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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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无话可说

                  前面几点另一个回复基本可以回答。

                  中间的请你随便搜搜新闻,哪个不是想尽办法想要举报或者报警?而且基本原则是处罚买方你是不知道吗?结果呢?看看今年的热点就知道了。

                  我说的不讨论,是指假如不讨论这些,单纯从事实考虑。也就是说,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场,不是价值陈述,而是事实陈述。就社会秩序而言,道德本身也是一事实。这里只是不对其进行判断。

                  最后两条,和这里不是一回事,不要捆绑在一起。这里完全可以讨论其规范和惩罚形式,但这和性犯罪是一回事吗?

                  • 家园 确实无法讨论

                    看了你的回复,大部分不知所云。

                    仅回复其中几点,一”基本原则是处罚买方“,这个是完全不符合事实,自己去翻翻法律,卖淫事件的处罚,向来是买的轻,卖的重,只不过媒体完全不提则么处罚买的你们不知道而已。

                    二”捆绑在一起“,凡是要讲的就是一个公平,不对比何来公平。谁会养小三和婚内出轨,老爷们啊。谁会卖淫买淫,穷鬼啊。小三和出轨导致的社会家庭悲剧,多不胜数危害极大,而且加剧男女失调;有谁见过卖淫买淫导致那么严重的悲剧了,而且能缓解男女失调。

                    对比一下就知道了,现行制度就是老爷们专政。有个网友回复的好的:养小三合法维护的是老爷们下半身的利益,禁止卖淫维护的老爷们上半身的脸面。你们这些人是合居心?

                    三 自愿交易,卖淫,养小三,出轨都不属于”性犯罪“,要说犯罪,出轨违背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婚姻中的另一方是不愿意的,可以勉强算的上是”性犯罪“。

                • 家园 普鲁托河友说得对

                  专业辩论,总是要把问题拉到极端,以局部替代整体,把特例当成普遍。

                  第一个,古今中外大卖淫嫖娼合法化的情况占绝大多数时候,这些合法的卖淫嫖娼无一不充满罪恶,“把人变成鬼”就是总结。真正的“自愿”,不存在。我假设你初始自愿去卖淫,做为一个高毛利经营活动,必然会有黑恶势力来控制你,这个时候就不是你想不想干,想怎么干的问题;这个时候你说要寻求法律保护?一万条证据证明你自愿并且享受卖淫这个职业,人证物证你想得到想不到的狗屎证据都有。

                  第二个,无论婚外性行为是否入刑,不影响卖淫嫖娼是否合法,两者是独立事件,两者没有逻辑关系,没有因果关系。你这样的硬攀,可以到处攀:只能小三和婚外情不入刑,那么: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不应违法吸毒诈骗等等所有的东西都不应违法。

                  第三,我纠正一些不知道是人是鬼的东西的有意误导:小三和婚外情是有钱有权人的专利。这类事情,婚外性行为,临时夫妻,第三者,大量存在于普通人群,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个我不展开说,也不用展开说。

                  第四,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跟卖淫嫖娼的差别,在于是否违反妇女意愿,不在于是否有利益往来。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如果存在违反妇女意愿的性侵犯,是入刑的。

                  通宝推:月之回忆,
                  • 家园 笑喷了为了自己的目的连基本的逻辑都不要了

                    第一个,按照你的这种说法,是不是所有”高毛利经营活动,必然会有黑恶势力来控制你“?!”这个时候你说要寻求法律保护?一万条证据证明你自愿“,你的这种说法,难道不能推广到所有的经济活动,黑社会可以进入所有的经济活动领域。

                    是强迫一个人卖淫难,还是强迫一个人骗人难,打工难,挖煤难?按照你的逻辑,应该所有经济活动,都是黑色的,都是强迫的。

                    可以调查一下,中国现在的卖淫女有几个是被强迫的?看看比例!

                    第二个,要讲公平就要对比,不敢对比就是心理有鬼。有个网友回复的好,养小三合法是维护老爷们下半身利益,禁止卖淫是维护老爷们上半身的面子利益。我就是依据这个逻辑得出结论,在养小三合法的情况下不应该卖淫违法。

                    说我”硬攀,可以到处攀“,你攀”杀人...",这就是你的逻辑呗。

                    第三,连“小三”不是“有钱有权人的专利”这种事都讲的出来。不为钱不为权,小三们是为了纯洁的感情吗?就是破坏婚姻家庭,看看报纸,酿成了多少悲剧,搁以前那是要浸猪笼的,而且是狗男女一起浸。展开就打你脸了,你当然不愿意展开了。

                    第四,张口就来,“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跟卖淫嫖娼的差别,在于是否违反妇女意愿”,那么很好啊,卖淫如果违反妇女意愿的性侵犯,就是入刑呗;不违反的就合法呗。

                    可以调查一下,中国现在的卖淫女有几个是被强迫的?看看比例!

