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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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信誉已经破产30多年了
            • 家园 中国法庭审判员真的不行

              百分百不行,不想多说。

            • 家园 请注意这是交通意外导致的身体损害民事赔偿而不是故意伤害罪求刑

              前者立法的目的本身就是补偿实际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惩罚。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民事损害纠纷补偿损失方 , 立法原理上法律没有就没有区分谁是强势弱势法律主体的概念,更不应该有那权力和义务,因此造成损失方“强势”也没有自动承担惩罚性的补偿的义务。保险公司更不是损害方只是担保赔偿责任方。如果因为它是法人机构相对个人强势就可以要求承担实际损害之外的惩罚,让保险公司承担法律可认定的实际损失之外的赔偿,相当于它因“强势”而被额外惩罚,结果一定是保险公司涨价或不卖此类保险。

              刑事伤害才有惩罚性处罚(一般是刑期)+伤害本身的民事赔偿,后面部分依然是以法律认定的实际损害为上限。 法律管辖的范围从来都是各方的利益纠纷和冲突,而不是道德,慈善或社会福利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至于为什么会有人为私刑叫好,我跟你一样觉得不可思议。所以才会犯众怒参入这个讨论。如果真的有了相当比例的支持私刑的社会基础,那一定是这个社会到了暴力革命的阶段了。暴力革命就跟现行的法律,制度等等国家机器没有关系了,而是要推翻之另起炉灶了。网上的这种为私刑叫好的议论除了鼓动革命没有其他意义。

              不过要想清楚,暴力革命成功后另起炉灶后的民事赔偿法律能不能就按照自己现在对这个案件想当然的那么写。

              这件事我写这么多,从来没有就现有看到的传言就断定法官没犯错的意思,只是觉得传言所指向的各种“私刑”情有可原的议论推测,既不懂立法原理也曲解现行法律,就是不懂法。

              • 家园 全责的交通肇事导致的伤害案和故意伤害有什么区别?

                本质区别没有,都是伤害,都是主观知道这样做不对而做了导致的。

                故意伤害了,要坐牢,赔偿对方的损伤和损失。

                全责交通肇事导致伤害照理也应该坐牢,可是为了全社会利益不得不妥协,毕竟不让开车不现实,开车一不小心坐牢也不现实,放松了对驾车者违规的人身惩戒,照道理应该在财产赔偿上向被害者倾斜,现在为了三瓜两枣还要唧唧歪歪,真不像话。

                匹夫一怒,流血五步。死得好!

                • 家园 那这个世界将没有过失杀人过失伤害罪了,只有谋杀和故意伤害

                  没有欠债不还,合同纠纷......等等民事纠纷了,只有非法侵占偷盗抢劫诈骗罪。民法基本上可以废了,只需一部刑法。主席说的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区别也是极右投降。

                  我看这个讨论里面,打着主席旗号、反对我提主席的还真没几个懂主席的。

                  无一例外的都是在混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有腐败就等同于阶级压迫普遍存在(主席时代没有一件腐败?没有一件贪赃枉法?),而且基本还是曲解法律, 借有意无意截取的部分事实就义愤填膺鼓吹私刑有理,吃人血馒头。然而还都只限于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大无畏”表演阶段而已。

                  • 家园 你故意忽略了全责肇事这一条件

                    你不是主要责任以上的,和故意伤害有什么关系?归谬辩论法不是这样用的。

                    • 家园 事故和犯罪最关键的区别就是有没有主观故意

                      交通事故也并不是没有肇事罪,比如酒驾毒驾闯红灯肇事逃逸等等除了民事赔偿外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往往是机动车没有明显违反交规的情况下,比如疏于观察,紧急情况处置不当这一类的情况才会只追究民事损害责任。

                      你说这个的时候恐怕忘记了在乡村道路,城市的老城区有多少道路没有明确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划分,有多少没有斑马线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路口

              • 家园 我有个不同的意见

                法律管辖的范围从来都是各方的利益纠纷和冲突,而不是道德,慈善或社会福利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这一段话我有不同的意见。

                当年初中政治课很明确:法律是统治阶级部志的体现。并且很明确:法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行为。故而dudu河友你这段话是错的。法律恰恰要解决道德,慈善,社会福利制度所解决不了的问题。

                还是那句话,错不在你,错在近几十年的法律西化。

                • 家园 我可能表达不准确,其实跟你的意思没啥区别。

                  我的意思是说法律和道德所涵盖的范围不是等同的,一般而言法律能干预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远比道德能涉及的范围狭窄,不是说法律可以违背道德或其他;还有道德不能强制只能感召,法律具有强制性。

              • 家园 这一句不一定

                如果真的有了相当比例的支持私刑的社会基础,那一定是这个社会到了暴力革命的阶段了。

                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中国传统,与革命无关。中国老百姓希望看到(心中的)正义实现,而不在乎程序正义。合不合法,对老百姓不重要,结果是不是大快人心才重要。理高于法。如果法合乎理,那么没人在乎法。如果法不合理,那么更加没人在乎法。

