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投票很多人似乎都觉得国内经济不行,到底为啥不行呢? -- 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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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衍生于英美证券法特别是从参考香港证券法的中国证券法,修修补补堵漏至今已经从从制度安排上难以为继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修正,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一次真正意义摧毁公众信心的 挫败。这种挫败,迟早会来,具体时间只在于内外环境必要条件的加速形成。拭目以待就是。

                                                                                                        置之死地而后生?

                                                                                                        重点倒不是旧制度怎么死,而是新制度如何生?

                                                                                                        而且,为什么要摧毁公众的信心呢?这不是跟葡萄你提到的,路线斗争不波及社会层面冲突么。

                                                                                                        • 家园 路线不波及社会是讲不出现88年后的社会冲击

                                                                                                          过去我们改开很多法律都是对应临时安排的急就章。比如,我们第一部涉外经济立法是专利法,本身是因为上汽和德国大众合资,因为触及德方合同约束,我们基本是和德方边谈判边草拟了专利法初稿。大白话就是,我们的早期专利法几乎是按照德方要求 草拟的。同样,每当我们改开遇到新事物,大多都是拼拼凑凑然后不断修改而来。甚至到加入世贸之后,还有国际惯例优先国内经济立法的惯例存在过一段时间。这样做如果我们曾经熟悉的 世界贸易体系来给我们经济立法调整做兜底,还好办。为这个,甚至我们默认了 香港最高法院,英国大法官来下指导棋。香港治理权就此拱手交给英美。即使如此,我们日常经济事物和各种新技术新事物 发生 冲突的时候,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修修补补的状态,今天难以为继。不是靠几个能人就能 游戏规则上改观的。

                                                                                                          通宝推:无此人01,秦波仁者,心有戚戚,
                                                                                                          • 家园 英国司法领域允许法官使用ChatGPT等AI工具辅助撰写法律

                                                                                                            英国司法部门的官方网站(www.judiciary.uk)公布了《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 Judicial Guidance》,详细描述了ChatGPT等AI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潜在风险以及示例。

                                                                                                            英国官方表示,该指南是支持司法机构使用AI的重要一步。未来,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并邀请法律相关部门提出更多建议,持续完善、更新使用指南。

                                                                                                          • 家园 就规则无法面对新情况,修修补补难以为继,这个容易理解

                                                                                                            我以前就医疗改革表达过一种观点:

                                                                                                            旧的医疗体制已经难以为继了;而新体制建立还需要时日。这段过渡期间,所有的医疗政策表现就是做【裱糊匠】,勉强支撑一艘破船继续前行,直到新的体制破茧重生。这段期间,是医疗体制被骂最惨的,大家觉得政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有时朝令夕改,前后矛盾,设计者简直是傻X。而这种体制性革新,一般人根本看不清前路如何,新体制重生的机会在哪。

                                                                                                            对金融系统,地产业,现在基本也是这样?

                                                                                                            其实重点不是旧体制如何不好,而是【新体制】将是什么样的,我觉得大多数人会更关心后者。只是河里没有人做这方面的科普。

                                                                                                            • 家园 新体制其实很多情况下不可说或说了没用

                                                                                                              为什么不可说或说了没用?因为保守力量仍旧强大的时候,就算未来已经昭然若揭,仍旧是谁死。典型案例如语音通话,当年某天才搞出IP通话,大幅降低通话成本,但是被运营商告进法院坐牢。而后等到腾讯坐大,顺利成章推出语音通话,各大运营商一个屁也放不了,固话从此成为历史。所以,就像葡萄说的,未来取决于投票权的变化,力量未到时,你理念再优越,也会轻易被人投死,力量到了,新事物自然摧枯拉朽,但是这个临界点不好判断。不过凡事事在人为,不做,力量对比怎么可能改变?向为新生力量切实奋斗的人致敬!

