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童年 之 迷路 -- 小号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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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其实人生之路也是懵懂前行,也会时时迷失,陷入迷茫。好文,花!
    • 家园 真不错呢,花
    • 家园 好,好

      特别地好。喜欢这种淡淡的味道。

    • 家园 童年 之 朋友

        现在想起来,童年的我,其实没有朋友。

        

        父母都忙,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奶奶带着。她并没有多少教育孩子的法子,也就是看着我们,不让出门、不让乱跑。当时的想法,只要乖乖坐着,就是听话的好孩子。因此大部分时候我是在门前台阶上度过的。天气晴朗的下午,把长条凳搬到台阶上斜放,自己躺在那上面,手里拿一本小人书,眯起眼睛注视越来越向西的斜阳,心里头因为闲散一天的溜走莫名其妙生出惆怅来。似乎我的童年就是那样了。

        

        也是因为忙,妈妈不让我留长发。短发好打理,省了早上编辫子的功夫,所以一直到大学前,我都是童花头,穿着肥肥的工装裤。院子里有另一个女孩,文静漂亮的长相,花裙子,留很长的头发,总是编着好看的辫子,扎着鲜红的蝴蝶结。早上上幼儿园,两家大人同时推车出门,交错而过。我趴在爸爸的自行车龙头上羡慕地看着她,一面自己满腹哀怨:做梦都想成为那样的小孩啊。

        

        那女孩就住在隔壁的楼上,有时候在院子里抬头,看见她也站在阳台上,向我望,看上去一样孤单。但从头到尾,直到我离开那个大院,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我并不擅长社交,和人相处让我感到羞怯,毫无理由地畏缩不前。

        

        某一天突然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小黄狗,非常兴奋地把它养了起来。它跟我好极了,成天跟着我跑,睡觉都在一起。邻居家上初中的两个男孩看见,一把抢了狗就跑,说是他家的,我气坏了,死活追着他们要。估计是被我缠得没办法,其中一个小名叫丁二蛋子的就抱着狗跑到了男厕所门口,说,你敢进来我就还给你。为了狗,有什么不敢?想也没想就一头闯进去了。

        

        结果还是被抢走了,他们言而无信,根本就是骗我的。坐在台阶上哭啊哭啊,伤心死了,一直哭到爸妈回来,把我抱上床,呜咽着睡了。到了早上,突然觉得脸上湿湿的,睁开眼一看,立刻大叫起来:小黄狗正伸着舌头舔我的脸呢!原来它自己从那家人家逃出来了。一把抱住,破涕为笑。

        

        上学以后也是,大多数情况下习惯独自呆着。小学是跳着上的,基本上没有同学超过半年的纪录,因此对他们的印象一概模糊。因为比同学们小得多,女孩们的游戏我参加不了。我不会跳皮筋、不会踢毽子、不会抓子儿……那些游戏他们会的时候我玩不了,等我学会他们又没了兴趣。大多数时候我显得笨拙,孤单而且习惯孤单。

        

        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在初中以后,开始有舍不得分开的人。在《江湖朋友》里记了两位,其实更早是一个四人团伙,每个人都起了外号,而我的外号从那时起一直叫到了工作以后。尽管是很不好听的名字,但每到新地方我都会对大家说起,也许潜意识里,这名字让我一直记得这些人这些时光吧。

        

        上高中了,十四五的少男少女,已经很像那么回事,甚至也会有某某和某某好之类的说法。我那年十一岁,依旧短发,穿着妈妈做的灯心绒罩褂,离那个世界还是有差距。后排一个女生,经常独来独往,似乎也没什么朋友,于是两个人反而走得近。课间出去,买烤得金黄、蜜甜的山芋,还有里面放了火腿的烧麦。爸妈从不给我零花钱,每次都是她请客,但当时,完全没有金钱方面的概念,所以毫不在意,觉得朋友如此,理所当然。

        

        这个人很沉默,不爱说话,而我也是,于是就默默走在一起。她声音很好听,会唱越剧,偶尔要她唱一段,从不拒绝。印象里有《沙漠王子》、《三盖衣》,她还给我讲《碧玉簪》的情节,说到那女子怎样在新婚之夜绝望地面对冷漠。我和这个人的相处更近于君子之交,像一般女孩子那种可以说悄悄话、唧唧咕咕分享心中小秘密的闺中腻友,从未有过。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女孩之间过分亲密的关系感觉无所适从,似乎自己成了异类。

        

        她后来在南京工作了一段时间,很快结婚;一年不到去了北京,同时离婚。也是后来才得知,她自己出身的那个家庭并不美满,不过在当时,我从没问过,她也从没说起过。对她的所有了解,仅限于此。

