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共:💬459 🌺2025 🌵72新 💬2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1
下页 末页
                        • 家园 你这样硬拗自己不累吗?

                          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上网,也不等于王的也必须上网。

                          建议你回复的时候慢一点,不要出现无谓的低级错误。

                          “王的判决书”是“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的子集。如果“同一法院的所有判决书“都上网,那么“王的(判决书)”一定是上网的。

                          算了,不抠字眼了。就算你说的是“同一法院的其他人的判决书上网了,也不等于王的也必须上网。”这句话仍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

                          问题本来就是:王的判决书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在同单位其他人的判决书能上网的情况下,王的判决书从2022年10月26日之后就再也不上网了呢?不要告诉我王自2022年10月26日以后的判决书全是要保密的,一件也不能公开。这个理由有些low了。

                          拼命搜索王以往的判例,就是网络法盲的找茬游戏而已,无异于刻舟求剑。

                          我这个“网络法盲”之前还真不知道怎么去“拼命搜索”王以往的判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还是你提供的,我才知道可以在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网站上查询裁判文书。所以“找茬游戏”这个词原物奉还。

                          最后,我认为“脑补”不是一个贬义词,尤其是在能“较真”的情况下。

                          通宝推:newbird,
                • 家园 裁判文书网会删除任何争议文书,比如几乎所有涉外的判决

                  从民愤极大的宁波外教强奸杀人案,到有外交意义的加拿大贩毒案。

                  改革开放后,有没有非华人的外国人在中国被执行死刑,到现在还是未知数。

    • 家园 有什么证据证明事前保险公司出价1200了?

      如果有,应该在第一次庭审就会出现了吧。要是原告要求赔18000,被告原付12000,法官再怎么小白也最多会在12000-18000之间断案吧,怎么可能判9000呢。

      • 家园 看微博上说的

        受害人要一万八,保险公司愿意一万二,受害人不乐意,起诉,法院查证据,条条目目列出来,这里多钱,那里多钱,一算9000😰

      • 家园 也不是,下降也是常事,法官就是这样的,我感觉现在关键

        是12000当事人是否接受,我怀疑是接受的,看吧。

        • 家园 现在一边倒的叫好原因是保险公司答应过赔12000

          但这是否真实才是关键呀。如果是,那法官活该,但如果不是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楼主就算发出的那些同类案件,也没有写明保险公司之前愿赔多少啊。所以这就是猫腻了,如果保险公司初期协商失败,有意为难原告,根据战略协议,使法官来做打手,以警效尤。

          那么这不是法官的主观断案问题,而且合谋犯罪的行为了。

          以越穷越见鬼的经验来看,这种内陆小县城易会出现这类官商勾结的事情吧。

          但是如果没有协商过12000,只是说让法官来判,那么才算是官民矛盾吧:就是住院费12000,法官判9000。这样就难说法官对错了,毕竟遇见到过挂床,过度治疗无关事项这样的事情。

          • 家园 可以肯定协商过12000,但是当事人是否接受不好说

            王佳佳方的意思是当事人没接受,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不大。

            王佳佳方认为可能是当事人律师挑拨离间让当事人不接受。

            现在还没有具体证据。

            另外,王佳佳方认为12000已经很仁慈啦,哈哈哈,笑死我了。

            • 家园 何来肯定?还是你的主观认定?

              楼主发的王法官其他案例,也没有写明保险公司之前协商赔多少。何来证据肯定呢,至少目前为止只有网传协商而已,还是等官方公布吧。

              • 家园 能证明自己立场观点的就自动肯定呗,这是某些河友的一贯思维模式

                至少我自以为不会这样,比如起诉了说明之前保险和伤者没有达成一致可以确定

                判决了就说明法庭和解也没达成一致可以确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根本没有法庭调解,或者调解达成一致了法官不同意非得强判。

                还有一言断定法官在这案子里有可采信可不采信的伤者方的主张都被拒绝了一样没有根据只是符合如此判断者的预设立场。

                至少他们拿来当例子的吴某某那个案子的第二次判决不是 这样,吴主张的15万中的大部分,比如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偿法官都采纳了,精神伤害10000也采纳了8800,总共认定的赔偿是11万多加上上次住院赔偿的99000多已经达到保险公司责任的上限了。15万和11万之间的差值为什么法庭没有采纳图片不完整看不出来。我其实想看看的

