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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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这就属于栽赃陷害别人都编不圆的,智商堪忧

                知乎相关问题已经被删得差不多了,所以寄寒这个发力时间选得特别巧妙,恰恰是网上把原始讨论清了一轮、网络关注下降的时间的。

                这个主贴是大胖子发的,讨论也是他引起的,你所谓“发力时间选得特别巧妙”这个锅也轮不到我来背。

                公告存在大量用凶手供述替代事实的细节

                如果你连公告是怎么来的都搞不清,劝你还是别出来出丑了。凶手的供述是公诉人提交的办案机关的案卷,所有的事实都是有口供、认证、物证互相印证下才能称为事实的。公告不过是引用相关的一部分,而并非全部内容。也就你这样的无知者会对此脑补出滑稽可笑的说辞:“公告存在大量用凶手供述替代事实的细节”

                如果无知到这种程度,还要不停地来河里表现自己的无知,栽赃诬陷别人还漏洞百出,只剩下搞人身攻击说别人特别恶心,那这人只能说该交费充值去了,智商已经低于弱智线了。

                • 家园 寄寒你能不能看看这帖子时间,非得让我你骂吃屎都接不到热乎的?

                  发帖时间【2024-12-23 02:36:15】,发帖时间是三周半之前的星期一,你看看我当初的回帖时间是什么时候?那时间你是完全不感兴趣的。

                  这次这个帖子本来就是我顶起来的,结果没收获讨论,倒收获寄寒你的疯狂洗地,此时的内网大家都讨论完了,连问题都被删了。

                  你的反射弧像鲸鱼一样长吗?三周半之后终于反应过来的?你洗地是如何和内网删帖打了一个完美的配合?日常洗地的你有什么信誉让我不怀疑你?

                  • 家园 你又完美体现什么叫倒打一耙

                    党某被判死刑的消息是央视新闻在2024年12月23日第一个报道的,之后才有了大胖子的这个帖子。我又不像你天天泡在河里,只不过偶尔进来看看贴,我之后看到这个帖子有感而发,有什么问题吗?谁规定了你回个贴我就得立刻回复你?

                    你看看我当初的回帖时间是什么时候?那时间你是完全不感兴趣的。这次这个帖子本来就是我顶起来的,结果没收获讨论

                    你什么时候回帖关我什么事,我对你的发言不感兴趣不是很正常的吗,有什么问题吗?

                    发帖时间【2024-12-23 02:36:15】,发帖时间是三周半之前的星期一

                    你的反射弧像鲸鱼一样长吗?三周半之后终于反应过来的

                    你看你这自相矛盾语无伦次的话,发帖到今天是三周半,我又不是今天才回帖的,这叫三周半之后终于反应过来的?咱俩到底是谁的反射弧像鲸鱼一样长?

                    此时的内网大家都讨论完了,连问题都被删了。

                    你是统计了哪个内网,从哪总结出的连问题都被删了?不能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造个谣出来吧。

                    包括你造谣的什么我洗地,不都是胡扯吗?你自己刚说完“这次这个帖子本来就是我顶起来的,结果没收获讨论”,自证了你是在带节奏,你带不起来节奏没人讨论就诬陷我,有人讨论了被人反驳你还造谣我,我是你家长吗,怎么你的什么事都把责任推给我?

                    你自己看看你上面写的,纯粹是拉不出屎来怨地球没有吸引力的怨妇心态,外加一副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受虐心理。这是典型的受害狂发作的初始症状,建议你抓紧时间去医院看看,诊疗及时的话还有救。

                    • 家园 偶尔来逛就全力洗地?热点事件我不看知乎看你吃屎都接不到热的?

                      这种热点事件,知乎会出现好几个一千~几千个答案的问题,你的所有洗涤角度都是这些问题玩剩下的,过于奇葩的洗地角度反而会被高赞回答反复拷打。

                      你平常洗一尊也就罢了,这种热点事件你还想用你那套小招数洗地,你是多看不起网上对热点事件的讨论啊?

                      --

                      热点事件我不去看知乎高赞,我去看你的闭门造车?就这么说,你的这些洗地角度,顶多作为早期的炮灰,连被知乎高赞挂起来拷打的资格都没有。

      • 家园 你立论的起点是不对的

        立论就是这个人碰瓷,然后推论所有事都是碰瓷人的错

        问题是碰瓷的人都是求财,根本是不会去愤而杀人的

        要我说就是保险公司和法院串通,保险公司当好人,让法院来当恶人。如果协商解决,假设保险公司无责,保险公司需要自己出示无责证据,而原告告到法院,你的损失多少需要原告自己来举证。这就把举证责任扔给原告了。但是原告大多数是不懂的,听保险公司忽悠走法院能赔更多,什么私下赔不能开票啊,随便找各种理由就把原告忽悠了。原告开开心心就向法院起诉了。结果法院判决书一下来,傻逼了,才知道被保险公司和法院联合起来坑了,吃了个哑巴亏。这种情况大多数人自认倒霉,有不服的,自然就拿起了刀。我命由我不由天,恶人自有恶人磨

