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以后国内发帖要审核了。。。 -- 风会

共:💬135 🌺45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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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光想管别人不想自己被管可还行

        就河里这个建政力度,隔一个封一个那都是有关部门手下留情

      • 家园 更应解决互联网媒体被美资控制问题

        国内主要网络媒体基本都是在美国上市,被美国资本控制,照说这解决起来更容易,不知道精英们为什么视而不见?

      • 家园 赞同,早该实施了
        • 家园 做起来难!

          评论区跟帖,用条规及重罚等手段迫使平台方担起责任不难;但众多谣言却是各路媒体不对信源进行真实性审查、甄别导致传播,煽动了公众情绪;有的是非对称截取信息蒙蔽公众...有的是庙堂之上斗争的延续。对导致了重大报道事故的媒体(官媒)自媒体也要加大处罚,但...反正当前我是不看好事态的行进。没背景的妖怪多数没那么大胆量,可这里面有背景的妖怪相当多。

          通宝推:鱼与渔语,
    • 家园 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国语·周语上》

      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国语·周语上》

      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

      杜牧《阿房宫赋》

      --

      革命导师是怎么说的?

      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意见,这就是出版自由。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一卷695页)

      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

      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总之,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毛泽东《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

      再看看现在的所作所为,有一点点马克思主义者的味道吗?

      相反,完完全全是商鞅的味道: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史记 卷六十八 商君列传第八》

      翻译一下:

      秦国之前说新法不便的民众中有人又说新法方便,商鞅说:“此皆乱化之民也。”将他们迁徙到边疆。此后百姓都不敢妄议法令。

      妄议中央。这罪名熟悉不熟悉?

      --

      商鞅治民之要,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也。

      愚民:言论管控,统一思想。民愚则易治。

      弱民:国弱民强,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瑕顾及他事。

      辱民:一是无自尊自信;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

      贫民:除了生活必须,剥夺余银余财。

      --

      中央的某些大人物们,你们“不忘初心“,原来这个初心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而是商鞅、周厉王对吧?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再这么继续下去,我劝你们改个名,别叫中国共产党,叫中国商鞅党更合适。

      通宝推:青菜园子,
      • 家园 向公众说话就得承担必要的责任没问题吧,过去现在将来中国互联网

        上都不会没人说话也不会不让人说话。像你如此的,看到一点东西就义正言辞地受迫害妄想爆发也永远会有。

        特朗普作为一国总统,哔哔chinese plague ,kongfu flu你当时作何感想?

        后来被建制派和媒体精英禁言,垮台的却是他自己,您又作何感想?

      • 家园 你对这事的分析实在是。。。。

        风闻言事还不用署名,才是祸乱之源。

        况且以现在的技术水平,实名与否根本不重要。

        不实名,想抓的照样抓,跑不掉的。

        欧美如此,俄国如此,中韩日亦同。

        • 家园 合着你根本没看这个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老兄你知道你在写什么吗?完全文不对题。

          合着你根本没看这个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这个规定的内容是在互联网上的发言,先审后发!

          换句话说,如果西西河的服务器在国内,你我的发言不是像现在这样点提交就发出来了,而是要铁手老大手下的志愿者或者雇员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发出来。

          明白了吗?

          • 家园 一惊一乍的,多大的事儿。

            汽车也是先审后发

            抗日神剧也是先审后发,

            药材也是。

            食品也是。

            服装也是。

            房屋也是。

            这世上有几样东西是不需要审核监督直接拿出来就直接宣传的?

            身份证都要先审后发,

            凭啥言论就要搞特殊?

            而且你以为国内现在不是先审后发?

            外行。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这个执行之前,

            中国各大平台自己执行”先审后发”十几年了。

            国家现在是自己试图收回并规范这一行为,

            怎么到你嘴里就要国将不国,建议我党改名了?

            虽然你可能初心是好的,

            但你一不是党员,二不是相关从业者,你操这么多心干嘛?

            噼里啪啦引用一大堆,

            真是言必称马列书必录孔孟。

            2022年了,大哥,收手吧,外面全是闷声发大财的!

            • 家园 你能把网上发帖和药物上市看成同样本质的东西,逻辑太差

              算了,和你论述这个问题没有意义。

              药物先审后发,是因为药物不经审核就卖,是有很大概率会吃死很多人的。

              你能把网上发帖和药物上市看成同样本质的东西,逻辑太差。

              你只知道“早该管管了!”