                所以我说中国没有法治传统,老百姓若是不服气,是来跟你讲理的,不是讲法的。

                • 家园 讲理也可以啊,问问老百姓能不能赋予法律一种权力

                  就是法官觉得民事纠纷的各方其中一方是弱者一方是强者的时候,可以强制剥夺强势的一方的部分财产权在实际损失之外额外补贴弱势的一方?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认同的。

                  具体到这个案子,又回到我最早答复里分析的那个问题了,就是如果法官确认的伤者损失是9000元且没有事实认定援引法律不当的问题,单纯因为同情伤者,要对方多赔3000,或者多赔9000。伤者满意了,对方不满意砍法官又该如何?总不能说,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保险公司没有人会傻到出来替公司砍人就可以如此判吧?

                  那对方就是一个自然人没有买保险得自己赔偿怎么办?判他额外多赔他会不会也情有可原的砍法官?

                  如果对方比伤者还穷又怎么办?法官判伤者一分钱赔偿都得不到甚至还要倒贴对方3000还是怎么的?伤者会不会更有理由砍人了?

                  是不是感觉这世界乱套了?法律本来是要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如果一个法律为了迎合某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需求带来的是秩序崩溃, 不如不要这个法律,大家回到丛林社会去拼拳头体力好了。

                  通宝推:淡淡忧伤,
                  • 家园 你这个问法错了,老百姓要的是结果

                    不是原则,不是法律设计。你问法律要不要这样,要不要那样,大家举手通过,最后出乱子了,难道你跟老百姓说,我已经按照你们的意见设计法律了?老百姓不会认的。

                    你绕了一圈还是在讲法律。老百姓只要结果,人家不跟你辩法律应该怎样,也不是具体的强势弱势,而是具体案例,不平则鸣。

                    一尊讲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例中看到公平正义,其实是大实话。老百姓看的就是一个个案例。当年的邓玉娇案,药家鑫案,都轰动一时。这次的王法官被人捅了,其实最高法应该捂盖子,少说为妙,让大家不关注。否则就是今天骂声一片。

                    • 家园 这个事情不讲法律讲什么?

                      主席说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有一个前提是教育群众发动群众。他老人家一辈子做的也主要是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从来没有说过群众觉悟是从天下掉下来的。以百姓的名义只要结果不问根由,还煽动附和某些不基于立法原理的不切实际的”公平“结果只有一个,惯出一大帮巨婴,按闹判案。

                      承认法律本身不能无事实法律依据就单纯的倾向弱者那么难吗?这跟法官判案不公就追究其责任并不冲突。

                      通宝推:拉拉的拉拉,
                      • 家园 讲捅啊

                        首先声明,我不支持无事实依据单纯倾向弱者。

                        其次声明,党某为了赔偿金捅死法官这个事,我是路人,不站任何一方,当然法官要评烈士我也支持,人家确实是公事,不是私人恩怨。

                        第三,你说的 ‘’这个事‘’,应该是指案子,我说的这个事不同,就是法官被捅,这个事已经发生了。

                        我的意思是,老百姓可能根本就不走法律途径,直接就上刀子,你可以不鼓励,可以教育群众,但是法律界最好不要以为法治包打天下。你法网严密,逻辑严整,憋得对方说不出话来,人家可以放下法律,直接动刀子。私刑私了,这个选项永远存在,这也是法律作为暴力机器的本质所决定的。

                        通宝推:审度,
                        • 家园 都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了,我就盲答一把吧

                          首先,交通事故伤者已经起诉走法律程序了,法律就不得不管;法官被杀是刑事案了,得公诉是司法部门躲都躲不掉的责任,法律更加不能不管,这都不能叫做有人以为法律包打天下吧?

                          再者,这个世界上,政府热衷于除了法律以外还以各种方式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的,说中国这个国家是无出其右的可能不为过。随便举几个例子:

                          街道居委夜以继日的调解各种邻里矛盾,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等等是事实吧?

                          国法之外的党纪,在司法介入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依据内部纪律先行启动监督程序调查党内干部,这在皿煮湿疣的国度算违反人权也是事实吧?当然有人还会把这个叫做党纪凌驾于国法之上不法制,我也无话可说。还有人会在党纪内部调查阶段包庇同党也是事实,但我们要看它存在的目的和在实际操作主要起了什么作用也应该吧?

                          还有各级政府的12345,公众号之类的处理环境污染,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各种居民想得到的他觉得需要举报投诉的任何人和事也是事实吧......

                          我临时想到就这么多吧 ,你知道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政府有比中国更热衷于法律之外管理社会的可以告诉我。

                          反正我就知道,小时候看的鸡汤文经常教育我:皿煮湿疣的社会讲法制,除非违法已发生政府啥都不应该管,这叫人权自由小政府,老百姓也热衷于一言不合就上法庭,所以秩序井然,没有中国这么多屁事!我那会儿年幼无知,差点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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