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美国劳动保护问题的管中规豹 -- 121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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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哼,现在叫我“G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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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西河总有一天是我哒~

                等我篡位成功,你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得称呼我的全称:

                西西河一把手,

                观点时事和产业经济的领主,

                新闻时事及理性和启发性的领导者,

                产经时评、产业发展、宏观经济形势、商业新闻报的先锋评论家,

                文学、国学、演义、神话、传说、风俗、民间艺术、语言、书法新风尚的开创人,

                龙门客栈东家,

                科技天地的泰斗,

                大美食家,

                中外近代历史权威解读者,

                人与社会的天才研究者,

                电影、视剧、音乐的无冕之王,

                工商管理、金融工具、创业、职场、企业经营领军人物,

                西西河排名前二十万的优秀水友,

                121空一格GDI!

                不然,哼,把你们关小黑屋,删ID,追毁注册以来文字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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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记得,我上奏,说铁手辛苦,不如退位让贤。

                铁手闻之,欣然泪下,吐哺赤膊扫榻并出门三万里里亲迎121GDI桑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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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建议很好,但是暂时不要再讲了,以后再说】

                并在我耳边轻声说到:

                “法不可传六耳,我们低调的交接宣传的不要。不然被人问起来,我可是不承认的”

            • 家园 搭车咨询121总一个问题

              企业辞退员工,要由企业举证,比如员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这个时候企业要就自己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以下简称第一次举证),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企业还有第二次举证的机会吗,也就是说可以在仲裁举证的基础上再添加新的证据?还是说,只能使用第一次仲裁时候的证据

              • 家园 【慎入】【内有长篇废话】准确地说,是必须再次提交证据。

                为节约您的时间,我先说结论:

                公司完全可以在被起诉的时候,重新组织并提交证据。

                原因一: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是两个程序。

                公司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正常向法院提交证据(无论相比于劳动仲裁期间的证据是多是少)就好了。

                原因二:法院根本不会去找劳动仲裁部门要双方之前在仲裁的时候到底提交了什么证据。

                政府部门一般都是自己能不动就不动的。

                但是要注意:

                公司相对员工是较为强势的,所以很多举证责任都不在前员工身上,而在公司身上。

                所以理论上来说,公司的证据越多越好,哪怕是只能间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要本着只要有利就提交的思路去准备;与之相反,前员工的证据,除了关键性证据外,则是“越少越好,越精越好”,因为前员工可以依靠核心证据大胆主张后让公司负责举证,比如加班记录,报销单据,业绩提成。

                公司则不能让员工负责举证,这方面公司要承担举证不利(无加班记录,无报销单据,无业绩提成单等)的后果。

                我说个真实的例子,数据有改动:

                A工资3000,有个月发了4000。

                多出来的一千其实是备用金,是公司先行垫付让A买五金零件的,老板发工资的时候让会计连工资一起打了,带班会计根本不会问那么细,老板说给1000就给呗。

                A法庭上说多出来的一千是老板那天高兴,表示要奖励的,是津贴属性,也算是工资。

                然后A不需要证明这1000的属性,即便这是他的主张。

                接着法院要求公司证明这多的一千是备用金,A应该返还这1000的证据。

                由于公司的会计是请的带班会计,带班会计只要发票,而平时买东西请客吃饭哪里有那么多发票。所以公司根本拿不出有A签字的带有发票的报销单。

                于是法院默认这1000是公司老板高兴多发的,属于工资而非报销/备用金,是A应得的,无需返还。

                --------------------以下是我活泼思维的题外废话------------------

                比如(举例,举例,举例哈)员工请了某些无良律师,律师忽悠他说你可以拿到10万赔偿(而实际上只能拿到2万,而仲裁给的也是2万)。

                因为大部分律师是按照案件进程来收钱,大概是劳动仲裁收3000,一审收3000,二审再收3000。

                当然了,执照律师一般都不会把话说死,而是说你“最多可以拿10万”,而“最多”的前置条件比如:违法开除、限期内不支付欠薪、伤残等级及各种损失费、抚养费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或当地惯例等,他不会主动讲。