              • 家园 这个就是推测了,而现在双方都说了这个数值,可见不是

                空穴来风。

                这就是日常逻辑吧,现在我个人不确认的是当事人到底是认了还是不认,我倾向于当事人接受了。我估测,是保险公司要打的官司。

                因为,很明显,打官司对保险公司有利,无论保险公司还是王法官方面都没有想到这个事情突然影响就这么大。

                有文字宣称当事人认定打了官司会获得更多(超出12000),或者律师忽悠当事人打官司,我判断,这是一种污蔑和歪曲事实。

      • 家园 证据都在法院和公安

        权力机关已经把这个女法官的判决包括和本案无关的其它历史判决的公众查阅权限都给禁了。

        所以你要证据找错了对象,不应该找普通老百姓要呀。

        这个女法官的历史判决在网上还有只言片语,都是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官方也没有出来澄清。

        或许你比较有路子尝试申请政务公开呢?

        国内网络上有个哏儿——一件事情如果过于离奇,往往可能就是真的。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吧。

    • 家园 法律工具论,早就不再宣讲

      但是法律执行参与者,公私各方都是清楚的。

      而且体制内中低层对于其本身的工具属性也明白。

    • 家园 看了一些回复,还是冒着犯众怒的风险说说我的看法

      1。网上争论的主要焦点是赔偿金额是按照15天还是29天算,15天9000,29天18000,另外一个12000的说法据说是保险公司愿意赔的数字。

      很多人的看法是保险公司都愿意赔12000,法官凭什么判9000?这是导致法官被杀的主要原因。这就要看12000是这么来的了,我推测有两个可能,一是伤者没有起诉前跟保险公司协商时,保险公司愿意赔的上限,进入司法程序了显然伤者没有接受;二可能是法庭在判决前的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愿意赔12000,但进入了判决程序,显然法庭调解也没有达成一致。那么,这里有两个可能,伤者依然不同意12000,或者保险公司因为既然已经走法律了,就只愿意按照它自己法务理赔员笃定的9000赔了,不再接受高于9000的和解。这些情况在实际操作中都非常常见。

      问题来了,既然不能达成和解进入法庭判决阶段了,法庭是不是就应该按照保险公司“曾经同意”的12000判呢?我认为不可以,法庭判案就得以事实和法律来,所判的每一分钱都得有事实和法律支持,也就是说必须得伤者能提供的和法庭调查得来的医院各种符合法律认定标准的单据病历医嘱等等,算出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然什么叫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里法官可能的错误是,根本没有履行调解过程直接判了;双方愿意12000和解但法官不同意;还有就是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不当。目前看到的各种谣传并没办法认定这些情况的存在

      2.住院15天和29天之争

      现在网上见到的说法是遗嘱住院29天实际住院15天,恐怕不准确,从来没听说医院收治病人时出院前会写医嘱要住院多少天,医嘱都是用什么药怎么治,住院天数都是出院小结写实际天数,这种外伤且涉及保险赔偿的应该还需要写出院后要休息多少天,有没有后续康复复查等等。误工费从来都不是按住院天数赔,而是要看康复恢复劳动能力时间的。小伤,出院即痊愈的只是特例。

      这里法官的事实认定住院15天就赔15天的误工费显然是她认为出院即痊愈。新闻和自媒体说的住院29天,15天之后没有医院的用药治疗记录,是否属实没有进一步可靠证据。如果法官认定15天有错误,那是法官的错。否则就是猜测罢了。

      3.法律应该倾向弱者

      我认为这个说法不恰当,法律倾向弱者应该是立法阶段考虑的事而不是判案阶段的责任。比如法律对未成年人,妇女的权力倾斜等等都是体现这种司法精神的,而且法律照顾弱者法理上基本都应该是照顾生理意义上的弱者而不是社会属性比如贫富,个人和机构这种社会属性,有举证倒置的情况那也是因为机构和个人信息不对等的考虑而不是其他。不然如何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的人人是指司法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是。

      通宝推:审度,
      • 家园 其实争论这个没什么意思

        王法官死了党姓老汉自杀未成将来也是死刑。零几年时候城管那时非常风光,我们这边一个小贩跟城管发生冲突,小贩捅死两个城管捅伤几个城管,结果是别的地方城管还是耀武扬威时候我们这边城管礼貌执法😂😂😂😂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1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