                                                                                                              PS:口水奋斗的请不要表错情

                                                                                                              通宝推:秦波仁者,
                                                                                                          • 家园 以移植替代立法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之前讨论的可能也是我乐观了

                                                                                                            1、之前和葡萄聊的两办关于我国法学发展的文件,我当时觉得是中央层面下定决定要解决移植的问题,但那次聊了之后再复盘一下,可能也只是画一条红线而已——即不再以西方法律为师,但如何缔造中华法系,里面只提了原则规定,但落地路径还没有解决。

                                                                                                            2、实际葡萄说的移植问题充斥着我国基本全部部门法,之前我好像有个回复是民法专利法师从德国,刑法师从老苏联和部分德国,商法美国,证券法美国,反垄断法欧盟,刑事诉讼类似于刑法,民事诉讼德国,很多时候讨论法条如何设置和解释,法学界的同仁们第一个想到的是法律参考国的学界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他们的概念和逻辑是怎么样的,再来讨论我们国家法条的设置和解释,到了我们坐二望一的新发展阶段,的确这种套路是无以为继了。

                                                                                                            3、法学界目前在两办文出来后都在大呼小叫中,毕竟动了他们巨大的蛋糕,但新路怎么走,目前学阀们都在懵圈中,我估计可能还是得靠部委立法或者地方诸侯的地方性法规做试点,边试边走。毕竟部委最熟悉自身的部门的情况,实用为主;地方有自身利益考虑,也容易试错,可以取得平衡。

                                                                                                            通宝推:一腔诗意喂了狗,凤城,落木千山,
                                                                                                            • 家园 立法要有一以贯之的精神,现在没有这种精神

                                                                                                              法律要有一以贯之的精神,执行法律也要遵循这样的精神,这样的法律体系搞起来才是顺的,否则就是各种稀奇古怪。而现在,一堆的既要又要还要也要,根本上就是缺乏这种一以贯之的精神。

                                                                                                              举例而言,秦就是耕战;汉初是无为而治,后来是独尊儒术;美国是自由民主。

                                                                                                              天朝现在怎么说?核心价值观搞出24个字,只能官府宣传,不需百姓念叨,现在好像也不怎么提了,做起来更是南辕北辙。心里真想的不敢说,百姓想要的坚决不给。这种情况下搞立法,能搞好才怪。

                                                                                                              • 家园 不是精神的问题

                                                                                                                是实际应用上存在巨大谬误。国内现行法律基本是从79刑法开始的,到现在四十多年了,而这四十多年里国家和社会的变化比很多国家四百年里的变化都大,结果你还拿当年那套不切实际的玩意生搬硬套到当代中国社会上?可能不出事吗?

                                                                                                                现在法律的问题不是缺精神,而是各种精神太他妈的多了,这个也想要那个也想实现,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看一眼现实说你们的主张靠不靠谱、能不能行。

                                                                                                                • 家园 精神太多就是说明没有一以贯之的精神

                                                                                                                  实际应用中的各种乱象,根子上也是源于没有这种精神,导致每个人可以随意理解,缺乏共同平台。其实根本困难是我说的:自己想要的不敢说,百姓想要的不敢给,所以别别扭扭,几十年了,还是无解。

                                                                                                            • 家园 我特别认同一个以前的原则:“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

                                                                                                              我认为这个原则体现了执法为民,立法也应该遵循“为民”的原则。

                                                                                                              自从八十年代“严打”破坏了“为民”的原则,从立法到执法就都走上歧路了。

                                                                                                            • 家园 从你的回复里我看到了难得的认真与严谨

                                                                                                              那么我们先以认真对认真,我的思维对不常交流的人来说难免觉得失于严谨。我说到的现实的地方,我明你严肃以对,于后我也说明我的想法。

                                                                                                              我们讨论的是现状,一个在特定阶段产生的体系结束后我们要面对的各种问题。如果你看到我最近的帖子,你会发现很多人实际不过拿我话里的一段然后刷怪一样自由发挥。你是今年第二个直击我想什么的河友。因此我回以以认真对认真。

