻。应该鼓励中老年网民也出来发发声,出来“网上投票”,而不是仅仅安利各种养生秘方。

当然,世界终究是年轻人的,99%也终究是常态。所以,有一些坏分子不断被揭发,被(主要是年轻的)公众愤怒,当局忙于顺应民意开“狗头铡”,本身就是社会的一个发泄和平衡机制。

这个迅速反应,很难被操弄(不是没一点操弄的机会,但比搞定某个法院审判长要难多了),牢牢捍卫那99%珍视的“伪善社会法则”的机制,能不能弯道超车,直接跳过西方的“司法独立”,用1000个草根的常识和直觉代替一个金牌律师,成为制衡社会特权集团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杠杆?就好比中国海军直接跨越了战列舰时代,进入航母时代?

我们还要再看看。这里一个重要的点,就是我以前说过的,网络单名制度。

网络单名制度,不是网络实名制度。单名制度,就是中国14亿人,只允许全社会最多有28亿个网名,每人最多可以申请2个网名。网民之间,可以ID任意交换着用,但再怎么换,总网名数量不会增加。这样一来,一个事件,多少人网上投票要严办,因为限制了马甲数量,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民意。

但这样做有个前提,就是当局自己要守规则,网信办不能给自己弄2个亿马甲。做得到做不到?我们还要再看看。

但是, “新罗马”不再是美国的专利,而有一点可能是中国的未来。单单这一点点曙光,已经动摇了今天这个“旧世界”了。

本嘉明:茗谈(97):ID专营局

家园 没看明白

意思是给每人植入一个ID芯片会更好?

家园 对司法的监督

司法独立,也有利有弊。但以今天中国司法界的黑暗,独立了也未必能改邪归正。

司法不独立,受到干预太多,破罐破摔一心自肥,风气也很难好转。

网上的“网意”(民意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可以同时处理几个案子,但不可能取代各地司法系统,去判上万个案子。所以只能是干预几个有代表性的大案,形成判例,按英美法系的做法,各地的审判长可以遇到类似案件时,以“循例审判,无法逾越”为理由,婉拒干扰,比较公正地行使裁量权(因为你一旦明显偏离,苦主往网上一挂,部里下文彻查,批条子的也吃不了兜着走)。但这种做法的前提,就是“网意”是真实的(不是水军鼓噪),而且案情披露均衡(不偏不倚),网民的判断算是理性专业。如果这个真实性问题在今天的大数据跟踪/全息识别系统(不单是人脸识别)的技术平台上得以解决,倒真有可能走出第三条“司法半独立”道路,最后一定也会积累这种道路的弊端(人性如此),但至少在早期可以尽力避免前两种道路的缺陷。

家园 你多写写这种文章多好

本大说的这个现象,这几年我也注意到了,一直在思考,但未成熟,所以未敢网上献丑,本大总结的好,但其实我感觉也有未说透的地方(可能跟这种现象仍在发展变化中有关),这个现象值得长期观察。

经历过当年的东方时空,实话实话,甚至早年的南方系,我们这代人是眼看着这批媒体舆论监督的工具是如何一步步消解,堕落,甚至背叛的。至于政协人大监督,从委员代表们的身份构成,则早已不敢奢望矣。然现在又有幸看到互联网时代,网民舆论监督的兴起,真是峰回路转,出其不意。

是否弯道超车西方民主不得而知,有时候胡思乱想,连特朗普这种三流人物都能推特治国(貌似越来越不好使了),偌主席跟互联网相结合,会产生怎样的奇效?有了互联网这一先进工具,如果主席再来一次文革,历史会走向何方?如果用互联网工具指导全球革命,是不是西方要对中国设墙了?

实在不敢想象,但又忍不住不想。

家园 习近平讲话:决不搞西方宪政及司法独立

替换中共理论刊物《求是》杂志,上周六(16日)发表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去年的一次讲话。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共产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及“司法独立”的路子,又称中国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制度。学者认为,不走西方宪政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有矛盾之处。

大大还说了,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

这句话应该是有所指,时机关键。

家园 可以搞东方宪政嘛

但司法独立我不支持,现在好歹有个政法委管着,真独立了,得黑成什么样

家园 围剿facebook 就是西方精英想设墙了

围剿facebook 就是西方精英想设墙了,其实大选之后,西方精英已经逼迫fb雇佣1万人以上的人肉检查员

家园 我还是蛮欣赏FB的

但我自己不用。

FB就是网上的“大鸣大放”,因为基本是实名制,解决了我在这里说的某几个问题(ID总量,ID真实性),但对于大量作弊,确实还需要人工检查,杀灭。

但我不看好FB的远景。原因三个,一,兄弟连已经醒悟,这个东东(西方的“四大”)对他们的愚民统治有害。二,FB是私企,有私企的一切猥琐。三,绝大多数用户已经是“愚民”,在FB的吧啦吧啦毫无营养,就是卖蠢,所以多数内容相当惹人厌。没有合适的人才,就不会用这个“全民的武器”。

但是以FB为镜鉴,对于中国的“社民自治”有巨大教益。这里我说的“社民”,是针对西方习惯说的“公民”,既是“社会主义国民”,也是指“社区居民”,以后再铺开说说“社民”。

家园 你的意思,就是我前一段说的很多话是不当的

我在华为,《流浪星球》这两个议题上,受到很多人批评。

且不说我的错误有多大,以这个为例,你可以看到,一个自以为是的金牌律师,万一一个玩忽,又不肯低头认错,会对案件造成多大的问题。

归根结底,律师是被告聘请的,不是案件事实或者社会良知聘请的。很多律师根本不去现场,就凭卷宗,在异地准备上庭的作业策略,然后一挟卷宗,从北京飞到重庆,一下飞机就出庭,开始抗辩。这还是好的,吃了原告吃被告呢?

单单从这个角度说,我相信1000个草根,比一个金牌律师有用。而1000个人充当陪审团,这个也只有网络能够做到。

家园 你总得让西红市二富自我感觉好点吧

否则继承那么多遗产,有个屁用啊?后宫一次养121个网红,那是自杀好吧?

家园 吴秀波的主要罪过是哄抬物价

本来养一个小三就是几十万最多几百万一年的事。

吴秀波直接干到几千万,7年,就冲小三晒的图,有心人算过1个多亿,差不多两个亿。

现在多少小三都不安分了,看看吴秀波是怎么疼人的,再看看自己的枕边人。

所以我说吴秀波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最后他还把小三送到牢里了,更做出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极大的提高了小三和找小三的博弈成本。

家园 本大好帖

好就好在这是提解决方案,而不是单表观点、摆立场。现在河里的政治帖多是后者,有益不多。

很多社会问题的解决,最终都是因为新技术的到来。这种实例太多,不啰嗦了。

家园 本大简直是中国国内西化派人士的福音。眼看着美式民主好像快

本大简直是中国国内西化派人士的福音。眼看着美式民主好像快不行了,那还可以往“新罗马”上靠嘛,谁让你中华文明,产生不了“徳先生”和“赛先生”呢?概念摇身一变,更加的高大上了。本大说的网络单名制度,一人两票,不就是香港民主派要求的“一人一票真普选”吗?

我倒不是质疑本大的用心,而是本大去国已久,已经忘了怎么用中国自己的传统政治智慧给中国提供治国理政之道了。

关于民主,中国的答案早就有了,很简单,就是

民主集中制。

中国人的事,还是由中华文明自己解决吧。

通宝推:侧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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