        

        这样看来,朋友也不是一件长久的事情。两个人,只有在短暂的时间里可以并肩同行。脚步快了、慢了;路程远了、近了;方向左了、右了,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一个人。

      • 家园 喜欢你的文章~ 感受那淡淡的寂寞……

        两个人,只有在短暂的时间里可以并肩同行。脚步快了、慢了;路程远了、近了;方向左了、右了,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一个人。

    • 家园 童年 之 日记

        我写日记有个不好的习惯,偶尔会去掉那些让我感慨的事实,只留下感慨本身。这样别人看起来没头没脑不说,自己隔一段时间再看,也会觉得不知所云。这个习惯历史悠久,早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了。那时候自己搞了个小本子,起了个名字叫“零星语”,没事就在上面写上几句。应该算是日记,但天性让自己不能坦率地写下那些事情,于是就这么含含糊糊记一些感想。

        

        可能当时觉得,不说明也没关系,反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实际上现在看,有些也确实还记得。比如说某一页用很重的笔写了“刺痛”“我不相信”之类的话,还划上横七竖八的感叹号,其实是被邻居家的大人冤枉偷摘了果子。但大多数则完全记不得了,想必不外是成长过程中的小小悲喜,然而在当时,却是时刻不离身的天大秘密。

        

        类似的还有课本。我不是个好学生,从来都不是,表现之一就是上课很少有认真听讲的时候。这几乎成了一种强迫症,一上课就走神。都想了些什么呢?课本上有答案。书的边边角角密密麻麻,那就是走神时的杰作。有画出来的美人头,一色柳叶眉杏子眼,头上顶着两个羊角似的大丫髻,偶尔也顶着一把扇子样的东西,那是心目中清宫的格格们;但最多的还是写诗。估计也就是那时候写太多的缘故,上大学之后,基本上没再写过。这一辈子的诗在十四岁前写完了。

        

        由此带来的一个毛病就是:走神。我很会走神,并且有一手绝活:一边神游天外一边和人嗯嗯啊啊,有问有答,自己却全然不知道自己答了些什么。当然走神也有好处,不信你试试,在多人对话的时候突然面色严肃,两眼发直,不了解你的人说不定会觉得你在思考宇宙人生――众人皆醉我独醒――从而对你肃然起敬,压根儿不知道你其实脑袋里空得像个气球。

        

        要是把那些走神时的副产品留下来的话,现在拿出来看看估计也很有意思。可惜的是,因为怕被爸妈老师看见,说自己不务正业,往往写完之后就把它裁下来扔掉,搞得一本书破破烂烂全是窟窿。贺双卿写词,怕丈夫责打,偷偷拿白粉写在芦苇叶上,一拭即消;我呢,比她肯定幸福多了。妈看了,顶多板着脸说:“你吃书呢?”哼唧一声,眼睛望向窗外,假装没听见,了结。

        

        书不是拿来吃的,很多年以后自己才明白过来。不过想,那些痕迹,留还是不留已经无关紧要了。谁都是那样长大的,对吧?

        

        突然间 想起那传说里

        用铁杵磨针的妇人

        

        是一个季节有人漠然转身远走

        留下她在石上日夜琢磨

        磨去他的荒疏、轻薄、冷淡

        而把初见时那缕柔情

        磨成一根细细的、

        总能把心刺出血来的、

        

        针。

        

        这一首,题目就叫《针》,当时记在小本子上了,所以还保留着。但为什么写的、当时又是什么心情,早已无从查考。基本上,我的童年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 家园 多好的诗~

        这篇让人想起了那段歌词: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多少的日子里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 家园 这篇有趣
    • 家园 童年 之 衣裳

      前年路过一家小店,见挂着很多旗袍、中装之类的东西,颜色基本上都是深褐或黑色。有点好奇,询问了店主才知道,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香云纱。原料是丝绸,用薯莨的汁液染就,再放在一种特殊的河泥里酿个年把才得,所以贵如黄金。这玩意若脏了,不必用皂液清理,直接清水浸泡,越洗颜色越透亮,穿在身上也越凉爽。如今的工艺自然进步多了,价格也不算很贵,于是买了一件,褐的底色,用金黄丝线在下摆处绣一枝横斜的梅花。至今还穿着,是很喜欢的衣服之一。

      像这一类东西也只能买,自己是做不来的。大学时候兴起过一阵子女红热,一位手巧的室友两三天就是一件毛衣,快赶上织衣机了。我也正儿八经地搞了几根针、半斤毛线,学着做活儿。针是买的大棒针,线是买的粗毛线,没别的――容易出成果啊。可惜实在没耐性,从开始雄心勃勃的毛衣远景,逐渐萎缩成背心计划,最终打了大半年下来,就结了窄窄的一条,只好在后面钉了俩扣子,当发带使了。