                    如果你能区分”婚外性行为和第三者“中的违反妇女意愿的性侵犯,那么应当可以区分”卖淫“中的违反妇女意愿的性侵犯;如果后者你不能区分,那么前者你也无法区分,应当一体禁止。

                  • 家园 有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明明都是最基本的逻辑问题,却让人无法下手。因为完全不知道还会丢出什么样的理由。

            • 家园 按摩棒、充气娃娃,本来就是合法的呀

              你的观点是卖淫合法化。

              我的观点是主张卖淫合法化的人一律吊死。

              引用:有一句话叫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这是伏尔泰还是谁的主张,不是我的主张。我誓死捍卫政府让你这样的人闭嘴、说不出话的权力。

              通宝推:大胖子,
            • 家园 你话里无数的概念偷换和逻辑陷阱

              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割的两个层面,法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建立公序良俗,在可操作的层面制止道德滑坡。抓婚内出轨在法律上不好操作,而构成事实重婚罪法律也要制裁。

              吃屎不属于普遍现象,合不合法也不会让更多人吃屎,没有合法化讨论的任何意义。而卖淫合法化就会从事实上鼓励卖淫,这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没有对象的男性,他们和社会应该集中精力和资源帮助他们搞对象,生儿育女,造福社会,而不是买淫;否则,多养一个卖淫女就更少一个良家妇女,就多一群对正常夫妻生活和家庭生活没兴趣的嫖客,就会让没对象的男性更难找到良家妇女当对象,就对国家和社会有害无益。

              通宝推:大胖子,
              • 家园 简直就是活生生版的“何不食肉糜”

                1. “集中精力和资源帮助他们搞对象”,适龄男女人数就严重失调,又实行一夫一妻制,你有一点基本逻辑的就应该知道你这个方法就是物理上不可能解决问题的。逻辑是否混乱?你一句话就解决了,是不是“何不食肉糜”?

                男女人数不一致,注定一夫一妻无法解决问题,怎么办要么一妻多夫或者性产业合法。性产业合法当然会减少进入正常婚姻家庭的女性数量,但是一个性工作者可以满足多个潜在客户,更会大大减少有需要进入正常婚姻家庭的男性数量,从而减轻失调。

                对于包养小三这种加剧失调的更应该严厉打击,必须入刑。

                2. 另外,“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割的两个层面”这句话从逻辑上就讲不通。如果不可分割就是一个层面,既然是两个层面就是可以分割的。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法律和道德是截然不同的,你怎么可以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

                “目的就是建立公序良俗”也不对,你说反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公序良俗不是由法律规范的,“制止道德滑坡”是官媒的责任不是法律的责任。你怎么可以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

                张口就来“抓婚内出轨”怎么就在法律上不好操作了?夫妻一方提出报警就行,或者自行提起刑事自诉就可以,比照侮辱或者造谣罪就行。你怎么可以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连基本的论证都没有?

                3. 反对小三和婚内出轨有罪,反而主张卖淫有罪。不管他说出怎么样的花花来口吐莲花,在我看看也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通宝推:普鲁托,
                • 家园 真是精彩!看得透、抓得准,这才叫鞭辟入里……

                  辩论高手啊

                  =======也说几句

                  我国以前婚内出轨是要被定罪的,叫“妨碍婚姻家庭罪”,通俗的说叫通奸罪。

                  79年刑法出台后,这个罪没了,但保留了类似的流氓罪。就是说,如果出轨,按耍流氓处理。

                  97年刑法再改,连流氓罪都没了。通奸随便通、流氓随便耍、小三随便养😁,但是党员不行,要受党纪处分。

                  反正是越改越松,有钱人、当官的……随便乱整都不会被定罪了。

                  小三、通奸被纳入道德范畴,社会道德也就江河日下了……

              • 家园 要害不是这位C兄的“卖淫非罪化”,而是给黑社会“非罪化”

                看来支持“卖淫合法化”,也并非简单的双标,而是有意识的拱卒——即张捷所说的对政府管理社会权力的(日)侵(一)蚀。这样就给了黑社会更大的生存空间。

                通宝推:大胖子,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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