              但你一不是党员,二不是相关从业者,你操这么多心干嘛?

              老兄,大清朝没了超过100年了,心里的辫子该去掉了。

              我国是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属于全体公民。

              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然有权利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 家园 那共和国也有权审核你的发言,并予以相应对待

                权责对等。

                兜售未经审核的药物

                发表未经审核的言论

                都能害人。

                现在好歹通过文字的形式确定了要审核,

                哪里不好了?

                请问我这逻辑哪里不对了。

                至于你说的心里的辫子,

                大兄弟,你自己想一想,面对任何一个立法,我等只有三种应对方式:

                1、接受;

                2、提自己的意见;

                3、反对。

                1、如果你接受,那就不谈了。

                2、如果你有自己的想法,你可以去提,然后截图发出来;

                3、如果你反对,又不想提意见,只是在这里危言耸听说什么你们党应该改名这种调调,不知于事何补?

                幸亏你手上没权力,不然就是清谈误国之辈了。

                所以我判断,你所谓“辫子”,只不过是你自己手上没权力罢了。

                所以你看别人都是“辫子”。

                至于你所谓的:

                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然有权利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来,本律师告诉你: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1、请阁下告诉我,国家立这个法规算不算该部门“违法失职”

                2、请阁下告诉我,我国那条法律法规赋予了你”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权利?

                3、我可以清楚明白的告诉你,依照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我们党要求党员不要“妄议中央”不但不违反党章,更不违反宪法。

                何况你连党员都不是,凭什么要求党修改名字?

                你手上也有200个师?

                兄弟,其实我是插科打诨的。

                但世界上有的事就是这么曹丹,你有啥办法呢。

                教育医疗那么多审核审查,公安打黑都多少年了,还不是这个鸟样。

                只能说大方向大环境还是在改善的,慢慢来吧。

                我生气也是因为你要求党改名字。

                而不是对你个人有意见。

                你要是能把自己的意见发到立法单位征求意见的邮箱里,然后截图上传到河里,

                我绝对会给你送花的。

                即便我们观点不同,但我支持任何一个以实际行动实施自己想法的河友,这句话真心的,不开玩笑

                通宝推:宏寺,不如安静,
                • 家园 好家伙,兄台是高法审委会的?好大的官威啊

                  来,本律师告诉你:

                  我都笑了,还想拿律师的头衔压人(律师这头衔能压什么人?),五院四系的我见多了,毕业之后我都差点法考拿个律师资格证。政法系统,方平兄比你熟,我也不是生人。老兄,不用神神秘秘的。

                  我可以清楚明白的告诉你,依照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我们党要求党员不要“妄议中央”不但不违反党章,更不违反宪法。

                  好家伙,兄台是高法审委会的?好大的官威啊,失敬失敬。

                  你敢让高法按你这想法出个司法解释不?

                  高法还是要讲法律的,不敢像你这么乱说。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主席毫无疑问是中国近代最伟大的人。

                  毛主席是讲自由与解放的。主席讲:“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总之,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

                  可是你再看看这楼里呢?平时一个个都号称马列主义者,主席的忠实拥趸。现在上面要先审后发,把发言的渠道控制住,一个个积极拥护,说“早该管管了!”

                  主席看见这帮人,得活活气死。

                  • 家园 【原创】窗外风雨独好,可你为何没有微笑?

                    1、我都笑了,还想拿律师的头衔压人(律师这头衔能压什么人?),

                    你自己都说“律师这头衔能压什么人”,

                    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拿律师头衔压你?

                    2、你敢让高法按你这想法出个司法解释不?

                    我不是法院的人,所以我不BB。

                    同理,我也不是出这个法规的部门的人,所以我也懒得BB。

                    但你要党改名,请问你手下有多少个师?

                    套用你的语气:

                    好家伙,兄台是主席台上就坐的?好大的官威啊,失敬失敬。

                    3、高法还是要讲法律的,不敢像你这么乱说。

                    所以你这会儿又开始依照法律了?