                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律师接案后,自己根本不参与案件(比如案值太小),而是让律所员工去写材料等。那些员工/助理/实习生(并非所有戴国徽的都是执照律师)。。所以哪怕他们是律师事务所的人。。。很多都是。。。法条都背不全的菜鸡。。。导致他在写仲裁申请的时候,没有争取可以争取到的利益,或者是在一个注定争取不到的利益上下功夫。

                比如公司明明足额给了加班费,已经争无可争了,仲裁申请上却偏偏非要把加班费加进去,让金额尽可能看起来大,显得自己很懂。

                这样一来,在仲裁达不到申请内容时,他就可以说:“不是我不专业,而是现在劳动仲裁太黑,有法不依,包庇黑心资本家,中国黑暗落后,法制不健全,官官相护。”等等等等

                您都喊我“总”了,俺干脆多写点:

                假设一:你是公司方;

                假设二:申请仲裁的是公司的前员工;

                假设三:你看到这里了;

                假设四:你默念了两遍“121GDI”是大帅哥;

                假设五:121GDI在6月份之前能再减5斤体重.

                那么:

                仲裁结果并不符合他的预期,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这个由于大多数人申请劳动仲裁,其目的不外乎:要工资、要加班费、要医疗费、要被开除的赔偿金补偿金待通知金什么的;

                这时候你还可以选择其他无意义的怄气互耗:

                1、看看前员工在哪里起诉的,跟他争抢管辖权(工地上很多这样的事,公司在北京,工地在上海,对方是北京人,在北京起诉,但公司在跑到上海去起诉了。题外话:我突然想起上海前段时间电话被打爆的事了,不知现在好点没。);

                2、看看他在起诉时,相比仲裁时有没有新增诉求,如果有,申请撤销,法院极有可能会让他重新走仲裁流程;

                3、如果对方拿出了在仲裁阶段没有拿出的,极为有力的新证据,申请撤销,法院有可能会让他重新走仲裁流程(对方都有这个证据了,应诉结果肯定对公司不利,不如让他多花时间。反正法院判决会倾向于劳动者——尤其是公司方面没有达到规模的时候);

                那有人问了(自吹自擂的自嘲,其实根本没人问我),那如果“我”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前员工,那我该怎么办?

                很简单,避免我上文提到的一切可能被公司利用的司法程序就行(程序正义在这过过程里扮演的角色并不友好,欧美的“程序正义”是跟他们的资本主义相辅相成的,因为他们追求的是判例)——其核心绝招是不要随便找外面的付费律师,而是仲裁之前直接找法院的法律援助咨询,看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比如不要搞错仲裁和起诉的管辖地,比如相信大多数法官的智商不要乱拿证据,比如要按真实情况填写仲裁书,别在申请上想到什么诉求就写什么诉求,仿佛少申请100块就是亏100块似的

                其实我见过最猛男的维权者,就是故意激怒公司,然后拿到200%的钱。

                比如公司欠你5万,你激怒公司,公司老板怄气就不给你,拖过了时限,好了,翻倍支付。

                如果你跟公司有私人恩怨实在是气不过,你就跟公司对耗(再次声明,我的这个经验仅限省会城市小微企业,而且我并不赞成双方对耗,无论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有这时间精力干点啥不好,哪怕是走正规流程也不耽误你在其他地方上班拿工资啊)。比如把你的诉求拆分,隔三差五地申请仲裁:这个月要求仲裁加班费,下个月要求仲裁五险,下下个月要求仲裁劳动时间,等等等等。

                这个自然段是修改补充——核心逻辑是:公司(极端困难情况除外——你都极端困难了,基本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了)是不可能拿到法律援助的机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会有(极端情况除外,比如老板的亲弟弟就是律师而且两人感情极好)有律师愿意低价帮公司跟一个人打劳务官司,这导致公司接到一个一审就要给一个律师一审的钱,比如两千。

                而有心跟公司怄气的员工,在劳务官司里轻轻松松可以拆出5个起诉状来——起诉状甚至不用找律师,后面四个照着第一个的格式抄就行。

                任何一个小微企业公司的老板看到自己在企查查上面有十几个法律风险,都会气炸。

                而员工?