                                                                                                              1.我讲的数字化和增量,实际在延续改开以来以发展做大增量来解决现实问题的脉络。因此,我们在法律层面既要面对新问题也要解决老问题。既然过去做增量的修修补补不行,既然跟随美国的 发展机遇期结束,走自己的路继续发展 就是唯一选择。因此,我们实际在讨论一个在发展中解决眼下新老交替的过度阶段现实问题。

                                                                                                              2.围绕1 昨天,我们有段讨论乃至争论。这个就引发了我身边朋友们一直以来的分歧。比如要不要对大众公示进行中的博弈,可以说我身边绝大多数朋友认为是多费时间的。这就形成了我们要解决问题的悖论。既,大众在不熟悉需要高度技巧乃至包括立法技术在内的有关知识的前提下,参与政治博弈的哪个既要又要的点在哪里,这是个现实问题。比如,下午有朋友问我会的消息这么样了。我说,老头子们定时间了。下面在讨论议题的干部们各不相让。你看,就某个层面达成的一致,向下传递到各个执行层,该吵架的吵架,该打架的打架。这个问题解决和不解决,大家都有各自的标准,但是就同一个议题,时间表是定的。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成就了各种急就章。

                                                                                                              3.围绕数字化到现在由人工智能引导的这波热点,我们自己为每个新事物争吵,为每个新观点争论。这是我们的日常。比如,sora 应该归属什么大模型,有个专业人士昨天他说了一大堆,我完全晕圈。我说,约时间见面说。我在说什么,让时间回溯到 2017年,那时候老师介绍我师弟我们认识。他也是法学毕业,德国回来的。我们那时讨论数字化,他在那时候解决了后面必然要引起争议乃至争吵的 核心话题。既围绕数字化衍生的数字资产,法律层面如何定义。然后衍生到各个部门法,比如如何折旧,我们当时的切入点,是如何界定属于隐私的个人数据在各大公司服务器上到底属于谁。你肯定明白,权限的界定是交易的起始条件。但是你也看到了,公众在讨论中实际厌恶这样其实是博弈节点的细节。这么处理。

                                                                                                              4.围绕3,我实际在说。早在学习物联网立法的时候,我们老师就引发开放话题:既涉及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互联网技术,我们应该采取事前立法,事中立法还是事后立法的角度来解决问题。这个话题到今天由Ai引导的自动化及其未来,尤其是这波Ai出现数学层面的自主意识突破后,从立法层面事前,事中还是事后,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在本段,我实际围绕3,还引入这样的话题。像我们这样介入数字化讨论十多年并触及各行各业 讨论的,在未来有先发优势。如果这种先发优势被有心人利用和引导。这会影响一个时代。这就是为啥我会重新从专业细分角度 是阐述历史叙事。你我都知道,对历史史观的叙事本身是对立法倾向引导的基础。

                                                                                                              5.这里我不得不进一步讲述我经历过的体会。曾经西西河的史老七和我们碰头讨论的时候,他提及实际从生命科学关键突破角度,早在2005年之后就有关键突破那之后的科学进展已经不再对公众公示。那时候,我们自己围绕这些内容和信息技术一大指向---数字生命试图引发讨论。那时候我被围攻做神棍以至于有人发誓要赶我离开西西河,然后同样的事情发生在12年。然后是流浪地球 2上映的那一年。你可以回头看,哪怕是数字生命成为公众议题,真正触及这个实际内容的,绝大多数普通人还是拒绝与排斥。我在说什么,我在说在涉及公共重大利益的问题中,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平衡点在哪里。前面说的12年,是因为尝试和公众接触的终于在2010年后不再尝试和公众提前释放政策信息来缓解冲突,我自己坚持到2015年承认这个尝试是失败的。这里我实际想说当年我一个确定的观点,既当垄断利益向公众释放公众利益的时候,他们只是为攫取更多的利益服务。比如,围绕这波数字化的个人数据所有权归属,将触及这样的话题。既从公众数据提取的各种前沿科学的突破,公众如何获得实际利益。因此,当年史老七和我们几个同步讨论的人提过,对于平均寿命在100以上的人,这个国家多数人对忠诚于谁会有非常明确的拒绝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数字化只是向真正产业革命迭代的一个分支。我实际在说,对未来新生事物的发展及其其他,用中华法系来约束,力不从心。

