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从新闻看,中国领导层已经达成以斗争促和平的共识 -- 正名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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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仲裁

                      可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没谈陇呀,这事李某凭什么仲裁。

                      李某和当时华为的管理者代表就华为要求李某离职的事情进行协商,拿到了法律规范内的补偿,有华为盖章的离职协议。事后拿到了协议上的补偿,他没有任何理由去仲裁呀。只有双方没谈拢,才需要去仲裁。李某这样的,去仲裁才是正儿八经的敲诈。

                      还有,“这货不去请律师,而去威胁主管,和主管谈价钱,最后从主管拿钱,是为了啥?”

                      这句话槽点太多。

                      1.仲裁阶段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2.都说威胁主管,可拿什么威胁主管的?不给2N就杀全家吗?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的,只知道说威胁了。

                      如果不给2N我就不走了,按照劳动法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不能开除我也叫威胁的话,那我相信李某肯定是威胁了。

                      3.离职补偿就是谈价钱,能争取的为什么不争取,按劳动法底线拿N+1,当好好员工吗?不要这样精资好吗,资本家连N+1都不想给的。

                      • 仲裁
                        家园 嗯,为何之后李某不去起诉华为,而紧接着侮辱南京大屠杀

                        勾搭独轮运?

                        这投名状交的。251天,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嘛,也十几万呢。趁着热度,还有微博那么多恨华为党的,不来一波为民请命?

                        离职费那么上心,国家赔偿就一点不管了,这人行为一致性很强嘛。他若是干干净净,直接起诉华为不就行了吗?

                        • 家园 申请国家赔偿

                          说实在的,我现在有点怀疑你是华黑方的水军,故意挑起话题,引导大家在出来diss一波华为,避免大家淡忘了251这档子事。否则你的质问也太离谱了。

                          关于这个回复我不想正面回复,建议你自己稍微了解下251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还有后来李某被抓出锤的不当言论,之后在参与251事件的讨论。

                          最后麻烦稍微尊重下和你讨论的网友,不要对事情一知半解,就按照自己无意看到的一两个帖子就洋洋洒洒的发言。花点时间找找正反两方的信息,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谢谢。

                          • 家园 截图以备使用。

                            点看全图

                          • 家园 呵呵,辩论不过就扣帽子,有这么便宜的水军吗?

                            我看你倒是精力蛮充沛的,想被举报一波?

                            呵呵。

                            • 家园 举报

                              随便举报吧,真的。

                              关于国家赔偿的质问太离谱了,完全是送人头。

                              网络上讨论问题的时候捏造证据的行为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行为我都能理解(不赞同)。但这种给对方送人头的行为,超出我理解范畴了。让我特别懵圈。

                              而且你不是一次,你其他回帖里面的关于华为重新上岗规避劳动法是是法务做的好,奋斗者协议合法,企业践踏法律是政府的错,也是差不多的毛病,只是没有这次这么离谱。

                              我反思了一下,要么你是黑华为的水军,要么你对251前后情况真的不了解,不然完全说不通。

                              最后,我绝对相信你不是华为的水军,因为我相信华为不会请这么便宜的水军。

                • 家园 奋斗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奋斗者协议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的东西不要拿出来说事好吗,感谢。

                  华为和华为的拥护者们,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请稍微尊重一点你所在的这块土地上的现行法律。

                  • 家园 那我们要不要尊重还不如华为的公司,华为为什么还不倒
                  • 家园 奋斗者协议是合法的,确实是打擦边球,立法的时候为何不考虑

                    华为无论如何践踏立法精神,你立法的时候不去堵漏洞,而且漏洞一开就是十几年,好意思把锅甩给营利性的企业?企业又不是做慈善,约束资方本来就是政府事情,和企业有个屁关系。指望企业不去找立法漏洞,把锅全甩给企业,这是新时代的立法精神?

                    华为是一个把法务做到极致的公司,当年劳动法出来,立刻重新上岗,说明只要立法合适,华为一定尽最大努力合规。

                    在西西河,如果自己论据错了,大方承认就好,你一开始先来一句“张口就来”,被反驳了,现在又开始质疑华为的合规能力,这个可不是西西河铁手所推崇的讨论方式。

                    • 家园 奋斗者协议

                      奋斗者协议要求员工自愿进行非指令性加班,放弃带薪年假,放弃产假、陪产假、婚假。

                      这些明显和劳动法条文相悖的内容你说是合法的,仅仅是打了擦边球,你是认真的吗?

                      企业找法律漏洞没问题,应该立法机关出来补漏。

                      劳动法出来后,珠三角企业纷纷搞离职重新上岗。针对这一行为,广东省高院对于劳动法出台了专门的司法解释,粤高法发[2008]13号 第二十二条原文: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这个真的不是法律有问题,甩锅给企业。

                      通宝推:西安笨老虎,潮水的诺言,
                    • 家园 张口就来

                      关于张口就来,我说的很明确,是针对的你说李某拿了两次N+1,又要求2N。在第二次回帖的时候再次强调了李某拿了n+1,之后要求2N-(n+1)。

                      李某拿的补偿数额,在对整个事件的定性中很重要,你张口就给他多发了两次N+1,为什么我不能说你张口就来。

                      如果李某真多拿了两次N+1,我也反对李某。

                      你的原文:“在西西河,如果自己论据错了,大方承认就好,你一开始先来一句“张口就来”,被反驳了,现在又开始质疑华为的合规能力,这个可不是西西河铁手所推崇的讨论方式。”我原文奉还。

                      • 家园 第八年N+1,第12年N+1,不是两个N+1?
                        • 家园 N+1

                          你说李某拿了两次N+1,又要2N。整个明显超出现行法律要求,如果这样我也反对李某。

                          实际上李某8年的时候拿了8+1,12年的时候依据自己依法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2N,并在最终的2N中扣除了第一次发放的8+1。拿的刚好是劳动法规定内的顶格补偿。

                          李某最终算下来拿到的补偿就是2N,你给他多算了两个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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