        这个世界不是黑白分明的,还是有灰色的地方

        中国最黑暗最崇拜欧美的,一个是娱乐圈,一个金融业,最后就是法院体系。归根这些都是文科体系,是最容易被美国爸爸洗脑的地方

      • 家园 党志军符合虚假诉讼罪的定义

        在民事诉讼中,党志军提交了花费2899.5元购买皮衣的网购截图和破损的皮衣照片,以及花费1800元购买案涉电动自行车的手写收据、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手写证明材料等证据,要求被告方原价赔偿损失。

        经查:

        ·交警交通事故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事故发生时党志军并未穿着其在民事诉讼中提交的网购截图中的皮衣;

        ·党志军雇主的证言及购车和修车支付凭证证实,党志军所骑电动自行车系其雇主购买,事故发生后,该车由其雇主花费75元进行了维修,且并未向党志军追偿修车费用。

        ·党志军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明皮衣受损、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均系虚假证据;

        ·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

        ·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 家园 很奇怪你怎么得出我拿郾城法院通报说事的结论的?

        难道郾城法院的通报有什么问题吗?有问题你可以说嘛。

        我对郾城法院的通报并未发表任何评论,你怎么得出“说事儿”的结论的?

        郾城法院和你引用的案情经过无非是详略不同罢了,没有什么冲突。

        @寄意寒星

        • 家园 他在说你避重(新的一审刑事判决)就轻(去年8月通报)
        • 家园 这么装糊涂就没意思了吧

          甚至还要做惊诧状,转移话题问出

          难道郾城法院的通报有什么问题吗?有问题你可以说嘛。

          我质疑的是通报吗?质疑的是你12月份还拿通报出来想表达什么。

          我质疑的是都已经12月份了,一审判决包括调查的详细过程、案件细节网上铺天盖地,你这样关注这个案件、连审判报道都能第一时间发出来的,不会看不到吧,还拿着那个8月12日的法院通报出来,这不是拿法院通报说事是什么?

          法院通报只不过是杀人案事发时对之前情况的描述,里面并未涉及党某虚构证据索赔起诉、蓄意杀人恶性杀人情节的描述,而这些对整件事的判断是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居然你要说成是“郾城法院和你引用的案情经过无非是详略不同罢了,没有什么冲突。”?

          • 家园 两个问题

            1. 我在12月引用8月份的法院通报有什么问题吗?是8月份的通报有瑕疵还是引用8月份的通报有罪?你大可以把你以为的我“想表达什么”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一次说透。

            2. 我的原话“郾城法院和你引用的案情经过无非是详略不同罢了,没有什么冲突。”

            既然你认为我说的不对,你大可以把8月份的通报和现在的描述的“冲突点”列出来。

            @寄意寒星

            点看全图

            还有,我的发帖点数多得是,并不介意你增加我的发帖成本。

            • 家园 你这属于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1. 我在12月引用8月份的法院通报有什么问题吗?是8月份的通报有瑕疵还是引用8月份的通报有罪?你大可以把你以为的我“想表达什么”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一次说透。

              8月份法院的通报很多事是没有说清的,只是通报了个法官被杀的事实,并未完全说出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所以才引发了网上的热议。这个你不否认吧?而到了一审判决后,所有的事实都已经查明,包括党某为了多获取保险公司赔偿虚构了个人财物损失、医院挂床14天,并在法官依据事实判决后蓄意杀人、杀人行径残忍,这个事实你不否认吧?真相大白之时一个字不提一审判决查明的党某犯罪事实,却又把8月份法院的通报贴出来,想表达什么你自己最清楚 ,外人如何能完全说清你的想法?论心别人看不清,但论迹混淆了是非是一定的,这个你不否认吧?

              2. 我的原话“郾城法院和你引用的案情经过无非是详略不同罢了,没有什么冲突。”

              这句就是典型的无视事实了。因为法院的通报对王法官判决不支持党某的理由完全与事实不同,写的是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而事实是对党某伪造虚构的皮衣、电动自行车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这两种描述,让网民对凶手的观感就完全不同。前者是依法提交证据,但不被法官认可;后者是伪造证据不被法官认可。

              至于什么屏蔽增加发帖成本,这个你想多了,只是不想再跟不尊重事实的人交流浪费时间而已。

    • 家园 不吐不快

      这个案子我是从河里知道的,为了查证还去裁判文书网上翻过相关判例。通报出来之后还是想说几句。

      案发之初有传言是:党某无辜被撞(对方全责),索要18000元赔偿,保险公司愿意赔12000元,超出部分的赔偿需要通过法院来判,最后王法官判9000元。

      从通报的行文来看,我个人相信这个传言是真的,具体的文案就不分析了。

      我只是想说一点,我国对于精神赔偿这一块的立法和执法还是比较滞后的。假设传言确实为真,党某无辜被撞,只获得9000元赔偿,对他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换句话说,如果让王法官在18000元和不被撞之间两者二选一,我不知道她会怎么选,我是肯定选不被撞的。

      斯人已逝,就不多说了。希望此事能够促进法律的公平性和法官判案时的同理心,也不枉两条人命的付出。

      • 家园 反过来看就知道了

        他撞了人,然后答应赔一万二,对方要一万八,告上了法庭,实际票据等只有九千,然后法官判了一万八。

        • 家园 给你写完整

          他撞了人,对方要5000他不同意,然后对方告上了法庭(编造假证据)要一万八,(有人造谣他答应赔一万二),对方实际票据等只有九千,然后法官判了一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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