                                                                                                              6.昨天我们自己围绕休馍提及的自然世界的因果不是一种必然而是一种信念。我们引申到,我多次提及的人是数字社会第一因。你我都明白,康德之所以是 古典和现代的分水岭。这时候我想起十年前,一个叫水丰的网友在我引入一个有一个争议话题后。他和我说的那句,现代哲学的式微源自数学的式微。回到1到5,我实际在说我们现在是从传统工业社会向社会治理数字化进程的一个过渡。但是我们务必明白,数字化本身并不是 数字化引导产业革命的下一阶段。数字化及其治理是我们向下一阶段的产业革命冲刺的准备阶段。对应法律来说,为什么我要用,事前事中和事后,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来结束这个话题。于此不言而喻。一个保障未来可能性的开发体系必然是规则上错漏百出的,法无明文皆可为么。但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皆可为必然给后续的再发展带来过多的冗余。这样就从问题的一个过度自由的极端走到过度保守的极端。从西西河现在争议的话题,联系到现实。无非就是,从官僚主义的这个也不行哪个也不行,然后变成现在人人痛恨的蛮干。这是引发你我讨论的移植问题的另一个角度。

                                                                                                              7.从6我们昨天引申了这样的话题。从我们宪法而来的执政同盟角度,新崛起的 市民阶层,服务业从业人员,以及代表数字生产力一线工作的程序员们。谁是下一阶段的执政同盟的先锋队主力。同时哪怕我们解决了,新生生产力代表进入执政联盟的问题。旧有在核心位置的代表们如何退出,新代表将来的退出机制这么解决。别以为我在说抽象的问题,围绕我们体制的退出机制,现在多少纷争在其中。

                                                                                                              8.曾几何时,我和朋友们提过政治本质是一个比例问题。但是比例问题触及我们解决问题的度和量。包括确定我们比例问题的基础,各种数字及其造假问题。我们自己就每个细节反复争论甚至时有争吵。因为现实里,在疫情期间,在经济中心城市,即有官员因为数字做大而自杀的,也有官员因为数字做小而自杀的。这就是开放和封控两边最后都扑街的原因。他们作为决策的依据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到正确的部分。数字社会及其治理,如果我们只关心技术忽视参与其中的人,决策中在数据源头出问题。到时候,急就章依旧。

                                                                                                              9.说到这里我实际在说什么我实际在说我们走到今天这个社会发展阶段。我们可能是第一个进入数字化社会及其治理的第一个国家。回到你说的中华法系问题,我实际在说这些问题需要顶层设计来解决。总的原则确立后纲举目张。这就是我反复说不要急,乐观但是谨慎从事。我们每个人都会涉足这个时代的新变化,就像高手说的,认清自己的位置。然后再出发。

                                                                                                              通宝推:死扛着,田雨,凤城,
                                                                                                              • 家园 数字资产的卡点

                                                                                                                目前集中在对数字资产的哲学范畴定义和认知上面,

                                                                                                                大致两个思路方向:

                                                                                                                1、把数字资产作为人的基本权力。

                                                                                                                这基本是你叙述的那个方向的逻辑扩展。

                                                                                                                2、把数字资产作为人的劳动成果。

                                                                                                                这是要重新定义劳动这个概念的。

                                                                                                                两者的结果都是直指立法,然后上升到社会生产关系的构建,最后重建人类社会新的哲学。

                                                                                                                举个例子吧:

                                                                                                                你去看病得到一个体温计,这时测到了体温数据,

                                                                                                                根据上面1来定义,这个数据是你的权力。而根据2来定义,这个数据就是你的劳动。

                                                                                                                我之前河里引用过一点儿听到的新劳动的定义,这里转贴一下

                                                                                                                你题目下的所有讨论只有龙眼的发言最有价值

                                                                                                                他提出的逻辑核心就是我之前反复提到的一点——劳动的定义。

                                                                                                                什么是劳动?当众多人思考问题的时候,都是把能够换来钱(货币)的人类活动作为劳动来定义。

                                                                                                                于是这也就有了,某某方面大发展就会引发劳动力过剩的思考定论。言外之意,能换来钱(货币)的人类活动越来越少了。

                                                                                                                (而我自己对劳动的定义是,能够用来参与交换的人类活动。注意,我这里可没有说是货币交换。

                                                                                                                举个现实例子帮助理解: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的过程,就是从人类身上发掘出更多的可参与交换的人类活动。在田间劳作是人类活动,而后来在工厂劳作也是人类活动。在农业社会中,人们不会一下子想象到未来会参与什么样的劳动。他们也一定担心失去田间劳动就没饭吃了。或者说赚不到钱养活自己。

                                                                                                                历史的进程也是一个从人类全部活动中不断持续抽出那些叫劳动的人类活动的过程。)

                                                                                                                谈第二个引申看法,关于货币推动生产劳动,

                                                                                                                政府发行货币有两个方法,一个是主要发给生产组织者或者是商品供给者。由他们组织生产产品,然后卖给消费者来消费。(这是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货币运行方式。)比如生产性贷款等。

                                                                                                                另一个是主要发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的消费来引导社会生产。(这个是未来数据社会的主要货币运行方式。)比如现在的各种政府补贴等。

                                                                                                                举个例子,

                                                                                                                政府发货币向你审度购买1000G数据,约定是一个月内的时间,你要上交,然后给你结算。

                                                                                                                你一定会问,什么样的数据?

                                                                                                                政府说,你能够得到的任何数据都行。

                                                                                                                那你首先想到的就是手机电脑类的东西吧。

                                                                                                                但你怎么获得这些数据呢?

                                                                                                                对了,这就是你推动社会生产的过程。因为厂家会帮助你去实现这个功能,并且你会去买最容易帮你实现这个功能并且统计趋向最精准的手机电脑。

                                                                                                                这时,生产冰箱的企业也会找上门来,说他们也设计了一套冰箱的数据收集系统能够帮你积攒收集数据。那你肯定会马上换冰箱吧。

                                                                                                                以此类推,这就是政府用发行货币方式通过消费者来引导社会生产。

                                                                                                                这就是未来数据社会的简单构型。一个充斥传感器的世界、一个人工智能爆发的世界。

                                                                                                                你现在想想上面那个关于劳动定义的问题,呵呵。有意思吗?

                                                                                                                什么是劳动?什么是就业?

                                                                                                                我躺着床上被记录的数据,换来了钱(货币),这算不算我的劳动呢?

                                                                                                                好了,你再想想我的劳动的定义,

                                                                                                                劳动就是能够用来参与交换的人类活动。

                                                                                                                总之,无论是当作权力,还是当作劳动,其对未来人类社会的影响都是翻天覆地的。

                                                                                                                从我个人来讲,当作权力的话,目前入手简单,但随着数字社会越走会搞得越复杂,就像你说的,界限会越来越不容易分清。这样的情形就越发不利于人类的交换行为。

                                                                                                                而当作劳动呢,那就是入手相当难,因为要直接掀开人类社会理论重建的盖子,会颠覆很多旧有哲学的概念和逻辑。但好处是,这能更好的完成对人类社会从起始发展直到今天的进化过程的认知衔接。 从而利于人类交换行为的继续发展。

                                                                                                                前路漫漫,谁又能完全看得清呢

                                                                                                                事前?事中?事后?一般情况,人类社会都是先走进去,才去总结,也才能最接近正确看法。

                                                                                                                通宝推:和平共处,exprade,
                                                                                                              • 家园 作为数字社会排他性生产要素

                                                                                                                大众数字的归属问题,企业所有还是国家所有。毕竟谁掌握了数字,谁就掌握了核心要素。在未来权利分配占一席之地,这里肯定不能企业所有,因为那就是诸侯局面,但是现在又陷入两方吵架,就是国家如何把这部分权利收回。在二代目以后,基本上企业家,资本家往上走,列入人大,政协席位。现在这些人要如何退出来,如何给新人安排进去。这就是新的权利分配,立法就是保证制度革新成果。但是我始终没想明白,工农如何安排。在机器替代人的情况下,增大服务业吸引就业人员?人是第一位的具体安排是啥?还是增加福利体系?

