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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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你说的特殊情况

                          没有可比性。虽说不是一回事,我说的是扭曲,你说的肉食者鄙,有相同之处,但不是一回事。我之所以说扭曲,是因为明明是正常的事,但是因为扭曲,却引起了众人的共情,比如这次王法官的死。你说的80年新疆的事,我以为那是正确正常的众人应有的反应,而这次同情党姓的杀人行为就是扭曲。明明是应该正常正确地反对肉食者的行为,但是没有,有的是借党姓杀人案共情来宣泄内心对社会的不满。所以我不赞成这样的行为。

                          • 家园 心理扭曲也不是老百姓的专利

                            当官的也会有心理扭曲的时候,而且危害更大。当年朱镕基视察武汉,看到武汉街上好多骑麻木的下岗工人,就说:武汉是世界上最大的县城。结果没几天武汉市出台禁麻令并严格执行,直到最后逼得下岗工人在市政府门口自焚才算结束。这么想想,姓朱的这么说不是心理扭曲又是什么?

                            老百姓心理有怨气,能做的也就是借机在网上吐槽发泄一下。你朱镕基心理有不满,金口一开,结果就是多少草根家庭被逼的走投无路。二者相比,哪个危害更大?自己心里没数吗?

                            • 家园 算了,说了半天你就没有听懂

                              心理问题,信仰问题,这些都是需要当权者来指引,世上千千万万的百姓共同的心声最终汇集成了社会潮流,如果当权者不做正确的引导,而是强行靠着暴力压制,短时间会形成扭曲,但最终任何阻挡社会潮流的人和组织还是会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 家园 你这段话确实让人听了莫名其妙

                                老实说,不但我没听懂,我相信是个人都搞不懂你要表达什么意思?

                                别的不说,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希望当权者如何如何,那我反问你一句:谁是当权者?当权者的范围怎么界定?

                                在党老汉眼里,王法官算不算当权者?当然算!可是最终她的判决对党老汉公平吗?

                                在众多网友眼里,河南省的书记省长、最高法的院长副院长算不算当权者?他们在事发后去慰问王法官家人,这做法有错吗?没错!可是在慰问完王法官家人后,是不是也该去党老汉那边走走看看?起码去党老汉所在社区街道走访一下,实地了解一下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的情况?事实上他们去了吗?我很怀疑!

                                • 家园 不愿意听

                                  上世纪90年代朱总理时,政府已经明确表示,党从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也就是说从那一刻起,公检法等暴力机器是执政者的工具。谁是执政者,谁是被执政者这你应该是很清楚的吧?其实只要不是体制内,或者是体制外的绝大多数,已经名副其实地沦为被执政者,只不过目前都不流行给这些被执政者恢复正常的称号:被统治阶级。这样说你明白了吧。注我是体制外

                                  • 家园 这又是你主观臆想借题发挥了

                                    撇开三十年前江朱有没有说过什么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这样的话不说,你对所谓执政者和非执政者的划分就很有问题:

                                    所谓体制内是个含义很宽泛的概念,军公科教文卫都算体制内,但你说凡是在体制内的就算执政者那就很有问题了,按照你的说法:教师医生也都在体制内,他们也算执政者?反过来,你说凡是体制外的都是被执政者,只能被动的跟着执政者的指挥棒转,那我要反问你一句了:陈小鲁叶选平这样一批选择下海经商的官二代红二代,他们算不算体制外?他们对现行政策有没有影响力?王健林马云刘强东这批所谓民营企业家算不算体制外,他们对现行政策特别是经济政策有没有发言权?

                                    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有教化你的义务和兴趣,但是我想说你和其他人之间总是发生冲突,根源上在于你看待问题有很严重的主观主义倾向,不肯虚心向别人讨教学习。甚至有时候别人把证据都放到你眼皮子底下了,你都不肯承认自己错了。和你这样的人没有浪费时间深入讨论的必要和可能。

                              • 家园 不瞒你说我还真不懂

                                我不明白一个人总是爱把希望寄托在所谓当权者如何如何,却从不把希望寄托在自己抑或是人民身上?偏偏这个人还喜欢在大家面前摆谱教训人。

                                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有教化你的义务,如果非要告诉你我和你交流下来的感觉,我只能说一句话:做人谦虚点,想摆谱教训人的话到别处去。这点上我相信西河河友会和我有相同感受。