                会用手机电脑就行,都不需要去法院立案。

                ——当然了,搞得太过分法院会找这样的员工做工作的,不过意义不大——因为简单案件都是简易程序,这基本都是极端的人在恶心极端的人。

                修改补充完毕。

                我还听说过有人不上班就跟公司硬磕(该公司是市场门面),平时不是仲裁+起诉,就是在门面那里晃来晃去,或者干脆去找当地领导拿着好几份仲裁结果天天要补偿要执行要报销路费,最后是老板气不过跟他打了一架,结局是派出所按着两个人互相签了谅解书这事儿才结束。

                开车都有路怒症呢,何必呢。

                不过算了我又跑题了。

                但我还是想说,员工想闹,小微企业真扛不住。

                算了不说了。

                言再次归正传,即便“你”不懂法也没关系,

                申请法律援助,他们就在法院一楼!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

                申请法律援助,他们就在法院一楼!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

                申请法律援助,他们就在法院一楼!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

                如果有的法院不让进(点名啊,点名,说的就是你,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汉这么多法院我感觉就你腕儿最大),我告诉你个窍门:

                跟门卫说请来易,你就是来寻求法律援助的。

                这个方法以前可行,最近几年受疫情影响,再加上疫情期间法院可能也习惯了不被打扰的开庭(庭审离婚案件的时候,门外响起“小苹果”你敢信?),所以依旧有法院不允许非当事人进入。

                现在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没事我也不会去法院,有事法院也不会不让我进。

                有清楚情况的河友可以说说现在一般公民(非当事人、非神经病、非醉酒)进法院旁听/获取法律援助的情况。

                ——社会主义在中国司法界的余辉不是所谓的“程序正义”或者是“废除死刑”,而是那些愿意执行法律援助任务的律师和那些即便是做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会在业余帮助需要的人免费打官司的那帮仍旧有理想的律师。请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在为了理想而活。

                ——再多句嘴,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人情绪容易上头,打字文风又比较跳脱,其实现实中我也比较不着调。我前几天还因为穿喇叭裤被老婆开嘲讽数落了一小时。

                就我这样的,今天下午的时候,中建X局销售部的一个人,在我们公司门口,突然跟我说,今天的夕阳好美。

                我当时差点顺口说一句“让你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奔跑吗”?

                是什么阻止了我说出这样不应景的话?

                是我在西西河接受的教育。

                所以我真诚的希望每一个看到我帖子的人,尽管说出你们的真实看法。

                只要不是涉及到人身攻击或者是没有论据的理论,我一定会认真去看!

                哦对了,不要去劳动局和政务服务中心,那里对劳动纠纷是踢皮球的(就像现在派出所不管经济纠纷了,专业不对口)。

                专业要对口,先仲裁再起诉是正确流程——但法律援助你可以先找啊。

                我是121GDI,我其实是一名西洋武士,夕阳下抱着唐刀站在满是风化痕迹的城门楼上摆POSE跟心爱的女人嘴硬的那种。

                不过现在是凌晨了,大家可以叫我月夜战士。

                要说的就这么多了,法条这事儿是这样,你不问我,不告诉我具体情况,我也没办法讲太具体。毕竟我总不能把法条默写出来,那没意义啊。

                只有你说一件事,我才能想到,哦那是AAA法,BBB规章,CCC条例,然后有DDD是例外情况。

                律师就跟医生一样,差不多水平的律师对同一个当事人的同一个诉求,可能有不同的判断。

                律师也是人,也是分领域的。

                医生分内科外科皮肤科妇科儿科,

                律师也分民法刑法专精合同纠纷专精离婚案件专精遗产纠纷,

                可能有的律师是好离婚律师,但你问的是砍人十八刀是不是铁定会十年起步,他就不一定能好了。

                其实我最擅长的不是合同纠纷、劳务纠纷或工伤事故,而是。。。

                通宝推:风雪,桥上,天空不空,岑子,唐家山,为什么不可以,GWA,
    • 家园 推特的事情我都给你讲一遍了

      你也发文说看过了。然后还继续这么写:所有人一刀切给三个月。这有意思吗?