                                                                                                              • 家园 感谢葡大的认真回答,我就实际接触和了解的情况再试回复一下

                                                                                                                1.从顶层设计开始是一个很好的立法方式,确定总体原则再纲举目张,是目前我们基础法律开展方式,毕竟这是中央事权的范畴。

                                                                                                                2.对于数据隐私与安全及应用、AI等于数字化社会及治理方面的立法问题,恰好就在2月上旬,新成立的国家数据局牵头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国数据资源调查的通知》,开展调研数据相关情况,并为相关政策制定等提供数据支持。这实质就是按照葡大所述顶层设计的立法思路而展开。

                                                                                                                3.但在过去5-10年,在上面尚未完全定调的时候,观察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情况,各省及部分部委各行其事,都想争先手,比如有的省份很早就成立的地方政数局,先行实践,有的拥有很高立法权的强市开展数据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尝试,又比如有管理权限的数据部委之间针对上述领域印发本部门的相关文件,这也是我在上一贴第3写的为啥会有两个方向的立法尝试。

                                                                                                                4.当然,放在小国务院下面的数据局出现,基本代表了最高层的共识,为第3点各方争先手画上了暂时的句号。后续就看最终博弈的结果。

                                                                                                                5.至于法学界里面,我也和学界部分人聊过,在数字化管理后对于具体部门法的影响他们有什么想法,有的比较有前瞻性的青椒和中年学者是比较想做这个题目的,但他们部分没有意识到这实际是一个相当有颠覆性的因素,因为不掌握具体数据,没有具体实践,预判相关成果可能没有特别的好的。估计有些接近数据局的学者们可以得出让人惊喜的说法。至于能否从这些学者得出的规则扩大影响至各基础部门法,就要看最新负责修订各基础部门法背后的学阀等利益集团影响力和阻挠程度。这注定是一个天翻地覆的过程,让人期待。

                                                                                                                通宝推:心有戚戚,死扛着,葡萄,
                                                                                                                • 家园 还是长话短说 -- 有补充

                                                                                                                  还是长话短说

                                                                                                                  1.围绕顶层设计,其实和我说的立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联系起来。对新事物的预研,在实践中就是事前有底,事发接的住,事后能提升。别以为我这个是胡说,当年国家大数据中心成立初期,有个人就因为一篇大数据研究的论文。被赶鸭子上架做了项目领导。因为其他人没有论文。这就是凡事预则立。后来我们这里试图承接有关人脸识别的细分。当时国家要求是至少每天五百万个,但是当时即使我们找了国家信息产业重点基地,还有公安部人脸识别单位,他们因为还是追踪国外的思维,当时国外每天识别上限是50万。(其他人找了军科院人脸识别也是这个上限)最后解决问题的还是有关设备厂商。这件事直接后果就是,国家把科研重点资源逐步从科研院所转向 一线企业。这就是我常说的,无论左右,国家始终用的是能拿得出解决方案的。