                    那我再说一次:

                    我国宪法从未说过,

                    “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然有权利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

                    你自己也引用了,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自由,不是权利。

                    是自由,不是权利。

                    是自由,不是权利。

                    你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那是你的言论自由,

                    但法律没有赋予你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权利。

                    包括“党要求党员不要“妄议中央”不但不违反党章,更不违反宪法。”

                    这句话,你要不信,你问问方平或者政法系统的人,我说的对不对。

                    4、(写作“4”读作“九”)主席毫无疑问是中国近代最伟大的人。

                    111、从这里开始的内容我完全赞同;

                    222、我知道你不是生人,所以才写这么多。不信你看我的帖子,基本就是几个字十几个字节,纯粹是灌水。

                    但凡是长篇大论,

                    要么是逐字逐句的驳,12345这样排下来,然后@一群感觉三观较近的河友来围观——这我一般是情绪波动很大,对对方的观感极差的原因。

                    比如“九评XXXX”

                    要么就是像跟你讨论这样,标题搞个大新闻,先拉个大旗长个虎皮,然后有的没的吹毛求疵一番——这我一般是觉得某些方面我多少知道一些,所以长篇大论的找BUG。

                    比如要是有人跟我说:

                    修仙的体系是淬体-练气-筑基-结丹-分神-先天

                    那我就非要找十本榜单小说出来告诉他

                    修仙的体系是淬体-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

                    结丹后面不是元婴的统统都是异端,因为这样不按套路写读者读起来就会不适应,很容易就太监。

                    333、还是那句话,咱们不是当权者,反对有什么用?

                    “改开”之后,“依法治国”喊了多少年了,各种法律法规出台多少了,能杜绝阳奉阴违、指东打西吗?能杜绝庭审辩论走过场法官随便判吗?能杜绝黑社会打不完黄赌毒扫不净吗?能杜绝吃里扒外的体制内方方之流恨国党吗(莫言张艺谋那种作品里对中国人的描述怎么惨怎么变态就怎么来的就更不谈了)?

                    不能。

                    只有毛主席他老人家在的时候咱们能做到。

                    但他毕竟不在了,他的时代也已经结束了。

                    咱只能看着大势浩浩汤汤,顺着人潮向前走,想着大方向总是在好起来未来总是还有盼头国外更加不堪,然后尽力做好自己分内之事罢了。

                    -------------------------以下内容本来不打算发的,觉得有点咄咄逼人了,但网上不是有那句话吗---------------------------------

                    写都写了。

                    (有兴趣可百度搜索关键词“那我走”或“来都来了”)

                    我是真怕我这语言风格被误会,

                    不过说真的我感觉你已经被我带歪了。

                    为了证明我对你在这个楼里的一系列回复并不是在嘲讽或者激将你,

                    而纯粹是我曾经写网文写多了导致文字风格定型,

                    因此我在此

                    @方平

                    请他做个裁判。

                    如果他觉得我写的确实歧义严重且冒犯了你,

                    我会在本帖后面附加一份对您的道歉贴。

                    起码200字,真的,不骗你。

                    (我甚至写到这里的时候,连道歉信的开头就想好了)

                    -----------我插个话啊------------

                    道歉信我打算这么开头:

                    每当我登陆西西河,打开站内信箱的时候,就会想起一个人,一件事,和一封信。

                    (是不是有古龙那味儿了?)

                    ---------------插话结束,以下继续结束语--------------

                    说句我觉得多余但还是想说的,

                    “五院四系的我见多了,毕业之后我都差点法考拿个律师资格证。政法系统,方平兄比你熟,我也不是生人。老兄,不用神神秘秘的。”

                    你既然有这样的人际关系,除了发牢骚,可曾为反对该立法做过些什么?

                    俺寻思,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要听自暴自弃者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鲁迅

                    我在武汉当过抗疫志愿者,

                    我为没钱的农村人免费打讨债官司,

                    我连车费都是自己掏的不过是在原告家吃了两顿饭还没喝酒。

                    但我知道我人微言轻,对立法这种事情根本做不了什么。

                    可你不同。

                    你有这么好的人际关系和成长环境,能做的理应比发声更多。

                    让我把主题升华一下:

                    全贴完

                    2022年6月23日

                    书于

                    本宇宙-室女座超本星系团-本星系团-银河系-猎户座旋臂-太阳系第三环-地球-亚洲-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公司宿舍括号用的是手机流量上网反括号

                    通宝推:脊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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