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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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扣“”立场“”帽子,好;扣“”动机“”帽子,不好

                          “”扣“”立场“”帽子,好;扣“”动机“”帽子,不好“”---你这条“”规定“”的正确性可真是充满你引以为傲的“”逻辑“”。

                          你只要回答我按照你自己的逻辑我怀疑你的“”立场有问题“”行不行?

                          • 家园 当然可以啊

                            我的立场有我的言论为依据。

                            想怎么质疑就怎么质疑。

                            就一个很简单道理:

                            我是什么立场,这是结论。

                            我的言论,这是依据。

                            做出结论要有依据。

                            明白了吗?

                            • 家园 看来我不能跟你帮HAL高中三年他们一样帮燕人河友了

                              毕竟“”特务“”是“”动机“”,不是“”立场“”。

                              扣“”立场“”帽子,好;扣“”动机“”帽子,不好。

                              燕人河友你混到不如HAL了。

                              • 家园 顺便再说一句

                                我个人对HAL河友与燕人河友的个人感观。

                                我不赞成HAL河友的立场,但是HAL河友有一点,我个人觉得比燕人要好,至少HAL直来直去,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明明白白。

                                燕人就喜欢遮掩一下,什么讨论一下,什么你们认为呢?明明屁股已经歪上天了,还摆出一副客观中立的模样,令我感到很恶心。

                                通宝推:天空不空,qianji,
                                • 家园 ”HAL真小,燕人伪君“你这”空口直断”的毛病真得改改

                                  继“”特务“”是“”动机“”不是“”立场“”,

                                  “”扣“”立场“”帽子,好;扣“”动机“”帽子,不好“”,

                                  燕人比“”特务“”更不堪,

                                  来了一个新“”空口直断“”---“”HAL真小人,燕人伪君子“”;

                                  我看HAL以前发帖内容也是普通河友啊?

                                  后来在很多河友(包括但不限于被你扣“”动机“”帽子的河友,不知道包不包括你)的努力下我个人渐渐认识到了HAL的“”立场或者动机“”问题(到底是动机还是立场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没参与),HAL“”藏“”不住了,怎么到你嘴里HAL就成了“”真小人“”了?

                                  按照你搞燕人的逻辑,仅仅只是先“”藏“”不住和后“”藏“”不住的问题啊?他“”真“”在哪里?

                                  你口中的“”真小人“”的“”真“”怕是要成为一个梗哦,河里以前有位河友发了个主贴,大致内容是写郝海东海外建国,然后他得出个结论---“”佩服郝海东这种随千万人吾亦往已的精神,他好勇哦“”。

                                  继郝海东的“”勇“”之后,又来了个HAL的“”真“”。

                                  HAL和高中三年,你挑了个“”你觉得暴露早“”的上个谥号“”真“”,然后给燕人扣个帽子“”伪“”,哈哈哈哈。

                              • 家园 最后一点建议

                                你的阅读能力和逻辑思维有待提高,否则你心心念念的理性能力欠缺就大了。

                                有理想是好事,多多努力,看好你。

                                • 家园 除了“”空口直断“”,你还这么“”好为人师“”啊

                                  这一路辩论下来,你反复要我学习一个,要我学习这学习那的,你真的确定你反复提及要我学习的“”阅读能力“”“”逻辑思维“”“”理性能力“”比我强吗?

                                  我觉得我唯一比不上你的可能是---让别人学习“”阅读能力“”“”逻辑思维“”“”理性能力“”的那份扣帽子的“”自信“”吧?

                                  • 家园 好心的建议

                                    不听我就没办法了,唉。

                                    • 家园 你这个“”好心“”是“”立场“”还是“”动机“”哈?

                                      我怕你的“”好心“”是你规定的政治正确的“”立场“”;

                                      而我的好心只能是你规定的政治不正确的“”动机“”。

                                      2020年初的新冠和2020年末就你说的什么澳军阿富汗罪行我一直都在跟燕人河友辩论(对线?),你“”暴露他立场“”的行动总不会早于我的2020年初。

                                      HAL这个ID“”真“”小人,燕人这个ID“”伪“”君子,你这个ID“”深深“”的“”爱国“”立场。

          • 家园 极不赞同大胖子第一点

            第一,支持卖淫合法化,不意味着支持强迫卖淫合法化,这是两码事。

            第二,卖淫本质上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支持合法化(或者叫非罪化)不意味着要鼓励大家去做。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国家规定吃屎要判刑,我去支持吃屎非罪化,你难道可以用”你怎么不去吃屎“来作为反对依据?有人支持虐待动物判刑,我反对,你难道可以用”你怎么不让你家孩子虐待动物“来作为反对依据?