                                                                                                                  2.回到第一因。这实际是我给各行各业专业领域在数字化探索的精英们留白。我说两点你马上明白我实际说什么。一个是数字资产,数字自从核心或者本质说围绕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产生的各种数据的归纳和总结。说到底,这部分资产只能源自人产生于人并和人的一生各种活动息息相关。大白话,数字资产会把每个人造就为一个个数字自从移动银行。不理解这个数字社会永远隔一层。这是其一。此外,从三体问题我们最终发现,从三体问题的数学解角度看美国今天的政治分裂是必然的。从实践角度,对应启蒙运动那批精英在美国最激进的三权分立实验已经失败了。在数字时代美国必须重组才能焕发新生,这就是我为什么说美国现在是死水一潭,绝对不是表面的 什么门阀之类的泛泛而谈。类似在经济活动上,早在1960年代剑桥资本之争中,剑桥学派通过一个长公式把自由学派打的完无体肤。大白话就是,只要加入人和一个变量,自由学派追求的均衡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我经常说的加入一个变量,实际在说你们讨论的确定性不存在)进而衍生就是,西方经济学的基础 均衡目标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实现。不理解这个就不可能理解为啥美元会走到MMT放飞自我。我实际在说,在中国进入数字社会的前夜,奠定西方政治基础的三权分立,奠定西方经济学基础的均衡目标,此时此刻全部坍塌。这给了我们一个机会。结合1,我实际在说围绕人这个社会的根本。我们可以重塑政治和经济全新的生态和学说,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可以放之四海的新标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其根本就是五个字为人民服务。结合我们的宪法起点,前天我们围绕第一因的讨论,一个德国留学回国的朋友这样委婉的表达。他说,他对国际歌的最后一段记忆深刻::den Menschen recht。这句话在德语中是一语相关,在通用的翻译之外他还有另一个语境,这就是人权。是的,自由民主和独立,从来都是共和国先辈为这个民族解放和世界人民解放为之奋斗的目标。以德服人实际另一个语境就是,非不教而诛。

                                                                                                                  3.结合1和2,我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多数人有一个机会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因此我给出了下一轮产业革命最佳的供养比。很高兴已经有河友根据我的供养比,提出了能上能下的构想。这就是我在2中提到的留白。我毕竟不是什么聪明人,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去干,然后合众为一,这就是我眼里的人民共和。但是你也发现了,当信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在 2022年的时候经济占比(40%)已经是 房地产经济占比(17%)的倍数。就在前几天,还有人侃侃而谈说,新赛道还没有能立起来,哪怕去年华为突破7纳米和7纳米,下周就要发布第一个基于产业的通讯大模型(这解释了去年为啥华尔街给中国Ai市场到2030年规模预测为七万亿美元,那时候我还是不理解的)。对于此,包括openai都开始在中国采购解决方案。14纳米芯片在LPU突破后,我们在成熟线程今年会上马100到150条生产线应用于各行各业。为此,国务院联合工信部已经在昨天发布了有关AI+的国家指导意见。你看这就是我说的每个人有自己的世界。我身边有个喜欢琢磨阳明心学的的人提过,他不知道就是不存在。但是就新老赛道的解决方案角度,新的有没有立起来,解决方案属于摆事实讲道理并有所行动的人。同样结合2,对于法学的各位前辈和精英来说,这是一个打开无穷宝藏的蓝海。未来基于数字社会的推进及其治理,无论主动还是被动,中国法学必然在实践里走出自己不同此前追随西方的路。我们已经在为全世界的未来开始摸石头了。我们既不是要否定西方文明的成就并为此而前进,也不是沉浸在中国文明曾经的辉煌而止步不前,更不是为吞并世界各文明并结构然后消灭他们(类似西方文明的同化)新中国的实践已经可以初步做到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共通在现代化和科技进步中成长为一个新生的整体。这也是我更愿意把新中国成立看作有别于封建时代的新纪元起点的原因。因此,我才说中华法系力有所不能及的初衷。当我们在实践中成长成熟最终我们可以从我提出的恶性竞争良性循环里走向各国各民族为让各国各民族人民生活的更美好更便利而激进竞争并不断降低成本同时推进社会进步。到那时候也许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就是世界的。并以此为进步繁荣的世界共同体立法。因此我这样说,我选择主席说的,相信人民,为此我可以等一千年。

                                                                                                                  通宝推:寒冷未必在冬天,东山之石,史料推理,桥上,化石,偶卖糕的,wild007,秦波仁者,田雨,心有戚戚,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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