      • 家园 童工呢?

        另外,我也说了,我说错的地方,欢迎大家指出来!

        比如你说推特的事我说错了,你的解释是他们在集体诉讼,这不是还没出结果么。

        另外,马斯克这么大的老板,他手下没律师团队?他宣布三个月一刀切的时候,手下律师没跟他说?这不是疑点么。

        如果律师跟他说了这么干不行,他却这么干了,那他是不是傻?

        如果他手下说这么干行,他这么干了,他律师不懂法?

        就算退一万步,推特的事是我错,那合法使用童工怎么说,美国就是通过合法使用童工来保护劳动者的?

        而且你如果觉得我说的是错的,你可以证明自己是对的呀。

        像楼下说合同的事,就说的详细,也给出了原因。我一看,我就知道我说的不准确,和事实有出入。

        • 家园 我觉得

          你先把已经知道错的地方改过来,这样讨论下去才有意义。

          美国没有劳动法;美国虽然有劳动法,但是没用,比如推特;虽然推特看起来是你说的,但是还有童工;而且美国联邦政府还欠薪。中国的劳动法就是好,虽然小鱼小虾就不说了,大规模欠薪包括很多省份的公务员队伍,一大批房地产企业,职业体育里面的中超和CBA,但是依然不影响劳动法的先进性。

          如果这样,讨论下去有何意义?

          • 家园 所以这些问题不讨论出结果,就不考虑童工了?

            好吧,那就不讨论了。

            到此为止,见仁见智。

            因为我已经列举了美国的一些法律,而你没有。

            修改补充。

            你说的那些,中国确实做的不够好。

            但是那些原因基本都是债务人没钱,或者法院依法无法执行,而不是国家或法律不承认欠工资的事实。

            但美国联邦政府一样欠薪,所以没什么好讨论的。此外,我就不信美国没有公司或私人发不出工资欠薪的事。

            而在童工方面呢,美国干脆规定可以合法使用童工,他们连死亡率都公布了,却没人指责他们,因为他们是合法使用童工。

            所以,就这样吧。

            • 家园 专门回复一下童工吧

              如果单独看法律,特别是宪法,中国的法律的先进性是无容置疑的。

              来到美国之后,发现每年都有很多类似于“争取女子权益”的游行,以及“关于女子在职场受到的歧视”的相关讲座。美国,以及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女子,儿童,少数族裔的权利都是一点一点流血争取来的。 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社会主义苏联一成立,关于妇女儿童的保护就直接一步到位。而中国,以及其他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也基本继承这些先进的东西。所以,在中国社会主义那一部分,说对劳工的保护强于资本主义国家,是没问题的。

              但是,关于占就业主体的私营经济部分,那就对不起了。像我所说,连法律的严肃性都无法保障。劳动法形同虚设,各种欠薪问题判的有多少(中超,CBA判了吗?)知乎上各种关于牢厂的故事,关于恶意解雇欠薪的故事。故事都算了,我自己的亲戚朋友摊上的都不止一件两件。所以一般的事情,我就一笑而过。这个话题,实在没法。