                              • 匿名 确实听不懂

                                不像正常人说的话,能听懂就怪了哈哈。

                    • 家园 恐怕最大的问题还是那个

                      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快速解决

                      根本上违背了法治精神,法官与当事人战略合作。

                      • 家园 刚才有网友说我前后矛盾说话

                        其实真不是。比如前年我哥跟同事一块喝酒,中间争了几句,同事说我用凳子抡你,当时我哥就没有当真,结果凳子真来了,躲闪不及,额头被凳子擦过,留下一个8厘米多长的口子,当时他们都吓坏了,经理他们慌着把我各哥送医院,然后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同事家庭条件比较差,两个姑娘都出嫁了,没有儿子,大姑娘家经济条件好一点,小姑娘家庭条件差一点,小姑娘家负责我哥住院期间的陪护,大姑娘家出钱,同事酒醒后也跪在床前要求原谅,但是我哥很生气,因为这个人跟着我哥学电工,对他很不错,没想到他下手这么黑。后来我做哥哥的工作,毕竟是兄弟,知道我哥的脾气,他是个老电工,人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就是农村里的那种小能人,他有毛病,就是对那种既想学习又比较笨的人不耐烦,不客气。我就问大哥是不是平时总嫌他笨蛋做事教几遍都不会,而且即使会做了,做的也是让你不满意,结果都是肯定是回答。我说现在很多人跟过去不一样了,他们即使什么都不会,也不学,如果想学,很努力结果又在你这得不到承认,心里自然是对你不爽多一些,感恩少一些。我哥听了还是不解气,再加上有律师忽悠,轻伤有鉴定,他家不出几十万,就让他坐牢去。然后是走程序逮捕开庭,也跟大哥找个律师,然后在法庭上和解,因为只能通过律师给我哥做工作,告诉他正常的赔付都要证据,如果他坐牢再加民事赔偿,这个赔偿肯定是没有和解来的多,而且让人家做牢,本来是同事,最后变成了仇人。最后我哥听了律师的劝,当庭和解,对方也很知趣,直接把赔偿金转给我哥。还有一个例子是认识的一般朋友,原来他们两个就不对付,刚好在一家酒馆里吃饭,都喝的晕乎乎的,见了面就开始不对付,后来动手把对方打成了轻伤,那人就是不和解,要和解拿60万,而这货本来就没有钱,别说60万,6 万也没有,而且他就是愿意去做牢一年半,一分钱也不赔,最后做了一年半出来,民事赔偿1.1万还得赔,自己住院一个多月也就是赔1.1万,而且没有钱,还得看他户头上有钱才能扣,打入黑名单,反正已经劳改释放人员了,无所谓。这就是要的多了,对方直接认坐牢,你自己付自己的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如果要的差不多,对方基本上把住院的费用还有其他的钱都包下来,最后再给一笔赔偿金。有不少律师基本上跟骗子差不多,一味地为了多收点律师费,不是依据案情真相去给当事人讲清楚利害关系,而是一上来就说你这个案子交给我可以赔60万,如果打顺利可以赔100万,然后就照这个诉讼标的走流程,律师费按照标的的百分点收,律师又不管诉讼的胜败,党姓当事人的律师,肯定是给他说如果胜诉能拿回来的更多,结果胜诉了,拿回来的更少了,那肯定是法官的错。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执行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落到天理人情

                          就拿你提到的第一个例子来说,两个人起冲突动了手,一个人伤了另一个人,费尽周折大家权衡利弊,还是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落了个皆大欢喜,这不和你之前提的“天理人情都没有法大”是矛盾的。在具体实操过程里,执法者和当事双方都没有严格“依法办事”,都是努力在法律和情理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最终还是得到一个大家能接受的结果。

                          有人说中国人对待法律、伦理和人情之间的关系是很混沌的,谁先谁后全取决于具体现实需要。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对待这三者的关系都是混沌的,都是要根据现实情况调整三者关系,美国也不例外,美国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引入陪审团制度就是为了防治过度专业的法律人士完全从法律角度出发做出完全悖逆天理人情的判决。

                          过去我们拼命鼓吹“依法治国”——“如果认为法律跟橡皮筋一样随自己的意愿拉长或者是缩短,那也就不要讲什么依法治国”,好像“法治社会”是能包治百病的“万金油”。事实证明,法治社会有它自身的局限性,不是所有问题都能通过法治解决,甚至法治本身也会制造问题和矛盾。秦国是最讲法治的社会,制订出好多不近人情的法律,齐民编户和三人舆于市,腰斩(三个人在市场上交头接耳,一律腰斩)都是那时候制订的,结果就是秦灭六国后只坚持了15年就灭亡了。

                          回到王法官被杀这件事上,老实说是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打官司的时候遇到像王法官这样的人只会“依法办事”的人审案,毕竟谁也不希望当冤大头吃哑巴亏,都希望法律能有一点温度,多少能给自己一些公道或者慰及。偏偏王法官没有看到这一点,执法的倾向性很明显,从这个角度说她死得不冤。

                          至于你说的什么“社会扭曲,人性扭曲”,只能说大家都是活在现实中,趋利避害是动物本能,这点不以人意志为转移。为什么放在二十年前有人杀法官很可能大家都替法官鸣不平,现在却是一边倒的替党某某叫好,答案只能让上面那些“肉食者”回答。

        • 家园 小资法官,一声叹息

          法院是国家暴力机构的前沿,居然一股子小资风气,老实说,很不合适。类似于美国国防部一堆变性人,这算什么?监军太监吗?

          • 家园 一共孤臣杀死二共官僚

            完美诠释匹夫一怒血溅三尺老话

            通宝推:潜望镜,
          • 家园 资本主义特色

            欧美所谓三权分立,司法权本身就是资本和政治的工具,早已蜕变成以法律为道具以司法公正为面具的庞大的特殊利益群体。

    • 家园 官员的不接民意,宣传腐化堕落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太僵化

      显得极其愚蠢无知。和底层谈这个,根本不能引起共鸣,有心人挑拨,就会立刻爆发愤怒。

      真不是一般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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