            道德洁癖,不能混淆逻辑和法理上的是非。

            第三,食色性也,男女比例失调,对于部分没有对象的男性来说买淫是刚需。毫无疑问,婚内出轨,包养小三,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讲(社会危害性,必须性),都比卖淫要恶劣的多。为什么这些不入罪,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强烈呼吁,卖淫去罪化,只做道德上的批判。婚内出轨,包养小三应该入罪。

            第四,有一句话叫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从道德上我也不赞同卖淫买淫,但是男女失调是现实,食色性也是本能,我认为从法律上讲每个未婚的成年人都应当有买淫的法定权力。应当准许自愿提够服务满足这些正当必要的需求。

            • 家园 果然宗教和淫乱不可分?

              怎么扯到卖淫了?

              我倒是有点好奇,古今中外,哪朝哪代哪个圪塔,朝庭还包保每个人都有性生活?性苦闷,看哪个地泥软点,找个洞钻不行?非得糟蹋别人家姑娘?要不割了,一了百了,还能练成绝世武功。

              还想请问,朝庭包了每个人都有性生活,还要不要包治阳萎早泄?要不要包做阴茎增粗?要不要包治性病?要不要包报销嫖娼钱?要不要包生崽?

              卖淫本质是道德问题?你跟梁静茹很熟么?

              • 家园 请看清来龙去脉再讨论

                我不谈宗教,只谈“小三和婚内出轨不违法”,所以“卖淫也应该不违法”。只谈,食色性也,是基本人权,在中国男女比例失调到恐怖的地步是一颗定时炸弹,是危害社会稳定尤其是女性安全的最严重因素,卖淫非罪化既可以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维护基本人权。只谈,虚伪的道学先生解决不了基本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现实规范道德,而不是相反。

            • 家园 不讨论价值或者道德

              因为这会让一系列行为合法化,和前面两个情况的问题不是一个数量级。比如制造同意、人口贩卖、合理买方表现诸如此类。这也意味着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调整,问题复杂化,违规监察成本大幅度上升。而且从根本意义上是违背宪法原则的,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既然这么想要,民国或者台湾岂不是更好?

              何况合法化的实际情形,可能更让相关群体难以接受。之前回复燕人兄就说过,典型就是……纳税和信息公开。且不谈对应的人权隐私问题,有多少人愿意接受?

              最后这是一个应然问题,本质上依然是价值问题,否则按照这种“存在即合理”的看法,许多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合法化解决。但这和不想管了没多大区别。

              • 家园 有几点回复意见

                1. “这会让一系列行为合法化”这就是借口而已。法律上罪与非罪,是明确的清晰的。性交易合法,不等于强迫交易合法。

                1.1 现在市场其它交易是合法的,但是你能说没有强迫交易和你说的这一些列问题存在么?如果你承认存在这些问题,为什么不为了防止这些问题,而禁止任何交易。

                1.2 如果性交易不合法,反而会存在强迫交易,因为被强迫的因为自己涉及违法不敢举报或者报警。如果合法,被强迫的没有理由不报警。

                1.3 所以,你们不同意的真实原因是什么,“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也就是“价值或者道德”问题,但是你的标题就是不讨论,这是否矛盾。另外,“价值或者道德”不应该由法律规范,应该由官媒待了舆论规范。

                2 这个跟“纳税和信息”公开有共性有区别。区别是,卖淫合法,是当事者同意,无关的反对;公开是当事者反对,无关者同意。共性就是这两件事的现实政策反映了对掌权者有利就同意,不利就反对。

                3 “价值或者道德”不应该由法律规范,应该由官媒待了舆论规范。这也就是我的核心思想,卖淫去罪化,但是做道德和舆论批判,必然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不能买淫卖淫,普通人买淫卖淫我们要批判但是不做法律上的处罚。

                4 我另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赞成小三和婚内出轨不入刑的人,没有资格讨论买淫卖淫是否入罪,太虚伪,我极度鄙弃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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