      这一点没遗传我妈。我们那儿有句俗话:巧娘拙女儿,就是说,当娘的要是太能干,女儿多半就给宠坏了,啥也不会做。俺娘是个不折不扣的巧娘,做菜好吃不说,基本上啥都会。打毛衣、钩帽子,连缝纫机也会用,做出来的衣服比街上买的好看。她是学机械出身,很多东西眼睛一瞟就能知道个构造。厂里搞技术革新,关键问题解决不了,她带着两个老工人到上海厂里,装做找人跑到车间偷看,回来就把人家的机器照猫画虎折腾出来了。而在家里,修电器、换灯泡这林林总总琐琐碎碎,基本上都是她的业务范围。

      然而事实上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对于家庭。记事时起,基本上就是跟着爸爸的时候多。妈那时候忙,因为是技术骨干,常加班、常出差。晚上10点多回来,一问,还没吃饭。爷爷奶奶家里没有专门给谁留饭的习惯,于是放下包冲进厨房给自己下面条。第二天一大早,突然想起来某个环节可能会有问题,又急匆匆揣一个馒头跑出去。她回来,我已经睡了;她走,我还没起床,以至于很长时间,我对妈妈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早上睡眼朦胧时看到的那个背影。

      因此小时候的我,跟爸爸比跟妈妈亲近多了。一般孩子在被问到“爸爸好还是妈妈好”这样的问题,总会乖巧地回答“一样好”,可我却毫不犹豫地说,爸爸好。在我心里,很不希望妈妈是这样的,我想她对我好,想像别的孩子一样,黏在她身上撒娇,闻她身上好闻的味道。偶尔爸爸也出差,我一个人守在空空的房间里,等答应早些回来却总是食言的妈妈,会觉得失落,觉得我对于妈妈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也许远远比不上那个工厂的分量吧。

      要是把这样的想法说出口,妈妈就很不服气,反驳我说,什么时候带我去公园玩过,又怎么替我做衣裳之类的。她说的做衣裳其实是很小的时候,拿缝纫机帮我做了一条白色的小裙子。喇叭口,底边上有绿色的滚边,绣成小竹叶的样子,确实很好看。我能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至今还保留着穿这条裙子时拍的照片,照片上的我大约三四岁,还伸出兰花指摆了个造型,一副臭美得不行的样子。

      不过说到这里她也会突然停住,因为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她就没给我做过。于是这样的抱怨总是以她的发狠告终:等着,我给你打一件毛衣,保证好看。

      这保证果然有效,她去买毛线了,而且认认真真打了起来。大概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吧,她变魔术一般一脸得意地拿出一件红毛衣来,说,试试看。

      那真是一件漂亮的衣裳!大红底色,底边和袖口加上黑色的条纹,领口处别出心裁,用不同的针法,参杂着红、黑、白三色做成一圈圈的,像是项链,上头装饰着珠子和亮片。我穿着它上学,几乎人人都夸,还有老师来问,是在哪儿买的。于是非常响亮地回答:我妈做的。老师夸一句,你妈妈真能干,顿时觉得自己也跟着有了身价,脸上光彩得不得了。

      这件毛衣从中学穿到了大学,当中拆过一次,加长。因为打的毛衣特别厚实耐穿,是机织所不能比的,所以就一直被当作御寒的最佳选择。后来自己会挑拣衣裳了,眼光也高了,才逐渐觉得样式过时,慢慢穿得少起来,最终一年都穿不到一次。它被压在箱子最底下,换季的时候看到了,拿出来叠一下,又重新放回去。

      其实喜欢这件事从来就不能长久,再喜欢的东西都有一个过程,从一见倾心到习以为常,再到束之高阁。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说的就是这回事儿。有时候,连人也是,长久不见了,感情也淡了。旧时衣裳旧时人,曾经喜欢过的那些,也只能在记忆中美丽吧?

      老家姑妈来,向我要旧衣服,带给乡下亲戚。两个人一起翻箱倒柜地找,不知怎么的,把这件翻出来了。

      “这件好看!”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指着毛衣说。

      “是啊,我妈织的呢。”

      “怪不得呢,你妈手真巧,织得这么密,很费工夫吧?”

      突然之间,心里头一动,好像在不经意中揭开了某个尘封已久的秘密。想起了多年前冬天的早晨,在睡眼朦胧中看到的,那个永远都脚步匆匆、风风火火的背影。

      ――妈妈,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其实有多爱我。

      元宝推荐:擎箭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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