              关于童工,这对美国是一个历史问题。记得英国当年颁布一个法律:禁止雇佣5岁以下的童工下矿井。基本上可以看出资本主义早年的野蛮。后来我的理解就是从5岁开始往上提。现在大概是提到了14岁? 这里面也有一个认知问题:在美国很多地方,认为14~16岁出去工作是很正常一个现象。连我儿子16岁了,很多周围的美国朋友都建议应该让他出去打工挣钱了(不是锻炼一下那种,而是每天下课几个小时,一个月挣几千那种)。而在很多的农业大省,禁止童工阻力很大,因为一个是缺人,再一个很多农场家庭成员都是主力,你法律上一禁止,人家直接就违法了。我当年在波士顿,周围的一些农场,里面大量的员工其实都是半大小子,有几个我看不超过13,4岁。他们干的事情呢?我认为不算是对他们的虐待,还算相对轻松。但是也绝对是在工作,综合强度也不低。比如一个小孩就在卖苹果,一卖就是一天。

              但是美国童工的主要问题其实不是这种“合法”童工,而是有大量的非法移民,完全不在乎法律,非法移民的后代,即使10几岁,都大量从事各种工作。这是被大量诟病的。 但是很显然美国政府对这个问题是非常消极的,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

              通宝推:普鲁托,
              • 家园 在澳洲好像麦当劳肯德基是雇佣童工的大户

                曾经听说15,16岁就能去那里打工,我一直想让女儿去试试,让她知道生活其实不易。。。。

              • 家园 而是每天下课几个小时,一个月挣几千那种

                好想去你们那里当孩子。如果你说的是美元,我估计99%的中国人一辈子也拿不到这个数。中国人均年收入在三万人民币左右(和你们未成年人月收入相当)好几年了。

                • 家园 硅谷附近的星巴克

                  明码实价是25块钱一小时,据说真签是28到30(开价都要稍微低一点)。但是要求一定的承诺,据说是一个星期不低于16到20小时(你太少了人家排班排不开)。

                  但是说实话这种工作高中生不一定能抢得到,大学勤工俭学的一大把。 但是如果你孩子身材高大,形象好(这是服务业,长相很重要),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整个美国的最低工资差别很大。好多地方还有8块钱一小时的(中部地区)。

                  • 家园 这个可惜我们就是说说而已

                    我们这样的一般人也去不了美国。能去的都是有点钱或者有点本事的,也看不上这个工作了。所以这个价钱才能维持。

              • 家园 对呀,你看,你这么说,我就很尊敬

                有理有据,我就喜欢,相信其他河友也一样。

                尤其是童工这部分,你说的就完全解答了我的疑惑:美国国力这么强大,为何还要使用童工?

                所以我在这里小结一下:美国对劳动者保护的相关法律,从制订上和覆盖面来说,对比中国是不如的(比如童工和移民、非法移民、偷渡劳工。)。

                但是在已经被劳动法覆盖的群体中,美国法律的执行力要强于中国。

                你看,俺不纠缠你,你就不掏干货。

                感谢您的码字,干货是西西河的核心竞争力。

                • 家园 最近河水太浑

                  我在犹豫是不是以后基本就不来了。看太多偏执的东西容易让自己也变得偏执。

                  你是正在国内职场上的人,所以关于欠薪应该知道也比我多的多。我刚刚一个朋友,因被某大厂恶意欠薪,被迫准备卖房。我说打官司啊,他笑着说我傻。 因为他也算是个高管,就不再多说细节了。看着你说中国的劳动法多好多好,就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中国其实现在还真不是需要如何巩固劳动法,我看是先要巩固宪法。中国的宪法是很先进的,未来希望能保住。

                  • 家园 大厂高管被欠薪到要卖房子,这一看就有很多内情。

                    不是常见的欠薪案件。大厂有钱,法务强,普通人很容易被大厂磨死。小厂老板加几个或者十几个、二三十个,平常生产销售一肩挑,起码管一半,真欠薪了,劳动监察、仲裁,法院轮番找上门来,也是够呛。企业要欠都是先欠货款、借款什么的,真到欠工资以我所见企业差不多都要到了。

                    另外美国的劳动相关法律要和加拿大、英国、法国这些国家比,和它们一比美国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另类。所谓的美国是发达国家中的另类,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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